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德治精粹及其當代借鑒

中華文明五千年的發展歷史表明,思想道德建設是促進安國興邦、民安物阜、文德昌盛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社會和諧、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的必要措施。從治國角度來分析,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實質上是要求「為政以德」,這既是中國傳統德治思想智慧的精華,也是往聖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

「為政以德」,即德治,是儒家治國思想的最典型特徵。據《論語·為政篇》記載,孔子曾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儒家主張實行仁政,認為「寬惠使民和」,德治是治理國家、凝聚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這種思想對於當前新形勢下我國社會生活的長治久安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仍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我國傳統德治思想內容豐富、涵義深厚,不僅限於儒家的表述,道家、法家等也有「尚德」的主張。如《老子》第五十一章記載:「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再如韓非子作為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主張以法治國,但實際上他並沒有完全否定德治,而是認為應該法主德輔。《韓非子·解老》記載:「有道之君,外無怨仇於鄰敵,而內有德澤於人民。夫外無怨仇於鄰敵者,其遇諸侯也外有禮義。內有德澤於人民者,其治人事也務本。」《管子·牧民》中記載:「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滅不可復錯也。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不逾節,義不自進,廉不蔽惡,恥不從枉。」意思是說:一個帳篷,要用四條大繩綳起四角,使其牢固不動。國家就像帳篷一樣,也要有四根大繩固定。這四根大繩就是禮、義、廉、恥。如果禮這根大繩斷了,國家就傾斜了;如果禮、義兩根大繩斷了,國家就危險了;如果禮、義、廉三根大繩斷了,國家就顛覆翻倒了;如果連恥這第四根大繩也斷了,國家就滅亡了。禮這根大繩斷了,國家傾斜不正了,還可以想辦法使它端正;禮、義兩根大繩斷了,國家處於危險的境地,可以再想辦法使它安定穩固;禮、義、廉三根大繩斷了,國家顛覆了,還可以再次把它建立起來。但是,如果禮、義、廉、恥四根大繩都斷了,這個國家的人都已沒有了道德感,就再也沒有辦法可想了。此外,我國古代的史書也都有大量篇幅記載德治之要,如《資治通鑒》《貞觀政要》《左傳》《漢書》等。

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對傳統文化和歷史經驗的學習。2014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國歷史上的國家治理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發表了重要講話,強調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需要充分發揮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今天所具有的偉大智慧,也需要充分運用中華民族五千多年來積累的偉大智慧。中華民族的歷史智慧是中國人民世世代代形成和積累的,我們要總結髮揚,使之服務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事業。習近平總書記還提到,我國古代主張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為政之要莫先於得人、治國先治吏,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這些都能給人們以重要啟示。

綜而述之,中國傳統德治思想可以概括為以德選官、以德行政、以德輔法、以德恤民四個方面。換言之,德治思想強調選拔官員要重德,為官之道要尚德,執法同時要兼德,以民為本要依德。

中國傳統德治思想的精粹要義

以德選官,任人唯賢

清官是國家行政體系的骨骼。《資治通鑒》記載:「為治之要,莫先於用人,而知人之道,聖賢所能也。」《墨子·尚賢》中說:「尚賢者,政之本也。」明太祖朱元璋說:「構大廈者,必資於眾工;治天下者,必賴於群才。」清代康熙皇帝說:「政治之道,首重人才。」「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忠君愛國、體恤百姓是我國古代衡量官吏的重要標準。可見官員素質的優劣,對於國家政治穩定的重要性。

我國歷史上的選官制度,從奴隸社會的王位世襲制發展到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再到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舉制,無不重視道德標準對於選官的重要性,而其中尤以兩漢時期的察舉制對官員道德水平的重視最為典型。

察舉制始於漢高祖劉邦,經文、景兩帝的增補後,在漢武帝時基本定型,東漢時期又進一步完善,逐漸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四種科目:孝廉、賢良、茂才、異科。其中,孝廉、賢良和茂才三科主要是選取具有高尚品德的社會管理人才,異科則重在挑選那些在理財、治水、天文、曆法等方面有專長的人才,以充實國家各類機構。《後漢書》記載:「郡國孝廉,古之貢士。」漢代察舉制是一種自下而上選拔人才為官的制度,「貢士」即各郡國和地方官員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挑選賢能然後舉薦給朝廷,為國家效力。在郡國和官員進賢的過程中,取士必須遵守如下標準: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按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後漢書·百官志》)。

漢代的察舉制將「孝」和「廉」作為選官的標準,把孝敬父母、清廉勤政看作是為官的基本準則,這一方面提高了官員的素質,避免了有權無德之人對國家統治的蠶蛀之害。另一方面,也在民間掀起重德敬禮的和善之風,使整個社會呈現出和諧安康的局面。這正是我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所希望的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美好景象。

馬克思曾說,道德是人類自律的精神。嚴格自律,堅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是國家管理者道德修養的根本途徑和基本方法。任何制度設計都會有漏洞,對國家公職人員深層次的道德約束才是最根本的約束。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大力整治幹部作風,狠抓貪官腐敗分子。2014年初中央印發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突出強調對領導幹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要求,並對「破格」「裸官」「復出」等情況嚴格考察,體現出政治上從嚴治吏的風格。治病要治本,腐敗問題出現的源頭是選官制度存在漏洞。因此,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必須把改革官員選拔制度作為重點工作之一。把「德」字真正納入考核範圍,形成科學合理的考評體系。

以德行政,嚴以為官

對於行政人員來說,以德治國的問題也就是一個以德行政的問題。以德治國的關鍵是以德行政。當下,德治是一種「以理治理」的模式,是現代意義上的道德的引導。

以德行政,就是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務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管理國家事務中,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政治道德建設為落腳點,永做人民公僕。在行政工作中,黨和政府公務人員應當各守其位,各負其責,而不應超越職權,濫用私權。

治國的關鍵在於治政,以德治國的思想能否得到落實,起關鍵作用的是行政人員,只有行政人員能夠以德行政,以德治國的目標才能實現。在這一點上,中國古代的政治實踐特彆強調當政者的道德修養。只有當政者能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凡事能夠以身作則,其言行堪作社會的楷模,才能把國家治理好。正如隋代教育家王通所說:「不能仁,則智息矣。」只有具備良好的道德品性,智慧才能發揮作用,沒有道德必然目光短淺,智性得不到發揮。善耍小聰明,不注意修德的人,必然事事無成。韓非子在論及如何為官時曾說「修身潔白而行公行正,居官無私」。由此可見,以德行政是為官的基本要義。

踐行以德行政,必須加強以德行政的制度建設。行政道德制度是指將人類社會道德生活中的部分人倫關係和行政活動方式明文化、正規化。只有把官員的行政生活中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該大力讚揚、哪些該嚴厲處分以文字形式規定清楚,才能使當政者明確自己的行政之德,並提高自身的行政之德。

此外,提高行政人員的以德行政水平不應忽視榜樣的力量。古語云:「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毛主席也曾說過,榜樣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力量。因此,對於以德行政的模範官員,應大力宣傳,樹立榜樣,以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同時,對於違反道德、貪污腐敗的反面教材則應廣而告之,以示懲戒。

以德輔法,崇禮慎罰

我國的傳統文化中,相較於儒家、道家思想,法家思想出現較晚,主要代表人物是戰國時期的韓非子。而韓非子師從荀卿,荀卿是孔子的弟子,因此,法家思想實際上來源於儒家,又發展了儒家。同時韓非子深受老莊思想影響,他認為法家思想「歸本於黃老」。值得注意的是,法家思想並不突出表現於「法制」,而是踐行於「禮制」。所謂「禮制」,就是從王侯到平民在社會活動和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行為準則。禮制是我國古代德治理想的具體化,通過禮儀定式與禮制規範塑造人們的行為與思想;通過法律的懲罰作用維護禮法的絕對權威。中國是擁有五千年歷史的禮儀之邦,而周代是中國古代禮制最為興盛的時期。《禮記·樂記》記載:「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孔穎達為之解釋:「禮者,別尊卑,定萬物,是禮之法制行矣。」戰國時期,孔子積極推行「禮」,「禮」與「仁」成為了孔子的代表思想。早期的禮制與法律、官制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許多政治、法律規定都見於禮制的內容。到了秦、漢以後,官制、法律等與禮制的界限才逐漸分明起來,而「禮」就專指「儀式」了,與現代的觀念趨於一致。因此,在秦漢以前,「禮」實際上可以稱為是德治思想的法制化,是德治向法治轉變的過渡形式,是「法」的雛形。秦漢以後,「禮」雖然更傾向於表示「儀式」,但卻成為德治的一種文化表現形式。這種表現形式具有傳承性、區域性,被人們看成是一種文明教化的象徵。「禮」因此成為以德輔法的功德式規定,作為法律的有益補充,與法律一起維護社會統治秩序。

我國傳統法治思想沒有把「法」與「德」對立起來,而是提倡禮法並施、德法合治、以德輔法。《尚書·康誥》中首次提出了「明德慎罰」的思想。春秋時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荀子發展了儒家關於德政的思想,提出禮法並施的觀點,在戰國時即體現為「禮下庶人」「刑上大夫」。《舊唐書》中記載:「古之聖人,為人父母,莫不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防閑於未然,懼爭心之將作也。」德法合治成為政治昌明、國家昌盛的根基。

如今,我國正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但和諧社會的構建、中國夢的實現離不開以德輔法的教化作用。在緊抓經濟發展的同時,國民素質的提高也是需要進一步加以解決的問題。而國民素質的提高絕不是僅僅依靠法律就可以解決的。法律可以約束人們的不良行為,但修養問題需要通過加強道德建設來提高。因此,在全社會加強道德宣揚和引導是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舉措。

以德恤民,近民貴民

中國傳統德治觀的一個核心內容是民本思想。人民的生活安定是統治秩序穩定的基石。《尚書·五子之歌》記載:「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孔子曾說:「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本」,「心以體全,亦以體傷。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禮記·緇衣》)荀子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荀子·哀公》)孟子則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貴君輕」說。《春秋穀梁傳》也曾記載「民者,君之本也」。西漢的賈誼具體地指出「國以民為安危,君以民為威侮」(《新書·大政》)。唐太宗李世民總結出「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貞觀政要·君道》)的道理。從古至今,無數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在告誡人們:一個國家的興旺發達取決於統治者是否得民心。

2014年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強調,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習近平總書記還曾提出,「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一個政黨,一個政權,其前途和命運最終取決於人心向背」。

為政者要得到人民的擁護,必須踐行以德恤民,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辦民之所需。以德恤民,在現代社會中的表現就是「以人為本」理念,即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要求從政者在國家治理的具體實踐中深入基層,體察民情,並且在具體行政行為中注重人文關懷。

公眾對德治的認知與評價

唐太宗李世民曾說:「以銅為鑒,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鑒,可以知得失,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前人的經驗與教訓值得我們學習,但脫離客觀實際與民意所向的簡單模仿必然也只能是照本宣科,過時黃花。因此,為了解當代社會背景下公眾對「德治」這一概念及其意義等的認知與評價,人民論壇問卷調查中心開展了電子問卷和紙質調查問卷,主要調查結果如下。

公眾普遍認可德治的重要性

依法治國是黨和政府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法治中國建設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並得到全民的高度認同。有專家認為,法治社會建設不僅有著獨立的訴求和豐富的內容,還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有效深入推進的基石;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固本之舉,而且是法治中國一體建設的重中之重。那麼,在法治中國的建設中,德治是不是就變得不重要了,毫無用武之地?調查發現,當被問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以德治國的重要性」時,受訪公眾普遍表現出對德治的重要性有高度的認同感。其中,57.26%的受訪者認為「非常重要」,31.88%的受訪者認為「比較重要」,而持中立態度,認為「一般」的比例佔到9.55%,認為「不太重要」和「不重要」的受訪者分別僅佔0.91%和0.40%(見圖1)。

多數公眾對德治與法治的相互依存關係

有深入理解

法律與道德均屬規範人們行為的社會上層建築,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道德的實施不是憑藉國家的強制力,而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和傳統力量以及人們的自覺來維護;法律則通過國家強制力使人們遵守。有專家提出,社會主義法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懲惡揚善,道德的本質是勸善,只有對違法犯罪以嚴厲打擊,才能不斷強化人們正確的價值判斷,提高人們揚善的自覺性。歷史經驗證明,離開法治的所謂德治或者離開德治的所謂法治,結果都必然會使整個社會失范,甚至變成人治或專治。調查發現,在公眾對法律與道德辯證關係的認知上,79.32%的受訪者表示贊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的說法,78.75%的受訪者表示贊同「德治與法治互補互濟、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說法,78.61%的受訪者表示贊同「越是改革的深化期,越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時發力」的說法,78.44%的受訪者表示贊同「法律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支撐,道德踐行也離不開法律約束」的說法(見圖2)。

加強德治建設,具有多重積極意義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對於推動公民道德建設,強化行政道德和行政倫理,加強廉政建設,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有專家表示,德治不僅關係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成果,也涉及到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能否有一個無形的文化資本來為國家競爭力提供源源不斷的精神支持。以德治國的重要意義,本身就在於它是制度創新和社會生活中普遍的道德實踐,而在這個基礎上產生的新的道德體系,將會使中華民族的精神面貌為之一新。那麼,公眾對於德治的眾多影響有著怎樣的認同度?調查發現,當被問及「當前國際國內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德治將在哪些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時,61.74%的受訪者贊同能夠推進精神文明建設,58.65%的受訪者認為有益於激發創新創業動力,57.30%的受訪者表示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46.06%的受訪者認為能夠有效降低經濟社會運行成本,此外,也有不同比例的受訪公眾認為進一步加強德治將對「凝聚改革發展共識」(44.75%)、「健全完善市場經濟體系」(42.43%)、「保障社會和諧穩定」(34.69%)、「推動形成全球治理合力」(19.08%)帶來積極影響(見圖3)。

當代治國實踐中的德治之道

我國的傳統德治思想中凝聚著祖先們治國理政、富國安邦的豐富智慧,當今我國的治國實踐需要植根於我國優秀的傳統治國思想之中,借鑒傳統德治思想的精髓。但同時,當今時代背景已與古代產生了霄壤之殊,只有因勢利導、與時俱進,才能探索出一條科學合理、富有中國特色的發展之路。參考已有研究結果,結合歷史經驗及我國的治國實踐,並參照公眾對建議措施重要性優先順序的評定,圍繞如何更有效地推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提出如下建議:

堅持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法治與德治就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不可偏廢,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法治和德治兩手抓。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就要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為全面依法治國創造良好人文環境;要把道德要求貫徹到法治建設中。法律法規要樹立鮮明道德導向,弘揚美德義行,立法、執法、司法都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要求,都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其中,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要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法律是底線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要加強相關立法工作,明確對失德行為的懲戒措施。要依法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失德行為的整治。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實踐表明,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範社會行為、調節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法律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支持,道德踐行也離不開法律約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離、不可偏廢。有專家指出,要以法治保障道德。法律不僅要懲劣行以示警戒,還要彰善舉以揚美德。比如,我國大多數省區市都制定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的政策法規,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好人的合法權益、褒揚好人的道德行為,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

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建立社會主義

道德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要發揮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須提高全體人民道德素質。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使人們發自內心信仰和崇敬憲法法律;同時要加強道德建設,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提升全社會思想道德素質。有專家認為,在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同時,還要努力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這已經成為現實生活向我們提出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是關係到我國能否保持社會的穩定、能否更好地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至於能否更好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給道德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問題,特別是如何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係,怎樣對待公平和效率問題等。我們應當按照「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的指導思想,動員各個方面的力量,真正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範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

強化官德修養,突出領導幹部在德治中的

關鍵作用

領導幹部在社會中的地位、職責和作用,決定了「官德」建設對以德治國進程的影響。有專家指出,以德治國,要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風成於上,俗化於下。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中應發揮關鍵作用,帶頭走正路、干正事、揚正氣,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只有牢牢把握「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基本要求,自覺做到用權為民不偏向、用權依法不出格、用權廉潔不出軌,才能確立法治權威,影響和帶動更多人培養踐行法治的高度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同時,領導幹部在道德上要始終以高標準要求自己,自覺遠離低級趣味,自覺抵制歪風邪氣,時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眾,努力使自己德可為師、行可為范,充分彰顯共產黨人的人格魅力。也有專家認為,領導幹部自身的道德水平不高,會使一些群眾產生失望情緒,從而降低對自身的道德要求,導致「官德毀而民德降」的不良後果,給國家、社會和人民帶來災難。樹「官德」,當務之急是要立德,也就是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領導幹部道德規範體系;其次要靠領導幹部的自身努力,即強調官員內在的自律;再次,還要強化領導幹部道德的監督機制。

培育和弘揚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

和個人品德

道德教化是教人求真、勸人向善、促人尚美的過程,也是培育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德治中所謂「德」,在現代社會主要指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社會公德,主要包括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等,是維護社會公共生活的正常進行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職業道德是指人們在職業生活中應遵循的基本道德,是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它通過公約、守則等對職業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規範;家庭美德,主要包括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個人品德是一定社會的道德原則和規範在個人思想和行為中的體現,是一個人在其道德行為整體中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一貫的道德傾向。有專家提議,加強德治,就要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注重培育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四德」相輔相依,不可偏廢。德治既是「治國」,也是「治家」。《禮記·大學》記載:「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治家」就需要充分重視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的提高,在全社會形成尊老愛幼、家庭和睦的景象。只有「治好家」,在家庭之外,社會之內,提高職業道德,加強社會公德,才能「治好國」。

重視和加強各級學校的德育工作

「以德治國」方略的實施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實施「以德治教」、加強高校道德建設,是這一系統工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德治教」是實施「以德治國」方略的基礎,是提高公民道德素質的基礎。《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質,教育是基礎。」學校道德建設是提高全社會公民道德素質的基礎工程,對實施「以德治國」方略有直接影響,關係到社會的發展、民族和國家的未來。有專家提出,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全球化、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對人們尤其是青少年產生影響,使他們的思想道德心理出現了多元化、複雜化的趨勢;市場經濟的趨利性,利益的多樣化,既促使生產力的發展,也帶來了消極負面的東西,從而加大了道德建設的難度;我國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西方媒體的進入、中外合作辦學等等易使西方各種政治、文化思潮的影響加大,實施「以德治教」,加強高校思想道德建設的任務更加艱巨。學校作為傳播科學文化知識的主陣地,同時是道德教育的主戰場。「以德治國」需要以「德」為「治」,通過「育」來「治」。有專家提議,學校應狠抓學生的德育工作,加強學生對道德修養重要性的認識,明辨是非觀,提高自律能力。同時,也應加強教師自身的師德修養,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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