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懸掛」行為藝術,是藝術還是垃圾?

「人體懸掛」行為藝術,是藝術還是垃圾? 前些年在北京798藝術園區一些目擊者看了一種另類活動-------「人體懸掛」行為藝術。活動百分之九十以上是80後的年輕人。他們認為這是對生理和心理的一次挑戰。參加懸掛的是三男一女,他們都是第一次參加懸掛。這次活動的組織者意在實現四人同時懸掛,打破世界人體懸掛記錄,為了這一目的,四人中的一位酷哥,就是帶耳釘的那位,是臨時報名上場的,也正是因此使破記錄之夢最終得以實現。      為了安全,上場前懸掛者事先要吃消炎藥,事後還要打破傷風針。懸掛是下午3:07分開始,3:14分結束,用時7分鐘。懸掛過程場面血腥,但被掛者還是表現出很輕鬆。沒有膽量和怕痛者是絕對不敢嘗試這一行為的。    —— 摘自互聯網      這是我在新浪博客及一些網友文集看到的內容,隨後還看到大量充滿血腥的場面,我又檢索了網路收到相關信息,根據相關報道還真有此事,不是網路謠傳。    面對這些血腥的場面,我又想起家裡殺年豬的情景,每年臘月中旬或下旬,我父親會叫上屠夫到我家殺年豬,年豬的大小不一,不過我家的肥豬一般都有二百多斤,記得有一年最重的高達四百多斤,殺豬的屠夫看到,就差點兒不敢動手殺。在拉豬下圈的時候,這頭最重的肥豬還咬了屠夫的褲子,把屠夫撕拉倒了,屠夫腦袋在石頭上碰了一個青包。但是再凶的肥豬也沒有逃過屠夫的鋼刀,不到十分鐘,肥豬就躺在石板上,一動不動,湧出鮮血,母親在一邊拿了兩個大盆子裝滿了豬血。而後,嘴裡叫到:「菩薩保佑,菩—薩—保—佑,我明年再喂一頭比這豬。」四百多斤的豬要抬往土灶里進行處理皮毛,於是,父親又請上三四個人一起把肥豬抬到地壩外邊的土灶旁,並叫我抱上竹子乾柴燒開水。大概兩個小時後,一頭肥豬就變得白胖胖的躺在灶邊,那樣子真憨,但也有一些恐怖,不過看久了的我也覺得沒有什麼。最後父親再叫其他人員一起幫忙把肥豬上架,比如吊在樹杈上或是某一地方開邊口(熟話說,開場破肚,就是如此)那開邊口的屠夫嘴裡說:「這豬肥成仙了,多肥全村的都沒有這麼大啊!我能殺這麼大的豬是我的榮幸,老劉(叫我爸我名字)工錢不要了。」這殺豬的一切細小的事情我一一記在心裡,好久我想寫出來,只怨我沒有好的文筆,於是不敢大膽來寫。      今天看到這樣的場面「人體懸掛」行為藝術。我不得不想起殺豬的場面。因為我害怕血腥,怕一切帶血的場面。但我又喜歡藝術,說真的,純藝術的東西,我是特別愛好,比如前不久流行的紋身藝術,我自己雖然不喜歡紋身,但這種藝術的到民間開始流行我就不反對,我認為這是一種偏好,低級者把它拿來黑社會分子來對待,崇尚藝術者把它當為一種紋身藝術,兩者在現象上是沒有差別的,但在本質上卻是不同的。我認為藝術的獻身並不是一定拿自己的身體來表現,特別是在有損傷身體的藝術活動,我認為那不是藝術,而是一種江湖騙術,試想一下,假如絕大多數人都去表演「人體懸掛」藝術,其後果是什麼,大家都把身體弄殘了或是損傷了,日後再怎麼表演藝術?儘管現在科學發達,或許我這只是一種假想,但我們在玩藝術時,不得不考慮人的身體素質能夠沉受,更要的是一種藝術流行的本質和目的是什麼?我想,試問一下這次藝術表演結果是什麼?能推動藝術進步嗎?能給中國帶來思想的變化和發展嗎?「人體懸掛」藝術起源與我們的轉接表演有什麼區別?這種藝術在大眾中會起到什麼作用?它能凈化人的心靈嗎?能把驅走人內心的恐懼嗎?我想不會的,再好的藝術融入到這種鮮血的場面,我們都不應當把它當藝術來欣賞,如果人為的這樣做,我們只能說是一種」變態藝術」這種變態藝術與行為藝術沒有本質聯繫,只是一種膽大妄為,給人類歷上留一些殘渣敗筆而已的騙局,這種騙局,只是在騙取人的好奇心,怎麼可能成為「人體藝術」。我說這與殺豬掛豬肉有什麼區別?當然是沒有區別。只是前者重在表現自我,後者重在實質性的獵殺生命。如果,大家真的要把它當成藝術,我看還是把它當成懸掛的人體模仿殺豬現象最為貼切,那樣或許我還有幾分認同,其目的又變為讓大家保護動物,少吃豬肉。但我又覺得這樣,不太合適,讓人來演豬,那不是比豬更笨了嗎?但我又想不出把懸掛人體藝術比做什麼?    我曾經做過一文學網站論壇管理員,當時一個文學網友在江西旅遊途中拍攝到一張看似女人陰部的山峰,並發到文學論壇里,網站管理員問十幾個管理員的處理意見,有的認為這是一種自然現象,可以發表。有的認為這違背了國家法律規定,不能發表。大家都爭論不已,而當時我就在場,我看了此網友的帖子後就感覺到,這網頁是有意發表,並有意淫現象,拒絕發表。主要表現在:一是,作為文學論壇,我們以崇尚自然,追求心靈境界為主,而他只單獨的發表一張圖片在論壇里,沒有什麼說明,這讓人一看到就發現這網站動機不純的道理就在於此;二是,作為文學網友,以寫作為主,圖片是輔助說明的東西,該網友不會不知道吧。三是,我們文學網站辦網的宗旨是什麼?自由談論文學藝術,而不能把色情或黃色當成藝術來對待。人們通常在說,「人體藝術」與色情和黃色同出一處,前者以心靈解說角度不一,其表現方式和出現的場景不一樣,而且表現自然有張力,具有強烈的震撼力,更重要的是人的心靈與藝術的境界完全不同;而後者卻是粗俗而下流,不甚入目,出現在不懂藝術或是在意淫藝術的場面,這種能叫藝術嗎?  於是,我自我判斷一種新引進的藝術主要從幾個方面來判斷:一是該藝術能引起藝人或大眾思想變化嗎?能否推動真正的藝術進步,如果只是一種炒作,那最多不過是一個笑話而已,我們在生活中看的笑話已經不少;二是新藝術的產生必定與歷史是有根源的,就算是獨創那麼她也來得坦蕩而且自然,人們會自然而然的接收她,就算人們反對她,那也是暫時的;三是新藝術的產生是與人們的生產、生活、工作、學習、精神文明或物質文明世界相關聯的東西,能使人們通過學習或模仿藝術能在思想和心靈等方面能提高自己;四是新藝術的產生必須有一個過程,並且要經得起人們的論證與檢驗,更重要的是能在社會上引起盛行和發展,但不能說整個社會都學了,這就叫藝術,還得看當今人們的思想觀和世界觀如何!  我個人認為偽藝術主要表現在下面幾方面:一是故意表演而想在社會上引起轟動的,人們看後出現新奇外,並沒有實質上的收穫,比如思想和精神方面等毫無所獲的藝術都是偽藝術;二是這種藝術從另一地區和國別突然降臨,而並未得到人們認可,且明顯對人身體有傷害的行為,這類藝術不能稱為藝術,只能稱為一種江湖騙術或是一種特技表演,不能當為藝術在大眾中流行;三是這種藝術明顯帶有暴力和自殘現象或是邪教組織的行為的藝術都不能稱為藝術,只能稱為另類行為,應當受限制。     「人體懸掛」藝術,他們稱這種行為為「行為藝術」,我並不贊同此觀點,我認為這是一種另類表現,不能稱藝術,或者說是一種炒作。據說這種藝術是從國外傳來的,還比較時尚。我又到中國人是喜歡跟風的,特別是洋風一來,不會跟的會把屁股朝著天也要跟上去。於是,聰明的部分中國人就把洋風當成熱點賣,別國當垃圾拋棄時,我們還拾起來說這是一種藝術。我有時真為國人感到可悲,不是悲國人的行為,而是悲國人靈魂出殼了。所以,難於改變。  我並不是一個傳統的人,我認為一種藝術的產生,應該是有歷史背景的,是通過大眾接受或認可的,她只會給人在身心和精神帶來愉快,而不是在這種特殊的「痛並快樂」的場面出現藝術,這是另類的惡搞,不僅降低了中國人的人格,還有辱大眾的眼球。看其場面,除了一種懸掛,也無藝術宣傳的本質出現,而只是一種掛肉,比掛豬肉還死板。我除了痛心,還有的就是嘴痛了,這種另類還有什麼話好說呢?如果大家要稱其為「人體懸掛」為藝術,那是不是中國的很多古代對人的身體摧殘也是種種藝術呢?比如 「五馬奔屍」、「石磨推人」、「上刀山下火海」的歷史慘案都拿到當今社會來當一種藝術盛行呢?如果這樣我們又要有多少人為這種「假藝術」獻身呢?大家想一下是不是很恐怖的事情。所以,我要勸告表演者別拿自己的身開玩笑,不要把自己不當人看,好獃你是一個有頭有腦的中國人,做中國人就要有中國人的肌氣,別學那種不利於國人身心健康的東西回國表演。儘管中國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但也別忘了中國人的藝術精神是永遠值得學習的。   談到最後,我只能說一句:「人體懸掛」行為藝術,是摧殘人體的垃圾,而不是一種藝術。」      補充說明:我是大眾者的普通一員,對太高深的藝術不懂,只能根據自己的思想來談對社會現象的看法,我談得有失妥當,還希望社會各界人士海涵,如果要撐嘴的,那就不用了,現在不是講說話自由嗎?大人不記小人過就行了。真的認為我是對某種現象不滿,有違背什麼原則,請網站或其它媒體不要發表或轉載就行了。
推薦閱讀:

關於奧利維爾
他既是油畫界的全能大叔,也是劇場小王子
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當你把決定權交給公眾,離喪命也就不遠了
日常陳述 | 你綁架了你自己
表演作為當代藝術有哪些觀念?

TAG:藝術 | 人體 | 垃圾 | 行為 | 行為藝術 | 懸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