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協:白酒基本都含塑化劑 40年來未致病
中國酒協發表聲明稱,通過協會的大量工作和白酒企業認真重視,目前,全國白酒重點企業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指標均低於食品標準值。並且塑料製品(設備)在白酒產品生產過程中,從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現因塑化劑致病案例。
網易財經11月19訊 今日,論壇及微博用戶紛紛轉載一份《中國酒業協會針對「酒鬼酒塑化劑超標260%」的回應》。對此,中國酒業協會晚間發布聲明稱,該回應斷章取義,歪曲了文章的真實內容,並指出中國酒業協會從未授權任何媒體、單位以及個人發表針對有關白酒塑化劑事件的回應。
聲明指出,在台灣2011年5月檢出食品殘留塑化劑成份後,中國酒業協會隨即對全國白酒產品塑化劑殘留含量做了大量調研、檢測和查證工作,並對國內外食品產品塑化劑相關技術標準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中國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白酒產品中塑化劑含量遠遠低於國外相關食品標準中對塑化劑含量指標的規定。
聲明還刊登了該協會於2012年8月20日《關於白酒產品塑化劑有關問題的說明》全文,對比今日論壇轉載的回應可以看到,該說明確實有提到「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份,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等字樣,但並沒有「超過國家規定的約8倍」等字樣。
事實上,從媒體披露的第三方機構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酒鬼酒的檢測數據來看,超標的並非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而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該指標高出了最大殘留量的260%。
不過,酒鬼酒今日向網易財經否認了其產品塑化劑超標,並稱商業檢測機構的檢測標準、檢測手段都不具備權威性。公司會將產品送到檢權威檢測部門進行塑化劑檢測,並發布澄清公告。
《關於白酒產品塑化劑有關問題的說明》(簡稱《說明》)中提到,白酒生產過程中自身發酵環節不產生塑化劑。白酒產品中的塑化劑屬於特定遷移,主要源於塑料接酒桶、塑料輸酒管、酒泵進出乳膠管、封酒缸塑料布、成品酒塑料內蓋、成品酒塑料袋包裝、成品酒塑料瓶包裝、成品酒塑料桶包裝等。
《說明》還指出,溶進白酒產品塑化劑最高值是酒泵進出乳膠管,目前所有白酒企業都在使用該設備。每10米乳膠管可在白酒中增加塑化劑含量0.1mg/kg,有的企業用一次酒泵(50米乳膠管),還有的企業多達4~5次。
不過,《說明》稱,通過協會的大量工作和白酒企業認真重視,目前,全國白酒重點企業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指標均低於食品標準值。並且塑料製品(設備)在白酒產品生產過程中,從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現因塑化劑致病案例。
中國酒業協會表示,目前,我國白酒標準正在研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某些媒體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就斷言白酒產品塑化劑超標,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黎曉雲)
附:關於針對某媒體報道我協會回應白酒塑化劑超標問題的聲明
2012年11月19日,某媒體機構通過互聯網發表有關白酒塑化劑超標的報道,同時對我協會《關於白酒產品塑化劑有關問題的說明》一文進行斷章取義報道,歪曲了文章的真實內容,並宣布為中國酒業協會對有關白酒塑化劑問題的回應,我協會對此類極端不負責任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在此,我協會鄭重聲明:中國酒業協會從未授權任何媒體、單位以及個人發表針對有關白酒塑化劑事件的回應。
為了讓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了解有關問題的真實情況,我協會特將《關於白酒產品塑化劑有關問題的說明》原文刊登如下:
(原文起)
關於白酒產品塑化劑有關問題的說明
白酒產品有關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問題,是當前白酒行業的熱點問題,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塑化劑標準情況
1、我國塑化劑相關標準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規定了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的使用原則、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品種、使用範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量或最大殘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其中涉及6種增塑劑指標。
GB9685-2008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相關規定
序號 |
組分名稱 |
特定遷移量或 最大殘留量(mg/kg) |
其他規定 |
1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
1.5(SML) |
(1)均規定了在不同材料中的最大使用量 (2)在塑料中使用:僅用於接觸非脂肪性食品的材料,不得用於接觸嬰幼兒食品用的材料 |
2 |
鄰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
||
3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
||
4 |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
9.0(SML) |
|
5 |
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DIOP) |
||
6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0.3(SML) |
2、其他國家和地區塑化劑相關規定(見附件)。
二、我國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情況
通過對全國白酒產品大量全面的測定,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份,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
三、白酒產品中塑化劑的來源
通過對白酒生產過程的全面跟蹤、查定,已知白酒生產過程中自身發酵環節不產生塑化劑。白酒產品中的塑化劑屬於特定遷移,主要源於塑料接酒桶、塑料輸酒管、酒泵進出乳膠管、封酒缸塑料布、成品酒塑料內蓋、成品酒塑料袋包裝、成品酒塑料瓶包裝、成品酒塑料桶包裝等。
溶進白酒產品塑化劑最高值是酒泵進出乳膠管,目前所有白酒企業都在使用該設備。每10米乳膠管可在白酒中增加塑化劑含量0.1mg/kg,有的企業用一次酒泵(50米乳膠管),還有的企業多達4~5次。
其他塑料製品、設備,有的企業用,有的企業不用,因此不同企業、不同產品的塑化劑含量各不相同。
塑料袋、瓶裝的成品酒,隨著時間的推移,產品中的塑化劑含量會逐漸增高。
四、中國酒業協會關於控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的工作
2011年6月,獲知白酒產品中含有塑化劑有關信息後,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分別與全國重點白酒企業、國家相關檢測、科研機構進行溝通並布置調研任務,要求全面查清白酒中的塑化劑產生來源,掌握了基本情況後,於2011年12月發布通知,明確要求白酒企業要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全面貫徹國務院食安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23號),禁止在白酒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料製品,加強對接觸白酒的塑料瓶蓋的檢測。
2012年4月中國酒業協會白酒分會理事會會議和2012年7月中國酒業協會全國白酒國家評委年會上,再次強調嚴控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的要求。
通過協會的大量工作和白酒企業認真重視,目前,全國白酒重點企業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指標均低於食品標準值。
五、白酒產品塑化劑安全問題
塑料製品(設備)在白酒產品生產過程中,從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現因塑化劑致病案例。
六、建議
1、加強白酒生產環節監管力度,從白酒生產源頭抓起,禁止在白酒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料製品,防患於未然;
2、要求衛生部門進行白酒塑化劑殘留量安全風險評估,待評估後,制定出白酒產品塑化劑安全標準。
中國酒業協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原文結束)
為保護中國白酒這一具有優秀傳統文化的民族產品,為維護我國白酒市場持續穩定發展,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健康消費,我協會希望有關媒體能夠以科學、客觀、負責任的態度對待中國白酒。目前,我國白酒標準正在研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某些媒體在缺乏依據的情況下就斷言白酒產品塑化劑超標,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在我國台灣地區2011年5月,檢出食品殘留塑化劑成份後,我協會隨即對全國白酒產品塑化劑殘留含量做了大量調研、檢測和查證工作,並對國內外食品產品塑化劑相關技術標準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中國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白酒產品中塑化劑含量遠遠低於國外相關食品標準中對塑化劑含量指標的規定。
中國酒業協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獨家報道
酒鬼酒:商業機構檢測不權威 不會召回相關產品
針對媒體「酒鬼酒涉嫌塑化劑超標260%」的報道,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市場部部長王維龍向網易財經表示,媒體送去檢測的第三方機構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它是一家商業檢測機構,其檢測標準、檢測手段都不具備權威性。公司會將產品送到檢權威檢測部門進行塑化劑檢測,並發布澄清公告。
機構分析師:白酒生產企業不可能蓄意添加增塑劑
網易財經連線卓創資訊化工行業分析師孫允鳳,孫允鳳告訴網易財經,就目前公開的情況來看,由於在白酒中摻入增塑劑對白酒的理化性質沒有任何幫助,所以在生產白酒過程中生產企業蓄意添加增塑劑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
孫允鳳分析,造成白酒中白酒中增塑劑超標的最有可能的原因有兩種,其中之一是白酒在裝卸、儲運等過程中使用的PVC材質的管道或容器,由於乙醇本身作為一種溶劑,有可能會將PVC中的少量增塑劑析出,從而使的白酒中的增塑劑含量超標。
另外一個原因則有可能是,在白酒的生產過程中,摻入的香精、香料中增塑劑超標,從而導致白酒中增塑劑含量超標。
酒鬼酒大區負責人:產品已送質檢 相關報道不實
「我們從一早上就已經關注到這件事,公司早上召開了緊急電話會議,各大片區的負責人均收到了公司的通知,目前已趕往湖南總部」,11月19日,網易財經聯繫到酒鬼酒北方片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稱。
「目前公司和相關部門正在協調,相關產品也已送往質檢部門進行權威質檢」,該負責人告訴網易財經。
「公司會在下午或明天,通過正式渠道發布相關申明,最終的認定也以公司申明為準」,該負責人稱。
網傳酒協自曝白酒塑化劑普遍超標 聲明真假存疑
在網路間流傳的這份回應中聲稱,中國酒業協會曾於2011年12月發布通知,明確要求白酒企業要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全面貫徹國務院食安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23號),禁止在白酒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料製品,加強對接觸白酒的塑料瓶蓋的檢測。而通過對全國白酒產品大量全面的測定,發現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份,最高超過國家規定的約8倍,最低超過國家規定的約1.7倍,平均約超2倍;其中高檔白酒含量較高,低檔白酒含量較低。
網易財經在中國酒協官網上發現,2012年8月7日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辦「進一步加強酒類質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加強行業自律的通知》中確實提到了「禁止在酒類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使用塑料製品,加強對接觸酒的塑料瓶蓋的檢測」這一點,但發布通知的時間和文件名稱與該回應所提的內容均不相符。
此外,該回應的真實性存在很大的疑問。網易財經發現,該回應最早的出處是來自天涯社區博主「蒓香草味」於11月3日發布的帖文《中國酒業協會自爆白酒產品中塑化劑超標》,從時間對比看,該說明並不是對今日負面報道的回應;另外,該份「假聲明」的落款時間為2012年8月20日,也和所謂的今日回應構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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