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國際貨款結算支付工具-單證員考試-考試大
06-14
·在國際貨款結算中,一般採用票據作為結算工具,現金結算和記賬結算使用較少。·票據是出票人簽名於票據上,無條件約定由自己或另一個人支付一定金額的、可以流通轉讓的證券。·主要有匯票、本票、支票三種·在國際貨款結算中,主要使用匯票。一、貨幣·選擇貨幣·本國貨幣·交易對方所在國貨幣·第三國貨幣·注意匯率風險問題·出口時,選擇幣值相對堅挺或上浮趨硬的貨幣結算·進口時,選擇幣值相對疲軟或上浮趨軟的貨幣結算·訂立外匯保值條款二、匯票·(一)匯票的含義·Bill of Exchange,簡稱Draft或Bill。·英國票據法定義:匯票是「由一人簽發給另一人的無條件書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見票時或於未來某一規定的或可以確定的時間,將一定金額的款項支付給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所指定的人,或持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定義:「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國際貿易中,出口方索取貨款時,往往開出匯票作為要求付款的憑證,因此,其內容必須與相關的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相符。(二)匯票的內容· 匯票的成立是以這些項目齊全和合格為前提,否則匯票無效。·一張合格的匯票一般應具備以下內容:· 1.表明「匯票」的字樣· 匯票字樣實務中可用漢字「匯票」表示,也可用同義的外文(Exchange或Draft)表示。載明「匯票」字樣是為了與本票、支票等其他支付工具區別開來。· 2.無條件支付命令· 匯票是無條件的支付委託,即「order」;支付委託不得以其他行為或事件為條件,即無條件性;而且是書面的,例如:Pay to ……· 4.付款期限·包括即期付款和遠期付款兩種。·在實際業務中,即期匯票在匯票付款期限欄中填寫「At sight」。·遠期匯票的付款日期記載方法主要有:·(1) 某一個定日·(2) 付款人見票後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sight)·(3) 出票日後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 of draft)·(4) 提單簽發日後若干天付款(at……days after date of B/L)· 5.付款地點·付款地點是持票人提示票據請求付款的地點。·付款地點雖然很重要,然而不註明付款地點的票據也成立,但這時付款人後面的地址就作為付款地,在付款地發生的「承兌」、「付款」等行為包括到期日演算法都適用付款地法律。·6.受票人 (Drawee)·也稱作付款人(Payer),實務上一般都註明詳細地址。·托收項下匯票的受票人為進口人或其指定銀行;信用證項下匯票的受票人按信用證辦理。·7.收款人 (Payee)·通常稱為「抬頭」,即受領匯票所規定金額的人,是匯票上證明的債權人。它應像付款人一樣有一定的確定性,但實務上往往不強求地址,而只寫一個完整的名字。在進出口業務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銀行。·一般有3種做法:· (1) 限制性抬頭:在受款人欄中填寫「限付給×××」(Pay to…only)或「限付給×××,不許轉讓」(Pay to…only not transferable)。限制性抬頭票據不可流通轉讓。· (2) 指示性抬頭:在受款人欄中填寫「付給××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to…Co.or order),「付給××人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指示性抬頭的匯票經過持票人背書後可以轉讓給第三者。· (3) 來人抬頭:在受款人欄中填寫「付給來人」(Pay to bearer)或「付給持票人」(Pay holder)。「來人抬頭」匯票無需由持票人背書,只要交付就可以轉讓。· 8.出票日期·表明匯票的時效性·一般以議付日期為出票日期,不能遲於信用證的議付期限,也不能早於提單和發票日期。托收方式的出票日期以托收行寄單日填寫。·9.出票地點·出票地點對國際匯票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匯票是否成立是以出票地法律來衡量的,但是票據不註明出票地卻也成立,此時就以出票人後的地址作為出票地點。·10.出票人簽字或蓋章·匯票只有經過出票人簽字,才能生效。匯票的出票人應該是信用證的受益人,在進出口業務中是出口人。·匯票還可以有一些其他內容的記載,例如:利息和利率,付一不付二,匯票編號等條款。(三)匯票的種類·1.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銀行匯票(Banker』s Draft),是指出票人是銀行,受票人也是銀行的匯票。·商業匯票(Commercial Draft),是指出票人是工商企業或個人,付款人可以是工商企業或個人,也可以是銀行的匯票。·2.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即期匯票(Sight Draft),是指在提示或見票時立即付款的匯票,即「見票即付」。·遠期匯票(Time Bill;issuance Bill),指在經過付款人承兌後於一定時限或指定日期進行償付的匯票。遠期匯票的償付期限是從見票日起計。·3.按照承兌人的不同· 商業承兌匯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承兌的遠期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建立在商業信用的基礎上的。·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Draft):是由銀行承兌的遠期匯票。·即遠期匯票經銀行承兌後,銀行成為該匯票的主債務人,而出票人則成為從債務人,或稱次債務人。·所以銀行承兌匯票是建立在銀行信用的基礎之上,便於在金融市場上流通。· 4.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光票(C1eanBill):是指不附帶貨運單據的匯票。在國際結算中,一般僅限於貿易從屬費用、貨款尾數、傭金等的托收或支付時使用。銀行匯票多數是光票。·跟單匯票(Documentary Draft),是指附有運輸單據的匯票。即開立的匯票必須隨付有貨運單據及其他有關單據才能生效。在國際貿易貨款結算中,大多採用跟單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商業匯票一般為跟單匯票。·一張匯票往往可以同時具備幾種性質,例如一張商業匯票同時又可以是即期的跟單匯票;一張遠期的商業跟單匯票,同時又是銀行承兌的匯票。(四)匯票的使用程序·匯票在使用時一般要經過出票、提示、承兌、付款等環節。如果是即期匯票,無須承兌;而遠期匯票如需轉讓,通常要經過背書。當匯票遭到拒付時,還要涉及作成拒絕證書和行使追索權等法律問題。· 1.出票(Issue)·出票就是出票人前發票據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出票由兩個動作組成:·一是出票人在匯票上填寫好付款人付款金額、付款日期和地點以及收款人等項目,簽字。·二是由出票人將匯票交付給收款人。·匯票只有完成簽發和交付行為才開始生效。·出票時,對受款人的寫法可以採用指示性抬頭、限制性抬頭、持票人抬頭。·出票人簽發匯票後,即承擔保證該匯票必然會被承兌和/或付款的責任。·2.提示和見票(Presentationn & Sight)·提示是指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兌的行為。·付款人看到匯票,即為見票。·提示可分為:·付款提示:是指匯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遠期匯票的承兌人)出示匯票要求付款人(或承兌人)付款的行為。·承兌提示:持票人將遠期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兌的行為。·3.承兌(Acceptance)·承兌是指付款人對遠期匯票表示承擔到期付款責任的行為。·其手續是由付款人在匯票正面寫上「承兌」(Accepted)字樣,註明承兌的日期,並由付款人簽名。·我國《票據法》第44條明確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後,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因此,匯票經承兌,付款人就成為匯票的承兌人.並成為匯票的主債務人,而出票人便成為匯票的次債務人。·4. 付款(Payment)·對即期匯票,在持票人提示匯票時,付款人見票即付;對遠期匯票,付款人經過承兌後,在匯票到期日付款。·付款後,匯票上的一切債務關係即告結束。·5.背書(Endorsement)·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遠期匯票的持票人如想在匯票到期日前取得票款,可以經過背書在票據市場上轉讓。·所謂背書,是指匯票持有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被背書人)的名字,並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這實際上是對匯票進行貼現(Discount),是受讓人對匯票持有人的一種資金融通。即受讓人在受讓匯票時,要按照匯票的票面金額扣除從轉讓日起到匯票付款日止的利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這種行為叫做「貼現」。·在匯票到期前,受讓人(被背書人Endorsee)可以再經過背書繼續進行轉讓。對於受讓人來說,所有在他以前的背書人(Endorser)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對於出讓人來說,所有在他以後的受讓人都是他的後手。「前手」對「後手」負有保證匯票必然會被承兌或付款的責任。· 6.拒付 (Dishonor)·拒付也稱退票,是指持票人提示匯票要求承兌時遭到拒絕承兌,或持票人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時,遭到拒絕付款。·此外,付款人拒不見票、死亡或宣告破產,以致付款事實上已不可能時,也稱拒付。·當付款人拒付時,出票人應根據買賣合同交涉,而不是拒付的匯票進行交涉,因為匯票所列付款人的付款義務是因為買賣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但如果付款人一經在匯票上承兌後,出票人則獲得票據權利。·7. 追索(Recourse)·匯票被拒付,持票人立即產生追索權。持票人有權向其前手追索,包括所有的前手,直至出票人。·所謂追索權是指匯票遭到拒付時,持票人對其前手(背書人、出票人)有請求其償還匯票金額及費用的權利。·在國外,通常還要求持票人提供拒絕證書(Protest)。拒絕證書,又叫拒付證書,是由付款地的法定公證人(notary Public)或其他依法有權做出證書的機構如法院、銀行、工會、郵局等,做出證明拒付事實的文件。·匯票的出票人或背書人為了避免承擔被追索的責任,可在匯票上加註「不受追索(without resource)」,但這樣的匯票很難轉讓或貼現。三、本票·本票(Promissory note) 出票人對受款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本票是一種允諾式的票據,其基本當事人只有兩個: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就是付款人。·本票的分類:·商業本票又稱一般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有即期和遠期之分;·銀行本票是由銀行簽發的,都是即期的。有的銀行發行見票即付、不載收款人的本票或是來人抬頭的本票,它的流通性與紙幣相似。·按我國《票據法》,本票僅指銀行本票。四、支票·支票(Check ,Cheque)是出票人簽發,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支票的分類:·一般支票可以提取現金,也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收款。·劃線支票只能通過銀行轉賬,使用起來比較安全。·出票人在簽發支票時應在付款銀行存有不低於票面金額的存款,若開立空頭支票要負法律責任。·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為了避免出票人開立空頭支票先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銀行在支票上籤上「保付」(Certified to pay)字樣,表明在提示時一定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承擔,銀行將支票的款項從出票人的賬戶轉入另一專戶,以備支付,所以不會出現退票的情況。對於保付支票,出票人和背書人可免受追索。匯票、本票和支票的區別匯票本票支票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證券的性質委託他人付款付款人就是出票人自己委託他人付款到期日見票即付或者見票定期支付見票即付或者見票定期支付見票即付承兌遠期匯票基本上都要經過付款承兌無須承兌無須承兌出票人和付款人的關係出票人對付款人沒有法律上的約束。在承兌前由出票人負責;但一經承兌,則由承兌人負到期付款的主要責任,出票人負次要責任全由出票人負擔到期付款的責任付款人只在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足額存款的條件下,才負有付款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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