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談秘史】古代婦女因纏足引發的悲劇
大家知道,在明清時,我國的婦女是要纏足的。把一雙健康的、天然的腳,用裹腳布纏成病態的、尖尖的所謂三寸金蓮,想想都覺得肉疼。
一個五六歲的小姑娘,本該正值天真爛漫、無憂無慮之時,可纏足的噩夢卻打破了這一切。從此,要經曆日日夜夜的鑽心之痛,直到腳掌生長定型後,才算是大難得脫。但一根長長的裹腳布要相伴一生。
為何要纏足呢?當然是為了滿足當時的男人們的奇特審美。儒家的那些「存天理,滅人慾」的道學家,把男女之事當成難以啟齒的穢事,甚至把女人的腳也當成了不可示外的器官。
所謂「男女授受不親」,所謂「男不可摸頭,女不可摸腳」。
於是,一層層纏繞的裹腳布,讓原本並無神秘可言的雙腳變得神秘兮兮,並漸漸讓男人們養成了對於三寸金蓮的嗜好。
在古代,一雙尖尖的小腳對女人意味著什麼呢?
大家知道,古代人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前,男女雙方一般是不會見面的。因此,對於女方的描述,全憑媒人的那張嘴。你知道男方父母首先向媒人問的是什麼嗎?
不是長相,不是身材,不是性格賢惠與否,而是:姑娘的腳有多大?
一個姑娘擁有一雙小腳,就成了婚戀市場上的搶手貨。反之,如果一個姑娘的腳太大,那麼,不管門第如何,性格如何,長相身材如何,她都是自卑的,都是遭人嫌棄的。這樣的姑娘,即便成婚後,也會受到婆家人——尤其是自己男人的歧視,甚至虐待。
晚清光緒年間,河南上蔡縣有一個姓陳的姑娘,因為母親早逝,錯過了最佳的纏足時間,導致生了一雙大腳。這個姑娘嫁人後,受到了丈夫的殘忍虐待,最終命喪黃泉。
怎麼虐待的呢?
白天,只要丈夫看到她的腳,就會上去用腳跺,使勁地跺。一邊跺,還一邊罵;晚上睡覺時,丈夫不允許她把腳放進被子里,而是要放在床邊,他用拳頭使勁地捶打。有時候用拳頭不解氣,還會用鎚子。
有一回鍘草時,丈夫又用腳跺她的腳。這個婦女一氣之下,把腳伸進了鍘刀,然後鍘掉了半截。她的一雙大腳,終於變成了小腳。
可是,因為失血過多,身體變得虛弱,一個月後就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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