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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圖館藏最早的紙質寫本文獻:律藏初分卷第三

國圖收藏敦煌遺書,始於1909年清學部在羅振玉等學者的呼籲下下令將敦煌藏經洞劫餘經卷解京。此後,通過政府調撥、社會各界捐贈與本館採購等途徑,館藏不斷豐富充實,目前藏量達一萬六千餘號。其中有明確紀年的最早的一件,即為西涼建初十二年(417)十二月二十七日抄寫的《律藏初分卷第三》。

所謂律藏,即佛教戒律類著作的總稱。這個卷子中的「律藏」,指的是《四分律》。戒律是佛教信徒的行為規範和僧團日常生活行事的綱紀,分止持戒和作持戒兩大部分:止持是制止身口意作惡的戒法,是禁止做的事情;作持是鼓勵身口意行善的戒法,是鼓勵做的事情。戒律作為佛教僧團防非止惡的規範,是佛教戒定慧三種修行方法之一,在佛教修行與思想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

《四分律》由四部分構成,初分為比丘戒,二十一卷;第二分為比丘尼戒和受戒、說戒犍度,共十五卷;第三分為安居自恣等法,共十三卷;第四分為房舍等雜法,共十一卷。《四分律》的命名緣由,道宣法師認為是因結集時分四次誦出,而義凈法師認為是因梵本由四篋組成。

在中國佛教史上,雖先後有多部律典傳入中國,但只有《四分律》廣泛流行,一枝獨秀,這與歷代高僧大德的弘揚是分不開的。《四分律》譯出60餘年後,北魏法聰開始弘揚,道覆、慧光等為之作注,並判為大乘律。到唐代,道宣以《四分律》為宗旨,在終南山創設戒壇,制定受戒儀式,正式開創律宗。唐代與道宣一起弘揚《四分律》的還有懷素的東塔宗、法礪的西塔宗(相部宗)。此後,《四分律》在南北各地盛行,成為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佛教戒律,至今漢地佛教僧尼受戒持戒仍奉守《四分律》。

古人認為,抄寫戒律與抄寫佛經一樣,可以消災祈福。敦煌遺書中留存有多件《四分律》及其註疏的抄本,可見《四分律》在敦煌流傳甚廣。其功能形態多樣:既有大藏經零本(如S.1415《律藏第四分卷第六》、BD14519《律藏第四分卷第八》),也有為消災祈福而抄寫的供養經;既有學僧聽課筆記,也有為戒律流通而抄寫的誦讀本。

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中,館藏編號為BD14668這件《律藏初分》寫本,因其抄寫年代較早,備受學者和世人矚目。該卷保存完整,全卷長達10.5米,為捲軸裝,卷尾還存有原軸。卷尾有尾題「律藏初分卷三」,即《四分律》初分的第三卷,其內容為比丘戒。

卷尾寫有題記:「建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沙門進業於酒泉西城陌北祠寫竟,故記之。」由此可知,本卷抄寫於西涼建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17),即《四分律》譯成後的第五年,為此經現存最早的抄本。這件遺書屬於敦煌遺書中有明確紀年的早期寫卷,為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遺書中有紀年的最早一卷,具有很高的文物、文獻價值。

卷尾題記也反映了古代絲綢之路上的文化交流。此卷由沙門進業在酒泉抄寫,後來傳到敦煌。一般來說,敦煌藏經洞所存佛教典籍有兩個來源,一是敦煌本地書寫,二是外地傳入。外地傳入的途徑不外三端:一、外地僧人或西行求法或到敦煌弘揚佛法帶來的,二、敦煌僧人到中原「乞經」時帶回,三、朝廷頒賜。本件寫卷抄寫於同為河西四郡的酒泉,可能是酒泉的僧人或西行求法或到敦煌弘揚佛法帶到敦煌,最終封藏於藏經洞。從這個意義上說,它是絲綢之路上佛教流傳的見證。

本卷的開合與傳世本有所不同,反映了《四分律》譯成之初的狀況。通過與傳世本的對比,研究者能明了《四分律》改編的軌跡。這集中體現了它在文獻研究上的珍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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