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學(英國經驗論,含蘇格蘭常識哲學)
英國經驗論(含蘇格蘭常識哲學)——
(一)
弗蘭西斯·培根是近代自然科學的鳴鑼開道者。他對舊哲學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對亞里士多德所開創的、並為經院哲學所繼承的傳統科學觀和邏輯體系的批判,並總結出科學實驗的經驗方法——歸納法。他認為傳統和現實的知識的種種缺陷在於沒有實用性,因此否認傳統知識繼續存在的權利;認為科學的目的在於在認識自然的基礎上支配自然,「達到人生的福利和效用」,因此提出「知識就是力量」口號。他把對科學發展的阻礙因素比喻為「四假相」:種族假相(人性的缺陷導致的缺乏科學所需要的中立態度和客觀性);洞穴假相(因個體立場角度方式不同所導致的主觀性和偏狹性);市場假相(語言交往中由於「語義的混淆」而導致的誤解);劇場假相(各種哲學體系以及流行理論造成的錯誤)。
(二)
霍布斯的哲學突出地表現了近代科學的機械論的特點:世界和人都是機器(人屬於自然物體,是世界這架大機器中的精巧的小機器);實在的性質只是物體的廣延(「物體是不依賴於我們思想的東西,與空間的某個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樣的廣延」);可感性質是偶性;哲學的方法是(算術的)加減。「自然人」觀念是其社會契約論的出發點,他總結出兩條自然律:利用一切手段保存自己;為了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在必要時放棄別人也同意放棄的權利。根據前者,人們一開始就處於「人對人是狼」的戰爭狀態,由於持續的戰爭狀態威脅到所有人的生命,於是根據後者制定和平協議:要求每個人都把自己的權利轉讓給一個/一些人,由他/他們代理行使權利,以保全契約者的生命。國家便是這一契約的產物,國家是偉大的「利維坦」,是「可朽的上帝」,具有絕對的權力和至高無上的權威,這是為絕對王權所作的辯護。
(三)洛克——
是否存在天賦觀念是經驗論與唯理論的爭論焦點。洛克明確地否定天賦觀念的存在:「天賦觀念」是一個不必要的理論假設,因為上帝既然賦予人類以獲得知識的能力,就沒有必要再賦予人以觀念,人們單憑自然能力就能擁有所有知識);也是一個不可能的假設,因為某些觀念和原則即便是「普遍同意」的,也未必來自帝;潛在的天賦觀念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因為心靈不可能不知道印在心靈上的觀念;它在實踐上也是有害的,易被政治/宗教獨裁者利用,他們往往把自己的教條說成是「天賦觀念」。洛克認為認識論的首要問題是心靈所擁有的知識的來源問題。心靈原是一塊「白板」,上面沒有記號。只是通過經驗的途徑,心靈中才有了觀念,因此經驗是觀念的唯一來源。經驗包括來自外物刺激的作為觀念外在來源的感覺和來自心靈自發的作為「內部感官」的反省,這是雙重經驗說。
按照自身的構造,觀念可分為簡單觀念和複雜觀念,前者是「只包含一個齊一的現象或心靈中的概念」,是構成知識的直接對象、材料和要素。簡單觀念通過相加(如「實體」)、並列(如「因果」)和相減(如從「張三」到「人」的抽象)而得到複雜觀念。在複合觀念中,「實體」(上帝、物質和精神)觀念最為重要(因此洛克對實體存在的懷疑是不徹底的,它並不徹底懷疑上帝的存在)。
按照主觀與客觀的關係,觀念又可分為第一性的質和第二性的質的觀念。前者指物體大小、形相、數目、位置、運動;後者指顏色、聲音、氣味、滋味等。二者有如下區別:前者是物體固有而不以人的感覺為轉移;前者的外在的質與內在的觀念是直接相符的。
按照我們對觀念之間是否符合的知覺的明白程度,有三類知識:由心靈直接從兩個觀念本身而得到直覺知識(有最大可能性的明確性);證明知識(比較確定可靠);感性知識(觀念與產生它的外物是否符合的知覺,必須通過感覺經驗才能達到)。一切知識都建立在觀念基礎上,知識不能超出我們所具有的觀念的範圍,直覺和證明不能知覺到一切觀念之間是否符合的關係,感性知識能知覺到的觀念與外物的一致性更少,諸如物質和思維的關係問題、物質能否被思維的問題,都不在知識範圍之內。
萊布尼茲針對洛克對「天賦觀念」的批判提出反批判。他不再強調「天賦觀念」是「普遍同意」的原則或觀念,而加強對其潛在性的論證:既然洛克承認知識還有反省這一心靈固有的來源,可見洛克也不否認心靈中有某種天賦的東西,潛在觀念不等於現實能力;堅持否認經驗是知識的唯一基礎,即便經驗科學也不能完全依賴經驗(比如歸納法經常失效),可見經驗不是人類理性的本質;經驗的作用是提供了發現天賦觀念所需要的注意力,它只是知識的機緣而非源泉。至此,萊布尼茲把天賦觀念轉變為傾向、習性、能力等功能性的概念,成為康德的「先驗形式」論的先聲。
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洛克是西方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理論的創始人,奠定了民主政治的理論基礎——社會契約論。他修改了霍布斯關於自然狀態的看法,認為自然狀態不是戰爭狀態,而是和平的、自由的狀態,人們在自然狀態中平等地享有自然權利(其中以財產權最為重要)。人們為避免財產權的衝突而訂立社會契約:要求人們放棄對財產權的判決和執行的權利,大家都把這一權利轉讓給公共代理人(國家/政府)。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三權分立」、「宗教寬容」思想。
(四)貝克萊——
有兩種不同懷疑論,即方法論的懷疑論和認識論的懷疑論。笛卡爾式的懷疑可作為前者的代表,而貝克萊及後來的休謨則是認識論的懷疑論者。如果說洛克的經驗論和懷疑論是不徹底的,那麼貝克萊則走到了極端。
貝克萊的出發點是洛克的觀點:人類知識的對象是觀念(感性經驗);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是觀念,而不是觀念之外的事物。他不否認感覺到的事物的真實性和存在,但把「存在」解釋為「一個觀念的存在,就在於被感知」。既然一個事物只能存在於觀念之中,那麼它的存在是因為我們感知了它。他把「存在」的意義限定於認識對象,然後用「被感知」來解釋認識對象。從經驗論前提出發,他合乎邏輯地得出了「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結論。被感知是存在的必要非充分條件,存在就意味著被感知到,但被感知到不一定就意味著存在。他認為,單純由我們的想像、夢境、錯覺和幻覺不能表明存在。與其說他是個唯心論者,不如說他是經驗論者或現象論者。19世紀後的密爾、羅素和艾耶爾等人就曾經是另一種意義上的現象主義者。
貝克萊不是否認物質實體的可知,而是主張,離開了我們的感性經驗,物質實體是不可知的。他認為物質客體是要感知性質的集合體,而可感知性質是一些觀念,這些觀念又只能在被感受時才存在,因此此客體的存在是由其被感知構成的,這個感知者即使不是我們擁有的有限的心智,也會是一個無所不在的無限的心智。以此,他一方面否定了笛卡爾的懷疑論(他不是像康德那樣迎戰笛卡爾的懷疑論,而是否認有這種懷疑論的存在),另一方面,他為上帝的存在提供了一種新的有力的證明。他試圖通過否認經驗與現實之間的裂痕來駁倒笛卡爾式懷疑論,其理由為經驗與現實乃一回事。
貝克萊否定了洛克設定「實體」概念的理由,誇大了洛克懷疑實體存在的理由,得出了「物質是虛無」(否認物質實體可以離開感性經驗而獨立存在)的結論。洛克認為感覺至少必然反映外物的一部分性質(與外物有某種程度的相似性),貝克萊反駁說:「觀念只能與觀念相似」;洛克只把第二性的質的相對性作為它的主觀的主要根據,貝克萊反駁道,第一性的質的相對性豈不也證明了它們同樣只能存在於心靈之中嗎?洛克承認「實體」兼有名義本質和實在本質,貝克萊則站在徹底的或極端的唯名論立場,否認抽象觀念或共相的存在;洛克認為感覺必須有一個外在的原因,否則不能說明觀念的來源,貝克萊反駁說,既然心靈自身可以通過反省得到觀念,它為什麼不能成為一切觀念的來源呢?總之,物質實體既沒有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沒有成為觀念的原因的理由;如果外物存在,則我們不可能知道,如果不存在,也不妨礙我們相信我們現在所有的觀念,物質的存在就連「一點點真實的可能性」都沒有。
貝克萊在否定物質實體的可知的同時,肯定精神實體的存在。後者有無限的(「上帝」)有與限的(個別的心靈即「自我」)兩種。他肯定個別心靈實體存在:雖說感覺是知識的基礎,便感覺不能沒有主體;觀念本身是被動的,一個觀念不能產生另一個觀念,也不能由物質的機械作而產生,在觀念之外必定有能動的心靈實體作為它們的原因;感覺總是個人的活動,除了我的「自我」外還有他人的「自我」,心靈實體的存在保證了這一點。肯定上帝存在:事物即便不被任何個別心靈感知到,還是會被「永恆的精神」所感知,世上事物的多樣性、連續性和永恆性證明了上帝的存在;個別心靈產生觀念的能力不是隨意的,一定有另一個精神實體即「上帝」把感知「印入」我們的感官;我們感知到的觀念有某種非來自個體心靈的秩序,恆常秩序和規律之間的奇妙聯繫足以證明上帝存在。這是上帝存在的「永恆精神」證明。
為了把廣延也歸結於心靈的觀念,貝克萊首先區分了視覺的對象與觸覺的對象,「看見」一個對象不是單純的視覺,而是在視覺所感知的光和顏色的提示下,對觸覺對象的判斷。光和顏色的混合形成「圖象」,因圖象的提示而形成的關於廣延的觀念叫印跡。能夠引發另一觀念的觀念叫符號。上帝把圖象這一自然符號印在人們心中,使之能夠藉助它們去聯想/想像/比較觸覺對象的形狀和距離,正如藉助我們的語言,我們能夠用同樣的方式去處理經驗對象一樣。
(五)休謨——
這是溫和的懷疑論,還是對笛卡爾式懷疑論視而不見?
懷疑論是認識思考不可避免的結果,因此我們應當同意,我們充其量只能得到理由不完善的信念,隨時準備根據經驗對它進行修正,或者我們必須同意懷疑論雖然無法駁倒,它卻不是一個實踐中的選擇,這樣我們像大多數人一樣,乾脆對它視而不見:懷疑主義實在不值得大驚小怪的。
休謨懷疑論的邏輯基礎是對歸納推理的否定,歸納法面臨的挑戰被稱為「休謨問題」。
洛克把經驗的對象統稱為觀念,休謨則把它們稱為知覺。知覺按呈現的性質分為兩類:印象(感覺印象和反省印象),無論來自內部還是外部,都是強烈、活躍的;觀念是對印象的「忠實摹寫」(思維、想像、回憶),「最生動活潑的思想還是抵不上最遲鈍的感覺」。他取消了洛克的雙重經驗論,認為觀念來源於印象,反省印象來源於感覺印象。一切最終都來自感覺印象,感覺印象的來源是不可知的,我們的知識被「限制在一個狹隘的範圍內」,不過是印象的「聯繫、置換、擴大、縮小而已」。
心靈的理解力把簡單知覺(簡單印象和簡單觀念)結合為複合觀念。知識由複合觀念(判斷)表達,它存在於對觀念與觀念之間的推理和判斷之中,其性質取決於觀念之間的聯繫。觀念之間的關係分為兩類:一類完全取決於觀念自身,另一類則不經過觀念而變化;相應地,知識分為兩類:關於觀念關係的知識(即證明知識,如數學和邏輯)和關於事實的知識(即經驗知識,如日常經驗和實證科學)。除此兩類,無任何知識(因此神學和經院哲學的書可以被「投到烈火中去」燒掉)。知識由命題/判斷表達:表達觀念關係知識的命題是分析命題(必然真理,不增加知識),關於事實知識的命題是綜合命題(偶然真理,增加知識)。
休謨對物質實體的懷疑與貝克萊的理由相似:我們只有關於性質的觀念,對性質的寓所或支撐點沒有任何知覺。但是,他進而認為精神實體(自我和上帝)的存在也是不可知的。如果認為「自我」是一個心靈實體,那麼對如此獨立實體的存在,我們是不可知的:我們沒有這樣的知覺。「自我」只是「知覺」這一集體名詞的代名詞。對於上帝的存在和屬性,我們也沒有知覺。他把歷史上各種對上帝存在的證明排除在知識之外:「上帝」的觀念不能通過經驗證明;不能用必然推理證明;道德證明也不可靠。休謨只是認為上帝在理智上是不可知的,並沒有否定上帝的存在。在非理智的信仰領域,他默認上帝的存在。
當我們重複地知覺到兩個觀念在時間上相繼出現,在此經驗之上通過聯想而形成的恆常聯貫關係被稱為因果關係,它是經驗科學的邏輯基礎。但是,沒有一種知識可以作為解釋因果關係的理由:證明知識只能解釋不含矛盾的觀念之間的關係,它對包含著相反或對立的可能性的因果關係是不適用的;因果關係所依賴的前提正是經驗知識的基礎,後者不能解釋因果關係。不過,因果關係不是任意的、偶然的,它仍然遵循一定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是習慣」。依據人性的本性,「一切從經驗而來的推論都是習慣的結果,而不是運用聯想的結果,因此,習慣是人生的偉大指南」。這是對因果關係的自然主義(常識)解釋。
(六)
蘇格蘭常識哲學與休謨代表了從洛克開始的英國經驗論的兩個方向,它反對貝克萊的唯心主義和休謨的懷疑論,認為他們的經驗主義最扣流於否定常識。其代表人物托馬斯·里德把它之前的經驗論的全部毛病歸結為「觀念理論」。「觀念」的一般意義應是思想或理解的內容,但經驗論者賦予它的意義卻是「思想的對象」,這就混淆了思想的內容與思想的對象。洛克首先建立了這一原則,貝克萊據此否認了物質實體,休謨更徹底地否認了心靈實體,完成了「觀念的勝利」,使「觀念和印象成為宇宙的唯一實在」。把知識對象等同於觀念,這是哲學家們的虛構,他們犯了一個根本的錯誤:簡單觀念是知識的基本材料,心靈的首要活動是對簡單要素的理解。里德認為,簡單材料不過是分析的結果,心靈首先具有原初的、基礎的判斷。這種判斷或信念不是通過簡單觀念的比較、組合起來的,它包含於知覺的本性之中,比任何觀念的作用都要大得多,這就是常識原則。常識原則是知覺所具有原初的、基本的判斷,是自然賦予人類理解的要素,是理性活動的基礎。作為人類構造的一部分,常識原則是天賦的,它們「來自全能的主的靈感」,「純粹是蒼天的禮物」。這就接近於唯理論者所堅持的天賦觀念了。常識原則包括邏輯律、數學公理、首要的道德原則,以及一些形而上學原則,如實體、因果原則、因果原則。
推薦閱讀:
※這樣對美國東部就清晰多啦
※突發!英國恐襲傷亡升至5死40傷,今天是個特殊日子…
※英國公寓大火遇難或超70人 大批民眾上街要首相下台
※德媒:英國人不把中國當威脅
※英國 恩菲爾德N0.2(P14型)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