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錫圭:從純文字學角度看簡化字

從純文字學角度看簡化字

裘錫圭

近幾年來,漢字簡化的功過,成了不少人的話題。這個問題只有在多方面的、深人的調查研究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得到比較科學的結論。我們沒有在這篇短文中全面討論這個問題的奢望,只想從純文字學的角度淺談一下簡化字的利弊。

從漢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看,有很多簡體顯然優於繁體。例如:繁體「衆」早已成為字形講不出道理的記號字,簡體「眾」則是很好理解的會意字。繁體「塵」是造得不很成功的會意字(籀文本從三「鹿」,大概表示眾鹿疾奔塵土飛揚的意思),簡體「塵」也是很好理解的會意字。繁體「滅」是聲旁已經起不了表音作用的形聲字(因為充當聲旁的字早已不獨立使用,一般人不認識),簡體「滅」則是造得相當成功的會意字。繁體「竈」的結構難以說清(《說文》以為是省聲字),簡體「灶」是一個會意字,字形的表意作用雖不很理想,但還是可以理解的(灶是砌造時需要用「土」的、燒「火」煮物的一種設備)。繁體「叢」的結構也難以說清,簡體「叢」的「從」旁卻有很好的表音作用。繁體「郵」是不大好理解的會意字(《說文》:「郵,境上行書舍。從邑、垂。垂,邊也。」「垂」是邊陲之「陲」的初文),簡體「郵」的「由」旁也有很好的表音作用(但「由」的古音與「郵」不同部)。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不少。

有些字的繁簡體都是形聲字,而簡體聲旁的表音作用明顯優於繁體,如膚、幫、護、趕、運等。有些簡體的聲旁從古音系統看雖不如繁體合理,但是從現在的普通話語音看則比繁體合理,如遞、樁、膠、猶、驚、補、艦、擔、膽、遲、醞等。這類簡體也應該看作比繁體優越。

還有很多字的繁簡體,從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看難分高下。下面也舉些例子。有些字的繁簡體都是字形講不出道理的記號字(至少一般人不能理解這些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如「長」和「長」、「爲」和「為」、「貝」和「貝」、「單」和「單」、「婁」和「婁」、「對」和「對」等等。

在都是形聲字的繁簡體里,有些形旁相同的繁簡體,它們的聲旁的表音作用沒有明顯的優劣(講表音作用根據今音)。如「糧」和「糧」、「園」和「園」、「犠」和「犧」、「極」和「極」、「礬」和「礬」等,是繁簡體聲旁的讀音都跟字音相同的例子。如「認」和「認」、「遠」和「遠」、「腫」和「腫」、「選」和「選」、「釀」和「釀」、「擾」和「擾」等,是繁簡體聲旁的讀音都跟字音不完全相同的例子。不過認識上舉的「犧」「極」「礬」「選」諸字的聲旁的人,要比認識它們的繁體的聲旁的人多得多。從這一點看,也可以認為這些簡體的聲旁的表音作用優於繁體。有的聲旁相同的繁簡體,它們的形旁的表意作用沒有明顯的優劣,如從「思」的「慮」和從「心」的「慮」(在較古的篆文里,「慮」其實是從「心」「??」聲的字,不過《說文中的「慮」字已從「思」)。有的繁簡體的形旁和聲旁都不同,但是表意和表音作用都沒有明顯的優劣,如從「音」「鄉」聲的「響」和從「口」「向」聲的「響」。

有時,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還算不錯的形聲字,簡化成了字形的表意作用還算不錯的會意字,如「陽」簡化成了「陽」。它們的優劣也很難評定。

依據偏旁類推原則產生的簡化字,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跟繁體一般也分不出高下。

判斷文字的優劣不但要看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對拼音文字來說,只看字形的表音作用),而且還要看字形是否既簡單又不會彼此混淆。所以在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上跟繁體難分高下的簡體,只要字形不會跟別的字相混,就可以認為比繁體優越。

另一方面,也有大量的簡體,是通過破壞或削弱繁體的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來達到簡化的目的的。

有些簡體同時破壞了形聲結構的繁體字形的表意和表音作用,如從『艸』「闌」聲的「蘭」字的簡體「蘭」,從「旨」「尚」聲的「嘗」字的簡體「嘗」,從「頁」「豆」聲的「頭」字的簡體「頭」,從「鳥」「凡」聲的「凰」字的簡體「鳳」,從「示」「齊」省聲的「齋」字的簡體「齋」(不過後兩例繁體聲旁的表音作用已不明顯)。

有些簡體完全破壞或削弱了形聲結構的繁體的聲旁的表音作用。前一種情況的例子如「顧」(顧)、「爺」(爺)、「際」(際)、「層」(層)、「導」(導)、「鄧」(鄧)、「標」(標)、「雞」(鷄)、「觸」(觸)等字。後一種情況的例子如「燈」(燈)、「鄰」(鄰)、「淀」(澱)、「燦」(燦)、「噸」(噸)、「嶺」(嶺)、「礎」(礎)、「擁」(擁)、「價」(價)、「襖」(襖)等字。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原從「盧」聲的幾個形聲字的簡體。從「盧」聲的十多個比較常用的形聲字,除去「驢」字都跟「盧」同音。漢字形聲字聲旁的讀音跟字音大都不能密合。從「盧」聲的字是很難得的一組表音作用很健全的形聲字。可是其中的「蘆」「廬」「爐」「驢」四個字,由於是在全面採用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之前推行的「約定俗成」的簡化字,卻把聲旁改成了聲母跟字音有明顯區別的「戶」字。這是很可惜的。

有些繁體的字形的表意作用,受到了破壞或削弱。例如:從「手」從「帚」的會意字「掃」簡化成了「掃」。從「食」「羊」聲的「養」字簡化成了「養」。「買」「賣」二字繁體所從的「貝」、「產」字繁體所從的「生」,在簡體里都看不到了。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一些。

在古文字演變為隸書的過程里,為了書寫的方便,破壞或削弱了很多字形的表意表音作用。這是合理的,因為古文字實在太難寫了。在楷書早已成熟的時代還這樣做,是否很有必要,就需要認真考慮了。

由於簡化,漢字體系里增加了一些基本結構單位(即有些學者所說的部件),如「頭」「樂」「專」「戈」(「堯」字上部)等。偏旁的簡化,如「金」旁簡化為「毛」、「言」旁簡化為「訁」等,也起到了這樣的作用(至少應該認為增加了基本結構單位的變體)。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柬」旁的簡化。在「柬」字和「闌」「糠」等字中的「柬」旁並未簡化的情況下,把「揀」「煉」「練」這幾個字的「柬」旁簡化為「□」(「揀」字右邊部分),是不夠妥當的。何況這個簡化的形體還十分容易跟「東」相混呢。為了減少一些字的筆畫,而去增加原來已經十分龐大的漢字體系基本結構單位的數量,恐怕不能認為是一件合算的事情。

「同音代替」的簡化方法最為人所垢病。但是平心而論,有很多同音代替的例子還是合理的。如以「才」代「纔」、以「冬」代「鼕」、以「出」代「齣」、以「板」代「闆」等,有什麼不好呢?台灣省並未實行漢字簡化,但是台灣人通常都寫「台灣」而不寫「臺灣」。這充分說明合理的同音代替是大家所願意接受的。但是為了照顧文字表音表意的明確性,使用這種方法的時候的確應該十分謹慎。

所謂「同音代替」的「同音」,實際上包括「音近」。因此使用這種方法有時會造成一字多音的現象。例如:讀上聲的「斗」由於代替了「鬥」,增加了去聲一音。讀陽平的「別」由於代替了「彆」,增加了去聲一音。讀陰平的「干」由於代替了「幹」,也增加了去聲一音。其他簡化方法也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現象。不同的字用了同樣的簡化字形,或者某個字的簡體跟別的字同形,都有可能造成這種現象。例如:「臟」(髒、臓)有平、去二音。「纖」(縴、纖)有qiàn、xiān二音。「籲」的簡體跟吁嘆之「吁」同形,因此「吁」就有了xū、yù二音。「癥」的簡體跟病證之「證」的後起字「症」同形,因此「症」就有了平、去二音。由於「麽」的簡體跟讀yāo的「么」同形,「寧」的簡體跟讀zhù的「寧」同形,《簡化字總表》不得不規定把讀yāo的「么」寫作「么」,把讀zhù的「寧」寫作「?」。甚至普通話審音工作都有可能造成一字多音現象。1985年發表的《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規定「曝」(pù)在「曝光」一詞里讀bào,就使這個字變成了多音字。漢字里多音字很多,引起了不少麻煩,讀音的錯誤往往跟多音字有關。因此增加一字多音現象顯然是不合適的。

使用同音代替的方法時,如果被代替的字和代替它的字的意義有可能混淆,也會引起麻煩。1964年發表的《簡化字總表》規定,在「迭」和「疊」、「象」和「像」、「余」和「餘」以及「折」和「摺」的意義可能混淆時,仍應使用「疊」「像」「餘」「摺」諸字。1986年重新發表《總表》時又進一步規定,「疊」「覆」「像」不再作「迭」「復」「象」的繁體字處理。這些規定就可以說明問題。(《隨筆》編按:但「象」和「像」的意義,實際上很少有混淆的可能。)在異體字整理中也有類似問題。如以「並」代「並」就很不妥當,因為「相並」和「合併」這兩種意義很容易混淆。考慮到以「並」為偏旁的「普」「碰」等字仍在使用,取消「並」字就更顯得沒有道理了。

我們衷心希望在今後的漢字整理工作中,不要再破壞字形的表意和表音作用,不要再給漢字增加基本結構單位,不要再增加一字多音現象,不要再把意義有可能混淆的字合併成一個字。

(原載於《語文建設》199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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