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道德觀 隆蓮

佛教道德觀隆蓮佛教釋「道」有多義: 1.「道」是「通」義,善惡業道。通生苦樂異熟果,故名為「道」。善為道,不善為非道。此為世間道。 2.道謂涅槃路,能往涅槃城故。此為出世間道。 3.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至無上佛果,為無上菩提道。 「德」亦有多義:依道而行,所獲勝利,名為「德」,如涅槃四德,法身三德等;某種人必具的條件,亦稱為「德」。如善知識十德,知事五德。 佛教所學謂三無漏學,即戒、定、慧。但常稱戒德,罕聞於定慧稱德。是佛教於道德,一般亦從行為的價值而衡量。佛教的道德觀,最具體的是戒學。(一) 世間道的道德觀 要了解佛教的道德觀,必須了解佛教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也就是三世因果六道輪迴的觀點,這是大部份不信仰佛教的人難於接受的,只是作為宗教信仰的人而保留下來。 佛教所列六道,天、阿修羅、餓鬼、地獄皆屬化生,人和畜生亦有化生。乃至西方極樂世界有情化生。化生如夢,各不相知。隨各人行為的影響(業感)而各受其報。如業同者,生於同一環境。地球上數十億人,地球乃數十億人同業所感,亦無數動物共業所感。雖同在地球之上,人與畜生又各有不同享受。同在人中,亦苦樂不均。是為共業中之別業。如謂善必受樂,惡必受苦,現見有人終身行善而終身坎坷,有人終身作惡終身享樂,善惡有報,未必盡然。故佛教說業果通於三世;今生作業今生受報者,謂之「順現受」;今生作業來生受報者,謂之「順生受」;今生作業來生不受,多生以後方受報者,謂之「順後受」。人疑前生作業後生受報。三世因果六道輪迴,其誰見之?佛教的答覆是:「修禪定成就者能見之。」得定則能得通。得宿命通能知過去;得天眼通能見未來。佛及諸大弟子和並世諸外道得禪定皆能見。本生本事諸經大談宿命,授記諸經大談未來,不但在會諸菩薩聲聞弟子忍許,外道仙人亦忍許,以外道亦有甚深世間禪定神通力故。故佛教三學次第,再三說要由定生慧。若無定力,必無通慧。三世因果,尚難現見,何能徹法源底,親證真如。如不能親見三世因果,必須深信如來及其諸大弟子所說不虛。不如此者,在佛教中,名為邪見,不能列於佛教徒之列。 佛教說三乘:人天乘、小乘(聲聞、緣覺)、大乘(菩薩、佛)。乘是交通工具,道是道路,都是達到目的地的手段。在這裡,乘和道是同義語。漢傳佛教稱為三乘,藏傳佛教《菩提道次第》稱為三士道。下士道即人天乘,中士道即聲聞乘,上士道即菩薩乘。三乘各有深淺不同的道德觀,而具體體現於行為的規範,在下士道為十善戒。在中士道為別解脫戒,在上士道為菩薩道。十善戒:身三(不殺、不盜、不淫);口四(不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不貪、不嗔、不痴)。身三包括行為,口四包括語言,意三包括思想(約相當於「四美」的行為美、語言美、心靈美)此十善戒,稱為性戒,不論受不受戒,犯了都是罪惡。雖不曾受戒的人,因為自己也不願被別人殺,所以自己知道殺人是有罪的;自己不願被盜,所以自己知道偷盜是有罪;自己不願被人欺騙,所以自己知道妄語是有罪的。反求諸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性戒的基礎,在於各人自覺,不待佛或師長制止,有類於儒家的恕道或良知。所以稱為性戒,不一定是從因果觀點出發。這是佛教的起碼道德基礎。不信佛教,沒有受戒的人,造了十不善業,同樣要受惡業的苦果。這是佛教最基本的道德觀。 (二)出世間的道德觀 佛教的出世間道德觀,發源於人生觀。佛陀及弟子,通過禪定和通力,現見一切眾生,於三界中死此生彼,備受諸苦,無有出期。對於一切有情(包括人類在內的六道眾生,下至地獄有情,上至非想非非想處——天之最高處),無非是苦。苦固然是苦,樂是無常,樂壞即苦。不苦不樂中,生命仍不斷消逝,不可遏止,名為行苦。生必有死,死又受生,生死輪迴,無有出期。推動眾生入於生死輪迴的力量,是與生俱來的的我執習氣(於無我中橫計有我)。佛教稱俱生我執為根本無明,與生俱來,不由他教。如嬰兒墮地,即呱呱而啼,即是執我的表現。由執我故,與順我境起貪,與逆我境起嗔。由無明貪嗔為根本,派生出無數枝末煩惱。由煩惱的動機,推動眾生的行動和語言。動機稱為業,行為稱為業道。由業力的影響,眾生死後,必須隨業受生。生死輪迴,無非是苦。欲脫此苦,必須斷除生死根本——我執。要斷我執,必須要生起「無我慧」。應觀吾人終生形影相依之我,實不可得。在經論中或說「四大無我」。四大就是佛教對物質的通稱。四大稱為地水火風,即堅濕暖動的物質屬性。佛教說人為四大假合之身,就是說人不過是一堆物質。從堅濕暖動四方面覓人了不可得,故說四大假合之我不可得。這個道理很明白,但說起來容易,實踐卻難,就是因為都有那牢不可破的「俱生我執」。因為於順我者起貪,於逆我者起嗔,一切煩惱皆以我執為根本故。由煩惱故造業,由業故受苦。在受生死苦中又復造業,故生死無窮。欲出生死,必須消滅生死根本的俱生我執。欲斷我執,必須生起真正的無我慧。欲生起真正的無我慧,必須得禪定。為了的禪定,必須斷除欲界的飲食睡眠等欲。為欲出離生死,出離五欲,最好出家。 出家五眾,必須修凈梵行。不修梵行,尚不能出欲界,何況出生死。既出家已,即脫離一般社會機構的基本實體(家)。但出家人並不是孤立的。脫離了血緣親屬的小家庭,便進入了釋迦牟尼締造的法親眷屬的大家庭(僧團)。出家人的道德觀,最基本的是僧團的基本要求。佛教說最大的罪為五無間罪。即弒父、弒母、弒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僧。前四種是極惡大罪,易可了知。破僧的罪為什麼如此嚴重,就是因為它破壞了釋迦牟尼為了實施和傳播他所發現的真理而締造起來的組織(僧團)。 出家五眾的戒,條相多少不同,主要內容都不外乎制止淫殺盜妄,與在家五戒不同的,只是在家五戒唯斷邪淫而已。四根本戒,為成佛基礎。淫障根本智,妄障後得智,殺障大悲,盜障大慈。二智與慈悲為成佛主要因素,必不可少。故四根本罪非戒不可。實則淫殺盜妄,無論在何國土,均為社會公德所不許。佛制戒每參照國法而定,故佛教的道德觀,總的是以不違背國家法律為準的,故守法可以說就是佛教的道德觀。 佛制戒的意義有十條,第一就是「攝取於僧」。要組織深信佛教的出家眾,成為團體,必須有規章制度,七眾別解脫戒,是不同身份的七種佛教徒各人的守則,而僧團辦事的制度則有幾十種羯磨法,羯磨是僧團的民主會議制度,行籌是投票表決制度,體現了民主集中的精神。如律行持的僧團,就是一種很尊重法治的人民團體。尊重羯磨就是尊重集體和法治精神。出家眾雖稱為世外人,但尊重法治的精神,卻是不折不扣的。道安法師說,不依國主,則法事不立。雖然好象導致了中國佛教長期與封建政權有一定關聯,但這是當時大勢所趨莫可如何的事。然而沙門不拜王者,畢竟還有一點天子不得而臣,諸侯不得為友的風度。在異族入主的災難中,佛教的世外桃源,還為一部份遺民保留下一點民族氣節。總之我們從佛教律藏中,可以吸取不少關於民主與法治的精神,這是佛教道德觀的又一方面。 (三)出世復入世的道德觀 如果只為獨善其身而修戒定慧,雖能出離生死,於他人有何益處?雖然釋迦牟尼多方讚許阿羅漢是眾生福田,畢竟他們入了無餘涅槃灰身滅智之後,對眾生還有什麼作用?所以佛教傳說有十六大阿羅漢不入涅槃,常住在世,護持佛法,直到彌勒出世。雞足山的迦葉尊者便是其中之一。這是回小向大的阿羅漢。佛在《法華經》中授記好多阿羅漢皆當成佛。因為僅為個人灰身滅智而長劫修行,實無多大意義。現在流傳的所謂小乘佛教的經論,如覺音尊者的《清凈道論》,漢文的《雜阿含》等經,《四分》等律,普遍存在大乘佛教思想。釋迦牟尼現身成佛為眾生,而在他生前不傳播大乘佛教,是不近情理的。大乘佛典的逐漸形成,是可以想像的。但說大乘思想是佛涅槃後才形成的,就難以令人接受了。 佛教的出家行動,辭親割愛,不事王侯,無父無君,比楊墨尤有過之。所以初與中國社會接觸,就與傳統的倫理思想大為抵牾。甚至如韓退之之流的知識分子,生於玄奘法師之後,仍對佛教視如洪水猛獸,必欲鏟盡滅絕。信佛教的人,只見一偏之理,行一偏之行。不信佛教的人看佛教,也只見其倡一偏之論,行一偏之行。此諍論之所由起,佛教的中道正見之隱晦而不明也。 佛在比丘受大戒後,即為說四依法:依糞掃衣常乞食,依樹下住陳棄葯,把衣食住等生活條件,降到最低水平。又為說嗔不報嗔,打不報打,罵不報罵,弄不報弄的忍辱法。更進一步,提倡讚歎十二頭陀行。更進一步提高到四聖種:隨得食,不得不食;隨得衣,不得不衣;隨處坐,不得不坐;唯精進行道。生活艱苦,為常人所難堪,為什麼?就是要把所有身心精力,全部放在修行斷煩惱出生死一個目的上面。吃這樣的苦,是有所為的,不是無意義。最初,佛所說中道,是對生活方式而說。「遠離逸樂行邊,遠離自苦行邊」(自苦就是無意義的自找苦吃,稱為「無義苦」,如外道的投灰食葉之類)。小乘行者儘管可以修種種苦行,但是他們的目的還是狹隘的(只為了自己不受生死苦,享涅槃樂。眾生的苦他們是無暇考慮的)。小乘聖人,也要修四無量心,如果作了定性聲聞,與四無量心也是相違的。小乘聖人,也要證無我(苦諦四相之一),如果仍認為有「我」可證涅槃,我執仍在,如何出離生死?一般說小乘見道,只見人無我。中觀宗說小乘也要見法無我。因為說明人無我與說明法無我的理由,都是「緣生故無自性」,「人」也不過是諸法之一,能通達人無我必能通達法無我。於「人無我」或說「四大無我」,就是承認人是物質構成的。除了物質無所謂我,很接近唯物觀點。說五蘊無我,也就是說除物質和精神之沒有我。而五蘊中精神活動的產生,仍離不開物質的根(眼耳鼻身等器官)和境(色聲香味觸等外境)。佛教基本的認識論還是非常唯物的。人是由四大(或五蘊)等構成,故緣生非實有(非如凡夫所執而有)。四大、五蘊,皆由緣生,亦非實有。於非實有,計為實有,更於其上起斷常、苦樂、凈不凈等計執,皆是顛倒。如是顛倒不離,必不能出生死。故中觀宗認為小乘亦須通達法無我,其不同於大乘者,只是缺乏「為利眾生願成佛」的「菩提心」而已。大乘佛教的道德觀,是以菩提心為導,以無我慧為方便(如果每有無我慧,便不能不畏生死,不住涅槃),悲智無盡,利生無盡,方為稱佛本懷。 大乘人發菩提心有二中方便。第一是彌勒菩薩傳的修法,有七重次第:1、觀一切眾生平等;2、觀一切眾生皆是前生父母,未來諸佛;3、作有恩想;4、作報恩想;5、作願一切眾生得樂想;6、作願一切眾生離苦想;7、為令眾生究竟離苦得樂,自己必須成佛。 第二是文殊菩薩傳的自他相換的修法,就是把別人當成自己,把自己當成別人,自己固然要成佛,更要緊的是使別人成佛。 自己成佛必須三無數大劫修難行苦行。菩薩也不怖畏,因為菩薩有通達性空的法空慧,不見有能怖畏的我和所怖畏的事,所以不畏生死,不住涅槃。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無住涅槃,是佛教最高的理想,最高的道德觀。 菩薩的理想雖然很遠,菩薩的境界雖然甚深,但菩薩的修行,卻是從現在起步。菩薩修人天十善,是為了成佛度眾生;修聲聞等出離生死的解脫道,也是為了成佛度眾生;修菩薩的六度四攝,更是為了成佛度眾生。發了菩提心的人,名為菩薩。菩薩所修一切善法,皆為菩薩道。欲修菩薩道,應受菩薩戒。菩薩戒的內容,便是大乘道德觀的體現。 漢地流傳的菩薩戒,出於《瑜伽師地·菩薩戒品》及《梵網經·菩薩心地品》,稱為瑜伽戒及梵網戒。菩薩戒內容分為三大類:1.攝律儀戒,2.攝善法戒,3.饒益有情戒。攝律儀戒,即七眾各人所受別解脫戒。別解脫戒是菩薩戒的基礎,受菩薩戒者必須先受別解脫戒。因為已經另有別解脫戒的戒本,且七眾別解脫戒各各不同,故瑜伽菩薩戒本中,就不再另出別解脫戒條文。同時瑜伽戒中又有可以開性罪的條文,因此導致一部份人誤認為學大乘的人,就可以放棄別解脫戒,這是絕大的誤解。 瑜伽戒中開性罪是為大事因緣,權衡輕重不得已而為之。如經中說殺一惡人而救五百將證阿羅漢的人的事例,這就是以少數與多數、正義與非正義而判斷行為。同時說這種行為對惡人也是慈悲,因為如果惡人殺了五百將證阿羅漢的聖人,他將墮無間地獄。不讓惡人犯極惡大罪,對惡人也是慈悲。儘管如此,如果比丘等出家眾,依菩薩戒開了性罪,從比丘戒角度說,仍然是犯了比丘戒的根本戒,不能算比丘。如西藏佛教史上刺殺惡王朗達瑪的比丘,仍然自認失去了比丘身份。以前有法師給出家人講戒,剛提到不殺戒,就有人問:「敵人殺不殺,死囚殺不殺?」法師遂罷講。實則敵人當殺,執行殺敵任務的國防軍隊,死囚當殺,執行處決死囚任務的是刑警。他們為保衛國家保衛法治而執行殺人的任務,動機不是他個人對敵人或死囚的嗔等煩惱,所以不算犯罪。比丘既未擔負上述任務,殺人不是分內之事。萬不得已而開性罪,也應如殺朗達瑪的比丘一樣,承認自己失去比丘戒。其餘如掌三寶物而開銀錢戒及蓄其他資具戒,為護世間譏嫌而開掘地紡織等戒,皆可准菩薩戒而行。故瑜伽菩薩戒本是比較切合實際的。 梵網戒是漢傳佛教比丘比丘尼必受的三壇大戒之一,非受不可。在家菩薩求受的很多。梵網戒四根本戒列為重罪。更無開緣。在家菩薩受者,亦須修凈梵行。不許食肉,亦有專條。南傳佛教藏傳佛教在家出家均無不食肉戒。他們有人誤解漢傳佛教比丘不食肉,譏為「提婆達多弟子」。漢傳佛教信徒亦對他們有誤解。多數漢族信徒認為比丘就一定不食肉,食肉就不像比丘。同時又認為密宗就必須食肉,食肉才是密宗。其實《梵網經》就是密宗。密宗修觀音法的人也不食肉。近來有些藏族大德也不食肉。但在多數漢族信徒心目中,仍然以不結婚不食肉為出家人起碼道德。實際上在比丘戒中,只不許無病乞魚肉食。但在梵網戒中律有明文,同時在《涅槃》、楞嚴》等大乘經中,佛又大加批判。對於菩薩來說,食肉與「一切眾生皆是前生父母未來諸佛」的觀點,是不能調和的。把不結婚不食肉視為出家人的起碼道德,是漢族佛教徒群眾的佛教道德觀。 菩薩戒的第二部份攝善法戒,即是常說的六度。六度是菩薩自己修行,成就自身善法。以布施度慳吝,持戒度犯戒,忍褥度嗔恚,精進度懈怠,禪定度散亂,般若度愚痴。此皆在菩薩為自身攝集善法,提高自身品德,非直接利他。 第三部份饒益有情戒,稱為四攝法,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受眾生令修善行,須先以資財饒益其身,令心歡喜,次由愛語宣說正法,除其無知,使其無倒受持法義。若彼依教起行力有未及,應為設方便,利濟其行。在修善行中,自己更應以身作則,同事同行,為導為伴。此四攝法,是菩薩在因位中度生事業,非待成佛以後方度眾生。 菩薩如是依戒修行,集積福慧資糧圓滿,最後入金剛喻定,斷盡極微細的金剛習氣,然後入於無住涅槃,成大菩提果。 佛教道德觀,徹始徹終,著重在內心思想上加功。說得簡單一點,就是要各人自己轉化自己內心世界的陰暗面,使成光明藏,轉煩惱成菩提。故五明之內,持重內明,稱為內學,亦稱心學。此是佛學專業,舍此便無佛教特點可言。世間罪惡淵藪,皆又剖我法二執,佛教斷惑證真之道,實為擒賊擒王。為了社會穩定,世界和平,佛教徒應學修如來聖慧所證的道德觀。 由於比丘、比丘尼戒條文眾多,為便於應用,從林根據戒律精神,定有共住規約,與戒律同有約束性,稱為「僧制大如佛制」。十方叢林財產,屬於十方僧。盜用十方常住,對十方僧每人犯一盜戒,極難懺悔。此是佛教尊重集體精神,在現今管理寺廟工作中,尤有需要重視。 總之,佛教的道德觀是多面的。例如:要求比丘每天只能以六分之一的時間休息,是佛教的勞動觀。佛教比丘在哪一國就要遵守哪一國的法律,是佛教的守法觀。反對不平等的種姓制度和自身的煩惱習氣,是佛教的革命觀。三衣一缽不蓄私財,是佛教的廉潔觀。勤修定慧徹法源底,是佛教的平等觀。佛教的道德觀,既深且廣,難於盡述。本文譾陋,希望拋磚引玉,有更多的人來探討發明佛教的道德觀,對精神文明的建設,是有積極意義的。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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