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今說】孝的最高境界是尊重父母

【論語今說】孝的最高境界是尊重父母

分類:文化剪貼簿 | 標籤: 論語 孔子 孝 2015-06-18 09:05 閱讀(1443)評論(3)

  在這個世界上,父母是和我們關係最密切、也是我們感情投注最多的對象之一,如果你和父母的關係非常美滿,那你的人生必然會隨之美滿許多。當然,我們不是為了想讓自己的人生美滿,才去經營親子關係的,而是親子感情本乎天性,是「仁」之所由來,也是表現「仁」的最原始對象。我們每個人對父母都有一份自然的愛,都想對他們好一點,也希望他們都能快快樂樂地過活。

  這種子女對父母的親情,在中國文化里被稱為「孝」,但「孝」除了親情的自然表達外,更有行為規範的含意。當孟懿子問孝時,孔子先說:「無違。」後來又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政)把自然流露的親情變成不能違背的禮節,似乎是多此一舉的矯飾,但就像前面所說,「禮」的主要功能是要讓我們的情緒獲得適當的抒發,《孝經》對此做了說明:「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跟盡孝有關的那些禮或規範,用意在於適當表達我們對父母「敬、樂、憂、哀、嚴」等感情。

  子女對父母的感情的確相當豐富而複雜。孔子說:「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里仁)當父母年紀大後,我們既為他們的長壽高興,但同時又憂慮他們的衰老,這讓人想起丹麥哲學家齊克果所言:「真愛的背後必然隱含著憂慮」,我們對父母所做的一切,有些是來自愛,有些是來自憂慮,但更多是兩者兼而有之。

  與其在父母死後才藉「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來表達自己的哀傷,不如在生前「事之以禮」讓他們高興、自己也高興。但要如何讓父母高興呢?光靠物質上的滿足顯然不夠,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愜意。消極意義來說,就是不要讓父母為我們擔憂,譬如當好勇鬥狠的孟武伯問孝時,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憂(不要讓父母為你的毛病擔憂)」(為政),就是這個意思。《孝經》里所說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多少也是這個含意。而「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里仁),出遠門總是會讓父母擔心,所以也要盡量避免(即使現在出遠門較安全方便,也應該經常向父母報平安)。

  但積極的意義則是要讓父母打從心裡高興。當子夏問孝時,孔子回答:「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為政)就是這個意思,光是幫父母做家事,請他們到餐廳吃美食還不夠,你還要和顏悅色,滿心歡喜,因為你高興了,父母才會跟著高興。當然,要讓父母高興有很多方法,譬如你除了是個好兒子外,還是個好丈夫、好父親、好同事、好主管、好國民;而《孝經》里所說的:「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應該是孔子認為的最高境界。

  除了讓父母高興,更重要的是要讓他們感受到你對他們的敬意,也就是孔子說的:「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為政)如果缺乏恭敬之心,那麼侍奉父母就跟飼養犬馬沒有什麼差別。但恭敬父母並非一味討好父母,什麼都聽父母的,孔子並不鼓吹「愚孝」,更沒有霸道到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他主張「事父母幾諫」(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要委婉地勸說他們),但「見志不從」(父母不聽),還是要「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里仁),有人說這個「又敬不違」就是「愚孝」,其實這是對「敬」的極大誤解。

  「敬」除了恭敬外,更有「尊重」的意思,譬如父母抽煙抽得很兇時,你當然要提醒他們抽煙有害健康,勸他們不要再抽煙。但如果父母不聽,照抽不誤,那怎麼辦?難道要將他們趕出家門或從此不理他們嗎?「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是說你要尊重父母的看法,不要逼他們接受你的觀點,更不要心存怨懟。現在有不少子女在發達後,為了表示對父母的孝心,而帶父親去聽西洋歌劇,讓母親去學插花,因為他認為聽西洋歌劇和學插花是「高雅」的活動;但父母卻一點也不快樂,因為他父親真正喜歡的是看布袋戲,而母親真正愛的是在陽台上種菜。讓父母聽歌劇與學插花,名為「孝順」,其實是「自私」,也就是要父母順從自己的意思去做,一點也不尊重他們的意願,這才是真正的「霸道」與「愚孝」。

  我們對父母的感情本乎天性,但要如何讓它成為大家可以接受的「孝」,則需要學習。理想的親子關係是建立在「父父子子」上的――父母要像個父母,子女要像個子女,也許你無法要求你的父母或子女,但最少你可以要求自己,做父母時能是個好父母,做子女時能是個好子女。(本為收錄於《論語雙拼:一個家庭主婦的異類閱讀 &一個知識遊民的正向觀照》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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