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醫噩夢的開始

海外中醫噩夢的開始

  1. 來源:

美神 http://blog.sina.com.cn/u/2146033433

一 澳大利亞全國中醫師註冊及註冊條件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於2010年7月宣布2012年7月1日前對全國中醫師實施註冊,中醫在西方國家首次獲得政府的註冊認可.消息傳來,海內外中醫界歡慶鼓舞. 然而當澳大利亞國家中醫局Chinese Medicine Board ofAustralia (CMBA) 於2012年1月16日正式公布了全國中醫註冊標準後,澳洲中醫界一方面表示歡迎,另一方面突然群情激涌.事因對英語的註冊條件深感不滿,全國大部分中醫師聯名去信聯邦及各州衛生廳,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最新的進展是據5月17日澳洲新報報道,由於至今沒有得到政府的滿意回應,澳洲全國中醫藥針灸學會聯合會(FCMA)會長林子強教授就這一被澳洲中醫界視為歧視性的政策對澳洲衛生執業者管理局(AHPRA)以及澳洲中醫管理局(CMBA)向澳洲人權委員會提出正式投訴.西方國家首次對中醫師的註冊,與其說是中醫在海外揚眉吐氣,不如說是中醫在海外噩夢的開始.讓我們仔細看看中醫註冊的這場風波.

澳大利亞是英聯邦國家,包擴新南維爾士(UNSW)(首府悉尼),維多利亞(Victoria)(首府墨爾本),西澳,南澳,昆士蘭,塔斯曼尼亞六個州,以及北領地和首都區兩個領地組成聯邦.與中國不同,聯邦政府代表國家,負責國防外交移民社會福利等,而各州有獨立的政府,在某些領域可以自行立法,而聯邦不能干預。領地也可以自行立法,但立法權來源於聯邦政府的授權.正是這種政治法律體系為中醫全國註冊埋下隱患.

據報道,年初澳大利亞國家中醫局CMBA 正式公布的全國中醫註冊標準包括《英語技能註冊標準》,《過渡期原有資格認定和普通註冊資歷標準》等六份文件。其中《英語技能註冊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除已經在維州中醫註冊局(CMRBV)註冊過的所有中醫師以外的申請人必須依照設定的標準證明自己的英語技能, 標準包括過度性安排(Grandparentingperiod)申請, 而該安排只適用於2015年6月30日前遞交的註冊申請。《標準》要求英語為第二語言的現職中醫師要麼需要完成澳洲承認的英語國家5年全日制中等或高等教育課程,要麼必須達到雅思IELTS學術類考試聽力、閱讀、寫作和口語至少6.0分;或者職業英語考試OET所有四部分(聽力,閱讀,寫作和口語)達到B級水平之最低要求。如果未能提交英語考試成績者,在符合其他註冊要求的前提下准予「有條件註冊」, 而這些註冊條件不適用維州已經注冊的中醫師.「有條件註冊」包括:

1.在行醫的任何階段, 如果該執業醫師和病人不能同時使用一種語言, 必須在診治全程安排一位合適的傳譯員到場,並在每次診治時在病歷記錄里記錄該項安排.

2. 在行醫的任何時段, 應有另一位具備相當流利英語能力並能迅速和有效地與緊急服務部門溝通的人士全程在診所內.同時, 「條件註冊」可能還包括但不限於特定的以下額外要求: a. 該執業醫師只能診治按病人的第一語言分類的某類別的病人;b. 其他監管要求.

同時CMBA還依法有權利書面要求註冊申請人或者已經註冊的中醫師參加英語考試,以及有權利要求註冊申請人在合理的時間和地點出席回答CMBA關於英文能力的任何問題.

其實早在2000維省中醫註冊局就成立,成為第一個為澳洲中醫師註冊的地方政府,整個立法過程耗時五年。當年維州要求中醫師是本科畢業,如沒有本地文憑則要在澳洲行醫五年以上,能夠證明行醫紀記錄良好以及沒有犯罪記錄.在英語方面的要求,除非完全不懂英語要進行有條件限制的註冊,如果對自己的英語程度有信心,可以和英語背景的病人溝通,只要填寫一份宣誓文件就可以。

根據林會長和澳大利亞中醫學會的現任會長韋國慶介紹:當年維州中醫註冊,曾經考慮過全國一起實施.但 「當時維州通過,其他州很多時候都沒有獲得兩個黨的共同支持(工黨和自由黨兩大黨派)。你知道在澳大利亞要獲得兩黨支持的法案是很少的,大家都是推來推去的,所以一直到去年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麼多中醫師每年的產值這麼高,他必須是一個行業要註冊,才同意全國性註冊,根本就沒有再通過議會同不同意的問題,而是強制性的要求中醫師全國注冊。」

二.中醫註冊的分歧和爭端

然而,全國強制性中醫師註冊對於很多現職中醫師來說並沒有為他們帶來多少勝利和喜悅.根據媒體報道,澳洲中醫局早前在悉尼西區奧本市一個會所的會議廳舉辦講座,為中醫師詳細講解注冊條件.不過有中醫界代表就樹起橫額抗議。講座進行到一半,開始有人提問,現場也開始有人高呼抗議口號。場面越來越激動,不少人爭著舉手提問。中醫局的代表最後表示不回應,也不接納任何口頭建議。有中醫界代表走上台,他說,「我今天到這裡來,是代表澳大利亞中醫協會,澳洲全國中醫藥協會和澳華中醫協會三個會。」但中醫局人員回復,「有人詢問我們是否接受口頭建議,通過傳譯員翻譯,傳達你們對注冊標準的憂慮,這個問題我恐怕答案是不能。」

關濱是澳洲全國中醫藥協會會長,他說中醫界歡迎中醫注冊,不過就覺得註冊局對中醫師在英語方面的要求太苛刻,「象現在在大學裡教中醫的老師,大部分都是中國來的,他們的背景也是以中文為主,他們的英語,按照他們自己說也達不到,突然間你讓他們來考雅思,他們也很難達到6分7分。」他認為,有關注冊條件,長遠會影響到澳洲的中醫水準,「這會使以後出現一個狀況,有經驗的中醫,技術好的中醫因為英文不好,不能很好地為澳洲人民服務,而學校畢業出來的學生,經驗又不足,但因為英語好,可以無條件為病人看病,很可能會降低澳洲中醫的水準。」

中醫界又說,有條件限制下注冊的中醫師,隨時不敢再看講英語的病人,因為擔心負上法律則任,「就是按照注冊局的條例說,如果你不是英語背景的中醫師,你在看病的時候,如果有說英語的病人來,你必須要請一個翻譯,這個翻譯必須要有相當的水平,那麼在注冊局他另外的解釋又說,如果你認為你跟病人能夠溝通,你是可以看的,不需要請翻譯的,問題是如果出了醫療事故,我們在法庭面前的時候,法官會相信誰呢?是相信我說,我覺得我跟他溝通沒問題呢,還是法官會說,你注冊的時候,條件上就說明你英語不可以,你還看這個病人本身就違法。」

今次的全國注冊中,在維州已經註冊的中醫師,無須參加英文考試,可以自動註冊,而其他州的中醫師就要考英語,也成為該次矛盾所在,甚至被中醫界批評是「歧視性註冊條例」.

有的聽眾情緒激動地提問說,為什麼維省的中醫可以自動轉入全國註冊,無須提供任何英文證明,而紐省和其它省的中醫註冊卻有英語標準?為什麼一個國家有兩個標準,難道我們是二等公民?管理局代表說,標準是領導們決定的事情,今晚是來提供中醫註冊的信息,不是來進行辯論的.韋國慶會長說,「維省十年前注冊,他說的時候,可以自動過度到全國註冊,但是十年前他不要求英文,不意味著現在就不要求英文,如果是公平的,要麼大家都考,要麼就大家都不考,為什麼我們注冊委員會主席在維省,維省的就不用考,而注冊委員會主席不在的其他省都要考,這個明顯的是一種偏向,一種不公平。」

林子強教授曾向媒體表示:「70-90年代從亞洲各地尤其是中國大陸移民澳洲的中醫師,大部分為合資格的臨床醫師或中醫專家和教授,他們醫術高名卻英文不及本土培養的中醫師,多年來他們即使英文有限也沒有影響與病人溝通的能力,維省實施中醫師註冊管理11年,從來沒因為語言交流障礙而導致病人投訴的案例.因此全國註冊承認他們的學歷和能力卻又要他們考雅思6分才給與其他英文背景的中醫師一樣的註冊地位是極為不公平和帶歧視性質的.」雖然存在折中的有條件註冊標準,「該標準幾乎使得現職非英文背景中醫師2012年7月1日後不能再繼續行醫,或者將要強迫已經接受中醫治療的病人在他們的中醫師註冊後支付高額的傳譯費用.」

林還表示:他會支持任何一名不精通英語但合格的中醫師註冊從而能繼續執業…..我們注意到同期被納入全國註冊的 「澳洲土著及托拉斯海峽群島衛生局」就沒有象令人失望的澳洲中醫局(CMBA)一樣設置英文考試和條件註冊的規定.他說:「我們非常讚賞「澳洲原著民及托拉斯海峽群島衛生執業局」成員的勇氣和智慧以及他們對相關法律的深刻理解。而維州成功的中醫註冊經驗沒有得以在全國推廣,導致現在華裔中醫界的彷徨,焦慮,憤怒和感慨萬千,凡此種種真是令人扼腕痛心」。 「如果真的執行《標準》, 噩夢即將開始:合資格的中醫申請人在過去的10年內一直可以安全勝任地在澳洲行醫,病人包括說英文的當地人,但如果這10年內沒有在英文中學/大學全日制上學5年,或者沒有考英語,註冊以後反而會被武斷地認定其將對說英文之公眾的安全造成潛在威脅,並在註冊後的一夜之間自動部分喪失安全勝任行醫的能力而不能准予普通註冊.……」

自《標準》正式公布以來,FCMA會長林子強就直接電話聯繫聯邦衛生部以及各州的有關部門與二十餘位聯邦及各州重量級議員及衛生部官員溝通,同時發出了二十多封信件遊說各有關議員、部長及澳大利亞國家中醫局(CMBA)主席等,申明FCMA的觀點. 維洲議長Hon KenSmith表示, 他也關注到如果強迫現職中醫師考英語, 可能會流失一大批在澳洲的中醫界精英。維州衛生部長HonDavid Davis醫生說:「全國各州各衛生行業的註冊標準都有一定的英語要求, 目前能使各州政府認同中醫行業能納入全國統一註冊就已經非常難得了。我明白你們的處境,但政府也已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其最終目的為了保護公眾的就醫安全。」

此時,澳洲中醫界又拋出新聞.FCMA於2月23日通過顧偉律師向全國健康從業人員注冊代表處AHPRA正式投訴澳洲中醫委員會CMBA主席薛長利教授,對他在處理注冊工作過程中兩個失誤提出以下質疑:1.根據現有注冊條例,只有RMIT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的中醫畢業生可免英語考試,而薛主席作為RMIT前中醫藥系主任,在此有利益衝突的舉措上未免有失偏頗。2.2011年10月16日,薛主席在一公開會議上,向全紐省中醫提及,注冊將不會有英語要求,而現今條例與當日承諾大有出入。身為公職人員,我們認為薛主席必須對此帶有欺騙性質之言論作出公開致歉!

此時,澳洲整個中醫界可謂好不熱鬧.中醫界的同仁們居然把自己的中醫註冊委員會的主席也給告了.薛長利教授為澳籍華人,祖籍廣東汕頭。1995年至2010年,薛教授任位於維省的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中醫系主任,(該大學是首家開設中醫課程的澳洲大學),2011年起擔任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院長、薛教授同時兼任世界衛生組織總部傳統醫學顧問委員會委員、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學合作中心主任、廣東省中醫藥科學院首席研究員等職務,被國內中醫界喻為 「為澳大利亞中醫藥行業的發展及立法、中醫藥國際化作出巨大貢獻的澳大利亞中醫領域的領軍人物」,而正是這個領軍人物被本地中醫投訴的結果真讓人始料不及.

(三) 中醫註冊紛爭的緣由

澳大利亞中醫全國註冊標準的頒布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國內澳洲媒體紛紛報道中醫註冊遭遇高壁壘, 澳大利亞展開「中醫管理戰」. 但也許包括媒體和中醫界本身也很難有人願意承認,這次保衛戰首當其衝的問題是中醫人自己人打自己人, 尤其是本應代表澳大利亞中醫界福址的註冊委員會的主席都背負起中醫同仁們的罵名,其深層次的背後矛頭不約而同地指向維州現可直接過度註冊的中醫師們. 正如韋會長說的:(英語)要麼大家都考,要麼就大家都不考.言下之意,考不考大家公平,要考如不過則大家都別想註冊.同時,中醫被認為是經驗醫學,明老中醫自認經驗豐富,但年齡大,過6分英語這關較難,相反年輕的中醫畢業生容易過英語這關,但被認為經驗不足.所以即便是除了維省以外的中醫同仁內部,彼此之間也矛盾重重.澳洲中醫界為爭取公平似乎已到了要 「自相殘殺」的地步.

糾其原因,這與中國文化不無關係.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就是 「窩裡斗」,這個鬥法存在於澳洲各種華人團體, 比如,1.華人組成的政黨 2.由政府資助的為新移民提供服務的華人服務機構3.各個華人同鄉會 .4.各種華人文化團體等,當然也包括中醫團體.當年時任悉尼華人服務社社長僑領潘南弘遇襲導致被挖雙眼失明一案轟動華人圈子,其後更爆出雪尼華人服務社內部之間的激烈矛盾糾紛,被媒體指 「人事不和、起分別心、相互障礙,並由內部糾紛演變為公開決裂.」其實各種華人社團大部分屬非贏利機構,可一但申請到政府的支助或社會捐款贊助,哪怕數額不高,也可能出現 「痩田無人耕,耕起來有人爭」的局面.

澳洲的中醫界包括各種中醫協會,中醫學院等,其背景大多來自於中港台和澳本土,內部成員屬於同行,同時也是市場競爭對手.來自不同背景的成員各自拉起大旗就可以組成不同的協會團體招收會員和收取會員費, 或自組培訓學院招生, 當然也會有打著某某中醫世家第幾代傳人或某某中醫術之創始祖師的名堂,自立山頭自組學院招生.所以不少中醫團體是有贏利收益, 團體之間無可避免有利益衝突.而且據了解中醫內部各有各的流派, 彼此似乎誰也不服誰,加上長期遊離於國家醫療體系之外,無法得到規範的監管,所以中醫執業者被當地媒體曾喻為 「赤腳醫生」,「散兵游勇」 .

據悉尼中醫學院院長楊伊凡(高考恢復後原廣州中醫學院第一屆畢業生)和澳大利亞針灸中醫協會(AACMA)秘書長黃煥松承認,「悉尼的中醫行業現狀仍『良莠不齊』」。中醫協會是中醫藥從業者旨在與政府加強溝通和保護從業人員權利的自發組織.黃煥松指出,各協會入會標準並非完全一致。就AACMA而言,承認申請入會者在中國或澳洲大專院校取得的中醫學士學位以上文憑。持其它海外文憑或無文憑者,必須通過協會的嚴格考核。不過,就他所知,部分協會並無此考核要求。

2010年悉尼發生中醫師針灸導致病人氣胸的醫療事故.據報道 「黃秘書長表示,自1978年第一間私人醫療保險公司承認針灸以來,即便中醫師沒有職業註冊, 現有50多間保險公司願意向中醫針灸診所提供回扣。對中醫師而言,他們從業所需的最基礎「門坎」,是必須附屬於正規的中醫協會。也就是說,各協會招收會員的標準直接影響到中醫從業技術水平。而能否加入正規中醫協會,直接關係到從業人員的經濟效益。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中醫師早先曾向記者承認,這筆回扣是很多不良醫師爭搶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本案中的當事中醫師也涉嫌掛在其他符合資格的診所名下,以代開收據提供保險回扣吸引顧客。」這就是說,雖然全澳現有5000-6000的中醫從業人員,但有一部分因資金,經營條件等原因無法獲取保險公司提供醫療回扣服務.為了節省開支吸引顧客, 筆者就知道甚至有中醫師在自家後院的車庫裡接診親朋好友或代開收據.」

楊伊凡院長認為,在澳從業的中醫師,必須具有4年及以上中醫相關文憑,推拿、按摩從業人員須至少持有2年以上學位證書。楊伊凡承認業內存在「灰色地帶」,如部分按摩店聘請的按摩師可能並無從業資格,這與黃煥松提到的「存在無資格行醫」的情況如出一轍,但兩人均表示此類人群數字難以統計。至於職業保險,楊伊凡和黃煥松均表示,這是從業中醫師必須購買,以保障自身和病人的權益。黃煥松指出,除職業保險外,AACMA還強制性要求中醫師參加急救課程。「穿肺案」中涉事中醫師屬於「澳洲傳統療法協會」(ATMS),而案中事主Albert曾告訴記者,因這名中醫師未購買保險,導致其索賠無門,從而可見悉尼本地中醫行業的混亂.

悉尼是澳大利亞人口最多的最大華人聚居地,中醫從業人員眾多,雖然楊院長提到中醫門砍的學歷資格,但筆者認為,這並不能完全保證各種學歷的真實性.尤其是據報道國內學歷造假嚴重, 連移民部都披露來自中國或亞洲的申請人遞交各種假材料, 所以即便是本地持有某些學歷的中醫師, 若只經過這些自發民間團體的審核也不能完全確保其從業技能.再加上中國人自小就接觸中醫, 只要隨便讀過幾本中醫書學過一點中醫, 有人就敢給病人看病扎針,有人更可無師自通. 中醫界低門砍的執業現狀為大量從業人員湧入創造了條件,彼此產生的利益紛爭為全國中醫註冊的爭端埋下了導火索.

(四)中醫註冊紛爭的解讀

1.關於英語技能註冊標準

這次爭議最大的就是被認為具有歧視性條例的雅思Acadamic類6分.即便澳大利亞的學士學位課程包括中醫都只是三年或四年,達不到 「英語國家5年全英文授課」的要求, 估計很多申請人都要考雅思. 從現有情況判斷,估計過不了6分不是少數,否則不會有如此強烈的反對聲音. 雅思考試採用國際認可的9分制評分系統,其中:

3分 極有限水平: 在極熟悉的情況下也只能進行一般的溝通,頻繁發生溝通障礙。4分 有限水平: 只限在熟悉的狀況下有基本的理解力,在理解與表達上常發生問題,無法使用複雜英語。5分 基礎水平:可部分運用英語,在大多數情況下可明白大致的意思。雖然經常出現錯誤,但在經常涉及的領域內可應付基本的溝通6分 合格水平:大致能有效運用英語,雖然有不準確、不適當和誤解發生,但能使用並理解比較複雜的英語,特別是在熟悉的語境下。 7分 良好水平, 8分優秀水平, 9分專家水平

從以上的評分水平看,其實6分的要求是不算高的.澳大利亞大學入學的基本要求最低是5分,大學畢業後應該達到6分的水平. 在2010年移民政策修改之前, 如需以技術移民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最低雅思要求是6分.因政府發現許多獲取居留權的海外技術人士因語言能力低無法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或滿足不了僱主的需求,對此近兩年大幅修改了移民政策,將雅思成績提高到7分, 甚至現已到了8分.所以說澳洲社會對英語技能的要求整體上是大幅提高了.筆者認為,除維省的本地申請人,如果你現在是在5-5.5分的水平,在未來三年的過度期內努力功雅思是有很大可能考取6分的.但如果你只有3分4分這樣poor的水平,哪怕你中醫水平再高,也很難說服主流社會對你的認可.其實許多大陸西醫方面的新移民更冤枉,他們的西醫學歷,執業資格和從業經驗根本不被澳洲承認,很多人都改行了.所以,相比之下中醫同仁們應該是幸運的了. .

林子強教授曾說:「政府不能將剛剛才納入全國註冊的中醫行業與已有近百年在全國各州註冊歷史的其它行業如西醫相比。各衛生行業對註冊申請人提出強制英語要求也只始於1993年,主要是針對澳洲境外的申請人。我們不介意過渡期結束的2015年之後設立與其它行業相似的英語註冊標準, 但我們需要關注的是目前已在澳洲執業的中醫師不應該強迫他們考英語,強制澳洲人民考英文有違澳洲立法精神,也是對少數裔中醫師的歧視……」

這樣的觀點本身就忽略了除了英語成績外還存在英語國家五年中學或大學學歷的註冊條件.即便是你取得英語國家學歷(不一定為中醫)不滿5年, 還可以再選讀一兩個課程補足5年.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更何況有條件註冊還允許那些學歷和英語條件都不滿足的人同樣可以在條件範圍內註冊, 這種折中選擇表明《標準》沒有強迫考英文,又何來歧視之說呢?有哪一個其他註冊資格是學歷和英文兩者都不考慮的呢? 同時,澳大利亞政府法律法規的執行還存在新人新辦法和老人老辦法的情況,比方說配偶津貼的新申請人若離開澳大利亞立即會被停止,而原有津貼的持有人離澳三個月內都保留津貼. 同樣澳大利亞人申請同樣的津貼卻有不同的待遇,你能告政府不公平和歧視嗎? 如果說是種族歧視,那有什麼理由歧視的對象不包括維省的中醫師們呢?他們不也是同一個種族的中醫師嗎?

中醫界一方面認為維省註冊十多年來沒有發生因語言問題而投訴的個案,一方面反對有條件註冊,認為一但因此發生醫療事故無所適從.那麼中醫們的英語水平到底對治療行為有沒有影響? 中醫界本身自相矛盾的觀點很難不讓主流社會對其維護公眾安全的能力表示懷疑.

2. 關於澳洲原著民及托拉斯海峽群島衛生執業局」的英語技能註冊標準沒有英語考試和「有條件註冊」 的規定

在英國人發現澳洲以前,土著居民和島民是澳洲最早的原住民. 20世紀初澳政府推行的「白澳政策」, 政府為了對土著實施同化政策,以改善土著兒童生活為由,規定當局可以隨意從土著家庭中帶走混血土著兒童,把他們集中在保育所等處,接受白人文化教育。他們稍大一點被送到女童和男童收養營;另一些膚色較淺的孩子則被送到白人家中收養。從1910到1970年,有近10萬名土著兒童被政府從家人身邊強行帶走,這些人後來被稱為「被偷走的一代」。澳大利亞前任總理陸克文曾公開對 「被偷走的一代」 表示道歉.

這樣的歷史背景說明了土著和島民是本土居民,他們在澳洲出生,從小在澳大利亞接受英文教育.而澳洲中醫界本身也承認大部分的中醫師的背景來自於海外, 註冊條件理所當然不可能完全相同. 再加上任何一個澳大利亞的居民都會清楚, 澳洲政府在醫療衛生教育福利住房等各方面為土著和島民制定了特別優惠的政策,以幫助他們儘快融入移民的大家庭.如果你填寫過政府的各種申請表格, 就會發現有一攔專門詢問你是否是土著居民或島民, 因為這可以獲得區別待遇. 所以澳洲中醫註冊條件也要與他們相提並論是很不現實的, 也缺乏事實理據.

3. 關於公眾利益和個人團體利益

FCMA會長林子強教授稱:「現行《標準》未經業界之認同, 大幅修改經過中醫行業認同的《標準》草案,倉促間便向聯邦衛生部長理事會提議簽署文件成為法理標準,本聯合會FCMA強烈反對這種閉門造車,不顧業內人士利益的做法.」正如維州衛生部長HonDavid Davis醫生說:「……其最終目的為了保護公眾的就醫安全。」這裡就牽涉到業界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取捨問題.

據報道, 澳洲醫學雜誌(Medical Journal ofAustralia)發表了阿德萊德大學呼吸內科專家傑斯曼(HubertusJersmann)副教授與神經生理學家寇斯塔(Marcello Costa)聯合撰寫的一篇文章。文章稱這種做法可能會誤導病人,讓他們相信中醫師的註冊跟其他醫生的註冊是一回事。他說:「註冊給予其合法性。在公眾的眼裡,這些中醫師聽起來就跟從事了11年職業培訓的全科醫生(GP)一樣。這一制度雖然可以杜絕非法行醫,但是並不反映傳統中醫是否真有醫療效果。」傑斯曼說, 「政府對中醫進行註冊,人們就會想既然政府註冊了,就是可以信賴的。但事實是政府在註冊時並沒有對這種醫療方式的效果進行任何檢驗。文章中說,註冊制度可以幫助篩掉不合格的中醫師,但是需要考慮由此帶來的風險,也就是說,這是政府對一種沒有通過系統的臨床治療和沒有經過科學驗證的治療方式的默許。」「如果研究表明它是有效果的,我們當然歡迎,我們不是情緒化地去反對它。」「中醫師們經常說,他們的治療具有被公認的歷史悠久的優點。」但是傑斯曼稱,「時間長短並不重要。沒有人由此致死的證據在哪裡?我們需要確鑿的證據證明它是否有效。」

所以,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對中醫進行全國註冊,首先不是要證明其有效性,而是在確保公眾安全性的前提下給公眾提供更多安全的就醫選擇,基於這一公眾利益才會修改草案.至於中醫同仁們因此而遷怒於註冊委員會薛主席,認為其有利益衝突以及言論帶有欺騙性. 其實縱觀澳大利亞政壇連總理都公然說謊. 三屆連任的自由黨領袖總理霍華德曾在1996年競選期間承諾「永遠不會」引入消費稅, 但兩年之後消費稅卻成為自由黨的主要政策,並在他任期內實施,而這僅僅是他眾多謊言中的一個.現任總理吉拉德同樣違背競選諾言開徵「碳稅」.所以, 謊言只不過是一種政治手段.但建立在所謂 「謊言」基礎上的各項法律, 一但議會通過並由政府簽字實施, 要取消或修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除非該項法律設及面廣, 反對的聲音眾多,並且要更換zhi政黨.

象當年的消費稅,對全國每一個消費者或企業都有很大的影響,當時爭議很大,但仍然得以實施至今. 如今的碳排放稅遭到來自反對黨, 大公司,大企業主和礦業巨頭的強烈反對,具體的補貼政策也影響眾多的小生意企業和非低收入家庭,全國各主要城市都爆發了反碳稅游xing, 但該法案依然得以通過並即將實施.不過,當年霍華德推行的 「工作選擇法」最終使自由黨敗選. 這項法律影響全國幾乎每一個就業僱員和強大的工會組織,遭到激烈的反對,最後在工黨陸克文的政府上台後被取消.

反觀全國中醫註冊,主要涉及的反對聲音來自中醫從業者內部.據估計全國中醫的從業人員大約在4500-6000人左右. 排除維省現可直接過度的約1100人現職中醫師, 和一些符合英語條件的人員以及其他專業條件不滿足的人員,估計受影響的在3000-4000人以下. 同時,中醫診所主要分布於華人或亞裔聚居的區域,宣傳廣告也集中在華人媒體, 由此可以初步判斷, 接受中醫治療的消費者主要來自華人或亞洲人. 華人僅佔全國人口不到5%,和其他亞裔都屬於少數族裔,所以影響有限. 全國也沒有因此發生包擴西人消費者在內的kang議和shi威活動. 而且由於背景不同, 華人主要媒體對該次中醫註冊的關注度也不同. 比如就所謂的 「歧視性條例」投訴的消息,悉尼主要的三家發行媒體只有一家給予了報導.再加上受全球經濟衰退的影響, 澳洲西部礦業繁榮, 但人口聚居的東部沿岸城市零售業異常蕭條.從政府到普通消費者都在忙於縮減開支,本身也會影響對中醫服務的關注和額外消費.所以相對於反中醫勢力的強大輿論攻勢,澳中醫界的聲音顯得勢單力薄.

離7月1日註冊實施的日子不多了,在這樣短的時間裡要變革這項法律可謂困難重重.

( 五)醫學之友的成立

正當中醫界內部為雅思考試還喋喋不休之時,根據報道,2012年1月,一個由超過400名澳州西醫,醫學研究人員和科學家組成的遊說小組正式成立,名為 「醫學之友」 (Friends of Science inMedicine, FSM). 這其中不乏澳洲主流醫學方面的精英, 如享譽世界的生物學家Gustav Nossal爵士和 「子宮頸癌疫苗之父」IanFrazer教授等,而且人數不斷增加.

「醫學之友」成立後第一件事就是致信澳大利亞各大學和海外學府.信中稱, 如果繼續 提供 「替代 醫學」-------這個被形容為 「騙術」的課程並頒發相應學位, 那麼大學是在自毀聲譽. 各大學校長也被要求承擔責任, 扭轉 「逆勢」-----不能在政府資助的高等學府中教授這些無科學依據支撐的替代醫學.

澳洲39所大學中的19所約佔三分之一提供替代醫學課程. 替代醫學又名補充醫學,是由西方國家劃定的常規西醫治療以外的所有療法的總稱,包括傳統中醫學, 脊椎指壓療法,順勢療法.自然療法,反射療法和熏香療法. 在信中,悉尼大學,墨爾本皇家理工學院和昆士蘭大學等設立替代療法課程的大學也被點名 「批評」 「『騙術』沒有以事實為基礎的科學依據,大學正在成為偽科學的衛道士.」「醫學之友」發起人之一, 政府反消費者醫保詐騙顧問, 新南威爾士大學(UNSW)名譽退休教授JohnDwyer認為,澳洲目前仍有19所大學提供相關課程,「實在令人喪氣」.他認為,人們對替代醫學的關注度超過了許多人的想像,直到發現替代療法 「不靠譜」.他補充說 :「是時候結束了,我們不能打著資助這些課程或研究的旗號去浪費納稅人的錢,保險公司的錢也不能浪費在這些無謂的事情上」在這輪遊說行動中,除了大學, 私人醫保公司也成了 「醫學之友」勸服的目標,他們希望醫保公司停止對替代醫學的就診診金或治療回扣.但一位在澳洲從事中醫多年的業內人士表示,「一但停止, 接受替代醫學治療特別是中醫治療的診金就不能報銷,這對中醫在澳洲的發展也是毀滅性的.」

FSM的主張立刻引起澳大利亞各屆及網上大討論,包括中醫在內的各個提供補充醫學課程的高校以及相關組織,高校的教職人員,高校學生和一些西醫人員也紛紛發表文章表達自己的觀點或捍衛各自的名譽.

澳洲主要傳媒<悉尼晨鋒報>作了一個網上調查,問題包括:

1. Should universities teach alternative medicine?大學應該教授選擇醫學嗎?

Yes29%no 71%(Total votes: 893042. 總共投票是89302)

2. How do you rate alternative medicine?(你是如何評價替代醫學的?)

1, Prefer it to traditional medicine (更願意選擇傳統醫學)20%,

2. Use it with traditional medicine(使用傳統醫藥)17%

3.Open minded about it(對其抱有開放的心態)5%

4 .Believe it"s quackery(相信是騙術) 58%(Total votes:14210, 總投票數:14210)

並註明這些投票不是科學的,它只反映願意參與此類投票參與者的意見.

澳洲中醫屆一方面認識到,反對中醫勢力的論據:其一,中醫不科學,不屬於實證醫學;其二,中藥不安全,存在藥物毒性問題;其三,中醫使用西醫器材,有欺世盜名之嫌.另一方面認為中醫受排擠或因為經濟利益.

澳洲註冊中醫聯合會主席團成員林奇恩認為:如果有朝一日中醫進入國民醫療保健(澳大利亞全民公費醫療保健系統Medicare),那麼從聯邦政府預算分一背羹也將成為現實.此外澳大利亞現有4所提供中醫課程的大學,排名最靠前的也只有4星,且數量很少,很多都是2到3星的大學,受到其他高等大學的排擠再正常不過.因為有可能分薄澳洲各級政府每年提供給公立大學的科研經費. 同時他質疑遊說小組統計方法.他認為,中醫博大精深,即便針對同一病症,也會有不同的藥方,如果只抽取一個藥方去調查方子合不合適,顯然有失公平.

澳大利亞中藥行業聯合會會長、澳大利亞北京同仁堂公司總經理馬安陽說:這種做法對中醫藥首先是不公平的。中醫藥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學科。千百年來,可以說是保證中國人民健康的中流砥柱。沒有中醫藥,就沒有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我們的證據就是有效。這個本來就是有證據的。」「任何一門科學都有它的局限性,包括西醫在內。中醫也是一樣,也有它的長處和短處。我們應該客觀看待任何一個科學,它們應該相互並行,共同發展。只保護一個,扼殺另一個,第一不科學,第二也剝奪了消費者選擇求醫的權利。如果把別的傳統醫學扼殺掉,實際上對老百姓不公平,對消費者不公平,對患者不公平。」

雖然澳洲各界對補充醫學有不同認識,但都紛紛強調科學證據的重要性.正如一位澳洲網友寫到: 如果治療方式是缺乏雙盲,可重複,有安慰效應所控制的強有力的數據研究的支撐,那麼這種治療無論在大學或是社會都沒有地位的,就象巫醫在大學裡沒有地位一樣,除非是在偽科學領域. 事實上FSM關注的是大學要專著於科學而不是騙術,在他們的信里提到:

「We are not trying tostop public access to alternative therapies provided that thepublic is fully informed about the lack of, or minimal evidencefor, safety and efficacy of these alleged treatments. We are infavour of discussing the place of alternative therapies, theirplacebo effect and the testing of these therapies in well-designedtrials」

我們並不是試圖阻止公眾接觸選擇醫學,除非公眾對這些治療方式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缺乏證據或證據不足的信息能獲得充分告知. 我們非常願意談論選擇醫學的現狀,他們的安慰劑效應和通過良好的實驗設計去檢測這些療法.」

反觀澳洲中醫界,事實上他們更關注的是個人利益而非證據問題. 澳現職中醫師不僅提供治療服務, 同時兼賣葯,幾乎每家中醫診所都有自己的小藥房, 或提供祖傳葯,並且還在媒體做藥品廣告. 而私人西醫師(全科或專科)是不能賣葯的,只能開據處方後病人到任何具有執業資格的藥店購買藥物,跟本不能隨便代理藥物和做藥品廣告.澳大利亞現醫藥體系是分家的, 據說中國醫患關係緊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醫藥不分家. 可想而知, 這次全國註冊的背後對中醫利益的影響不僅僅是治療服務, 更重要的是藥品利益, 因為中醫師還要兼任中藥推銷員,甚至還要推什麼中醫美容,中醫減肥的服務. 這是他們難於啟齒而又刻意迴避的事實.

澳大利亞政府上下都在忙於削減開支以應對全球經濟衰退, 對於目前為中醫的研究提供預算的可能, 估計中醫同仁們是太過樂觀了.據說中國z府和新州政府要合作建立一所中西醫結合的醫院, 可到目前為止, 在新洲首府悉尼依然沒聽說有這麼家醫院.

此外,耐人尋味的是澳大利亞的主要自然藥品公司Flordis也表示支持FSM.該公司創始人Nigel Pollard表示, 我們非常支持需要通過科學證據去證明治療和產品的有效性,這個目標對於自然醫學的產品來說不是高不可攀的.其中的一個實例就是Flordis的一個產品Iberogast (STW5), 一種用於治療腸易激綜合證等胃腸功能紊亂的草藥, 這是第一個通過了十四道臨床實驗的研究測試, 並通過補充藥品新註冊途徑被澳洲藥品管理局(TGA)註冊為標號(AUST R)類別項下的草藥,在質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都成功獲得認可.非常遺憾的是我們博大精深的中草藥全都是在簡易註冊的(AUST L)類別,沒有一個是在(AUST R)類別申請註冊的.

此外,筆者發現有必要更正一些媒體上的錯誤資訊. 1.比如澳洲全國草藥師協會(NHAA)在一聲明中稱,超過70%的澳洲病人使用過補充醫學產品.( More than 70% of Australians use overthe counter complementary medicine products),而非澳洲新快報中稱:澳洲超過70%的病患使用中醫作為治療手段之一. 2.有國內媒體說澳大利亞醫療協會(AMA)近期已決定收回對反中醫遊說集團的支持,而事實是AMA的總裁DrHambleton表示個人仍然是FSM的支持者,他收回支持的簽名主要是因為他的簽名不能代表AMA.

新年伊始,英國取消在公立大選授予「替代醫學」的學位,被取消的學位包括順勢療法,自然療法和反射療法,而針灸學和其他替代醫學的入學率也呈下降趨勢.澳大利亞是英聯邦國家,受此影響FSM試圖在澳大利亞高校禁止中醫教學無異於「釜底抽薪」,對澳洲中醫屆來說可謂噩夢連綿.

( ) 九成替代藥品違規宣傳

與此同時就在去年底,澳洲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一項關於澳洲替代藥品的報告在業界引起軒然大波,報告的矛頭直接對準了監管替代藥品(AlternativeMedicine)的澳洲治療藥品管理局(TGA),稱TGA在明知道90%以上替代藥品存在誇大藥效的情況下,連續5年都拿不出有效的方案規範保健品市場.

在澳洲,維他命,草藥製品,魚油,礦物質等各類維持身體健康促進機體平衡的藥品通常成為替代藥品.澳洲對藥品實行二級管理,第一級是針對高風險藥物,稱為註冊藥物Registered Medicine,即(Aust R)類別,對此類藥物,TGA必須檢驗他們的質量,安全性和有效性質;第二級是風險性低的藥品比如替代藥品,稱為登記類藥物Listed Medicine即(Aust L)類別.葯監局發言人解釋稱,和高風險藥物不同,針對替代藥品,由於種類繁多,因此TGA並不負責檢驗他們的藥效,所以對於 「是否有效」的問題,TGA也無法答覆.

澳洲國家審計署在這份報告中認為,「TGA的不作為,會對公眾的健康造成隱患,並影響公眾對替代藥品行業的信心.審計署還認為,很多替代藥品在包裝上著名 「TGA approved(葯監局)認證」的字樣,其實這種行為並不為法律所認可, 「因為他們只是在葯監局註冊在案,是否認證還有待核實,更有甚者,會註明『所售替代藥品能防止癌症』」.對此葯監局解釋說,雖然TGA不負責檢驗替代藥品是否有效果,但對於這類藥品的廣告宣傳,仍然有嚴格的規定,其中就包括替代藥品不可宣稱對某種疾病有特效,也不可以稱能預防某種嚴重疾病.如有此類字眼,將屬於虛假宣傳.TGA只是在接到民眾投訴後,才會去調查.一般情況下,不會進行抽查.

據國內媒體報導,國內的各大中藥企業都蠢蠢欲動,積極拓展澳洲市場,一方面可成為進入歐美市場的突破口,另一方面試圖利用澳大利亞與西方多國的互認協議,節省臨床費用. 如果不是審計署這份報導,估計澳洲中醫界永遠也不會向其消費者解釋中藥在澳大利亞的實情.因為至今為止,所有的中藥都是簡易註冊,不能稱為防病治病. 然而當翻開悉尼當地的華人免費報紙,你就不難發現由某某某中醫診所推薦的吹噓對某某疾病有神效的中藥.更有甚者, 有的中醫為了證明某中藥對排石有特效, 把病人的各種照片的對照影像資料貼在廣告上,有的還說可以查詢其治癒某某病患的個人資料. 為了證明其有效,甚至出賣病人的隱私.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國內認為澳大利亞是最早認可中醫藥的西方國家,事實上在法律上中藥即不能說對治癒疾病有效也不能說防禦疾病,中醫同仁們只不過是鑽了法律的空子.作為海外華人華僑, 你不得不感到疑惑, 連西方的草藥都無懼公開進行嚴格的檢驗,我們偉大的中醫藥, 難道就沒有一種能堂堂正正到TGA申請註冊類藥物? 澳大利亞葯監局已經接受了這份報告所提出的問題,並表示今後將會及時調整相關的監管法規,加強對替代藥品的監督.

2012年7月1日即將到來, 中醫在西方將首次獲得註冊資格. 當國內同胞們為之歡慶鼓舞的同時, 又有多少人能真正體會到澳大利亞中醫同仁們內心的憂慮和彷徨, 如何保住自己的飯碗也許是他們目前最基本的生存問題,他們將面臨來自於政府,法律,醫學屆和社會各屆的挑戰.

(——原文如此。竹葉連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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