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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風波涉國家主權 梁振英:不排除請人大釋法

【觀察者網 綜合】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風波還在愈演愈烈,昨天(2日)再次上演極混亂的一幕。周二(1日),特首梁振英在出席當日行政會議前對香港媒體說,不排除就議員宣誓風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可能。他說,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和游惠禎除了有案子在身以外,他們宣誓和宣誓之後的言行很有可能引起極壞的影響,因此他需要在這幾天里留在香港,從而取消了原定前往北京的行程,本來梁振英計划出席在北京舉行的京港經濟合作研討會。

梁振英:不排除提請人大釋法

梁、游大鬧立法會之際,香港媒體也紛紛報道「人大常委會有望日內釋法」的消息。據大公報消息,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釋法事在必行,且在法院未有判決前釋法最為理想。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亦指,分裂國家和「香港獨立」都是嚴重問題,釋法可以接受及理解。

劉兆佳表示,釋法並非教法院審案,只是對條文作出權威解釋,對法院司法行為作出指引,假如落敗一方提出上訴,將來法院決定是否接受時,都要考慮到人大解釋。他認為釋法可長遠解決事件,避免政治動蕩,恢復立法會秩序。梁錦松亦表示,分裂國家及「香港獨立」都是很嚴重問題,國家不會容許,香港人也不願看見。且「一國」一定先於「兩制」,如果談及「港獨」問題,國家要釋法或者以其他方法去表明立場,都是可以接受及理解。

正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若有任何就宣誓釋法決定,會於下周一公布。

香港01網站昨日引述消息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下周一表決通過釋法內容後,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隨即會於當日南下香港,並舉行大型座談會,為釋法內容解畫。

昨天,梁游二人自帶擴音器強行宣誓 被抬走後又硬闖

《東方日報》昨天在社論中強調,有些人堅決反對人大釋法,恐怕不是捍衛本港司法獨立那麼簡單,而是欲將香港的行政主導變成司法主導,由特首治港變成法官治港,香港由司法獨大進一步發展到「司法獨尊」,正是以「兩制」對抗「一國」的政治圖謀。文章稱,「香港多年來風風雨雨,紛紛擾擾,民心思定,只要中央有決心,該出手時就出手,香港就有由亂入治的希望」。

多家港媒當天還在報道中強調了中聯辦主任張曉明1日在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活動上的致辭。張曉明表示,個別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時的惡劣表現,絕非無關緊要的小鬧劇,而是嚴重觸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相關法律,嚴重傷害全中國人民和全球華人感情。他強調,任何宣揚港獨的言行和活動,都應依法受懲處,沒有任何姑息縱容的理由。

張曉明表示,香港社會都要準確理解、執行「一國兩制」,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尊重和維護基本法在港法律體系的最高地位,以此作為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活動的準則,特別在涉及國家民族利益及面對香港大是大非問題上,必須堅守底線,依法辦事。

香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2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有反對派人士聲稱人大釋法是「破壞法治」,這純屬偷換概念,更暴露了這些人的虛偽無恥。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而梁、游的宣誓風波已涉及國家主權,符合釋法條件。前年非法「佔領」行動時、今年年初一晚旺角暴亂時,「佔領者」和暴徒無法無天,這些人未批評半句,甚至或明或暗聲援,帶頭破壞法治,如今卻說擔心破壞法治,實在可笑!

《環球時報》周二發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的文章《否定基本法,就別想受基本法保護》,文章指出宣誓事件涉及中央權威以及一國兩制的正確性,屬於中央政府應當依法處理的與主權問題相關的"重大決定事項";根據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通過解釋《基本法》解決問題。

《香港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香港回歸後進行過4次釋法,分別是居港權的問題(1999)、香港政制發展(2004)、補選行政長官任期(2005)以及香港對外事務(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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