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理論智慧和實踐智慧的辯證法

Moving Forward to the Dialectics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Wisdom

作者簡介:黃志軍,首都師範大學哲學系講師,哲學博士。北京 100089

原發信息:《學術研究》(廣州)2015年第201510期

內容提要:後現代主義對傳統知識論的批判,不僅更新了對「知識」的理解,實質上也把長期局限於此的辯證法解放了出來,進而使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和實踐智慧的內在趨勢得到揭示。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的內在趨向是一種理論的建構能力、創造能力、運思能力;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則是在實踐中把握特殊情境的能力、決斷事務的能力、領悟知與行之關係的能力。二者雖有異質性,但同出於對傳統知識論和現成世界的反思與批判,也一同指向人類對善的孜孜追求。

標題注釋: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馬克思辯證法的實踐本質研究」(14CZX056)的階段性成果。

如果說哲學是愛智慧的學問,那麼這裡的「愛」則意味著哲學對智慧的嚮往和追求,甚至是佔有。進一步而言,哲學所要深「愛」的智慧則是包括理論智慧和實踐智慧在內的、對所遭遇世界的領悟能力和行動能力。辯證法就是這一樣一種在哲學追求智慧的過程中形成的人類的獨特能力。由於受傳統知識論的深刻影響,辯證法的「能力」特質長期被理論哲學所遮蔽,在後現代主義對傳統知識論的批判中,我們要揭示出來的正是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練就求知、思考能力的衝動及其途徑。這個過程的另一面,即辯證法走向實踐智慧的內在趨勢也將突顯出來,從而辯證法與現實生活世界的真切關聯也將得到進一步揭示。於此,辯證法在當代的形象便不再允許被冠以「詭辯術」等惡名,而是人類直面且滲透於現實生活世界的獨特能力。

一、走向理論智慧的辯證法

理論哲學是以獲取普遍性的理論知識為目的的,它試圖透過紛繁複雜的現象發現事物內在的本質,亦試圖建立一種普遍的理性原則用來解釋存在於萬千世界中的特殊表象,從而將所發現的本質和理性原則加以理論化和系統化。但在理論哲學內部也蘊藏著理論智慧,與理論哲學試圖以普遍性理論原則解釋世界不同,理論智慧則強調個體理論運思的特殊性;與理論哲學的目的在於通過現象發現本質從而獲取真理性知識不同,理論智慧的目的在於領會和習得透視本質的方法,從而能夠巧妙地探取知識的奧秘;理論哲學的結果是系統化和理論化的知識,而理論智慧則並不能加以系統化的闡述,更不可理論化,理論智慧作為一種智慧具有個體性和特殊性,它是通過長期的理論運思習得的結果,是心得與領悟。

可見,在理論哲學和理論智慧之間存在著一段距離。大致而言,理論智慧蘊藏在理論哲學的形成過程中,它作為特殊的理論運思方法,是在特殊的理論境況中習得和培育起來的。從這一點來說,它比理論哲學更貼近於處於理論思考中的主體,更貼近於可感的具體思維。因此,從當代辯證法的視角看,作為理論哲學的辯證法走向的是理論智慧,它一方面宣示以理論哲學的方式詮釋辯證法的正當性,另一方面使它不至於在後現代主義對傳統知識論展開尖銳批判的過程中坍塌下來。簡言之,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不僅具有理論意義,更具現實意義。任何時代的理論思考都離不開理論智慧。我們更不希望看到學界在強調實踐智慧的同時,而遺忘了理論智慧,畢竟對善的追求同時需要理論智慧和實踐智慧。

要讓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一要更新傳統知識論對知識的理解,否則,所謂理論智慧無非是辯論、推理的技巧罷了;二要革新對辯證法的闡釋,將其從形而上學的遮蔽下解蔽出來,將其轉化成理論智慧。基於此,結合後現代主義對傳統知識論的批判,走向理論智慧的辯證法,或辯證法要走向理論智慧可以做如下理解。其一,要變革知識論視域中的辯證法,改變把辯證法理解為一種普遍理論規則的觀點,進一步打破把辯證法看成是現成的理論方法的觀點,進而將其理解為一種在建構概念過程中生成的方法或規則,這種方法或規則應當是在特定歷史時期和空間內建構起來的。其二,辯證法要從辯論技巧的狹窄空間中解放出來,要轉變成為一種理論能力,準確地說是一種創造理論的能力。其三,在傳統知識論中,辯證法主要服務於系統化和體系化的理論,倘若要走向理論智慧,則要破除知識論視域中的辯證法所蘊藏著的表象主義思維方式,轉而關注辯證法與具體的理論困境之間的關聯,從而把辯證法界定為在處理特殊理論困境中生成的運思方法。

第一,在傳統知識論視域中,辯證法被當成為一種建構知識的普遍規則和現成方法。黑格爾把辯證法理解為理性形式的運動形式,指認知識與對象的變化採取歷史的一致的形式,就為打破把辯證法理解為一種普遍有效的規則和現成方法奠定了基礎。因為知識和對象的變化,意味著辯證法自身的運動和變化,也預示著辯證法建構知識規則的變遷。福柯的知識考古學認為,我們只能探求知

識得以可能的條件,即支配人類思想和話語實踐的推論理性被「組裝」起來的規則是什麼的問題,這種規則不是不變的和普遍的,而是隨著歷史的變遷而變化的,並且只是對特定的歷史時期的話語實踐有效。在福柯那裡,把這些規則作為知識、真理的歷史的先驗條件,實際上是把獲取知識的方法理解為一種推論機制,它與具體的知識生產聯繫在一起,而非是一勞永逸的現成方法。他說:「隨著歷史的出場而變化,這種再分配呈現多種過去、多種連貫形式,多種重要性、多種確定的網路以及多種目的論:以致歷史的描述必然使自己服從於知識的現實性,隨著知識的變化而豐富起來並且不斷同自身決裂。」[1]這裡所謂的再分配指的是歷史科學的循環反覆性,而歷史科學的這種再分配所呈現的那些特徵,實際上也意味著建構知識規則的多樣性、不確定性、複雜性和特殊性。在這個意義上,傳統知識論把辯證法當成普遍規則和現成方法的成規就要被打破,它被置於歷史的生成過程中,被理解為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期和空間內形成的建構知識的規則。從這點來說,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的途徑開始顯現出來。

第二,把辯證法看成是一種論辯術或者修辭術,這種觀點在古代哲學和中世紀經院哲學中較為常見,但是將其程式化和固定化為一種論辯技巧,這就大大降低了辯證法在理論哲學中的地位。事實上,隨著後現代主義對傳統知識論批判的展開,知識不再被看成是一種系統化的理論,而是被看成一種能力。利奧塔爾就認為如果把知識局限於學問那是非常褊狹的,「人們使用知識一詞時根本不是僅指全部指示性陳述,這個詞還摻雜著做事能力、處世能力、傾聽能力等意義。因此這裡涉及的是一種能力,它超出了確定並實施唯一的真理標準這個範圍,擴展到了其他的標準,如效率標準(技術資格)、正義和/或幸福標準……等等。」[2]因此,在他看來,知識就是那個能讓人說出「好的」指示性陳述的東西,但也能讓人說出「好的」規定性陳述、「好的」評價性陳述等等。在此意義上,知識不再被認為是一種以真理性為衡量標準的系統化理論,而是一種做事能力、處世能力和傾聽能力,它能夠依據對處事者所處的群體所承認的相關標準進行陳述。基於此,利奧塔爾認為要獲得陳述的真理,或「好的」陳述,就要更新能力,否則作為陳述方法的論辯就將成為不可能,而沒有論辯就不可能檢驗這種陳述的好與壞。「這種辯論涉及的不僅是科學家陳述的真理,而且也是他自己的能力,因為能力從來沒有得到過一致確認,它取決於提出的陳述是否被討論」。[3]因此,辯證法如果還試圖在知識的形成過程中立足,那麼它就必須隨著知識的變遷,在知識以信息化、科技化為存在方式的今天轉化成一種理論能力,或者說是創造知識的能力,它同樣需要通過論辯來確定知識陳述的優劣,但它是以對話者和受話者的陳述能力和傾聽能力為基礎的。

第三,理論哲學過於強調普遍原理對特殊境況的解釋效用,在後現代主義看來,這是傳統知識論的軟肋。與此相照應,辯證法在探尋普遍原理的過程所形成的普遍適用性也遭到了抨擊。從這一點來說,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就是要革除它試圖遮蔽特殊知識境況的妄想症。事實上,傳統知識論是在表象主義的思維方式中建構理論體系的。表象主義作為西方傳統辯證法的基本認知方式,它從預設觀念的對立面開始,然後又通過所謂否定運動而實現自身的統一和變革。但它並非與現實事物毫無瓜葛,恰恰相反,它總是試圖通過以建構概念的方式為特殊事物建立一種普遍的秩序和原則。因此,活生生的現實表象在思維尋求同一性的過程中被淹沒,被遮蔽了,即海德格爾所說的,遺忘了存在的意義。換言之,在表象主義的認知方式中,表象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隱藏在表象背後的本質與基礎。在羅蒂看來,這種表象主義的認知方式的內在機制是把心靈當做反映實在的一面鏡子,西方傳統哲學家們即是「通過審視、修理和磨光這面鏡子以獲得更準確的表象」,從而獲得更確定的知識。然而,倘若「沒有類似於鏡子的心的觀念,作為準確再現的知識觀念就不會出現」。[4]確實如此,意識或者思維自身設定的對立面就是現實事物自身的矛盾嗎?或者意識中的矛盾就是對現實事物矛盾的準確反映嗎?顯然,這種反身性的追問,在無意識地運用辯證法尋求真理性知識的傳統哲學中是無法回答的。在羅蒂那裡,要消除表象主義的思維方式就要消除現象和本質之間的差別。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但需要確認的是人能否通過特定的能力把握現象背後的本質。在筆者看來,走向理論智慧的辯證法就是這種能力。辯證法要面對的是具體的理論困境問題,這種困境往往是與現實生活聯繫在一起的,因而辯證法需要採取具體的特殊的思維方式確證其理論效用力,從而在此過程中形成特殊的運思方式和技巧。

在當代學界非常強調辯證法與實踐智慧的關聯時,也要強調辯證法與理論智慧的聯繫,如果忽視了這一點,那麼便是遺忘了辯證法的歷史和現實。走向理論智慧應該成為以理論哲學詮釋辯證法的旨歸,應該成為「哲學是愛智慧」之義的基本精神。愛智慧之智慧事實上既有理論智慧,也有實踐智慧之義,不能偏廢其中一方,而過於強調另一方。辯證法走向理論智慧,就是要把它作為運思技巧、生成性的方法和規則以及創造理論的能力等揭示出來。在這個意義上,辯證法最初作為談話技巧、論辯術的內涵在知識論發生變革的今天被重新闡釋,並且被賦予了更具挑戰性的任務。

二、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

實踐智慧作為實踐哲學的最高級形式,是人們在實踐中形成的處事能力、技巧和方法。實踐哲學是以實踐為基本議題的哲學,它以哲學的方式反思實踐,而實踐智慧則是在特殊的實踐情境中生成的,「因為實踐哲學只能揭示實踐智慧所蘊含的道理,因此它不能替代實踐智慧本身。實踐智慧是實踐主體在實踐中長期養成的,不是某種實踐哲學理論轉換的結果。」[5]在這個意義上,實踐智慧不僅與理論哲學相區別,而且也與研究實踐智慧之道理的實踐哲學區別開來。辯證法可以作為一種實踐哲學,因為實踐哲學儘管以實踐為中心議題,但畢竟是以哲學的方式思考的,而辯證法也是如此;在其本質上,辯證法作為一種哲學形式,是愛智慧的表徵,是追求智慧的方法論,所以二者是同一個層面上的概念。即使在本體論上理解辯證法,它也不能直接轉換成智慧,而辯證法要轉換成智慧,就必須以實踐的方式凝練成實踐的方法、實踐的樣式或實踐的態度。辯證法並不能直接等同於實踐智慧,進一步而言,我們並不認同「作為實踐智慧的辯證法」這樣的表述。鑒於此,辯證法要植根於實踐,就要走向實踐智慧之路。

亞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把求知作為人類的本性,但是他並沒有指出人類為什麼求知的問題,而只是認為所謂求知就是求真的問題。這裡的「求真」便是他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認為的那種對處於必然的普遍者的追求,它是以不變的存在為基礎的。在此,亞里士多德把實踐和製作與前者區別開來,認為實踐和製作是人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憑藉自身的能力而改變事物的活動,它以求善為目的。進言之,在他看來,理論研究以求真為目的,而實踐和製作的研究也以求真為目的,但是後者的求真是為了求善。這也就回答了他在《形而上學》中並未深究的問題。亞里士多德進一步分析認為,製作活動的目的外在於自身,即作為活動結果的某種產品而出現,而實踐活動雖然常常也以某種外在於自身的善為目的,但是實踐活動本身也是目的。所以,實踐的研究和製作的研究也是不同的,應該認識到二者的區別。但是,實踐並不是與理智和真無關,相反,與其密切相關。亞里士多德說:「要想選擇的好,邏各斯就要真,欲求就要正確,就要追求邏各斯所肯定的事物。」在這個意義上,沉思的理智是與實踐相關的。因此,實踐智慧(明智)是「一種同善惡相關的、合乎邏各斯的、求真的實踐品質」。[6]

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首要關切在於以生活實踐為根基,以理論有限性和實踐無限性的矛盾為關懷。「把有限的理論視角與無限的生活實踐確立為辯證法的基本矛盾,使得辯證法企圖成為超越『低級』的生活實踐、成為關於終極實體的『真理』和『內涵邏輯』的觀點成為幻覺。」[7]走向理論智慧的辯證法實際上要解決的是理論思維的有限性和真理知識的無限性之間的矛盾,而走向實踐智慧所面對的是理論思維的有限性與生活實踐的無限性之間的矛盾,知識論和實踐論視域中的矛盾轉換意味著辯證法必然將有限理論視角的使命從追求絕對理念和普遍原則轉向理解和變革生活實踐自身。理論世界是在生活實踐的基礎上形成的,或者說生活實踐是理論世界意義的根本來源。由於生活實踐的變化性、異質性和多樣性存在,理論思維需要不斷地回應和反思由生活實踐所帶來的挑戰和變革,反思自身的局限,衝破人為設定的理論邊界,切近生活世界。理論智慧所欲求的是整個世界的真假問題,而實踐智慧的旨趣在於整個生活的善惡。有限理念試圖把握絕對理念即是要認識到全部真理,儘管這種真理是脫離人的現實生活實踐的。而人的有限理念與無限的生活實踐之間的矛盾卻是以把握實踐的整個品質作為目的的。

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是一種面向特定實踐情境的特殊邏輯,它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而生成,與人們所處的特殊情境相關聯,其目的在於行為,即能夠在一種複雜的情況中,根據時間、地點和相應的條件進行明智的決斷和選擇。換言之,所謂實踐智慧便是在特定的情境中能夠做出恰當行為、合理判斷和明智抉擇的實踐能力。亞里士多德認為理論智慧是「對普遍者和那出於必然事物的把握」,而實踐智慧是「善於考慮對自身的善以及有益之事,但不是部分的,如對健康、對於強壯有益,而是對於整個生活有益」。[8]因而任何試圖解決理論有限性和生活實踐無限性矛盾的努力,都包含著對「整個生活有益」目的的追求,即必須根據所處的特殊情境做出對「整個生活有益」的價值判斷和選擇。海德格爾認為此在面向的總是將在,這種將在尚不是而是將是的存在。此在總是不斷地籌劃自身、選擇和超越自身。因而人作為一種可能性的存在,其籌劃和選擇蘊含著可以超越現有的存在形態。在這裡,不論是籌劃,還是選擇,都是在一種特定的情境中,在一種具有歷史性和時間性的過程中對自身所處境況的認知和把握,這是做出善的、對整個生活有益的行為的前提和必要環節。在他看來,實踐智慧是此在揭示真理的根本方式,是促使人進行決斷的「良知」。因而海德格爾認為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是與實踐活動息息相關的,它不是知識的求真問題,而是使此在的存在方式得以揭示和保持的秉性(實踐品質)。在海德格爾那裡,理論智慧所追求的真理是傳統意義上的「符合論」的真理,即事情本身要符合人的認識或者絕對理念的普遍原則,而實踐智慧中的真理是源始意義上的真理,即是作為揭示活動和揭示狀態而存在的,「揭示活動本身的生存論存在論基礎首先指出了最源始的真理現象。」[9]

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就是要揭示生活實踐的意義和價值意蘊。在海德格爾看來,生存境遇是此在在此時此刻所面對的遭遇,人要如其所是地將存在的可能性實現,那麼就要對生存境遇進行籌劃,進而做出正確的決斷。在此,正確的選擇是關鍵,也是實踐智慧的核心所在。能夠做出正確選擇的能力即像亞里士多德所認為的那樣要符合邏各斯,從而使人的行動符合「中道」,適時地做出判斷,這就是所謂的實踐能力。因為時機並不常在,它總是稍縱即逝,必須在那個合適的時間點做出抉擇。顯然,這種抉擇純粹憑藉理智和邏各斯是難以達到的。在這個意義上,辯證法作為實踐智慧,其實是一種特定情境中的特殊邏輯,試圖以某種普遍的原則來考量當時的境遇是沒有效力的。由此,海德格爾便從存在論的視角對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進行了全新的闡釋,把亞里士多德的實踐智慧從倫理學和政治學的視野中拓展出來,放在存在論生存論的地基上進行結構性的改造,推進了實踐智慧與生活實踐之間的關聯。

在馬克思那裡,這種辯證法的存在論關切表現得更為明顯,這也是他的「歷史科學」超越黑格爾「精神科學」的一個重要方面。有觀點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與黑格爾哲學之間的對立,實質上是歷史科學與精神科學的對立,而作為歷史科學方法論的唯物辯證法與作為精神科學的黑格爾辯證法的對立,實質上是唯物論與唯心論的對立」。[10]黑格爾把辯證法作為意識自身發展的內在方法,其目的在於揭示意識的各種形式的過渡和轉化規律,而作為馬克思歷史科學基本精神的辯證法,所揭示的是社會歷史發展各階段的自我否定過程。馬克思的異化辯證法或實踐辯證法都可在辯證法所蘊涵的價值取向中得到理解。隨著歷史向世界歷史的轉變,辯證法所蘊涵的人類解放及自由全面發展也將作為一種普遍價值滲透到每一個人的生活實踐中。由此,辯證法便在實踐層面上與人的價值及存在的意義建立了內在聯繫。

走向實踐智慧的辯證法是在一種生成性、具體性和時間性的現實存在中,把認識與行動作為整體實踐的環節來理解和把握的智慧。它們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知行二分」,也不是源始意義上的「知行合一」,而是現代意義上的「知行」二者在實踐運行中的整體呈現,內涵於實際生活當中。從表面來看,實踐中的選擇和決斷本身就是一種行為或者行動,但問題在於這種選擇和決斷是如何做出的。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將擅長預見的主觀辯證法和先行存在的客觀辯證法簡單結合便能做出一種明智的決斷。在薩特看來,「實踐是通過內在化由客觀向對象的過渡;計劃作為對象向客觀性的主觀超越,在環境的客觀條件和可能性場域的客觀結構之間展開,它在自身中代表了主觀性和客觀性這些活動的基本規定性的運動統一。」[11]在此,薩特認為「知」是作為「行」的一個契機而存在的。進而,所謂「明察」不是格物致知式的靜觀,而是在特定情境中對形勢和限制條件的超越性體悟和對自身條件的內省,是一種對即將開始的「行」的批判性考察,也就是海德格爾所謂進入「處境」當中的籌劃和決心。由此,作為一種特殊邏輯的辯證法,是一種先行包含理論智慧的實踐智慧,從而明智的選擇行為才成為可能。

由此可以看出,在辯證法和實踐智慧之間存在著實踐這個中介環節,辯證法要轉換為實踐智慧需要長期的實踐過程,而實踐智慧的凝結和生成則意味著辯證法真正滲透到實踐當中。就此,中國古代的孫子兵法、毛澤東的軍事辯證法等凝聚實踐智慧的辯證法是辯證法走向智慧的生動樣式。

原文參考文獻:

[1][法]福柯:《知識考古學》,謝強等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第3頁。

[2][3][法]利奧塔爾:《後現代狀態》,車槿山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74、92頁。

[4][美]理查·羅蒂:《哲學和自然之鏡》,李幼蒸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第9頁。

[5]徐長福:《走向實踐智慧——探尋實踐哲學的新進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第40頁。

[6][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廖申白譯註,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168、173頁。

[7]賀來:《辯證法與實踐理性——辯證法的「後形而上學」視野》,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91頁。

[8][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尼各馬科倫理學》,苗力田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24、122頁。

[9][德]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等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6年,第253頁。

[10]王時中:《從「精神科學」到「歷史科學」——重評唯物辯證法與黑格爾辯證法的對立》,《天津社會科學》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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