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窗口】運輸煙花爆竹中「非法運輸」與「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區別

近期,公安部在河北召開的京、津、冀、湘、贛五地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中重點商討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對公安機關規範煙花道路運輸執法行為提出了幾項要求,最關鍵的一條就是要求各地執法人員正確區分「非法運輸行為」和「違反運輸許可行為」。

【何為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凡沒有合法有效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而擅自運輸煙花爆竹的、不使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煙花爆竹的、使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但偽造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均屬於「非法運輸行為」。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可以對「非法運輸行為」罰款1萬元至5萬元,可以沒收物品和違法所得,嚴重的還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如果非法載運的是黑火藥、引火線等易燃易爆原材料,還可對當事人進行逮捕判刑。

【何為合法運輸煙花爆竹?】按規定申辦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有運輸資質的駕駛員和押運員使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煙花爆竹的,均屬於合法運輸。

【何為違反運輸許可事項?】凡取得合法有效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但道路運輸過程中違反了許可證上載明事項的,應嚴格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查處,不得認定為非法運輸,不得沒收載運的煙花爆竹,更不能對當事人進行拘留。

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行為:

①擅自變更承運單位、車輛、司押人員、行車路線;

②運輸的煙花種類、規格、數量不符;

③未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

④未按規定安裝、懸掛警示標誌;

⑤經停時無人看守;

⑥超過危險品運輸車輛規定時速行駛的;

⑦車廂載人的;

⑧未及時核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等等。

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違反道路運輸許可事項運輸煙花爆竹的,可給予以下處罰:責令改正,罰款200元至2000元。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載明的運輸車輛號牌可變更

公安部要求:對運輸車輛和人員發生變動,但承運人能夠提供啟運地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承運人信息變更證明》的,沿途公安機關不得按違反運輸許可查處。

鑒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季節性強,旺季期間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需求量大,承運人、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可能因車輛、人員調配發生變動的實際情況,公安部已經口頭明確可以進行變更。

這裡大家要注意按照變更程序進行操作:

首先,託運人要向啟運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變更煙花爆竹承運人信息申請表》;

啟運地縣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在審查確認承運單位、車輛和人員具備危貨運輸資質後,出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承運人信息變更證明》,並加蓋「爆炸物品管理專用章」;

然後,承運人一定要一併帶上《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和這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承運人信息變更證明》隨車同行,以備沿途公安機關查驗。

圖文來源:湖北高速交警公安大隊


推薦閱讀:

熊育群 《生命打開的窗口》
Revit任務對話框
銀行窗口及行政人員
安徽蚌埠蚌山區窗口單位突出「四字」服務為民
在心靈的窗口

TAG:煙花爆竹 | 煙花 | 執法 | 窗口 | 運輸 | 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