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與契約說,解決梟印論父、食傷論子女的理論

偏理論,讀者可能會很燒腦!

男命以食傷論子女,現在持這種觀點的人越來越多;以梟印論父,還比較不太有人敢正面提出來,只是私底下是在用的。而大部分算命人士都是以財看父,以官殺看子女,但是卻沒有人敢正面回答任鐵樵三百年前提出的挑戰。

筆者採用的是中醫的「一脈數症,一症數脈」的指導原則,在論父時,以印為主,以財為從;在論子女時,男女都用食傷。

這是命理學一大難題,如何去調和,達到庚準確的定位六親,每個成熟的算命先生都有自己的處理方法,本文提出血緣六親和契約六親的概念,跑出磚來以引玉,忘同好讀者不吝賜教。

問題

十神對應六親,在女命定位父親矛盾,而男命則是父親、子女都有矛盾,這種矛盾衝突,最激烈的是在清代命理學家任鐵樵所評註的《滴天髓闡微》,他尖銳地批評原著有違倫常。

孟子認為最佳的對待關係

任鐵樵原話「人以財來侍我,此理出於正論,又以財為父者,乃後人謬也。若據此為確論,則翁女同宗,豈不失倫常乎?財為父,官為子,則人倫滅矣,不特翁婦同完生孫,有是理乎?」

面對任鐵樵的叫板,三百年過去了,仍舊沒有人敢正面回答這個問題,以財為父(子克父)以殺為子,用這一套理論的人,只能默默的悶聲發大財。

任鐵樵雖為落地秀才,對於傳統文化的底蘊,肯定比現在大學校園裡中文系的學生強,但是,他的批評,主要是以人倫角度來批評,或許他也沒有想過,別人為什麼那樣用,下面我就來代這位劃時代的命理學家做一些補充。

以「生」為路線的十神系統

十神系統,在八字演算法的理論體系中,佔有至關重要的地位。八字的十神系統的定義,是繼承了漢代易學家京房的理論,將廣義六親映射到十神里去,形成一首歌訣:

生我父母偏正印,我生為兒食與傷;

我克為妻正偏財,克我為官正與偏;

與我相同為比劫,十神關係要分清。

八字的十神系統,來源於京房易,而京房易的直接繼承者,是《六爻》演算法。在六爻中,官鬼爻、父母爻、兄弟爻、子孫爻、妻財爻,六親爻位順生的整個邏輯關係是按照社會倫理來的。

這裡已經清楚地告訴我們,可是,在目前出版的大部分書籍,以及在實務推算八字的時候,其中絕大部分的命理分析人士,用的不是這一套體系,而是另外的一套,為什麼?

以「克」為路線定父子關係

這麼多人都是以財論父,是有其根據的,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來源於實踐

算命唯求准之餘還要求快,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金錢,算命先生在大量實踐之中,發現在推斷六親時,應驗較多,就父親這個六親,取象歸入財的範疇中。(有一個80多歲的老八字算命先生,在他出版的著作里,舉一個例,牽強附會說偏財為父,後續會寫專門文章來解讀這個命例)

二、來源於社會現象

其解釋的根據是在古代農業社會中,男耕女織,家庭的生活來源是父親所主導,財為養命之源,所以,把六親父親納入財的範疇。

三、理論根基五行生剋

以克路線定六親

如圖所示

五行生剋描述:甲己合中帶克,克中帶合,有情而化土,土生金。

生理現象解釋:甲為男人,己為女人;甲己合克為男女交媾,胎孕乃成,這是化;胎娩出的為子女金。

當孩子「金」出生,三者的倫常關係,就成了父-母-子女的關係。

甲為父,己為母,庚或者辛為子女。回過頭來考察它們之間的五行生剋關係:

  • 以「庚」為日主立太極,庚克甲,定義:偏財為父;

  • 以「甲」為日主立太極,甲被庚克,定義:七殺為兒。

  • 以「辛」為日主立太極,辛克甲,陰陽不同,定義:正財為父;

  • 以「甲」為日主立太極,甲被辛克,陰陽不同,定義:正官為女兒。

  • 根據這個原理,推演下去,上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到孫子孫女、外孫子孫女,姨媽、姑媽等外戚,就可以得到,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八字書籍給出的六親關係表。(如果評論反饋較多讀者不知道怎麼推導,我將寫一篇全部推導過程,獻給讀者)

    以「克」為路線的六親定位理論有缺陷

    乙庚合的模式

    以「克」為路線,是取甲己合,合化土來作為理論依據的來源。既然是天干五合,根據五行的封閉性,乙庚合也同樣可以,可是,由上面示意圖,可以看出,推不出這個結論。

    同樣,換丙辛合化水,水生木,也沒有回過頭來克丙;

    丁壬合化木,木生火,火也沒有回過頭來克壬;

    戊癸合化火,火生土,土與戊是同一五行,沒有形成克的關係。

    從上面幾個關係,可以證明,以「克」為路線來推導六親,理論上不正確。不正確的理論,為什麼能夠被絕大部分算命先生接受?

    這一點,我問過很多算命二三十年的同行,他們的回答,要麼是師父教的是這樣,要麼說書上那樣寫,用了這麼久,也沒有去思考為什麼。。。

    十神與日主的生克關係

    庚白處理這個矛盾的觀點

    一、引入中醫的一脈多症、一症多脈的方法,確定以「生」為主,以「克」為從,但須在任鐵樵的基礎上,從生物學、社會學兩個方面來加深認識:

  • 以血緣關係,唯一性確定的六親,梟印為父

  • 以血緣關係,唯一性確定的六親,食傷為子女

  • 以契約關係,不唯一的六親,女命以官殺為丈夫、情人

  • 以契約關係,不唯一的六親,男命以財為妻妾

  • 某人的父母離婚了,他跟著母親生活,母親再婚,他的父親仍然是原來的父親。如果以財論,可以隨便換成他母親的現任丈夫,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反之亦然。

    男女關係是以感情為主的契約關係,沒有血緣關係,不構成唯一性,所以,老婆、老公在理論上是隨便換的。

    固定六親和契約六親模型

    二、在實務算命時,採用紫微斗數來計算,紫微斗數有明確的父母宮、子女宮,可以直接定位六親,這個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庚白朮數理論

    引用觀點、轉載須保留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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