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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葯有雙重身份

  問題:

  我最近因胃不舒服在藥店買了一盒西咪替丁,吃幾次就好了。後來我陪媽媽去醫院看胃潰瘍,醫生同樣給她處方了西咪替丁。但是比較兩盒葯的說明書,卻發現有很大差別,難道藥店賣的葯有問題?武漢田女士

  藥名相同、成分相同,卻存在處方葯和非處方葯之分,而且規格、適應證、說明書乃至包裝都不同。對於自行在藥店買葯的患者而言,的確難以選擇。其實這些擁有雙重身份的藥品,都有一個專有名稱——「雙跨葯」,像阿司匹林、布洛芬、三黃片等常用藥都在其列。對於這類「雙跨葯」一定要對證使用,孕婦等特殊人群更要謹慎選擇。

  目前我國公布的4400多種非處方葯中,「雙跨葯」有2300多個品種,包括化學藥物約300種,中藥2000多種。其中以消化系統和解熱鎮痛類藥物居多。藥物是否跨界,主要看其適應證。有些葯作為處方葯時有多個適應證,有些適應證患者能夠自我判斷,在三限(限適應證、限劑量、限療程)的規定下,可以安全地自我葯療,而患者難以判斷的部分仍作為處方葯。

  如治胃病的藥物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作為處方葯,其適應證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應激性潰瘍、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綜合征等,普通患者對這些適應證難以自我判斷,不能自我葯療,必須由醫生診治,因此用作處方葯。當西咪替丁等作為非處方葯時,其適應證必須修改為患者能自我判斷的輕微病症,因此適應證也僅限於胃酸過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熱、燒心、反酸,而且連續使用不得超過7天。

  在選擇「雙跨葯」時要掌握一個原則:輕微的小毛病,可自我診斷的疾病,可使用非處方葯;而大病必須找醫生,哪怕醫生處方的仍然是非處方葯,因為此時該葯是被作為處方葯使用的。「雙跨葯」在醫院和藥店都可以購買。醫院開出時是作為處方葯使用,而在藥店購買時則作為非處方葯。

  患者在購買時注意藥品的包裝,就能區別處方葯還是非處方葯。另外,在使用非處方葯時,一定要注意用藥的周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如癥狀仍未緩解應及時就醫。出現不良反應也應該及時停葯。對於孕婦、嬰幼兒、老人、肝腎功能不全者,即便服用非處方葯,也最好先諮詢醫生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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