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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打不成器」 7成家長曾對孩子施暴

信「不打不成器」 7成家長曾對孩子施暴 星島環球網 www.stnn.cc 撰稿時間 2010-11-5

  剛上一年級的女兒卉卉睡熟了,家住江蘇鎮江的王女士,無意中看到了女兒寫的第一篇日記《我的願望》,當看到用漢語拼音拼出的日記的第一句竟然是「我的願望是媽媽不要打罵我,還希望媽媽不要煩我 」時,王女士忍不住淚流滿面。

  在我國,「不打不成器」的傳統觀念仍然很嚴重,許多家長認為打孩子天經地義。雖然現代父母暴力懲罰、打罵孩子的現象已遠遠不如以前那麼頻繁和嚴重,但不代表這種傷害就消失了。今年8月發布的中國首份親子交流現狀調查報告顯示,7成以上的家長曾對孩子實施暴力。

  近年來,家庭暴力事件頻頻發生,家長在「武力」教育孩子時,往往因情緒激動而怒不擇物,抓著啥打啥,家長對孩子施暴致死致殘並非個案。

  2010年4月,在廣東順德開麵食店的福建籍家長因9歲的女兒拒絕上補習班,當街猛打,後因用力過猛致女童死亡。

  2010年3月,廣東省廣州市番禺某小區一名11歲的男孩被其父施暴致死,警察趕到後將正拿刀子準備自殺的孩子的父親鄧某帶走。

  2009年6月,河南鄭州三歲的兒童小荃,因記不得香蕉的「蕉」字怎麼念,就被親生的父母毆打致死。

  2009年6月,一名9歲男童因未將300元託管費交給託管中心,兒童節晚上在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家中受其母虐待後死亡。

  一年級小學生卉卉用漢語拼音拼寫的第一篇日記:「我的願望是媽媽不要打罵我,還希望媽媽不要煩我 」資料圖片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雪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從立法上「對未成年人禁止家庭暴力」的相關規定缺少完整性、系統性的可具體操作的實施細則,對未成年人的關注度明顯不足。同時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往往容易接受並使用暴力,還有可能將這種暴力行為延續至下一代。

  在外面特和氣的媽媽,怎麼在家有時像魔鬼

  10歲的安安品學兼優,每天送他上學的漂亮媽媽和藹可親,這樣的家庭總是讓人羨慕。然而安安的同學卻不止一次聽到他的抱怨,「你別看我媽在外面跟誰都特和氣,但回到家就不是那麼回事了。」據安安的同學反映,安安的媽媽為了能讓安安小升初時上一個重點中學,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給安安報了各種課外培訓班。「有時因為我想多玩一會或是單詞少背了幾個,我媽媽就會用尺子甚至跳繩打我。」安安委屈的對記者說。「有一次,要不是我躲得快,我媽媽從廚房裡扔出的飛刀就扎著我了,我們家牆上至今還留著那個小刀子扎過的痕迹呢。媽媽有時看起來像魔鬼 」

  同樣,安安的同學機靈可愛的小龍提起自己的挨打經歷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我爸一般急了就用他的皮帶打我,挺疼挺疼的。」小龍說,有一次自己的數學考得不理想,沒敢給家長看試卷,就自己模仿爸爸的筆跡簽了字,但最後還是被老師發現告訴了家長,「那次我印象特深,好幾天屁股上的紅印子都沒掉。」

  記者問:「那你以後還敢不給你爸看卷子嗎?」

  「不敢了。」小龍笑著說。

  記者在北京一所小學門口隨機採訪了幾名小學生,在聽到「是否在家裡有挨打經歷」時,多數孩子都是點頭承認,「爸媽也是為我好,儘管他們氣急了會打我,但 挨打 並不經常發生。」

  親子交流現狀調查報告顯示,打孩子的原因中,孩子撒謊是最主要的原因,佔了34.5%,其次是不服從家長命令或者待人接物失禮。

  「天使」變「野獸」

  「小時候嘗盡家暴的苦頭,發誓一定要做個絕對不打孩子的媽媽。可是,做不到啊做不到啊 」周女士提起自己正在上小學二年級的兒子,情緒就有點控制不了了。「對他,我基本上是在天天上演 天使與野獸 。」

  在政府做公務員的周女士每天按時按點接送孩子上下學,回家後還要趕緊做飯、管孩子,緊緊張張地,總希望兒子能自覺迅速地將十幾分鐘的作業做完。然而事與願違,「每天一開始我都會像溫柔的天使一樣, 寶貝,你看作業很少很簡單對吧?我們趕快寫完,寫完後就下樓玩或者自己看書,或者吃好吃的 ,總之一切他喜歡的都會發生。」兒子一般這時的回答都非常堅定,「放心吧媽媽,你忙你的去吧!」

  然而,5分鐘過去了,兒子的作業好像什麼都沒有開始,也不知他在那忙活什麼,周女士說,這時候「天使」基本上快綳不住了,「你怎麼還不快點,今天這點作業要是老讓人催著,可就沒勁了」。接下來,10分鐘後,再去窺視兒子,還是什麼都沒開始,「你怎麼還在玩,玩什麼,鉛筆、橡皮、尺子都有什麼好玩的。你怎麼這麼不聽話,是不是非得 敬酒不吃吃罰酒 」。索性,氣呼呼的周女士開始坐在兒子旁邊監工,「媽媽,我要喝水,」「喝!」「媽媽,我要臭臭,」「拉!」 20分鐘後兒子從廁所出來,一個小時已過去了,兒子的作業一點也沒做,「天使」變「野獸」終於爆發了

  「事後,看著兒子胳膊上被自己打的紅印子,我真的很後悔,但那一刻我好像控制不了自己了。」周女士說。

  採訪中,多數家長對於打孩子有內疚感,並表示會在今後的教育中加強與孩子的溝通,找到更好的方法教育孩子。但仍有部分家長認為「打孩子是為了他好」,是自己家庭內部的事,別人沒有權利干涉。「難道我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能碰了?」一位接受採訪的家長表示。

  目前我國第一代獨生子女中,有不少已為人父母。2009年,濟南市青少年研究所在對獨生子女父母教育下一代方式的調查中發現,一半以上父母會採取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

  調查中,承認「經常打罵孩子,不打不成器」的有5.94%;承認「偶爾會打罵孩子,孩子氣得你沒辦法」的高達48.51%;表示「從不打罵孩子,打罵孩子是家長無能的表現,也是違法的」有36.63%;選擇「其他」的佔8.91%。

  調查顯示,有一半多家長的兒童權力意識、法律意識淡薄,對孩子缺乏足夠的尊重和理解,當孩子出現問題時,採取打罵這種最簡單粗暴的方法來解決。周女士說:「在中國,可能家長權利在沒有監管的前提下,多數人會像我一樣打孩子無所顧忌。」

  同樣,如今信奉「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長」理念的人不在少數。家有一個小學生的家長馮先生就是持這種觀念的人,「打孩子是愚蠢的行為,我堅決反對打孩子,打孩子是父母沒有用科學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

  在美國沒有家長敢輕易觸犯法律

  「我現在基本上天天哄著他,哪敢碰他一根手指頭,人家小人的人身權利不容侵犯。」目前在美國東部生活的程女士說起自己上小學三年級的兒子康康簡直是哭笑不得。在美國出生的康康為了方便學習漢語,小學一二年級是在國內度過的,和國內的孩子一樣接受著中國的傳統教育,當然也包括適應犯錯誤時媽媽具有中國傳統風格的「發飆」,漸漸地康康已能通過媽媽「發飆」的級別來判斷自己錯誤程度。在媽媽眼裡,康康是個聽話的乖孩子。

  三年級全家回到美國,康康入讀一所公立小學,變化也就此開始了。程女士說,慢慢地發現康康漸漸「越來越不聽話了」,有時候放學回家媽媽對康康說,「快去練會兒琴吧。」

  「我這會兒沒興趣練,我想玩。」康康說。

  「那哪行,必須練,否則 」話說一半,程女士趕緊「剎車」。因為她知道接下來那個在國內經常被媽媽把屁股打得通紅的康康肯定會說,「你威脅我,我告老師。」

  程女士說,美國的小學特別重視對孩子人身權利的教育,告訴孩子們每個人的身體不容侵犯,包括自己的爸爸媽媽。同樣家長也不可以強迫或者威脅孩子做自己不願意不喜歡的事情,包括一些課外班、選修課等,注重培養孩子自覺自愿的學習興趣。老師總是適時地提醒孩子,當家長有侵權行為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鄰居或直接撥打「911」,「孩子們別的記不住,但 911 的號碼他們記得清楚著呢。」程女士笑著說。

  程女士說,像電影《刮痧》一樣,許多華人家庭使用被中國人認為再正常不過的教育方式來教育孩子時,卻不知不覺地就觸犯了美國關於兒童保護的相關法律,「對華人家長來說,這是一門學問,要認真學習。」

  程女士說自己很清楚,當同樣是華人家庭的鄰居在大吼大叫地教育孩子時,「我們可能沒覺得怎樣,但另外的鄰居報警了,他們認為孩子當時的處境非常危險,已經失去理智的父母下一步不知要對弱小的孩子做出什麼更大的人身威脅。」

  程女士說,在美國關於保護兒童的相關法律各州都有所不同,但家長基本都知道,當警察第一次接到報警時,家長就意味著十幾天甚至幾個月的時間失去對孩子的監護權,同時家長在得到相應處罰外孩子的各種費用同樣需要你「買單」。當警察第三次接到報警時,那麼這個孩子的家長就意味著永遠失去了對孩子的監護權。「所以在美國沒人敢輕易去嘗試著用暴力手段來教育孩子。」

  程女士現在更多時候是通過和老師、家長探討溝通怎樣更科學有效地教育孩子,「在美國要想合理合法地 收拾 康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程女士笑著說。

  「在美國《防止兒童遭受虐待法案》中有明確規定的 強制報告 制度,只要有理由懷疑兒童在家庭中可能遭受暴力就可以報告,即與孩子接觸人員,如鄰居、醫生、教師、衛生保健人員等在了解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時能積極有效快速報告的制度。」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雪梅在接受採訪時解釋說,目前兒童家庭暴力在我國由於對監護人監督制度、強制報告制度等的缺失,導致家庭暴力缺乏有效的監測和信息來源機制,本來就弱小的孩子在遭受家暴時往往不能及時得到外界幫助和干預。

  缺乏有效懲戒,施暴父母藐視法律

  「現在社會上對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概念非常不準確,大眾普遍認為只有具有一定嚴重傷害後果的打孩子行為才算是針對孩子的家庭暴力。」張雪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國傳統思想觀念合理化了打孩子的現象,「大眾普遍認為打孩子是在教育孩子,是為孩子好,打幾下孩子不是家庭暴力。」同時,專家認為在當下社會中,父母打孩子現象在家庭中是比較常見的,加之社會大眾的包容態度,即使鄰里親屬知道也不會報警。

  張雪梅說,目前從我國相關立法來看,對未成年人禁止家庭暴力的規定非常嚴格,其中《未成年保護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中都非常嚴格的涉及對未成年人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要求。但從這些對未成年人法律保護的規定中來看都是非常原則性規定,且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規中。張雪梅指出,「從立法上來說, 對未成年人禁止家庭暴力 的相關規定缺少完整、系統性的可具體操作的實施細則,許多法律規定主要關注的是婦女,對未成年人的關注度明顯不足,沒有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區別開來。」

  此外在家庭中,父母的辱罵以及帶有歧視性的語言同樣會給孩子帶來心靈上的傷害。

  專家表示,針對父母施暴的情況,有關部門基本上採取批評教育的方式,後果嚴重的根據法律規定還可以撤銷監護資格。然而,由於相關法律配套制度不完善,因為缺乏有效的懲戒,一些施暴父母藐視法律;另一方面,對於遭受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將會面臨更嚴重的傷害。

  兒童家庭暴力是對兒童極端的傷害

  如今家長所受各方面的壓力增大、家長對孩子學業期望值的增加以及新時期孩子獨立意識的增強,使得一些家庭中打罵現象變成暴力事件並不斷升級。這不僅給孩子帶來精神與肉體的雙重傷害,也是孩子不良性格形成的重要誘因。

  父母打孩子往往出於一時衝動,大多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但如果經常打孩子,就會造成不可彌補的嚴重後果,使孩子產生不良心態和心理偏差。諸如懦弱、孤獨、固執、粗暴、陽奉陰違等等。此外,兒童時期的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曾經的暴力行為,給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是對孩子極端的傷害。」張雪梅說,孩子不論是直接還是間接遭受家庭暴力,往往都會容易接受並使用暴力。這是一種「暴力循環」現象。「家長對孩子動輒打罵,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孩子。經常挨打不僅容易使孩子產生暴躁的性格,還會讓孩子誤認為,使用暴力手段就能解決問題。在這種環境中成長,當孩子面臨糾紛時,有可能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

  來自「兒童安全與社會責任 為了孩子」國際論壇的一項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調查顯示,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內在動因,而父母的打罵則是未成年人不良性格產生的重要根源。父母的暴力行為成為孩子的攻擊性示範。

  張雪梅認為,由於一些困難家庭缺少社會福利支持,家庭經濟能力失衡,「打孩子」往往成了家長的某種「出氣」手段。社會相關機構應該對這些可能存在潛在危險的「高危家庭」予以支持,要幫助教育家長掌握科學有效的教育手段。

  「孩子並非私人財產,即使父母,也沒有打罵孩子的權力。」張雪梅說,對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較對婦女施暴更隱蔽,他們弱小到沒有能力保護自己。她認為,對身處家庭暴力中的孩子,要推動多部門聯合出台保護機制,才能幫助受虐兒童走出暴力。

  法律釋義:

  家庭暴力,顧名思義,是發生在家庭中的、有婚姻關係、血緣關係和收養關係的人之間的一種暴力行為,這種暴力一般是對身體的摧殘、折磨、傷害,手段多採用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殘害身體健康的行為。對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指的是家長濫用打罵等方式管教孩子,給孩子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的暴力行為。(強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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