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殺人案:他把女孩推下19樓,你把女孩推下惡的深淵
來自周沖的影像聲色
00:00 02:50如果你正年輕,還生得漂亮,那麼,被愛被追求,就會成為常事。
你沉浸在其中,感受到歡愉,偶爾也感覺到惆悵。
但你一定想不到,有人因為被愛,會遭來殺身之禍,生命終止,徒留嘆息。
2017年3月21日早上,杭州濱江。
一個90後姑娘,因拒絕合租男同學求愛,被對方整個人拎起,從19樓陽台扔了下去,當場殞命。
「呶,掉在這裡。」小區保潔員說。
那裡有一處通往地下室的台階。台階比一樓地平面低,周圍皆是水泥圍欄。
「人抬走以後,我們當時用好多水,沖了好半天,才(把血跡)衝掉。」
青春就這樣遽然而止。
花樣年華,就這樣划上倉促的句號。
多麼令人痛心。
看到案件,每個人應該都會在驚詫之餘,在心底問一句:「為什麼?」
為什麼男孩明明痴戀,卻要致女孩於死地?
為什麼男孩家境優渥,外形出眾,從美國留學歸來,卻依然如此偏執和狠毒?
隨著更多報道的深入,關於這場殺害的前因後果,細枝末節,也慢慢浮出水面。
受害女孩,名叫姍姍。
她與嫌疑人薛某是高中同學。
兩人都生於河南林州,算是要好的朋友。青春年少,難免多情。薛某在過去的8年時間裡,一直固執地單戀姍姍。
2009年,他們高中畢業。
薛某是富二代,家境優渥,身高180 ,在高考過後的那個炎熱的暑假,當他站在姍姍面前,向她表白。但他沒想到,他遭遇的卻是拒絕。
姍姍的理由是,「性格不合。」
後來,兩人都在鄭州上大學。
念完本科,姍姍因為喜歡互聯網,跟隨表哥,去杭州濱江一家網路支付公司工作。
薛某則接著去美國、澳大利亞留學。
人雖分離,但偶有聯絡。
「她會在微信里,告訴我她今天都做了什麼。」
畢竟同學多年,偶爾聊聊各自近況,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在此期間,不知是因為贈送禮物,還是代購,薛某送過姍姍近三四萬的東西。
「我那麼喜歡她,給她買COACH的包包,給她買Tiffany的項鏈,還有卡西歐美顏相機……」
但因為姍姍離世,我們無從查證這些禮物是代購,還是作為老同學之間的禮物往來,也有可能事後姍姍轉給了對方禮物的錢,或回了相應金額的禮物……
這是一個羅生門,而現在,我們只能聽見薛某的聲音。
即便這不是代購,沒有回禮,彼時姍姍正是單身,面對這樣一個喜歡了自己多年的老同學,給一個機會,也是情理之中。
但隨著薛某回國,兩人從微信,走到了現實,矛盾就發生了。
2017年年初,薛某回國,在上海找工作。
隨後,他到處打聽江浙滬有哪些老同學,後聽說姍姍在杭州,也趕往杭州。
當時姍姍和一個女同事,一起租了一個三室一廳。
薛某再三請求合租,經過女同事同意之後,3人一起合租了這套三室一廳的公寓。
「房租我出2000,她倆分擔3300。網費是我交的。大家有時候叫外賣,有時候一起出去吃飯。」
薛某之所以與姍姍合租,目的不言而喻。
但他發現,自己好像等不到那個結局了。
到杭州後的40多天里,薛某一直沒找到工作。他去過幾家公司面試,都沒有成功。
他自然內心焦慮,而此時,他和姍姍的關係也未有進展。
合租不到一周,姍姍再次拉開距離,擺明立場,「我們性格不合適」,不想讓他有進一步動作。
她從不單獨和他出去吃飯。
「一開始見面還說幾句話,後來基本不理我,發生過幾次很大的爭吵,微信上也不怎麼理我,到後來乾脆微信也把我拉黑了。」
據法庭上公訴人出示薛某的手機訊息顯示,薛某每隔幾分鐘,就會給姍姍發簡訊:
「你在哪裡?」
「你在幹什麼?」
「幹嘛不回我?」
而姍姍,已經把薛某拉黑了。
一個追,一個躲。
一個熱,一個冷。
一個期待過盛,一個去意已決。
薛某漸漸心態失衡。
3月12日,姍姍回老家參加朋友婚禮,回來時,薛某看到了姍姍與一個男生的合影,以為她有了新戀情。
這是最後的導火索。
薛某崩潰了,「我追了她八年,哪怕我們一起出遊,我提出合影,她都不肯。」
自此,他生出殺心。
事後,警方從薛某的網頁瀏覽中調取到,薛某當時頻頻瀏覽的信息里,有「自殺」、「跳樓」、「故意殺人會被判什麼」等關鍵詞,甚至買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自己的房間里。
「我當時就是嫉妒,想和她一起死」。
薛某在法庭上說,他原本打算自殺,卻沒有勇氣,「我想要麼一起死,要麼就是我先殺了她,我被判死刑。」
姍姍生前照片
3月20日,是姍姍生命中的最後一夜。
這一晚,姍姍沒有任何預警。
晚上9點多,她加完班,回到租屋,洗漱,睡覺。
隱約地,薛某聽到姍姍打電話。
「我覺得她是在給那個男的打電話,她在電話里說我在追求她,但是她討厭我。希望我走……」
薛某聽得輾轉難眠,「太痛苦了,一天都等不及了。」
3月21日早上8點20分,姍姍起床去洗漱,化妝,回房換衣服,準備接著上班。
但她沒想到,就在她回房間的一瞬,薛某衝進姍姍房間,立刻反鎖房門,然後逼問:「你昨晚跟誰打電話?」
姍姍反問:「你幹嘛?!」
薛某推著姍姍的肩膀,一直推到陽台。
姍姍沒有呼救。她此刻還沒反應過來,這個老同學到底想幹嘛。
直到薛某把姍姍橫抱起來,靠近陽台的欄杆,姍姍才意識到薛某的行為,開始掙扎,大喊另一室友的名字,雙手在欄杆上胡亂抓取攀援物。
但薛某180,姍姍160,怎麼抵抗得了!她硬生生被推下了19樓。
對面大樓的監控探頭記錄下了這殘忍的一幕,陽台上,兩個人影晃動,很快,一個人影從陽台上墜樓,頭髮散開。
而另一個人影,走回房間。
整個過程不到10秒鐘。
▲事發的小區
室友聽見呼喊,趕去推門。
門已鎖,推不開。
兩分鐘後,姍姍的喊聲停止,房門突然開了。薛某一個人走出來。
室友問:「她呢?」
薛某答:「我把她推下去了。」
驚呆了的室友轉身就跑,一路跑到電梯,同時打電話報警,跑到保安室時,整個人也癱軟在地。
又是一個因愛生恨的悲劇。
現在,薛某對事實供認不諱,如何判決是警方的事情。我相信法律,也相信這麼分明的案件,不會有誤判之嫌。
只是,案件留給我們的,本是嘆息和思索——嘆息姍姍的離去,思索悲劇因何產生——但在社會媒體上,卻是再度引發狂歡。
這些指責,都指向了受害者。
網民跳起來,說她是綠茶婊,說「養備胎反被備胎殺」,說她自作自受,說她是自私下作的拜金女,說她沒有拒絕得很徹底,說她很物質,說她貪婪虛榮愚蠢透頂……一副幸災樂禍喜聞樂見之意。
髒水一盆盆,往女孩頭上澆。
帽子一頂頂,往死者身上扣。
一個邏輯分明的刑事案件,在網民的口水中,竟變成一樁審判死者的道德大狂歡。
在這種狂歡之中,對死者應有的敬重不見了,對生命應有的悲憫消失了,對案件應有的理智蕩然無存。
只剩一下「死有餘辜」的無辜女孩,繼續在輿論中,被二次傷害。
姍姍真的是綠茶婊嗎?
不,她不是。
真正的綠茶婊是絕不會做出如下之事的:
1,堅決拒絕一個富二代。
2,讓「備胎」和自己以及女同事同住一個屋檐下。
3,一旦有了喜歡的人,馬上告訴「備胎」,讓對方死心。
4,不和富二代單獨吃飯,不接受對方的錢物,一收到,馬上轉賬退回。
姍姍的表哥接受採訪時說:
有網友說表妹是一個很物質的人,根本是「胡說八道」,「如果她『物質』,他(薛某)這麼有錢,就直接和他在一起了。」
2月11日,薛某用支付寶給姍姍轉了500元,姍姍發現後,立刻退了回去。
▲今年2月
姍姍收到薛某發的500元紅包後
轉賬退回
受害者家屬供圖
2016年11月21日,薛某也用支付寶給姍姍轉過錢,她也退回了。
▲去年11月
姍姍收到薛某發來的500元後
轉賬退回
備註「不需要」
受害者家屬供圖
至於其他禮物,均發生於薛某在美留學期間。
這期間的禮物往來,可能有如下原因:
1,代購。
2,去年11月份時,單身的姍姍面對一直喜歡自己的老同學,曾說過,要他一個機會考察,試試能不能交往。
考察期間,富二代送禮物也可以理解。況且,姍姍也有可能回款或回禮。
所以,馬上罵受害者自作自受的人,還是太急於發聲了。
了解清楚更多內情再審判不可以嗎?
了解更多案情再指責不可以嗎?
帶著一絲對死者的悲憫,對受害者家屬的同情,再發聲不可以嗎?
將顯而易見的惡,歸責於受害者,要麼是壞,要麼是蠢。
在一個良知尚存、理智健全的社會,任何一宗蓄意殺人案發生,民眾都應該明白:我們該審判的是兇手,而不是被殺死的那個人。
但不知道為什麼,在當下,這種「受害者有罪論」不僅沒有節制,反而遍地開花,無處不在。
性侵案發生,輿論一直不饒恕的,是受害者;
猥褻案發生,輿論一直津津樂道的,是受害者;
家暴案發生,輿論一直緊盯著的,是受害者;
沒有污點還好。
如若發現一個小小的污點,哈,那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怎麼不性侵別人呢……」
新聞評論說得好,「網友追求的是一個完美無缺的受害者,但是怎麼可能?」
人人皆有道德的瑕疵,人人皆有言行的失誤。
倘若以道德的完美,去衡量一切人與事,那麼,我們都是罪人。
在這樣罪人涌動的世界裡,你我連生命的失去都不值得計較,不值得同情,你想想,這樣的社會有多可怕。
除卻生死,都是小事。
同樣的,生命當前,萬事置後——無論道德,還是情愛。
現在,案件尚未宣判,讓我們靜等結果。
希望類似的悲劇不要再發生。如果發生,也希望網民能拎清一點。實在拎不清,保持沉默也是功德一件。
最後想說兩句話。
一句是西方諺語,「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另一句,是60年代時一個無名的老師說的,「今天你所高舉的惡,明天就會降臨己身。」
周沖
80後的老女孩。
自由寫作者。
2015年離開體制,放棄公職,開始以筆謀生。
著有《你配得上更好的世界》、《我更喜歡努力的自己》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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