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代表談論的焦點 物業稅,征還是不征?

從2009年到2010年,「物業稅」這一字眼每次出現在各大網站、報紙上都會佔據顯要的位置,一方面是業內人士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另一方面是權威部門的三緘其口,隻字不提。物業稅距離百姓是遠是近,這一問題就如同現在的房地產行業一樣,迷霧重重、讓人匪夷所思。物業稅是否需要開徵尚無定論,卻成為全國兩會代表、委員談論的焦點之一,開徵派與反征派各執一詞。九三學社的提案指出,據社科院統計,目前全國85%的家庭買不起房。該提案認為,經過6年多的「空轉」運行,徵收物業稅的基礎條件已經具備,目前是開徵物業稅的合適時機。值得關注的是,2010年的財政預算報告稱,要完善消費稅和房產稅。新華社文章稱,2010年,關於物業稅的疑問可能會得到答案。名詞解釋物業稅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說公路、地鐵等開通後,沿線的房產價格就會隨之提高,相應地,物業稅也要提高。

(本視頻來自酷6)代表委員熱議開徵派先向豪宅別墅征物業稅——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賈康認為,中國開徵物業稅既可以給地方政府帶來穩定的不動產稅收,還可抑制房地產投機,至少不會出現房價飆升的局面。這一改革,首先能抑制日益嚴重的房地產投資和投機行為,對於改革現行「土地財政」意義重大。賈康建議物業稅漸進推出,不要企圖一開始就覆蓋所有的商品房,一般商品住宅先不施征物業稅。但是產權登記、相關摸底造冊、保護制度等應根據物業稅一推出就到位。在管理上容易認定的豪華公寓、獨立別墅,可先開徵物業稅。物業稅的推出時機已到——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李稻葵表示,物業稅的推出時機已經到了,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一個機制,讓業主和地方政府形成一個良性互動,讓地方政府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促進地方公共服務的改革。「我認為應先選取幾個管理較完善的大中型城市作為試點。」不過,他表示,只靠物業稅很難抑制房價上漲,因為部分群體並不在乎增加這一部分稅款,所以失去打擊投機行為的意義。李稻葵認為,房地產怪相併非政策扭曲造成的,最根本還是要改變地方政府過分依賴房地產業的做法。建議對二套房征物業稅——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孫繼業談到為控制高房價開方,孫繼業建議國家對二套房徵收物業稅。「我國平均住房遠達不到聯合國人居平均水平,應該支持改善性住房,抑制投機性炒房。」孫繼業認為,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於10%的國際警戒線,抑制購房投機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房產的持有成本和風險,在房地產保有環節徵收物業稅。物業稅重在調整利益關係——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人民政府參事、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張泓銘說,開徵物業稅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反對或質疑徵收物業稅的聲音也很大,大體涉及城市土地所有權、現行房地產稅費既多又亂、統一完整的房屋和土地信息不足、房地產價格如何確定、起征點和稅率為多少、不同房地產如何處理、同物業稅相關的土地出讓制度、新稅種需要立法程序等等。這些問題歸結起來無非是利益問題和技術問題,而真正的障礙是利益問題。張泓銘認為,開徵物業稅首先就是調整利益關係,不能避開這樣一個實質。當前,無論從房地產市場穩定、財政稅收穩定還是從社會穩定的角度看,都必須下決心施行物業稅,以調整社會階層的利益。反征派征物業稅會增加消費者負擔——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兆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穆麒茹穆麒茹認為,物業稅的出台可能會形成惡性循環。他舉例稱,若某持有人有一個商場或一個酒店,由於商場和酒店的回報率比較低,一般需要20年到30年的經營。但是該持有人堅決持有的原因是因為很多開發商和投資人看到整個資產在升值,他是在用資產升值平衡整個投資。國家今年制定了把拉動內需作為主要目標,而物業稅出台後成本就要加大,成本一加大,商場或酒店把加大的稅收加到商品上,消費者則要買高價格的商品,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房價會隨著物業稅水漲船高——全國人大代表、怡和控股集團董事長王剛王剛認為,現行市場格局下,房地產的各項稅費均由購房者承擔,開徵物業稅會增加房地產投資和保有成本,使房價水漲船高。從國際實踐看,物業稅主要作用是保障地方財政收入。不過,如果對房地產市場參與主體重新定位,政府作為監管主體徵稅並提供公共服務,不再以土地所有者身份賣地,那麼物業稅開徵有望使整個產業更健康。但無論如何,房價依然是市場供求的反映,跟物業稅關係不大。靠征物業稅限制房價是空想——全國政協委員、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王健林覺得開徵物業稅不現實,「很多人認為開徵物業稅以後房價馬上就會下來了,這完全是理想,甚至是空想。」王健林表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增加的稅負最終都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以為征了稅就可以限制高房價,這是非常愚蠢的。」他說。王健林認為,要遏制高房價,首先必須要改變土地的獲取方式。「房價與地價有絕對的因果關係,如果土地出讓方式不改變,所有措施都沒用。」租房成本可能因物業稅增加——全國人大代表、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耿建明耿建明認為,物業稅的出台有可能會對遏制房產需求起到一些作用。但從另一個角度考慮,一些承租人的租房成本也可能會增加。「有些人的房子可能是用來出租的,物業稅的徵收會導致租房的成本上升,而上升部分最終又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要控制房價,徹底解決住房問題,靠徵收物業稅是行不通的。耿建明表示,住房是不能完全靠市場來解決的。要實現居者有其屋,首先政府應制定住房規劃,如40%建商品房,50%建限價房,10%為保障性住房。同時,國家還應該嚴格土地增值稅的徵收。「這兩個方法同時使用,才能控制房價,保障住房供給。」物業稅醞釀歷程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物業稅首次出現在《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議》中。2004年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我國將在適當的時機選擇試點實施物業稅,屆時將對不動產開徵統一規範的物業稅(財產稅),相應取消其他與房地產有關的稅費。2005年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中國財稅論壇」上進一步明確,「十一五」期間將逐步出台消費稅和物業稅。2007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指出,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研究物業稅方案,繼續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為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地區,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已有十省市開始物業稅「空轉」運行。2009年國務院公布《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徵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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