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等以4億歐元拿下歐司朗燈具業務,大家怎麼看?
昨天歐司朗正式同意木林森聯合體以4億歐元收購歐司朗朗德萬斯(LEDVANCE),財團除了木林森,還包括IDG、義烏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收購還包括商標許可使用權以及歐司朗和北美喜萬年(Sylvania)品牌。另外,機智如木林森,這個團隊還將保留現有研發團隊,不解僱現有員工至2018年底(現有8800名員工),預計此次交易將在2017財年結束。(收購的這個業務原本占歐司朗整體業績的40%,約20億歐元的營收)。
消息已被LEDinside等各大媒體證實。
昨天和今天木林森和歐司朗都在朋友圈刷屏了,但有趣的是兩天的輿論傾向挺不一樣的,昨天還是全世界叫好,今天輿論就大反轉了,什麼「不完美收購」、「桃花劫」之類的。看到一篇比較有代表性的文章,以下:
「冷眼」看木林森聯合體收購歐司朗
今天一大早,在行家說APP八卦頻道上,看到照明行業的一則轟動消息——木林森聯合體收購了歐司朗,後來被證實此消息屬實。然而,在很多人討論著木林森如何如何的時候,我卻一點興奮不起來。
首先是早已傳出木林森在切入談判,有些媒體也做過靠譜揣測;其次大部分新聞媒體報道在這個收購案中用了一個讓人很不舒服的開篇「歐司朗已正式同意…」!言下之意是木林森一直在求著人家,一家一直愛理不理的;不知道是媒體認為木林森真的卑賤還是國人心態太「屌絲」!反正,我覺得不管什麼買賣都應該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果歐司朗無意出售其照明業務,誰也買不來。另外,木林森與IDG及義烏國有資本運營中心聯合收購,那麼木林森佔比多少,不知引入資本是否能完全利好?呵呵,開篇就來一頓牢騷,各位見笑了。
1.行業冰火兩重天,你的心臟還好嗎?
目前國內照明行業是有史以來最熱鬧的時候:一天一家企業倒閉,三天一起併購大案(中國企業收購外國企業),併購了國外知名企業讓我們覺得揚眉吐氣,加二連三的倒閉又讓我們心情堪憂;這樣「一驚一乍」的著實嚇死寶寶們了!
不過這種現象雖然說明還有不少中國照明企業活得挺好、挺滋潤,但同時行業整體不景氣的當下,收購多少讓人有些擔憂!
2.最忌刷存在感的「中國式併購」
收購別人的企業無非由以下幾種(政治層面以及惡意競爭的除外):
1、 賺錢:項目火熱,強勢介入(一種新興行業或火爆的企業拿來就可以賺錢);
2、資源整合:你的渠道或技術我用得上(為渠道、為專利、為技術);
3、共贏:強強聯合,共贏天下(產業鏈整合);
4、消除隱患:一家小公司的某個產品或技術對自己形成衝擊;
5、閑置資產再利用:即你的東西沒什麼用了,我剛好需要。
除此之外,在中國還有一種併購現象也不少見——暴發戶要證明自己的存在,我稱之為「中國式收購」。正常的收購應該是大公司收購小公司、上下游產業鏈併購、技術和渠道互補收購等,但在中國我們經常見到小公司收購大公司,收購的業務和自己也一樣,別人的核心技術還不給你……比如聯想收購IBM、吉利收購沃爾沃、康佳收購東芝,包括本次木林森收購歐司朗,雖有品牌商標和渠道,但核心技術的確不在範疇!
這裡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這樣的情結:
1、我可以做好產品(但凡有這種情結的收購,其本來的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基本都是偏中低端檔次)。
2、我公司實力很強大收購了國際巨頭:有錢,任性!
3.收購不能「被營銷」,戰略別忘「頂層設計」
當然,申明一下,本人在此並不是暗指木林森收購的對與錯,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但近兩次的收購(康佳、木林森)目前並不能看出他們以後的發展好壞。對於那些倒閉的企業我們不必要多討論,倒閉了就是過去式了,但我們對目前還經營得很好、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期望的是戰略制定順應時勢,在從中國知名品牌進軍成為國際品牌時,收購別人或戰略制定應該注意:
1、收購不能「被營銷了」。
比如飛利浦出售Lumileds時高傲的說「我們並不是以最高價決定買家」以及今天的「歐司朗正式同意了…」這些言辭我們或多或少有被忽悠了的成份。
2、收購國際巨頭的核心技術和業務很重要。
這點大家都能秒懂,就不贅述了。
3、多問幾個為什麼:出售的是什麼?保留的又是什麼?為什麼保留?
我曾經在十年前就說過,看似發展很快的中國照明行業,其實本質沒有什麼進步,因為我們只是把燈具外殼做得花哨了,核心的光源技術始終落後;現在這麼多外企出售的均是燈具業務,每當我們聽說誰又收購了一家國際巨頭都為之興奮,仔細一看均是人家旗下連我們這麼行業「老炮兒」都沒聽過的子品牌或子公司,剛剛分拆的LEDVANCE(朗德萬斯)你聽說過嗎?!
4、國內強強聯合或許前景也很廣闊。
比如木林森跟歐普合併了會是什麼結果?如果歐普和木林森壓根都沒想過這茬,那麼「這兩人」有問題,或許談不成或許併購起來不合理,但至少兩人應該有想過!這是國內很多企業發展的趨勢,再說外國企業太少,也基本被收完了…!還是回頭看看國內的難兄難弟,或許有幾個中意的夥伴可以一起幹革命。
5、頂層設計要順應時勢。
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前途無量,照明企業值得關注,走出去是必然趨勢,除了併購,未來純貿易型(外貿)照明企業上市也不無可能。
但有一點要意識到,外企的渠道或技術,如果不給我們,收購了,就還得靠自己實實在在打拚市場。
目前照明行業給們的信號似乎出路只有兩種,一是收購國外公司,二是互聯網。
如果收購國外公司的國內業務,跟走出去似乎沒什麼直接關聯;如果收購的業務沒有核心競爭力,那就要警惕出現「聯想收購IBM」相同結局的戲碼。
其次互聯網模式再先進也擴大不了內需。頂層設計錯了,再努力也是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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