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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發微卷之十五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二中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天地之全數也。五六者,天地之中數也。五居天中為生數之主,六居地中為成數之主。五又日陽中者,以其居一三七九之中也。六又日陰中者,以其居二四八十之中也。以天地總數言之,五五也,五六也,五十有五而虛其五,則為天數。中於五,余得五十,是為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而虛其六,則為地數。中於六,余用四十有九,是為蝶著之數。此二中之數,流行天地問。得其中者,正而吉。過與不及者,失而凶。

  邵子曰:天地之本起於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時中也。

  太極'分為天地。在天地則為人,在人則為心。人者,天地之心。人心中自具一天地。聖人出而建中作極,則能為天地立心,俾天下皆歸於中焉。所以輔相財成而與天合。是故天以午為中,地以子為中。陽以卯為中,陰以酉為中。天地無一息而違乎中也。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侈而虧則偏矣,此君子所以貴時中。

  《易大傳》言天地數五十有五,大衍數五十。

  天數二十五,五其五也。地數三十,六其五也。小衍為十,兩其五。大衍五十,十其五。愚按:董銖有言皆不過五。五為數,祖參天兩地,三陽二陰,錯綜數之皆五。三其三,三其二,老陰老陽數皆五。兩其三,一其二,少陰之數五。兩其二,一其三,少陽之數五。自一五行至九五,福凡四十有五。九章之數皆五也。此《圖》、《書》皆以五為數之宗祖也。所以氣有五行,人有五常,天有五星,地有五嶽,樂有五聲,采有五色。以至於施為五教,秩為五禮,服為五章,罰為五刑,食有五味五穀,兵有五兩卒乘。皆統於五之天中也,可知矣。

  朱子曰:《堯典》言期三百六旬有六日。《康絀嬰言越五六日至旬時。

  卦有六爻,月有五六三十日。六日生明,六日上弦,六日始望。又六日生魄,又六日無功。子至巳六陽月,午至亥六陰月。五與六相乘而成變化。故兩其六為十二月,三其六為十八變,四其六為二十四氣,六其六為一年之數。以至人有六德六行六藝,器有六尊六彝六豆六篷,樂有六律六呂,周官有六典六官,王后有六服。又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醬用百二十瓮,鼎用十有二物,皆六也。以五統六,以六偶五,所以萬變而不失其地中之六也。

  朱子曰:天地之數,以六為節。

  六陽極矣,生一陰以節之而不使之過。六陰極矣,生一陽以節之而不使之長。節日天地節,而四時成;子午分。天地四時八節成一年,是節之大者。六而十二,二十四而七十二,是節之小者。日分晝夜,數分跳納,各成十二。而用二百二十四者,皆以六為節也。

  《易》數六十。

  三十六老陽之數,對二十四老陰之數,共為六十。三十二少陰之數,對二十八少陽之數,亦共六十。十甲十二辰,奏到六十。鍾律五聲十二律,積到六十。

  邵子曰:干以六終,支以五終。

  內傳黃帝命大橈作甲子,占斗魁所建。作甲乙名日,日干。作子醜名月,日支。支幹相配成六旬。愚按:生於五者終於六,生於六者終於五。五即十干,六即十二支。二六相偶為十二,五六相乘為三十。陽數以三十起,故一月有三十日,一世有三十年。陰數以十二起,故一日有十二辰,一年有十二月。以一年之月而三十之,則有三百六十日。以一年之日而十二之,則有四千三百二十時。十二三十互相加乘,皆本於五與六而推得之。

  《潛虛》以天之中數。五五相乘為二十五,地之中數,五六相乘為三十。合五十有五為玄虛,生成之數。

  生數一二三四五,五居天中而在六前。成數六七八九十,六居地中而在五後。一五成六水,二五成七火,.三五成八木,四五成九金,五五成十土。水有原委,火有熒眾;木有本末,金有卯刃,土有基冢,皆不出五六。陽中五,因五為十。陰中六,因六為十二。康節取此二中,以作《皇極曆世》之書,所以明大中至正之理。馬、邵二公,朝夕相與講明,玄虛之學粹矣。

  天之運行,小則以五六而變,大則以六十而變。

  以卦氣參之,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五六三十。陽六陰六,十二支行乎十二月三百六十日之中。此以小運而進退六日也,是故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余分,亦成三百六十也。天道以六而變,叉有餘分,六日曆六辰也。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又以六甲參之,或六月而一變,或六年而一變,或六十年而一變,或三百六十年而一變。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余分,得三百六十六。大則六十年一變者,甲子甲午各一世也。小則六月一變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六年一變,六氣之數。六十年一變,五運之數也。

  西山蔡氏曰: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天有陰陽,二其五為十。合三與七,一與九,亦十也。地有剛柔,故二其六為十二,合四與八,二與十,亦十二也。十干者,五行有陰陽也。十二支者,六氣有剛柔也。五行六氣,實一氣也。

  五行在天則為五氣,雨暘寒燠風也。在地則為五質,水火木金土也。在天為雨,在地為水。在天為暘,在地為火。水火有氣,而雨暘有質。雨暘天交地,水火地交天也。二變而三不變。二得陰陽之正,三得陰陽之雜。

  左氏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乎六氣。

  民稟陰陽風雨晦明之氣以生,陰為金,風為土,雨為木,晦為水,明為火也。好生於陽,惡生於陰,喜生於風,怒生於雨,哀生於晦,樂生於明。是以天有六氣,降生五味。人食五味,應天六氣。哀有哭泣,樂有歌舞,喜有施捨,.怒有戰鬥。喜生於好,怒生於惡。哀樂不,失,乃能協天地之性,是以長久。愚按:人之氣稟不齊,剛失太剛,柔失太柔,須先克治。其偏處有一等人,非常剛烈,是值陽氣多。有一等人極是軟懦,是值陰氣多。有人躁暴忿戾,是值陽氣之惡者。有人狡譎奸險,此又值陰氣之惡者。有人性圓,一撥便轉也。有一等人愚拗,雖一句善言,也說不入,與禽獸無異。都是氣稟如此,不是陰陽氣自。惡只是分合轉移,齊不齊中,便自然成碎駁喜惡爾。故曰:天地人均一氣也。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昔民反德為亂,有以感動天地而為妖爾。韋物失性反常,即是妖也。史氏曰:妖災者,水旱饑饉,寒暑不時,雷雹為厲,日月薄蝕,彗孛飛流。暈側背穴辭抱再蟲,蠟蜆實錯隊歷山崩地震;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六氣結為妖葉,禍癘青祥,皆反常以害民性。然則轉逆氣為和氣者,惟在人君,致中和以位天地爾。

  陽復

  五月詬一陰生,為坤之初爻。六月遁,二陰生。七月否,三陰生,內成三畫之坤。八月觀,四陰生。九月剝,五陰生。積至十月坤之上爻,六陰滿足,則其數窮而反於七。又變坤之初爻為陽,其卦名復,自娠遁否觀剝坤至復,幾七變,故云七日。此大《易》之本旨,先儒之正說也。而《正義》又引六日七分之說,與鄭司農引《易緯》同,卦氣備矣。且曰:仲尼之緯分明,輔嗣之注若此。康成之說,其可通乎。然則二說奈何?曰:皆是也。《易》含萬象,隨時變易,以從道無不可。釋先聖經,當從先儒正說。以七日為七月可也。本卦氣以正周天之度,用六日七分亦無不可,今並存之,以俟來哲。但孔釋王傳云:天之陽氣絕滅之後,不過七日復生。絕滅二字,未免有疑。陽氣雖微,何嘗絕乎。又,王沬說自五月至十一月,其日之歷行天七,舍陽氣乃復。非也。殊不知周天二十八,舍日行一度為一日,行一舍與月合朔為一月。要之日行七舍,則是七月,安得變月言日。取日行一舍,以稱一日乎。七日七月之辨,先儒詳矣。愚謂:十月剝去一陽,自娠至坤,六陽數盡。至十一月子半一陽生,以陽為主,並前數之。故曰:七日來複。七日,即七月也。以陰為主,故稱月。自五月至十月,長成六陰,止是六月。故此稱七日者,表而出之,亦見崇陽之義。

  復之說有三,理則一。

  濂溪就坤上歸來處說復,故曰:利貞。誠之復說與王弼同。伊川就動處元字頭上說復,故曰:動之端。乃見天地之心。康節就動靜中問說復,故曰:一動一靜之問。朱子謂道理只是一般,但所指地頭不同爾。以復卦言,下面一爻正是動。如何說靜,得觀雷在地中之象。則伊說為正。

  復之分有三,爻則六。

  朱子曰:天地有陰則有復,眾人有惡則有復,聖人則無復。愚亦謂:眾人有復,賢人不遠復,小人迷復。或問朱子曰:寂然至靜之中,有一念之動,此便是復否?曰:您地說不盡,有善惡之復,有動靜之復,兩樣要各看得分曉。愚謂聖人之心與造化為徒。赤子不失,天理渾然。初無問斷,孰得以窺其起滅之處,是謂無復。日一晝桔亡,膠膠擾擾,而惻隱羞惡之心,躍然於一悟之頃。此善惡之分為陰陽也。或一念之動,生於寂然至靜之中,又動靜之為陰陽也。人之一心,本自虛明不昧。因其靜極而動,知其為良心而充廣之,則為善鈴充其量。因其動中有靜,鈴察其有不善而摧抑之,則除惡鈴去其根。如此則人慾盡去,而天理常存。亦可自有復,而希聖人之無復矣。以復之六爻推之,初九不遠復。仲尼以顏子當之,餘五爻不指其人者,蓋寓勸戒於不言之表,誠齋則露矣。謂子夏聞過而休復,曾子日省,伯玉歲省為頻復。夷之為獨復,周突□漢元為敦復。疑未當,盧杞為迷復之凶得矣。愚以為迷復之下,為敦獨頻休。即朱子所謂眾人之有復者。雖品有優劣,終不若顏子知幾之學。一日克己,天下歸仁。露卷.而天空也。聖人教人,止舉其上。其次,姑循序而言之。

  《象》曰:七日來複,天行也。

  七日說見前。程子曰:天之運行,如是消長相因天之理也。橫渠子曰:七日晝夜相繼,元無繼續之時。又曰:終則有始,天行也,何嘗有息。正以靜,有何程期?此是靜中之動,動而不窮。又有甚,首尾起滅,自有天地迄於今。蓋為靜而動,天則無心無為,無所主宰。常然如此,有何休歇?苟造作安排而靜,則安能久然,又從此去。朱氏曰:剝極成坤,陽降而入坤。極而動,陽升而出,陽涉六陰。極而反初,日也,月也,歲也。天地五行之數,所不可違。而叉日七日,明律歷之元也。故日月五星,始於牽牛。氣始於夜半,曆始於冬至。律始於黃鍾。子云得之,為八十一首,以盡一元六甲三統九會二百四十二章之數。邵雍得之,明日月星辰元會運世,以窮天地消長無極之數。愚謂:程子說天行消長之理簡而約。張子說得氣象大,謂陽氣流行,雖窮冬未嘗絕,皆以乾坤生生之理推之。若漢上則專以數明理。指七日以推律歷卦氣之元,冬至子半之說。且引《太玄》、《皇極經世》以廣之。是知復非止可以明理,又可以該數也。朱子有言:天地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靜耳,以其流行之體統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不包。以動靜分之,則為陽奇陰隅。雖大而天地日月星辰,細而歲月日時寒暑晝夜,無不包也。此復之陽來陰往,所以該天行終始之義備矣。

  《易□系》曰:復小而辨於物。

  一陽萌於黃官,在群陰下,其初如絲髮之細。與眾陰卻不相亂,如黑暗中一點白。白則能辨,眾黑不能掩其白。如日未出於地,地中亦藏他不住。以人事觀之,如顏子雖愚,三千弟子中未嘗不稱其賢。故朱子、曰:人之善端方萌,雖小而眾惡卻遏他不得者是也。徐氏曰:復者反善之幾,能於念慮之萌,人所不知,己所獨知之,處審其幾而復於善焉。當義則為君子,違理則為小人。於此而不明辨,夫物則差毫釐而謬千里矣。可不畏哉?

  程子曰: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問可容,息也。剝盡則為純坤,豈復有陽乎。

  以卦配月,則當十月。以氣消息言,陽剝為坤,陽來為復,陽未嘗盡也。故十月謂之陽月,恐疑其無陽也。程伯子謂:息訓生一事,息則一事生,中問無問斷。朱子又謂:剝盡為坤,一陽下面便生不曾斷續。見天地無休息處,且如一月三十日,以復之一陽分三十分。他便從三十個日頭上,逐分累起。從小雪後十月,中氣便日生一分。上面燈得一分,下面便生一分。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得滿三十日,方滿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始生甚微。未滿那腔子做一畫未成,非坤卦純陰無陽也。此不是深奧事,伊川不分明說與人。令人做一場大事,看當初欠說得幾句,漸消漸長,陰陽不相離之意。

  朱子曰:復之一陽,不是頓然便生,乃是坤卦積來

  不是冬至子之半,一陽方生。正是及子之半,結算那一陽方成。子半後第二陽方生,漸成二陽。過一月,方成臨。朱子又謂:自觀至剝三十日,剝方盡。自剝至坤三十日,方成坤。三十日陽漸長,到冬至日方是一陽。第二陽方此生去陰剝,每日剝三十分之一,一月方剝得盡。陽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一月方長得成一陽。剝時一日十二刻,亦每刻中漸漸剝全。一日方剝得三十分之一,陽長之漸,亦如此長,卻以月弦望,便見陰陽逐旋如此生。陰不會一上剝,陽不會一上長。九月陰極,陽巳下生,但未成體。六陽成六段,一段又分三十。小段亦須分毫積起,冬至方成一爻。剝上九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剝一分,至九月未方盡。陰亦然。以央娠推之可見,但聖人不言爾。

  又曰:天地中問,氣有六層。

  此氣升降上下。十一月冬至從下面第一層生起,直至第六層。上至天為四月,陽氣才生足便消。只是這一氣升降,循環不已。往來六層之中,發生都是個陽氣。陽長一分,又不是討個陰來,那陽消處便是陰。工故陽來為復,復便是本來物事。陰來為垢,垢是偶然相遇。

  又曰:復之卦,下面一畫便是動。

  程子曰:自古儒者皆言靜見天地之心,惟某言動見天地之心。或曰:莫是於動上求靜否?曰:固是。然最難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謂之靜則可,如何下得個動字。然靜中須言物始得,這裹面便是難處賢。且謂靜時如何?曰:謂之無物固不可,然自有知覺處。既有知覺,卻是動也,怎生言靜。善言心者,即此可以觀天地之心。愚謂:若思慮末起之時,不謂之靜不得。

  朱子曰:天運流行,本無一息問斷,豈解一月無陽。然既足則又變,既變則又化。大關一歲一月,小關一日一時,莫不皆然。

  如木之黃落才落,時萌芽已生了。如木之冬青者,又先生萌芽,而後舊葉方落。若論變時,天地無時無變,非惟一歲有變,月亦有之。非惟一月有變,日亦有之。非惟日有變,時亦有之。但人不知爾。

  或問:頓果不食。曰:只不食,便有生之理。伊川所謂: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上九,老陽在上頓果象。先儒桃仁杏七之說。謂:校子裹面仁,種之即生,故謂之七。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不是死底物事。《易》惟復卦與乾卦言七,見天地生物之心。自娠一陰消,乾進至六五極矣。乾為木果,陽精結實於上,碩果為結實之大者,剝極則見焉。窮上反下,艮卦覆轉來,即為復。陽生地中,又滋長而為乾。此碩果不食之象也。

  程子曰:復言七日來複,物極必反。理須如此,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

  其曰:屈伸往來只是理,不叉將既屈之氣為方伸之氣。自然不息,凡物散其氣叉盡。無復歸來,本原之理。天地如洪爐,消爍亦盡。況既散之氣,豈復在造化,自是生氣焉。用此已散之氣哉,如海潮『。然日出則涸,月出則生,非是將已涸之水為潮。朱子謂:七日只取七義,八月有凶。天取八義,謂之來複。終不是已往之陽,重新將來,復生舊底。已自過了這裹,自然生出來。夫大德敦化而川流不息,豈假夫既消之氣以為方息之資也哉。亦見其絕於彼而生於此,而因以著其往來之象爾。

  蔡氏曰:陽消自建午之月而為剝,至建子之月而為復。卦經七爻,月經七月。.不言月而言日,猶《詩莖一。一之日二之日也。

  簾山郭氏言:乾之初九復於甲子,歲功之出起於冬至之夜半。七政之行,復於牽牛之初,以至歷律之紀。四時之序,無不及於此者,所以黃鍾為萬事本也。故陽一升而萬物生,陰一升而萬物死。其反其復,終於六位而時成。《易》以靜為本,天地以無心為心。靜以法坤,動以法震。雷在地中,靜之終而動之始也。復主動而非靜,娠主靜而非動。實齋李氏又謂:一陰生於午,而日行南陸。才行到南至處便復,才復便一陽生於子,而日行北陸是為冬至。然陽之初,復如絲髮之微,未足以有為。必歷七日,而後得少陽之數於一陽,十五分而得三分半,此則陽少壯而可以有為也。故曰:七日來後,天行也。貞下起元而生,生不可御。惟草木零落而果實墜地,則勾萌甲坼而生意復回。豫之順以動,理先於氣也。復之動以順行,氣先於理也。劉氏曰:天行纏次十有二,陰行其六,陽行其六。當於陰六陽失位而至於七,則陽複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環輪反覆,其數如此,施之於年月日時並同。漢上曰:以乾坤二卦消息之象推之,一日自午時至夜半而復得子時,一年自五月至十一月而復得子月。以一紀言之,自午歲幾七歲而復得子歲。天道運行,自然如此,合為一紀。分為歲月日時,莫不皆然。故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聖人所以存七日來複於復卦者,以明卦氣也。或問愚曰:邵子二至呼吸如何?曰:冬至後為呼,夏至後為吸。呼則萬物出,吸則萬物入。一歲一呼吸,天地大闔辟。子後夜半呼,午後哺前吸。呼吸合陰陽,在人為一個。人於一日一夜問,亦有一萬三千六百息。晝呼應萬事,夜吸萬籟寂。天地歸一身,呼吸由語默。復詬互往來,陽升陰始屈。是以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其在大化流行中,亦不過一年之頃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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