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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辦事為何那麼難?

在中國辦事為何那麼難?

文/余曉平

每個國家的公民都要接受政府的管理。管理的目的是為了使整個社會變得更好而不是更壞,讓社會更有效率而不是更浪費,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作為定居在加拿大的中國人,由於依然持有中國身份,難免同時與中國政府機構打交道。中國的刁民是政府逼出來的,中國的腐敗也是制度造就的。制度不改革,刁民則越管越刁,腐敗是越反越腐。

任何國家的管理都需要首先立規矩。我們人人都知道要守規矩,也就是說要守法,但是很少有人走腦子想一想,這個規矩到底由誰來制定?

一個小孩子玩遊戲的時候都能想得通的道理,制定遊戲規則的人不能知道自己在遊戲里所扮演的角色,你不能說咱們玩過家家,我扮演你爸,你扮演我兒子,隨時我可以揍你一頓,下次玩還這個樣,那誰還陪你玩呢?糟糕的是中國的這種角色不公平遊戲一玩就是六十多年。從遊戲到現實生活,制定規矩的人永遠是規矩的制定者,同時又是執行者,更要命的是定規矩的人可以不守規矩,這就是封建制度最大的弊病,立法嚴,執法寬,方顯皇恩浩蕩。

你哪裡知道現在這個世界已經早就進步了,什麼是主流的價值觀,什麼是普世的價值觀?如果你覺得民主這個詞很枯燥和遙遠的話,那一定是有人故意不想讓你知道,因為其實很簡單,用最通俗的一句話來描述的話就是立規矩的人不知道將來所扮演的角色。用枯燥一點的描述就是立法、執法、行政三權分立,這就是民主制度最基本的特徵。我們在回到通俗的解釋,就是如果立規矩的人把規矩立得太嚴,將來也許正好嚴到自己頭上,而執法的人只管執法,各自相互獨立,這樣的情況使立法的人不得不平等地守規矩。

原來中國從根子上就出了問題,規矩立得越嚴越好,讓大家覺得越亂越好。這樣中間的權力尋租現象才能出現,你在別人立規矩的時候已經被欺負了,別人稍微給你一點恩惠就會感激涕零。而國外的規矩不是由政府行政和執法的警察來制定的,他們只管執行,執行的過程當中不便,他們反倒要抗議遊行。當然他們上街抗議最多的還是因為工資待遇問題,是啊,辛苦一點沒關係,給的工資多一點很重要,可惜這些都是由議會來批准的。

中國的辦事難,甚至不說假話就辦不成事,這都是大家所有目共睹的,其實這都是立法太嚴逼的。不是中國的刁民太多不好管,是中國的順民太多容忍不公平的環境,這個環境當中你顯得越刁,獲得的利益也就越大。而規則制定得越苛刻,執行規則的人從中獲取的利益就越大。比如說政府蓋一個章需要一天的審批時間他可以給你定到一個星期,中間有五、六天的餘地讓你去行賄,嘗到甜頭了以後下次就定到兩個星期了。那麼填個表格明明是幾分鐘的事,繁瑣的規定讓你一次次排隊,一次次重填。旁邊機關里七大姑、八大姨辦的諮詢公司才有事情做,那麼下次出台的表格會更複雜。

看到了嗎?角色扮演固定下來以後把整個社會就搞亂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中國的國有制度使政府利益和百姓利益完全脫節,這一點我們從政府的稅收結構就可以明顯地看出來。政府稅收來源決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因果關係,是百姓富了導致政府富呢?還是政府富了百姓才能富?

不要小瞧這個因果關係,也不要小瞧如何確定的這種因果關係。我們看看北美這裡的政府是如何不遺餘力地幫助百姓致富,如何簡化民眾去政府辦事的程序,如何使社會的效率達到最高,這難道是美國政府裡面的人特別高尚嗎?其實根本不是,是他們為了自己能多一些稅收罷了。因為他們政府的行政開支主要來源就是稅收,稅收的稅率和結構不是由政府定的,他們沒辦法的情況下只能幫助企業致富,幫助個人致富,從中抽取稅收來填他們的腰包。一個常識大家肯定知道,總歸是你賺了才有上稅問題。

而中國由於國有企業存在和土地轉讓的發生使西方的那種因果關係改變了。於是政府拚命扶植大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企業,那麼國有企業才有多少員工?佔中國百姓的比例是很小的。那麼大部分百姓的貧富跟政府沒有什麼大關係,因此政府只能靠自覺地為人民服務,遺憾的是他們能自覺嗎?

辦事難讓勤勞的中國人用勞動所積累的財富大幅度浪費,這就是所謂的交易成本,這部分成本是要最後算在老百姓頭上的。改變這種現象其實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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