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婚姻法規定 登記結婚必須滿足這5大條件 缺一不可!
06-15
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領證自然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那麼,結婚領證的條件又哪些?結婚的年齡有限制嗎?
登記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結婚畢竟不是過家家,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結婚,《婚姻法》規定,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向婚姻機關登記結婚:
①當事人雙方均未婚配或者離異。
②當事人雙方是自願結婚,如果是被強迫或者威脅進行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③雙方已經達到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④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⑤雙方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當然,結婚的雙方應該是異性,在我國,對同性結婚暫未認可。
登記結婚,除了滿足上訴條件以外,在進行結婚登記的時候,需要攜帶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其他規定的相關證明(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聲明等)。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驗證,對結婚條件進行省查,對符合要求的應給予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的分享,結婚是大事,千萬不能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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