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漢帝國的理論家:董仲舒(下)

漢帝國的理論家:董仲舒(下)

各位書友好!今天我們來具體了解董仲舒為漢代大一統政權做了什麼樣的理論貢獻,使得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國策得到確立和推廣。在昨天我們曾提到,董仲舒雖然是儒家學者,但他融合了先秦時期陰陽家的理論,把陰陽家和五行家的理論與儒家學說結合,創造了新的「天人感應」的理論。

這一套理論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似乎顯得像迷信,但是在當時的時代階段,這一套理論卻解決了最迫切和重要的政治合法性的問題,以及社會結構轉型時期對社會人心的安放問題。一個新的轉型時期,需要有一種新的理論來安放社會人心,來解釋歷史和現實的發展邏輯,並為社會的發展提供一種文化上的有力支持。

陰陽家本是對宇宙萬物之原理的解釋用「陰」與「陽」的抽象概念來描述,以及用「陰陽」相互作用的機理來描述宇宙萬物運行的法則,但在先秦時代,儒家學者就已經用陰陽家和《易經》的理論對儒家學說注入了形而上學的理論基礎,把儒家學說的倫理規範和社會發展規律提升到宇宙運行規律的高度。

董仲舒繼續綜合了陰陽家和五行家的理論,在宇宙論上,他把「五行」和空間上的四方和時間上的四季聯繫在一起,而四季的運行和方位的轉換,則歸因於「陰陽」二氣的盛衰作用。同時,董仲舒繼承了儒家形而上學的理念,認為宇宙規律是「陽」為主,「陰」為輔,所以「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德與刑也互為陰陽)而人的「身」與「心」恰恰都是「天」的複製品,因此和生成萬物的宇宙相比,人就像是一個「小宇宙」,因而人高於世上萬物。

但是人的「身」與「心」雖然同出於「天」,卻未必成為一個與「天道」保持同樣規律運行的狀態,甚至會經常偏離「天道」的狀態,這就需要對人的身心進行「教化」。

對人的身心進行「教化」,必然就要涉及到對人性的重新認識。對人性的認識是一個古老的題目,先秦時代的孔子、孟子、荀子一直在對人性進行深刻的認識。董仲舒在這裡既有孔子的理念,又有孟子的理念,也有荀子的理念,但又和他們不完全相同。

董仲舒同樣融進了陰陽家的理論來重新詮釋人性。他認為「性」和「情」就對應「陽」和「陰」,前者是人性的內在本質,後者是人性的外在慾望。董仲舒並不像荀子那樣認為人性本惡,他是像孟子一樣認為人性本善的。

但是董仲舒又同時繼承了荀子人性要發展「善」必須要靠聖王的「教化」,靠文化的教養這樣的思想,並不認可孟子「性」就等於「善」,而是認為「善」是「人性」的發展,沒有聖王的教化,這個「善」就發展不出來。

對人性的本質進行了重新解釋,緊接著就自然要對由人組成的社會建立倫理秩序了,陰陽學說在這裡發揮得更加有力。先秦時期的孔子曾對社會秩序提出了「正名」的思想,社會各種關係,君臣、家庭、朋友,都應該各按其「名」,履行各自的責任。

孔子「正名」的思想是樸素的倫理學說,在董仲舒這裡,他用「陽」與「陰」聯繫宇宙萬物之間的關係,包括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正如上面所提到的,董仲舒和陰陽家都認為宇宙規律是「陽」為主,「陰」為輔,因此對應的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也應該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便是著名的「三綱」。

同時,「仁義禮智信」是儒家推崇的恆常不變的五種德行,這就是「五常」。「三綱五常」便是從個人到社會的一種道德規範,也便是上面提到的人的「身心」複製於「天」,為了保持人和社會與「天道」規律相合,需要受到的一種道德倫理「教化」。

在政治哲學上,董仲舒同樣提出,正是因為人之「性」有「善」,但沒有「教化」就不能發展出「善」,所以政治的一個責任就是要幫助大眾發展品德,這需要聖王對百姓進行「教化」,這便是一種「王道政治」。

「王道政治」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特點,相應於西方近代以來重視的「權利政治」,「王道政治」並不著眼於民眾的個人政治權利提高,而是著眼於是否能自上而下的教化民眾,提高民生水平和民眾的道德品質。

這也是傳統儒家以此為合法性的標準對君王進行監督的理論力量。董仲舒在論述「王道政治」的治理方法時,同樣運用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把治理的四種方法「慶、賞、罰、刑」與四季聯繫,把官員考核和人的能力品德也分為四級。

這樣的理論建設就把人和政府的行為與自然界的現象密切聯繫了起來,即政府治理失誤,自然界就會表現出異常現象,這樣的「天人合一」的理論構建,也對當時的政府形成了一種理論意義上的約束。

對於歷史演變和當前政權合法性的解釋,董仲舒也在「天人合一」的範疇下進行了論述。他首先以「三統論」替代了先秦陰陽家鄒衍的「五德論」,接著,他認為「王者受命於天」,這與孟子同樣的說法相比,是納入了「天人合一」的框架之下。

如此一來,與先秦時代君王都是按貴族家族繼承政權相比,漢高祖由平民身份成為皇帝便有了政治合法性。漢朝的立國是承自「天命」,而非先秦列國貴族的血脈。同時,這樣的理論也對漢朝的皇帝形成了制約,既然王者受命於天,天人合一,那麼帝王也自然要時刻保持對上天的尊重和對自身的省察,否則做出了錯誤的行為,就會導致上天降下災難。

董仲舒另一個理論上的貢獻是對孔子地位的重新提升。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大背景下,孔子作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也被推崇到至高的地位,成為取代東周的「素王」。

對於孔子所著「五經」之一的《春秋》,董仲舒尤其注重,推崇孔子《春秋》中蘊含的「微言大義」。尤其是《春秋公羊傳》,裡面論述了孔子著《春秋》是「為新王立法」的依據,這成為漢朝建立大一統政權的重要理論來源。

《春秋》在「五經」中具有一種掃除亂世,為後世大一統政治建立「經學憲法」的作用,這便是中國傳統經學具有的道德倫理規範以外的另一個重要作用。

飛鴻

飛鴻,理工出身,業餘愛好鑽研西方哲學和中國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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