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鵰英雄傳中難道就如洪七公所說除惡護善就是做人的準則嗎,殺壞人就是應該的嗎?

射鵰英雄傳中難道就如洪七公所說除惡護善就是做人的準則嗎,殺壞人就是應該的嗎?


射鵰英雄傳結尾處,一眾人圍住裘千仞,要弄死他。

裘千仞氣急敗壞地說,我裘千仞孤身在此,哪一位生平沒殺過人、沒犯過惡行錯事的,就請上來動手。在下引頸就死,皺一皺眉頭的也不算好漢。

郭靖黃蓉老頑童一燈路人甲乙丙都紛紛羞愧地低下了頭。

是啊,誰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做過錯事呢。

這是,洪七公過來了,拍著胸脯說,

老叫化一生殺過二百三十一人,這二百三十一人個個都是惡徒,若非貪官污吏、土豪惡霸,就是大奸巨惡、負義薄倖之輩。老叫化貪飲貪食,小事糊塗,可是生平從來沒錯殺過一個好人。裘千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正義凜然,大氣磅薄,一下子把裘千仞震住了。

但這事禁不起細琢磨。

1,這二百多人有死罪,誰來認定的?

當然,洪七公說了,我們丐幫查得清清楚楚,證據確實,一人查過,二人再查,決無冤枉,老叫化這才殺他。

丐幫自己抓人、取證、審判,集公檢法於一身,只怕是不妥當。

若是洪七公認為有罪,查案子的人怎麼著都能找出證據。

2,該殺的,是不是都殺了?

梁子翁採花成性,毀人清白,該殺。

歐陽克草菅人命,魚肉無辜,該誅。

洪七公殺了兩百多人,但偏偏放過了他們。

不禁讓人想起西遊記里的遊戲規則,有後台的妖精都活著,死的是沒後台的妖精。

如果洪七公真把自己當作江湖正義的使者,武林律法的象徵,那麼有句話一定要記得:

法律的權威從根本上說不來自於懲罰的嚴酷性,而是源於懲罰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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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屬於哲學問題,跟武俠小說沒有多大關係了。我感覺這個問題回答起來很難,每個人價值觀不一樣。如果想活得簡單,這確實是一個好的準則。但如果你是一個思想家,就沒這麼簡單了。

首先,什麼叫做惡,什麼叫做善?這就不好定義了。你會發現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就像殺人,平時的謀殺是做惡,但是如果是打仗,殺人就是行善。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別?因為打仗殺人是為了保護人民?不要忘了,日本侵略中國時,日本人殺害中國人在日本人眼裡可是行善!只是你們中國人覺得是做惡而已!這就表明了一個道理:所謂行善和做惡在不同的人眼裡,同一件事情的結論是不一樣的!你說你在行善,說不定另外有人說你做惡!

其次,這個做人的法則不一定所有人都認同吧?除惡行善就一定是對的嗎?如果有人利用這一點,就像希特勒,他說國會縱火案是共產黨做的,那麼殺共產黨人就是行善除惡?萬一這個「行善除惡」本身是假的呢?

沒有人做的事情是絕對正確的。如果你不想在這個問題上過分糾結,可以認為:只要我主觀上是在行善,做的事情符合多數人的利益,也無悔於天地了。如果有人利用這種道德使我實際上做惡了,也是那個人的問題,我主觀上並沒有錯。


正義是主觀的。彈性極大,基本上勝者為正。


並不是。

這個問題我在別處也說過,制裁壞人的唯一途徑應該是法律。如果法律足夠健全,俠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法律是相對公平的,或者說它盡量追求公平。你就比如江歌案,最後判20年,這是他們的法律規定的,它有一個足夠大的群體去認可它:日本民眾。

但是俠的認可群體太小了,可能是一個人,可能是幾個人。像洪七公可能大一點,他有一個幫會幫他調查實情,決定要不要制裁。但這仍不夠,它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取決於幾個調查小組,最多也不過十幾個人,跑去把某個人身世行為調查一番,但人數少了極可能被其他因素影響,比如某個乞丐被殺了,他們去找兇手,但兇手有可能是無意,有可能是正當防衛,也有可能是乞丐自己作死。但出於某些原因,調查組可能會偏向於還是讓幫主來殺掉兇手。

洪七公信誓旦旦說他殺的都是大惡人, 誰又知道他是不是按丐幫的集體道德標準來定義的惡人呢。


一個時代說一個時代的話。

小說描寫的畢竟是一個亂世。當時南宋末年了,政府對外軟弱無力,對上只會拍馬屁,對外只能不斷退縮、妥協,只會對自己國民發威,能幫著外國官兵追殺自己國的良民,你能依靠那樣的政府替窮人老百姓主持公道嗎?那時已經沒有青天了。那種時代能夠挺身而出維護世間正義的,當然是英雄。

現在咱們生活在一個和平年代,一個盛世,當然還是要信任政府、相信法律,不能私自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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