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和諧思想的現代啟示
《道德經》形成於中華文明的「軸心時期」即春秋戰國時代,原是先秦道家學派的代表著作,後來在漢代被奉為中國本土文化孕育產生的宗教——道教的經典。它同中國傳統文化的另外一部重要經典《易經》一樣,天、地、人三才無所不包,其內容涵蓋了哲學、倫理、經濟、養生等各個方面,言簡意賅,含義深邃,體現了中國古代思想家的傑出智慧。關於《道德經》的產生和形成,長期以來有著眾多的記載和傳說,但從文化史的角度來考察,大體應以西漢時期司馬遷《史記》的記載為坐標,即「老子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如此較為接近歷史的真相。即使是後來考古發掘出來的漢墓帛書本和戰國楚簡本的文字與傳世本略有出入,應該說也大體與太史公記載的老子思想主旨相去未遠。
《道德經》雖然僅有五千多言,而兩千多年以來的註疏詮釋文本則多達千種以上,文字超過數千萬言。近代西風東漸,東西方兩種文明發生碰撞和交流以後,《道德經》又被翻譯為多種外國文字,在西方世界廣為流傳。這本簡短的中華文明經典,為何有著如此廣泛的影響以及歷久彌新的歷史魅力?它的思想內涵與價值意義究竟應該如何理解和詮釋?它對中國古代的宗教文化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又對近現代以來人類文明產生的諸多難題有著怎樣的啟示?這些都是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的重要問題。這裡,筆者僅就人類文明與宗教經典的關係,探討和發掘《道德經》中「和諧」思想的內涵與價值,以尋求其對當代社會的啟迪與借鑒意義。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各自傳承了數千年之久,在歷史的長河中形成了諸多的文化特徵,而「和諧」的思想觀念無疑是東方文明的重要特徵之一。在中國文化中,「和諧」的觀念起源很早,如先秦經典《尚書·康誥》就有「惟民其敕懋和」的記載,而《論語·學而》篇也有「禮之用,和為貴」,以及《左傳》中「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名言流傳於世。這些古代的經典話語中,既有「和順」的意蘊,又有「和諧」的含義,前者是從社會與人際關係的角度來講「和」,而後者是從自然現象的「仰觀俯察」中歸納出的樸素哲學觀念。
《道德經》則與以前的經典有所不同,首先是高屋建瓴,從更廣闊的視野對整個世界作了宏觀的睿智考察。第五十四章中說:「以身觀身,以家觀家,以鄉觀鄉,以邦觀邦,以天下觀天下。」認為世間人們的思想觀念根據各自觀察問題的角度和立足點不同,自然會產生對於世界的不同看法和思想觀念。如或從自身個體的角度,或從家庭的角度,或從邦國的角度。這在老子看來,雖然各有所得,然而卻不免限制了觀察者的視域,都是「有限」的局部看法,尚未悟入「道」的通達境界。只有「以天下觀天下」,從整個「天下」(世界)的視野來觀察「天下」,具備世界的眼光,如此才有可能洞察萬事萬物存在的真實本相,體悟出那「不可言說」的「大道」之真實存在。
因此,《道德經》所言說的「和」就與以前《尚書》與《論語》所講的「和」迥不相同。第四十二章又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認為由至高無上的「道」化生混沌無分別的「氣」,這就是「一」;繼由混沌之「氣」化生為整個世界的對立物,即「陰」與「陽」;然而單獨的陰、陽並不能化生出世間的萬物,必須要互相作用,由「沖氣」產生出二者的調和,由「二」至「三」經過「和」的階段,才能化生出大千世界的豐富物象。這裡,老子所言說的「和」顯然是對《尚書》和《論語》含義的超越,是從世界萬物生成本源的視域去言說「和」,因此使《道德經》對「和」的闡釋具有了宇宙論的哲學意義,從而奠定了中國傳統哲學宇宙生成論的基本範式。
世界一經形成,就有了天地萬物,繼之有了人的存在;因此,就會產生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各種關係問題。在上述各種有關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中,老子最為關心的就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這也是《道德經》的核心內容所在。
老子認為,既然天地萬物都由不可思議、不可言說的「道」所化生,那麼天地萬物都有得於「道」,就是說均賦有「道」的本性,這種「道」與天地萬物所共同具有的本性,老子稱之為「自然」。所以,《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應予注意的是,道家語境中的「自然」與我們今天所言說的「自然」概念大不相同:後者所講的「自然」是人所面對的客觀對象和環境,或者說是現代科學視域中的「自然界」;而前者所言說的「自然」卻是指「大道」所獨有的「自然而然」的真實本性。因此《道德經》中的「自然」並不具有實體的含義,「道法自然」並非是說在「道」之上還有「自然」實體的存在,而是說「道」的真實本性就是「自然」,這才是老子言說「道法自然」的真諦。
在這樣的「天下」視野之下,人、天、地乃至宇宙萬物都是由「大道」所化生,並且都具有「道」的自然本性,那麼人與天地萬物就不存在像西方文化傳統那樣出現何為主宰的問題,而是本身即是不可分離的生存整體,有了自然界(天地萬物)才有人的存在,沒有天地萬物就沒有人的存在,而人與天地萬物的存在都由「道」的存在所規定,所以《道德經》主張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它本或作「王亦大」,於考據、義理皆不可通,究其源流,當為戰國時法家傳本所致),由「道」的「自然」本性規定了人與天地萬物的一體和諧關係。在這種天地萬物一體共存的關係規範之下,人與自然界必須保持和諧共存的恆常關係,即自然界(天地)從「大道」那裡秉持了自然的本質屬性,因此自然界提供了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和條件,而人類為了維持自身的長久存在,也必須尊重自然和保護自然,不能任意破壞自然界的生存基礎和條件,二者不是對立的狀態,而是互相依存的關係。道教的傳統觀念認為,如果不尊重「太上大道」,無視「自然」的永恆法則,肆意損傷天地自然的生存,就是違背了天地生存之道。《道德經》第十六章說:「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因此,「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意謂認識和了解天地萬物的永恆法則叫做「明」,達到了「明」的境界者即是具有大智慧的人,這種智者能夠包容一切,符合自然,最終與「道」相和,長久生存於世。當今的世界,由於人向自然索取過度,破壞了人與自然的生態平衡關係,從而產生了眾多的自然災害,嚴重危及了人類自身的安全與生存,這種現象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的關注和擔憂,回顧老子關於「天(自然)乃道,道乃久」的思想,對於今天的人類應具有極大的智慧啟迪。 來源:《中國宗教》 黃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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