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反《國歌法》鬧劇,說明了什麼?對港獨必須丟掉「菩薩心腸」,實施霹靂手段!!

一個國家的公民尊重自己國家的國歌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法律對在公開場合唱(奏)國歌的行為進行規範,對不尊重國歌的行為進行處罰更是名正言順。可是,就是這樣一件看起來天經地義,名正言順的事情,在香港卻會被某些勢力和某些人感到是那麼的不舒服,甚至表示出惱怒。

前天(5日),香港立法會就《國歌法》本地立法舉行了近8小時的公聽會,近100位市名和團體代表出席。在公聽會上,反對派及「港獨」分子再次在商議香港重大議題的議場上演了一場反《國歌法》立法的鬧劇和醜劇。其主要人物有3個:香港「學聯」主席張倩盈,泛民議員范國威和「學生獨立聯盟」代表陳家駒。

【本次公聽會現場(視頻截圖)】

今年3月份剛剛擔任香港「學聯」主席的張倩盈,在上午的會議上首先口出狂言:「一聽到國歌就想嘔!」;

【張倩盈在公聽會上發言(視頻截圖)】

泛民議員范國威在發表了激烈的反對《國歌法》在香港立法的言論後,違反議事規則擅自將其發言剩餘的時間交給張倩盈讓她再度發言;

【泛民議員范國威違反議事規則被驅逐會場(視頻截圖)】

陳家駒在下午的會議上更是囂張至極,在發言時公然狂喊「香港獨立、以死相搏」的口號,並企圖再次展示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旗幟。

【陳家駒在公然叫囂「港獨」並企圖展示旗幟】

這三個鬧場的下三濫當即遭到了同是出席此次公聽會的其他正義人士和會議主持的制止。

其中,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政治及公共行政委員姚潔凝在張倩盈發言後當即對其嚴厲狠批:「羞恥!」她懟張倩盈:「作為一個大學生,既然你一聽國歌就會嘔,既然你一聽國歌就會默哀,我建議你儘快離開香港,不要再忍受這首國歌之餘,也不要再用抗爭的手段,搞亂香港!」

【姚潔凝痛批張倩盈(視頻截圖)】

本次公聽會主席廖長江更是在范國威違反議事規則擅自讓張倩盈再度發言時,當即叫停,並憤怒發出「我就是腰斬這個會議,都不會給你搗亂!」隨即令會議工作人員將范國威驅逐出會議現場。

【公聽會主席廖長江將鬧事者驅逐會場(視頻截圖)】

企圖展示「港獨」旗幟的陳家駒也被當場制止,並也被驅逐出會議現場。

這次反對派及「港獨」分子鬧場的醜陋行為,顯然很不遭人待,受到了正義的打擊,這是很令人欣慰的。然而,香港為何一再上演這樣的鬧劇?這樣的鬧劇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國歌法》在香港的立法是否會遭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經歷?倒是值得警惕。

一、「港獨」思潮不除,鬧劇會不斷上演

《國歌法》在香港立法是體現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原則性法律,不會改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精神「一國兩制」的。按照常理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是,為何在香港會遭到某些人的反對呢?說到根子上分析,還是「港獨」問題。因為香港某些人至今不承認香港回歸的事實,認為香港是有別於中國的一個「獨立王國」。在他們眼裡,根本就沒有《基本法》,他們將《基本法》中的「兩制」看成是鼓吹「港獨」的最好借口。

因此,人們才會看到,只要在香港提中國,提維護國家利益有些人就會不高興。他們故意把制度和國家混為一談,以為在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就可以不認國家,就可以在所有問題上與國家割裂開。他們認為「港獨」是可以討論的,「港獨」是香港未來的一個選項,鼓吹「港獨」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而這些觀點正是西方明裡暗裡不斷干涉香港社會的結果。

香港回歸已經20多年了,可這樣的思潮一直在影響著的人們的觀念。其中兩個關鍵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處理很關鍵,一是國民教育的缺失;二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失敗。

20年前,香港從英殖民地回歸祖國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沒有對市民進行國民意識的教育,只強調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一個被殖民了100年的社會從一開始就缺失國家意識和國民意識的教育,時間一長,必將帶來嚴重的認知和認同缺乏。因此,當15年後的2012年才開始進行國民教育時,在某些勢力的操縱下,正常的國民教育被抹黑、歪曲為「洗腦」,並由此引發了不小的風波,致使國民教育基本以失敗而告終。正是如此,「港獨」思潮應運而生並逐漸發展形成氣候。直到後來不斷出現一些令人髮指的「辱華」「港獨」事件。

《基本法》是香港的根本大法,香港的回歸和發展都必須遵循該法。然而,在關鍵的能體現維護國家利益的第23條卻一直不能立法。第23條沒有對香港的社會制度產生任何衝擊,按說立法從一開始就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可是直到6年後才考慮立法,然而由於失去了最佳時機,與國民教育一樣也遭到了嚴重的阻力,並同樣引發了不小的風波,直到現在該法仍然不能立法。

一件是關係到市民的國家認同和國民意識,一件是關係到對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規範,這樣兩項重要的事情皆未完成,「港獨」思潮怎可能消除,肆意危害和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更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制止。這就是為何「港獨」會不斷上演的原因所在。

二、正義得不到伸張,邪惡會更猖狂

由於前面的兩項缺失,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不少正常指令一般都會遇到阻力。因此,發生「佔中」事件並非奇怪。而「佔中」帶來的最大影響還不僅僅在於拖累了香港的經濟,關鍵的是正義與邪惡的是非觀出現了嚴重的倒錯。

當違法「佔中」分子遲遲得不到法律的嚴懲,「佔中」發起者至今仍然在逍遙法外,而參與制止「佔中」行動的七名警察很快變成囚徒時,人們已經難以分清真正的是非。

香港的法律一直沿用原來殖民時期的法律,原來的法官也都保留下來,即使後來進入司法機構的也都繼承了西方的司法體系觀念。雖然這些在《基本法》中有體現,但畢竟在司法實踐中與「一國」在國家利益上是有衝突的。然而,因為香港只強調自己的司法體系,且法官的觀念更是幾乎安全看不到能體現國家利益的意識,因此,不少判決與社會觀感出現了極大的差距。

在維護香港利益和國家利益上,法律是唯一能起到真正作用的最實在的工具,可現在這件工具已經起不到這樣的作用。香港法律在維護國家和香港利益上,給社會的觀感似乎更像是在保護違法者或者在保護亂港者。因此,往往一些看似正當的事情反而變成了縮手縮腳。如這次公聽會上,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強調,《國歌法》立法並非懲罰機制,不是要強迫市民愛國,期望市民勿流於偏激。他這話當然沒有任何問題,但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國歌法》在香港立法似乎是一件很勉強的事。《國歌法》的立法就是要對其中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進行懲罰的一部法律,完全應該理直氣壯的說出來。如果這樣的正義行為都讓人感覺很勉強,怎麼可能讓大家真正接受?

正是正義得不到伸張,邪惡才會更猖狂。

就拿這次說「一聽到國歌就想嘔」的張倩盈來說,她在今年3月份接受香港《都市》專訪時就猖狂稱,她打算在《國歌法》立法後「以身試法」,並願意承擔刑責。逃脫法律制裁的黃之峰更是在本次公聽會上不僅批評會議主持人將鬧場的陳家駒等人驅逐會場,還直言:「倘若《國歌法》在本地立法,先例一開,恐日後《國家安全法》等全國性法律亦會在港實施,中央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干預香港施政,踐踏港人自由。」張倩盈、黃之峰的猖狂和抹黑正是正義與邪惡觀念的倒錯。

人們常說「香港是法治社會」,可如今的香港最缺少的正是能體現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的相關法律。而這正是反對派和「港獨」分子最忌憚的。

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護照,卻反對中華民人共和國《國歌法》在香港立法,竟然還說的那麼的信誓旦旦,就像護照上註明國籍是中國可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一樣,這就是「港獨」分子的醜陋嘴臉。

這次《國歌法》在香港的立法風波再次提醒香港社會,《國歌法》立法天經地義,必須儘早立法,絕不可出現《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經歷。

2018年5月7日

堂堂正正地做個愛國者,是我們走到一起的根本原因。你、我、他,我們能夠聚集在一起,傳播正能量,我們自豪,我們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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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蘭斌強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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