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騰人的喪葬習俗【牛其芳】
老人去世後,親朋好友從各處趕來弔唁祭拜,對家屬安慰、送禮金,兒女們對前來弔唁的人跪拜還禮,簡單設宴款待,這些禮節完成後讓老人入土為安,這是無可厚非的。但過於注重講究排場,忽略了親屬對逝者的感受,便成了沉重負擔,身體狀況不好的會被折騰的大病一場,經濟狀況不好的就得負債纍纍,幾年都恢復不過元氣來,難怪人說:死了老人窮三年。 老公的奶奶活到101歲,兒孫五世同堂,在當地【魯西南】算是高壽了,去世時大家都說這是喜喪,得守靈五天,在這五天的時間裡,兒女們根據親戚多少,與掌事的人(稱大支)商量,估計來多少人:一般是死者岳父家或娘家人最少來20人,姐妹、閨女、侄女、孫女婆家每家來10人,兒媳、孫媳、侄媳娘家每家來10人,現在年輕人都在外邊打工,很難湊夠10個人,就借外姓人來湊數,等人家有喪事時也去給人家湊數,趕上農忙季節,家裡的活堆成山,還得去應付這些公事。 親戚多了,弔唁的人就多,幫忙的也隨之增加,錢花的越多,無論是借錢還是貸款主人得把錢湊足了,交給大支,就只管守靈和哭,其他的雜事:給親戚報喪,買白布,買棺材,擺供,買冥紙,雇吹鼓手,買飯菜,借碗筷桌椅板凳招待弔唁的人等都是大支安排,在這五天的時間裡,他調度著全村前來幫忙的男女干這干那,確實也很操心受累。兒孫們呢,天天跪在靈前,來批親戚就陪哭,每晚燒了閉門紙,大家哭一陣後其他人可以回去睡覺了,親兒孫得輪流守靈,靈前燃燒的香和蠟燭不能滅。當時是春天,怕屍體腐爛掌事的人每天早晚兩次向屍體上噴酒。 到了第五天該發喪了,門前擺了兩口棺材,明明是死了一個人,怎麼擺兩口棺材?我感到納悶,原來那口棺材是爺爺的,爺爺已去世多年了。當地有個風俗,夫妻二人先死的不能入老墳,找個地方埋了,等第二個去世後再挖出來合葬入老墳,有的夫妻去世先後相差一兩年的,屍體正好腐爛的腥臭難聞也得這樣挖出來合葬。 吹鼓手們在大門外搭了個檯子,來一波弔唁的人他就吹三聲長號,讓家裡人知道來人了,兒女們就趕緊哭,其他時間給一男一女伴奏唱豫劇,唱累了就吹各種曲子,有歡快的,有悲傷的,非常賣力。奶奶的院牆東邊有一片樹林,擺了一百多桌酒席,全村幫忙的男女老少和弔唁的親戚都在那裡喝酒吃飯聽戲,有點戲的,有鼓掌的,有起鬨的,有打鬧的,整個場面就是一場大集會。 到了下午兩點多裝棺入殮,孫男弟女們披麻戴孝哭著扑打棺材。管事的人把他們拉開,把屍體放進棺材蓋棺後去墳地下葬,親戚和看熱鬧的人群這才陸續散了。回來後靈堂和屋裡的草席不能動,等過了一七之後才能收拾。埋葬後第二天一早全家人起來披麻戴孝哭著去墳地圓墳,五七三十五天哭著去墳上燒紙糊的車、馬、轎、電視、冰箱、搖錢樹等,百日哭著去墳上燒紙和元寶,三年後發一次喪,十年後再發一次喪,死了人,整個過程才算結束。這樣算下來,按現在的價格得花四五萬元左右,這些錢兒子多的可以分擔,獨子的,只能自己負擔,對於一個年收入不足2萬元錢的農民家庭來說,是個沉重的負擔。過去死了老人都得賣地發喪。 中國有一個詞叫「紅白喜事」,把喪事當喜事辦,不知道是老祖宗幽默,還是樂觀豁達。喪事、葬禮,首先是要莊重、肅穆,而扎檯子、唱戲、點戲則沒什麼必要了。逝者的年齡再大,親人們也是很留戀悲傷的,一邊是痛聲一片,一邊是群情激昂點戲、唱歌,形成鮮明反差,這本身就是對死者和家屬的不尊重。過去百姓的日子過得青黃不接,平時難得吃上一次肉,利用結婚、壽誕、喪葬等大小事情聚在一起吃點喝點,形成了習俗。但世易時移,現在百姓吃已經不是什麼問題,對於置辦什麼樣的酒席,我相信上門祭拜的人是不會介意的,何況在那種場景和氣氛下,酒菜再好,也沒心情大吃二喝,更多是為了應付和完成公事。另一方面,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講究禮尚往來,誰家的墳地不埋人,自家遇到這種事,也是一樣的。可是這種酒席已變了味,成了看誰家的的酒席多,酒席豐厚,誰家就最孝順,最有實力,雖然大家都很厭煩,但誰也沒有勇氣打破這個規則。 披麻戴孝、靈前祭拜、燒香磕頭、抬棺送葬、墳前磕頭等固定的程式以及這當中的細節和說法,屬於老祖宗流傳下來的傳統習俗,它表達了生者對逝者的尊重和哀思。而這個過程持續幾天,並且把夫妻之間第一個先逝的人,再從土裡挖出來合葬,三年,十年祭日時再發喪,除了給後代造成精神的損傷、經濟的損失外,還有什麼其他意義可言呢?這種陋習早就應該擯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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