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民族的痛——割在袁崇煥身上的3543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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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兵
史傳:明朝法度嚴明,有「輕其輕罪、重其重罪」一說。明太祖朱元璋感覺重罪的刑罰不夠重,比如「凌遲」一刑。古之法度,凌遲有六六三十六刀及360刀兩種,多以簡單取36刀結果性命,即六六三十六個洞之說。而要刮360刀,則需要用漁網網住人,取刀一片片的將從漁網鼓出來的人肉割去,直至360刀人斷氣為止。而朱元璋仍感覺不夠,覺得至少要刮3600刀才夠解恨,但當時的劊子手,沒有一個能做到,因為刮不到那個數,人就已經死了。後來擂場比武,終於有一個最優秀的劊子手,整整颳了3543刀後,離3600刀還差57刀的時候,這個罵聲不止的犯人終於斷氣了,創造了當時的大明律最高紀錄,於是《大明律》後來有了新規定:凌遲最重之刑,要刮3543刀,而這個紀錄,後來再無人能打破。
明史載:崇煥行經法場前,劊子手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極痛恨遼東靼子,而更恨漢奸行徑,於是有錢的捧錢場,富戶們大把扔錢向劊子手行賄,競價爭買崇煥之肉「生」食之,沒錢的捧人場,窮人們爭相從劊子手手中搶來崇煥之肉生食之,一塊肉往往又被爭搶撕扯成數塊,整個場面直比一場「人肉大拍賣」。至法場時,崇煥已氣絕,骨肉無存,只餘一首(頭顱),崇禎皇帝命將其首傳視九邊(長城上的九個邊防關口),以此震懾邊將,以禁效尤。
袁崇煥被整整颳了3543刀,大萬人空巷盛況空前之下,大約有近萬人搶到了崇煥之肉而生食之,並以此炫耀為能事。
在中國幾千年的謀略兵法中,「空城計最無奈,反間計則最可恥,也最弱智」,但恰恰反間計卻屢屢得逞。在反間計得逞後的一年多里,崇禎皇帝命廠衛嚴審袁崇煥,但是前後查了一年多,在明朝刑罰手段空前發達的條件下,雖百般重刑之下,各種刑罰手段用盡,袁崇煥卻矢口不認其罪,東廠的一幫狗子們拿他也沒有辦法,上報皇帝定奪,崇禎到了還是一個「凌遲處死莫須有」。袁崇煥只餘下的的頭顱傳到山海關,吳三桂、祖大壽、洪承疇等袁之部將都看到了。
在諸多明軍中,袁崇煥身後留下的遼遠邊軍,是最有戰鬥力的一支,此點從吳三桂的關寧軍從遼東一直打到緬甸即可見證。當年八萬關寧軍從遼東打到雲南時,只餘下了四萬人,南明皇室逃入緬甸尋求庇護,清廷交涉但緬王不從,在清廷的一再催促下,吳三桂最終親率四萬關寧軍,穿越茫茫緬北原始叢林,沿途疾病、飢餓、蛇蟲鼠蟻之下,只余衣衫不整的兩萬人最終走出了原始叢林。
而正是這僅存的兩萬人,面對緬甸舉國動員的幾十萬大軍,面對從未見過的象軍,關寧軍一擊之下即全殲緬軍,迫使緬甸臣服並交出南明皇室,吳三桂報仇心切,隨即用弓弦絞死了南明最後一個皇帝。而數個世紀後的抗日戰爭,十萬中國遠征軍再度進軍緬甸,來回兩次穿越緬北原始叢林後,十萬人只餘下兩萬人,且大部輾轉撤到了印度。但是正是袁崇煥身後的這支軍隊,後來卻成為了滿清入關的前驅之師。
李闖包圍北京,崇禎命三桂入京勤王,吳三桂回旨也答應了,但是實際動作十分消極,直到北京城破,關寧軍還在路上散步,此後的歷史人人皆知,吳三桂反反覆復,先歸大順朝,後降滿清,數十年後又掀起「三藩之亂」。後來野史戲說,認為吳三桂引清軍入關是「衝冠一怒為紅顏」,我不是想為吳翻案。換了誰是吳三桂,看到其主帥忠君報國一生,卻遭凌遲處死後餘下的頭顱,都會有想法:明朝,該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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