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自殘的人,我並不認為自己心理有問題,這是不是說明已經出現問題了呢?


對錯,只有在人群中和人比較才有意義。如果我一人在荒野,就是裸奔也沒有意義。所以,你的行為有問題,那麼行為背後的心理就有問題。就算你認為沒問題,也是有問題。


謝邀

最近有一個來訪者,17歲,女孩,有一次自殘行為,她也不認為自己心理有問題。起因是和媽媽吵架,她想轉學,媽媽不同意,吵來吵去,媽媽就說你想逼死我的話,女孩說那我就先去死,然後到衛生間拿刀片割了手腕,割得很淺,只是出了一點點血。

媽媽被嚇到了,氣急之下慌亂之中,給班主任打了電話。這一下,麻煩大了,班主任擔憂出事,要求她先請假一個月,等傷口復原,並且尋求心理諮詢,之後才能上學。

女孩精神狀態良好,表達流暢,情緒平和,願意溝通。她說她平常性格開朗外向,從小到大都有好朋友,是屬於無憂無慮的那種,素日和媽媽關係也好,只是有時吵架媽媽語氣很不好,說那些極端的話,她才魯莽地做了這件傻事,這麼長時間不能上學,現在後悔得不行。

說到寢室的四個舍友,眼睛就紅了,說很想念她們,和她們玩得很好,在一起很開心,很想回去上學。之前想轉學是因為班主任脾氣太暴躁,一點點事情就會當眾大肆批評,還會找家長告狀,同學們都不喜歡她。

自殘是有心理動因的,這個女孩說她沒有心理問題,她的自殘行為是無意識地想用這種方式終止和母親之間的衝突,同時痛在她的身體也痛在母親的心理。

自殘是自我攻擊的極端方式。自我攻擊是內心壓抑的憤怒不能對人發泄而轉向攻擊自己。它的心理動因有幾種:

自殘是自我懲罰,懲罰自己為什麼不敢、不能對人發泄憤怒,或者懲罰自己糟糕的狀況。

自殘,通過身體的疼痛或流血來緩解或釋放心理的痛苦。也通過這種身體的疼痛來證明生命的存在、證明自己還活著。

自殘可以成為終止衝突的一種極端方式:我都這樣了,你還想怎樣?!同時痛在我的身體,也痛在你的心理。

自殘可以成為脅迫他人就範的一種極端方式:你必須為我的痛苦買單!


精神科醫生的答案,以及心理諮詢師的答案最準確。請你找一個聊聊,不要聽網上的人暴力分析你。抱抱題主先。

分享一個個人小經歷: 我也曾經在絕望和疑惑中掙扎,那是好幾年前了,我也在知乎提問,並且@了一位非常信任的大V,結果是,被大V認為我的事情不可能是真的,是在釣魚,然後引來一群網友尖酸的諷刺挖苦,道德批判(而我的事真的與道德無關,也沒傷害別人,只是隱私而已)。

而最後,我的這些事的事態發展的每一個環節,相對應的,我在知乎上查找的每一個問題,

實際情況 和 這每一個問題下牛逼閃閃的極高贊答案統統不一樣。

事情就平淡無奇地朝著和這些答案毫無關聯的方向發展了。

所以,專業的疑惑,交給專業的人。

你所提問的「問題」的定義,就像醫學上對「病」的定義,某種意義那是診斷者需要釐清的概念而不是你,「病」也可以解釋為人與環境互動的結果,它稱為什麼對你沒有意義,它怎樣影響你更有意義哦。

所以,所有的問題去找精神科醫生和諮詢師聊聊,理論上,兩者都能給你專業的答案,後者一般都能給你無道德綁架的理解和支持——別看網上這些雜七雜八不專業的人,對著你籠統的問題,發表極不專業的觀點。


我也自殘,就是單純的很喜歡血的顏色,那麼鮮艷亮麗,就像是靜靜綻放的血石,還有那股腥味兒,很誘人很誘人,很喜歡吸自己的血。很多時候就是控制不住的想要劃幾下。我曾經抑鬱過,不過現在好多了,自殘是從那時候開始的,那時候只是頭很疼很疼,把疼痛轉移到胳膊上,鮮血湧出的一瞬間腦袋會變得很清醒,至於現在,我已經忘了真實的自己,周圍人覺得我樂觀開朗,但當我一個人的時候,又很萎靡低沉,自己也不認識自己。現在自殘,只是喜歡,可能也有一種習慣吧。有時候我會覺得自己心裡有問題,可有時候又覺得我沒問題。


是的,我有抑鬱,我重度的時候我壓根意識不到自己有問題,那時候我連門都不出了,我只是覺得什麼事我都失去了興趣,我晚上睡不著,白天一直睡心裡空空的,好像難受情緒卡住了,我並沒有覺得有什麼特別讓我難過的事情,可是就是開心不起來,漸漸的就開始想死,自殘,總是有衝動拿尖銳的東西給自己一點疼痛的感覺,自己心裡好像才舒服,才感覺沒有那麼麻木,我媽那時候說帶我去醫院,可是我根本沒感覺自己有什麼問題,我只是以為生活就是如此無趣,我就是一無是處,去了醫院才知道,已經很嚴重了,我建議你去看看吧,活著挺好的,好不容易來人世一趟,怎麼著也干點想幹得事再走,對吧


推薦閱讀:

自殘
原創:一個Social Justice Warrior對於英國心理疾病歧視的看法
對女性來說,常做這件事就等於「自殘」!
當身體成為替罪羊:怎樣停止自殘
內耗式議政 自殘式民主

TAG:心理 | 行為心理學 | 自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