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失敗催生新「禁煙令」 落地仍有難度-時事中國-時政頻道-中工網
《中國經濟周刊》實習記者 李妍|北京報道
「五年,在省一級城市實現100%的公共場所無煙。五年,在公共場所看不到任何形式的煙草广告。五年,把中國從世界最大的煙草消費國轉變為世界最積極有效的控煙國……」這份五年控煙藍圖,誕生於3月24日中國疾控中心的控煙研討會上。
當很多人用「理想化」、「形式主義」、「口號」來形容這張藍圖時,衛生部出台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下稱《細則》),規定從5月1日起,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專家說:「這是一個信號,意味著中國控煙開始了新一輪的戰鬥!」某煙草企業品牌戰略部經理說:「有用嗎?又不是沒管過。」正在廣場上吸煙的市民說:「不知道,沒人管。」
難道這張藍圖又是一次紙上談兵?
控煙失敗催生新「禁煙令」
中國疾控中心副主任、國家控煙辦主任楊功煥表示,《細則》的出台緣於「中國式控煙」的失敗和「十二五」控煙新規劃的實施。
2003年,中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於2006年1月正式生效。2010年1月,禁煙工作階段性報告——《控煙與中國未來中外專家中國煙草使用與煙草控制聯合評估報告》發布,中國關鍵政策的執行平均得分僅為37.3分,中國總吸煙人數為3.56億,與2002年比幾乎沒有變化。
中國控煙協會專家、北京控煙協會副秘書長崔小波對《中國經濟周刊》說:「全國公共場所禁煙規定下得越晚,對國民健康的損害就會越大。所以根據我國履約工作的時間表,2011年必須出台全國性的室內公共場所禁煙的法律法規。」
而「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納入「十二五」規劃綱要,在楊功煥看來,為我國控煙工作確立了「路線圖」和「時間表」,是里程碑式的進步。
楊功煥認為,我國控煙工作應該明確路線。「全面推動支持公共場所禁煙的國家立法,各地政府建立保障機制、開展控煙項目活動,包括實際控煙成效的跟蹤監督評估機制」。
目前,我國控煙工作已經邁出了第一步,2010年5月,中國控煙法律專家工作組正式成立,這標誌著法律專家整體介入煙草控制立法工作,呼籲了多年的「控煙立法」終於有了眉目。
而「時間表」,在楊功煥看來,是指今年應該有一半的省級城市,特別是已頒布地方控煙法規的城市,達到公共場所完全無煙的目標。在「十二五」收官之年,理想的狀態是在省一級城市,實現100%的公共場所無煙。五至十年後,我國應該達到「在室內公共場所看不到有人吸煙、聞不到煙味,所有公共場所看不到和聽不到任何形式的煙草广告、促銷和贊助,不再有向青少年銷售香煙或由青少年銷售煙草製品的現象。」楊功煥說。
禁煙令的「三大疑惑」
據統計,我國出台公共場所禁煙地方性法規的城市有154個,佔地市級城市的一半,可是論起收效,卻不免都讓人失望。同樣,《細則》剛剛頒布,就有人質疑,「這是不是又一次雷聲大雨點小的開始?」
首先,對於「公共場所」的範圍沒有明確界定。
楊功煥稱,根據《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公共場所應該是指所有的社會活動場所,包括一般意義上的賓館、飯店、影院等經營性的室內公共場所,也包括辦公室、生產車間等工作場所,公交車、計程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醫院、校園、公園等公益性、社會性的公共場所。
但是,《細則》中並沒有對「公共場所」做任何註解,尤其是公眾關心的「公共場所是否包含辦公室」沒有明確示意。
崔小波認為:「要執行好這個規定,還需要各省市針對公共場所制定本地的無煙環境立法措施,具體落實減少煙草危害的具體目標。」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採訪時回復說,衛生部正在對《細則》進行修訂,修訂後將增加「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及其他有關控煙的規定,這表明了我國政府積極履約控煙的決心和努力。
另外,對違規者將如何約束和懲罰也是《細則》中極其模糊的一點。在《細則》的「法律責任」章節中,並沒有任何有關禁煙內容的追責和懲戒條文,很多人認為,「禁煙」成了「無力的枷鎖」。
崔小波則解釋說,禁煙需要一個過程,罰款並非是唯一的辦法。「根據我國的禁煙情況可以發現,對禁煙法規宣傳得好的地方,執法的阻力就小,反之執法的阻力就很大。所以,在法規執行前幾個月的時間裡,各省市都要加大煙草危害的宣傳教育工作,利用一切機會和公益廣告時間宣傳衛生部的禁煙令。」因此,與公眾「重罰」的思路不同,新「禁煙令」將以勸解和宣傳為主要執行方法。
第三個疑惑在於,「禁煙令」的實施需要調配大量的人力做監督勸解工作,動用物力修建在公共場所配置的吸煙室,動用財力做宣傳工作。那麼,誰來買單呢?
「室內公共場所禁煙工作是以各經營單位為主體的自律性工作,一般來講,主要有建立場所禁煙制度,在醒目的地方張貼禁煙標識和警語,去除煙灰缸,培訓工作人員,安排勸阻吸煙專職公共衛生檢查人員等。這些工作產生的費用一般由經營單位自己承擔。」崔小波介紹說,「對於執法檢查,公眾宣傳、舉報電話和法庭聽證等費用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支付。」
落地仍有難度
西安市解放路的某寫字樓內,十幾家國內知名煙草企業的廣告公司正在瘋狂地跑馬圈地,因為初春時節正是煙草銷售的「小旺季」。「我們正在抓緊鋪貨,一天至少要給100家商店換上我們冠名的招牌,大家都在搶地盤。」某煙草企業品牌戰略部經理說。
當記者提及新「禁煙令」時,這位經理說:「我們鋪都來不及了,還禁什麼呀,這『禁煙令』也不是第一回了吧,我們鋪了那麼多年,從來沒人管。」據他介紹,最近電視廣告總吃官司,管得嚴了,煙草广告就以戶外為主,尤其是大型展板和商鋪冠名的方式。「商鋪冠名最好,商店老闆幫我們保護著,又省錢又高效。」
「公共場所是煙草企業品牌宣傳的好場所,『禁煙令』必然使煙草企業失去了一個宣傳自身品牌的陣地。」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周思然對《中國經濟周刊》說,「但是,能否有成效還得取決於『禁煙令』的執行情況。此外,在吸煙習慣根深蒂固的煙民面前,這種缺乏強有力監督的『禁煙令』所能起到的作用令人懷疑。」
「我國公共場所禁煙,只有正視煙草和『二手煙』的危害,制定全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才是可行之舉。」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認為,應該以《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為標尺,借鑒國外和我國港台地區的成功立法經驗,選擇科學可行的執法模式,推動我國公共場所禁煙法治運動。「否則,『禁煙令』的結果就是屢禁不止。」來源:http://news.workercn.cn/c/2011/04/06/110406044946887221866.html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