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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月二十四日,《體育報》的「體育研究」欄里,讀到羅宏基先生的《略談太極拳的纏絲勁問題讀後》一文,對於我文的基本論點(我文曾論述:陳式是纏法,吳式不是纏法,以及「纏絲」和「抽絲」不是同樣的動作,沒有提出針鋒相對的反駁意見,只是從其他方面論證了纏絲勁的「共性」問題,來否定我文的主要論斷。究竟羅先生的「共性」論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呢?據我看,是大有商榷餘地的。 羅先生所說的:「方向的變化,既是質點的 『平動』,同時又是『轉動』,兩者互相結合:不可分離」等語,如果是僅僅用來說明陳式纏絲勁的特點所在,這是頗有可取的;如果不加分析地、硬把吳式的動作情況混為一談,用來證明纏絲勁的「共性」所在,這就等於「張冠李戴」了。任何一種太極拳,甚至絕大多數的其他拳法,在所有的動作里,都不可能只有「平動」而沒有「轉動」,而且「轉動」的使用,也必須與「平動」相銜接,才能發揮更大和更多的作用。如果羅先生把「平動和轉動」的一般性「銜接」,和它在纏絲勁里的「互相結合、不可分離」的特殊要求,看作同一回事,那麼,纏絲勁就是很普通的一種東西了,又怎麼能算是陳式的特點而加以稱道呢?正因為陳式有此特點,而吳式無此特點,才把這兩種太極拳劃分為兩種類型。試問陳式的盤架是怎樣用勁的,它的動作形象和風格,同吳式的盤架要求相對比,除了都有圓圈和弧線以外,究竟有哪些近似的地方呢?這是見過陳吳兩式盤架的同志,都能正確回答,用不著多作解說的。以下請讓我舉幾個例子,把吳式使用平動和轉動的情況,略為談談,以供羅先生參考。 (一)例如吳式的搬攔捶,從搬攔到出捶,右拳走了一圈以上的路程,它的方向有:從右到左、從前到後(兼帶從上到下)和從後到前(兼帶從下到上),可是整個動作,處處都用「平動」進行。這就可以證明,在吳式動作里,方向的變化,不一定要依靠「轉動」,只要用「平動」循著弧線進行,就能完成它的要求。在這裡,也可以看出:平動和轉動並不是「不可分離」的。 (二)例如吳式的野馬分鬃,它的最後兩個動作,是同一拳式連做兩次,右掌循著弧線來回運動,有一個半月形的圈子,一共走了一圈半的路程,可是動作的方向,一直是用平動來變化的,在一圈半的來回運動里,始終沒有翻過一次掌。如果按照《陳式太極拳》的「順逆纏絲示意圖」(見該書第十九頁,以下簡稱「示意圖」)來做,很可能要翻兩次掌了。可見在吳式里,即使是使掌的動作,也並不象「示意圖」所示順逆纏絲那樣,必須循著弧線一再翻掌不可。 (三)例如吳式的攬雀尾,它的右手用仰掌走圈,經過一百八十度時,並沒有翻掌(照「示意圖」的指示是要翻掌的),一直走到二百四十度處,由於平動的作用已屆完畢,必須改為向前進掌的動作(並不是為了變換方向,因為用平動是仍然可以變換方向的),才開始用轉動來接替平動,以符合進掌的要求。這一轉動,既沒有纏絲運動的螺旋形象,更沒有纏絲勁那樣的纏繞作用,不過是很單純的——種「轉腕旋膀」,如果把它絢染為陳式那樣的纏絲和特點,顯然是很不當的。 (四)例如吳式的第四個玉女穿梭,右手的轉腕旋膀是一個「轉動」,可是在接做下一式的七星動作時,仍然是用廠一個「轉動」,這和平動與轉功反覆相結合的纏絲特點,也並不一致。所有這一切,都因為陳式足纏法,所以處處要利用平動與轉動相結合,來發揮它的纏繞作用,而吳式不是纏法,當然在任何一個動作里,都沒有採用陳式纏絲特點的必要了。為了篇幅關係,上面只舉了很少的幾個例子,還希羅先生多多指教。 我在《吳式太極拳》里所說的「每次出手應當把動作的過程看作是各個點相接而成」一語,明明是用來說明動作的求「勻」而作。所謂看作點者,也明明要求練拳人先把動作的路線(不論是曲線或者是直線),都看作虛線,然後循著虛線里相接而成的「點」,去勻勻地進行動作的意思。這句話里的所謂「點」,既不是指物體的「質點」,更沒有在原文的全部說明裡談到質點運動的有關規律和其他關係。現在羅先生所說的「質點在某段時間所通過的路程和位移是有區別的」一語,在物理學上,本是指質點的曲線運動而言(如果是直線運動,質點所通過的路程和位移是設有區別的),它所指出的,明明是:物體的質點由某一位置運動到另一位置,它所通過的路程和兩個位置間的距離是並不相等的。羅先生卻認為:這一運動規律和我那句話里的「各個點相接而成」是同一回事情,我實在看不出這兩回事里究竟有哪些相同的地方。而且這一運動規律的具體內容,不但與羅先生上文所說的「平動與轉動相結合」的要求毫不相干,即用來證明羅先生另外所說的「太極拳的圓運動是更為複雜的空間螺旋線運動」,我也無從看出它和羅先生所舉的規律究竟有什麼關係。 羅先生引白《十三勢行功心解》的「曲中求直』一語,原文是:「蓄勁如開弓、發勁如放箭、曲中求直、蓄而後發」四句連在一起的。所謂「曲中求直」者,不但和「蓄而後發」是同樣的意義,即和拳論後文所說的「收即是放」也是詞異而實同的。它所指出的,是應敵用的一個法則,不是動作「由直而曲」和「由曲而直」的運動現象(我以為這是拳趟的自然現象)。另外,太極拳所重視的是「懂勁」,不是「用著」,所以在「化和發」的運用上,也是取決於動作或柔或剛,不是取決於動作的或曲或直的。例如:對方用手拉我,我伸手相隨,使對方落空而站立不穩,在動作上明明是直的,但在作用上則是屬於柔化;又如:對方向我進攻,我順著進攻的方向,屈肘加勁於對方的來勁上,使對方向前傾跌,在動作上明明是曲的,但在作用上則是屬於剛發。可見在運化上,柔是主要的東西,在發放上,剛是主要的東西,而動作的曲和直則是次要的,也並不是只許用柔而不許用剛或者只許用剛而不許用柔的。羅先生的大文,始則把「曲以運化」和「直以發放」二語,用來解釋曲直二字的作用,繼則又改用「柔運剛發」一語,和「平動與轉動互相結合、互相轉化」的說法,相提並論,明明是「視曲為柔、視直為剛」,把曲和直的可剛可柔,看作「只柔不剛:和「只剛不柔」。這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一種見解。再就平動與轉動來說,它們也是各有各的剛柔二性。多用一些力就是剛性,少用一些力就是柔性;用於走化的就是柔性,用於打擊的就是剛性。如果把平動與轉動,只看作一柔一剛,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至於羅先生所引的拳論「陰不離陽、陽不離陰」等語,原是指太極拳的主要法則而言。原文是這樣說的:「每見數年純功不能運化的,率皆自為人制,雙重之病未悟耳:欲避此病,須知陰陽;粘即是走,走即是粘;陰不離陽,陽不離陰,陰陽相濟,方為懂勁。」文中的「粘即是走,走即是粘」,才是陰陽相濟的主要意義。試問:走和粘,究竟哪一個是「平動」、哪一個是「轉動」?是不是平動只限於「走」而轉動只限於「粘」呢?這都是應當從事實上去好好分析的。如果羅先生意圖把拳論的「陰不離陽」和「陽不離陰」比作是纏絲勁的「平動不離轉動」和「轉動不離平動」,這和拳論原意,顯然是不相符合的。 總之,從陳吳兩式的不同運動風格和不同技擊要求來看:陳式運勁較剛,又具有纏法和纏絲勁的特點,我認為它是近於「先發制人」的一種太極拳法;而吳式則運勁較柔,又無上述特點,它同一般太極拳一樣,只是講究「柔以制剛」和「靜以待動」的功夫,並且在應用時以適應客觀情況為主,也是「法無定法、勁無定勁」的,因此,它是屬於「後發制人」的一種太極拳法(兩者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在應用時,能否取勝,還得根據客觀情況和個人功夫的深淺以為斷)。這兩種太極拳法既然走了不同的道路,當然要有不同的練法,因此,在運動時,即使是同樣的一個動作,也不會是同樣的要求和同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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