從文學常理推論《紅樓夢》作者

近年來,紅學界關於《紅樓夢》作者的紛爭越來越熱鬧了。在曹學面臨困境、死而不僵的同時,各種作者新說如雨後春筍般應運而生,如吳梅村說,張岱說,顧景星說,萬斯同說,方以智說,李漁說,冒辟疆說,曹釧擔鵲齲昂笠汛鋃十餘個。

這本是件好事,好就好在紅學界開始擺脫對胡適關於《紅樓夢》是曹雪芹創作於乾隆年間的迷信,轉而在清初順康年間的百花園中,開始重新探索《紅樓夢》的真正作者,從而為正確解讀《紅樓夢》的「末世」背景和思想文化,開闢出一條希望之路。

但好事要辦好,好事也要好好辦;倘辦不好,這些剛剛破土而出的幼苗,也會因先天基因缺陷而夭折的。本文無意為這些新生幼苗逐一鑒定其個性的基因缺陷,只想就一些規律性、常識性的問題,與這些《紅樓夢》作者新說的創立者談談心,以期達到共勉共進的目的。

研究《紅樓夢》作者應有個前提,就是一定要自覺把《紅樓夢》當做小說來對待,要在文學的園圃中耕耘以求收穫。脫離文學範疇而漫天撒網猜笨謎式的研究,沒有出路。那種把《紅樓夢》當做什麼「秘史」、「隱史」的所謂研究,都是在穿新鞋走舊路,沒有前途。

包括主流紅學的一些大師級人物在內,紅學界多數人都承認《紅樓夢》是一部小說,但也都按照自己對小說的片面理解來詮釋《紅樓夢》創作過程,採取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態度,很少有人從小說創作一些公認的常理,來認真思考《紅樓夢》創作中的一些規律性問題。

譬如,在過去的紅學論爭中,你說小說創作需要生活,好多紅學家就弄出一些奇談怪論來搪塞:什麼「《水滸傳》作者不需要當強盜」,什麼「聽『奶奶嘮叨』也可以寫《紅樓夢》」,「有了生活反而寫不出」等等。這些早已批駁過的觀點今天就不談了,只談幾個小說創作的常識性問題。

首先,《紅樓夢》作者肯定是一個非常成熟的作家。《紅樓夢》小說寫得是那麼高明,書中的故事架構,情節穿插,人物形象,語言風格,比起古今中外任何小說都不遜色。這樣一部優秀的小說,只有一個成熟老練的作家,具有長期的創作經歷和豐富的創作經驗,才能寫得出來。如果承認這個大前提,就應該承認:

《紅樓夢》作品寫得如此爐火純青,沒有長期浸淫、千錘百鍊的功夫絕對做不到。《紅樓夢》作者肯定不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文學青年,《紅樓夢》小說也肯定不是該作家的處女作。《紅樓夢》作者肯定不會一生中只寫過一部小說,不會是個「獨生子」的父親,還應創作過其他文學作品,有《紅樓夢》的伴生作品存世。

雖然《紅樓夢》作者創作時託名「石頭」,隱去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但他隱不去自己的文學生涯,隱不去自己的文學作品。按照同一作家文學作品的關聯性,探尋《紅樓夢》的「兄弟姊妹」,採用比較文學的方法加以研究,探尋《紅樓夢》的創作真相和作品真諦,乃是紅學回歸文學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

其次,《紅樓夢》作者肯定是一個優秀戲劇家。《紅樓夢》小說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以戲劇的創作方法寫小說。在我國古典小說中,《紅樓夢》是一部距離「話本」最遠,距離舞台最近的小說,不適於說書人在書場上「說」,卻非常適合於在舞台上「演」。有史以來,《紅樓夢》大概是被改編為戲劇、電影、電視劇最多的小說。

《紅樓夢》書中按戲劇手法創作的痕迹比比皆是:書中第五回,本身就是作者「自創北曲」,按照戲劇創作方式寫成的。其它章節中關於人物對話、內心獨白、「叫板上」的描寫(如王熙鳳出場和多次對話),關於人物裝束、場面道具的刻畫(如秦可卿、探春卧室,寶玉、北靜王、鳳姐裝束),都打著深深的戲劇烙印。

為什麼?就因為《紅樓夢》作者創作時,是自覺不自覺地以戲劇手法寫小說。戲劇和小說創作的最大不同之處,就是要在舞台上演出,因此必須嚴格遵守「三一律」。而《紅樓夢》故事與《三國》、《水滸》、《西遊》故事創作的最大不同之處,就是遵守三一律。這也是《紅樓夢》很容易被改編成戲劇、電影的原因所在。

這說明了什麼?說明《紅樓夢》作者不僅非常熟悉當時流行的戲劇,如《西廂記》、《牡丹亭》、《一捧雪》、《西樓記》等,自己本身也是個戲劇創作大家,有著非常豐富的戲劇創作經歷和嫻熟的創作經驗。他倒未必懂得現代小說創作理論,但他是在自覺不自覺地以戲劇手法寫小說,故能寫出「小說化的水磨腔」。作者創作的《紅樓夢》姊妹篇,體裁未必就是小說,很可能是崑曲傳奇院本。

再次,《紅樓夢》作者肯定是一個秉持情本思想的文學家。「開闢鴻蒙,誰為情種?都只為風月情濃」。《紅樓夢》小說之所以感人,特別是容易感動年輕人,就是因為作品的主旨寫「情」。《三國》寫「忠」,《水滸》寫「義」,《西遊》寫「魔」,《金瓶梅》寫「淫」,我國古典名著小說中,唯獨《紅樓夢》是寫「情」。

這說明,《紅樓夢》的創作,是在一個情教流行的時代,作者本人也應該是一個典型的情痴情種性格。你要硬說寫貂蟬的羅貫中,寫潘金蓮的施耐庵,寫白骨精的吳承恩,他們能寫出《紅樓夢》中的林妹妹,打死我也不信!因此,《紅樓夢》作者只能是情本主義泛濫文壇時期的一個具有情痴情種性格的文學家。

《紅樓夢》所寫之「情」,也有著與其它言情作品的不同之處,就是作者只鍾情於「才女」,具有鮮明的才女崇拜情結。作者筆下的十二釵,並非鍾情於花容月貌,亦非鍾情於德言工容,而是注重於其女才子,女詩人特色。作者之所以要為她們「閨閣昭傳」,其著眼點也正在於此。作者所創作的《紅樓夢》的姊妹篇,亦應是言情特別是歌頌才女的作品。

以上三點,並非是根據什麼外在證據強加給《紅樓夢》的,而是根據對《紅樓夢》小說的分析,所得出的必然結論。這三點都屬於文學創作中按照常識性規律推導出的常識性道理。您倘若不承認《紅樓夢》是優秀小說,《紅樓夢》主旨言情,《紅樓夢》有戲劇特點,甚至連《紅樓夢》是小說都不承認,那麼我們之間無話可說,往下您就不必再讀。

您倘若承認這三點推論,那麼您就應當看出,胡適先生當初考證的那個北京西山的曹雪芹,絕不可能是《紅樓夢》作者。首先是曹雪芹其生也晚,太年輕了,不可能一出手就成了一個成熟老練的作家;其次是曹雪芹是說曹雪芹熟悉戲劇創作,既無生活也無作品,毫無根據;再次是曹雪芹屬於「魏晉風度」性格,也不是生活在情教流行時代,不可能是一個情痴情種。

用《紅樓夢》反證曹雪芹的人品和才能,是個不能成立的偽命題,還不如證明阿Q來得痛快。曹雪芹沒有任何文學作品存世,僅存的兩句詩「白傅詩靈應喜甚,定叫蠻素鬼排場」,與《紅樓夢》詩詞風格格格不入,反而說明他根本就寫不出《紅樓夢》。所謂《南鷂北鳶考工記》的作者有爭議,再說一部關於工匠手藝之書,與《紅樓夢》創作也無甚關係。

乾隆曹雪芹不具備創作《紅樓夢》的資格,那麼紅學界推測的其他一些文人,如吳梅村、顧景星、萬斯同等人,就具備創作《紅樓夢》的資格了么?我勸持這些說法的朋友們不要意氣用事,平心靜氣好好想一想,不要僅憑自己發現的《紅樓夢》書中有幾個辭彙,幾處描寫,與這些人的生平及作品有某些相仿之處,就匆忙下斷言。須知,舊時文人寫詩作文,鋪陳和用典往往相似,不足以說明出自一人之手。

首先要搞清,您所推測的《紅樓夢》作者,可能是一個學問淹博的大學問家,但他是不是一個文學家?須知,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小說戲劇一直屬於「稗史小道」,不是任何文人都感興趣的,多數正統文人不屑於此,甚至羞於與此等人為伍。像萬斯同、顧景星這樣的正統文人,倘若泉下有知,你說他寫過《紅樓夢》,他恐怕不會引以為榮,反而會認為是奇恥大辱甚至勃然大怒的!

萬斯同乃著名史學家,一生致力修明史。《明史稿》五百卷,皆其手定。所著《歷代史表》、《紀元匯考》、《儒林宗派》、《群書辯疑》、《石園詩文集》等,與消失戲劇等文學創作不沾邊。顧景星一生治學精力全在詩與史,著有《白茅堂集》46卷,《讀史集論》9卷,《□池錄》118卷,《顧氏列傳》15卷,《南渡來耕集》73卷,也與消失戲劇等文學創作不搭界。

吳梅村乃獨創「梅村體」的著名詩人,確曾從事過文學創作,著有傳奇《秣陵春》,雜劇《通天台》、《臨春閣》等。李漁確實是一個著名的文學家、戲曲家,著有《凰求鳳》、《玉搔頭》等戲劇,《無聲戲》、《閑情偶寄》等小說。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他們有條件寫出《紅樓夢》,但沒有證據證明他們有與《紅樓夢》書中生活類似的經歷,他們存世的文學作品,也看不出與《紅樓夢》之間有什麼必然聯繫。

況且吳梅村、李漁等都是橫跨明清兩代的遺民文人,他們都去世較早,不及見《紅樓夢》書中提及的清代康熙中期的一些文人及文學作品,譬如洪昇的《長生殿》。《長生殿》創作殺青於康熙二十七年,這時他們都早已作古,如何能親手寫入《紅樓夢》書中?豈止《長生殿》,書中脂批提及的《女仙外史》、《堅瓠集》等,他們也不可能看到。好多探求《紅樓夢》作者的朋友,在這個問題上都存在同一個疏漏,還強詞奪理為自己找借口,這不是科學求是的正確態度。

有清一代浩如煙海的文學作品中,與《紅樓夢》創作有直接聯繫的,只有洪昇的《長生殿》、《四嬋娟》、《織錦記》等傳奇雜劇。《紅樓夢》書中不僅直接提及《長生殿》中的《乞巧》、《彈詞》等折,而且書中大量故事描寫都是《長生殿》「舊瓶裝新酒」。如「銜玉而生」、「木石前盟」、「白首雙星」、「人間風月司」、「離恨天灌愁海」等獨特概念,在文學史上別無出處,都直接出自《長生殿》。

洪昇創作的《四嬋娟》,可以說是另一部為「閨閣昭傳」的文學作品,並且是專門歌頌才女的作品。《紅樓夢》書中人物字眼,如寶玉、釵、黛、元、迎、探、惜、紈、鳳、璉、湘雲、鴛鴦、金釧、彩雲、春纖、玻璃等,都一一呈現在《四嬋娟》中。《紅樓夢》書中「賈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也是完全模仿洪昇《織錦記》中竇滔偷娶趙陽台的故事,並與洪昇本人「偷娶」小妾「鄧氏雪兒」有直接關係。

《紅樓夢》與洪昇文學作品的高度契合,只能說明《紅樓夢》的原始作者是洪昇,而非其他任何人。洪昇是一個非常成熟的專業作家,一生著作等身,創作過四十餘部傳奇雜劇和三部詩歌集;洪昇是一個優秀的戲劇家,完全可以按照戲劇手法寫小說;洪昇是一個終生秉持情本理想的文學家,有過為「閨閣昭傳」的文學經歷。這就與我們前面按照文學常理所作的三個方面推論,完全一致了。

當然,僅僅有比較文學研究還不夠,這只是個尋求《紅樓夢》作者的突破口。縱觀《紅樓夢》全書,作者按照榮國府、寧國府、大觀園的品字形格局,分別寫了三組故事。榮國府「自殺自滅」的故事取材於洪氏家族「天倫之變」;寧國府「大出殯」等風月故事取材於「《長生殿》案」;大觀園「海棠社」、「桃花社」故事取材於蕉園詩社。這三位一體的故事素材,都是洪昇的「親歷親聞」,是《紅樓夢》作者必備的生活基礎。

有了文學比較和創作素材,還要搞清作者的創作動機。康熙二十八年發生的「《長生殿》案」,洪昇被朝廷革去了國子監生籍和候補縣丞資格,在「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際」,狼狽逃回故鄉杭州,在西泠瑪瑙坡築稗畦草堂,開始創作《石頭記》。「瑪瑙坡前石,堅貞可補天。女媧何處去,冷落沒寒煙」(宋·釋智圓詩)——這就是《紅樓夢》作者託名「無材補天」的石頭,以「通靈寶玉」為主人公象徵,在開卷「作者自雲」中所交代的創作動機的最好詮釋!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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