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姑娘嫁給了愛情,卻輸給了婚姻

2017-09-21潘幸知

作者:顏醬

來源:顏辭(id:yancisaid)

01

這真是一個魔幻的時代,一邊是情感博主呼籲單身貴族們「無論多晚,都要嫁給愛情」,一邊是陷在婚姻囚境里的女人們發出的哀怨「嫁給愛情又怎樣,未必就能過得幸福。」

讓人不由得生出一個疑惑: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前幾天,一個女讀者向我哭訴:

她和她老公戀愛2年,結婚3年,今年剛生了二胎,孩子還沒滿6個月,她就已經忍無可忍了,她要離婚。

問其原因,還是老三樣:保姆式妻子,守寡式婚姻,喪偶式育兒。

她沮喪得絕望:「我們當初也是愛得死去活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孩子真是婚姻的照妖鏡,呵,一試全現形。」

我不知,這是多少中國夫妻的日常,在平淡且磨人的煙火氣里,要麼得過且過,要麼幡然醒悟——原來啊,愛情和婚姻還真是兩回事。

愛情可以建立在海市蜃樓上,每天風花雪月,卿卿我我。在對方面前放個屁打個嗝,不覺粗魯倒覺可愛。吃個飯,逛個街,看場電影,旅次游,只要沒什麼大矛盾,都能相處愉快。

可是婚姻不一樣了,婚姻里的兩個人要面對的不止是生活之輕,還要面對生活之重。談戀愛時,完全可以不計較的問題,結了婚發現不行。

每天一睜眼,就是開門七件事,樣樣需要錢。贍養、撫養、家務、種種需要出力。缺錢,會吵;缺力,會吵;吵到最後,麻木心死,自此,才發現愛情遠沒有想像中那麼大魔力,剩下的皆是委屈,皆是怨。

02

我問那女讀者一句:「戀愛2年,你知不知他懶?」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其實我都看出來了,可是我總想著結了婚生了孩子,他就能長大,我都可以轉變,他為什麼就是不行?」

我再追問一句:「那你可知他缺乏責任心?」她沉默片刻,給了我另外的回應。

「戀愛時,他對我很好很溫柔,他會彈吉它會寫情詩,浪漫起來不要命,床上功夫也好得不行。這些我都很喜歡,可是中看不中用,我要他多賺錢啊,兩個孩子哇哇張著嘴要喝奶粉,我要他幫我分擔點家務啊,我從早忙到晚,誰又比誰更輕鬆呢……」

有人說姑娘的愛情,就像是她們的性慾一樣,都是逐漸覺醒的過程。當她們成長了,才會發現,當初喜歡的才華也好情懷也罷,在婚姻面前,只不過是個調味劑罷了,真正需要的主食還是「好用靠譜」,若全是調味劑,齁著齁著,總會讓人受不了。

電視劇《我可能不會愛你》,女主角程又青的前男友丁立威,控制欲強,還大男子主義,出軌劈腿,導致他們曾經分過一次手。可是這個男人真的很會撒嬌很會撩,經常能戳中程又青一個大齡女恨嫁的心,所以程又青儘管知道丁立威有很多毛病,但還是和他走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可是問題不會因為他們要結婚而終止,而是更複雜。

丁立威非要買一棟超過他們預算的婚房,還要從巴黎定製結婚禮服,婚宴酒席要定兩萬八一桌的豪華菜色,程又青期待下的婚禮卻不是這樣極盡奢華的,她希望簡簡單單,開開心心,不做給別人看,只是屬於她和對方的。

婚前種種相處的細節,其實早就能透露出婚後生活的樣子,只是有的姑娘選擇視而不見,或聖母心泛濫。

程又青媽媽對她說的話,簡直道出了婚姻的戳心真相,值得每一個姑娘思考:

你以為你只是讓一場婚禮嗎?不是咧,要讓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讓一輩子,你受得了嗎?幸福美滿的婚姻,不是讓出來的,是從內心裏面,這樣發出來接受的,就像你喜歡唱歌,丁立威接受了,他就會幫你伴奏,這就是一種默契啊。我們常常在說結婚之前要想清楚,其實不是要你想清楚你有多愛這個人,是要你想清楚,和這個人生活的日子會長成什麼樣子...

其實,一個人骨子裡的東西,例如三觀,都是長期作用的結果,不會在短時間內有顛覆性的改變。過了熱戀期,他婚前是個怎樣的人,婚後還應該是怎樣的人。

所以,談戀愛的時候,你可以只考慮你們是不是相愛,但結婚,你要考慮的是你們是不是足夠了解對方。你能想像和這個人生活,你的日子會長成什麼樣子,而這樣的日子是不是你所能接受的甚至是欣喜的。

03

我媽說:「戀愛時,你爸就可勤快了。每次一來找我,第一件事永遠是做家務,把家裡收拾得那個乾淨啊。」所以婚後,家裡家外都是我爸操持得多。

我和我家老王戀愛時,他家裡因為擔心我們異地,婚後會有更多的麻煩,老王直接駁了他父母:「你們怎麼不謝天謝地,我們家要錢沒錢,要權沒權,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還願意孤身走這麼遠?你們怎麼不謝天謝地,你們的兒子可以遇到一對這麼好的岳父岳母,他們捨得把一個獨生寶貝女兒嫁給我……」

所以婚後,老王也從來沒媽寶過,夫妻關係永遠排在我們認知的第一順位。

還有我一個朋友,她和她先生已經結婚快十年了,兩口子的感情好得和談戀愛時沒什麼區別。他們都很優秀,成長也很同步,每一年他們各自都有新成就。今年,她開了一家母嬰電商平台,他則升上了世界500強公司CFO的位置。今年,他們共同旅行的國家都超過了20個。

她說:「婚前,我就知道他和我三觀很合,我們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都驚人的相似,就像是和另一個我在談戀愛,感覺很爽,可能是我太自戀了吧,哈哈。」

我喜歡的專欄作家美亞說過「之於婚姻,合適比相愛更重要」。

什麼是合適呢?我認為結婚紀念日必須要吃一頓1000塊的大餐,你覺得甚至可以多加500塊。我想穿那件低胸晚禮服赴宴,你覺得美艷不可方物,西裝革履相配。服務員有所怠慢,你們都能耐心等待,不惡語相向。你說吃完飯我們可以去看場電影,我說太好了,反正孩子有我媽看著。

以上所有正面例子,無一不是基於三觀作用下的合適。若是兩個人期待的生活,根本就是兩回事,那更是雪上加霜,由愛生恨,連婚姻最基礎的無聊雞肋都達不到,就更勿提什麼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了。

惟願你可以找到那個你對他眨眨眼,笑一笑,什麼都不說,他卻什麼都能懂的人再結婚,然後在你們人生的餐桌前,愉快地吃到一起,聊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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