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傳奇之三十年戰爭
殖民地傳奇之三十年戰爭
哈布斯堡王朝同盟由西班牙和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組成,並得到羅馬教皇和德意志天主教諸侯以及波蘭立陶宛王國的支持。
反哈布斯堡王朝同盟由法國、瑞典、丹麥、聯合省共和國(荷蘭)以及英國和俄國組成,並得到德意志新教諸侯和捷克、特蘭西瓦尼亞,義大利的反哈布斯堡王朝運動的支持。
三十年戰爭是以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的宗教戰爭開始的,後來則失去宗教性質。它是資本主義產生和資產階級民族形成的深遠過程的反映,是和一些歐洲國家最初資產階級革命(1566—1609年的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1640—1660年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密切相連的。當時,哈布斯堡王朝已成為歐洲反動勢力的堡壘和衰亡的封建制度維護者。它竭力謀求歐洲霸權,但遭到了德意志新教諸侯國的反抗。這些諸侯國形式上加入了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所謂「神聖羅馬帝國」,但實際上是獨立的。
13世紀以後,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下的神聖羅馬帝國皇權日益衰微,各邦諸侯割據稱雄。信奉新教(路德教、加爾文教)的諸侯和信奉舊教(天主教)的諸侯在宗教糾紛掩飾下爭奪地盤和反對皇帝專權,並分別組成「新教聯盟」(1608)和「天主教聯盟」(1609)。哈布斯堡王朝極力限制新教活動,爭取舊教諸侯重振帝國皇權,並得到羅馬教皇、西班牙和波蘭貴族的支持。法國為稱霸歐洲,力圖使德意志保持分裂狀態,支持新教諸侯反抗皇權;丹麥、瑞典早已覬覦北海和波羅的海的德意志領土和港灣;荷蘭和英國則不願帝國勢力在北歐擴張,英國還企圖削弱西班牙的勢力。這些國家都支持新教聯盟。
在查理五世(1500-1558)之後,神聖羅馬帝國漸漸衰落,處於諸侯割據的狀態。當時歐洲以馬丁·路德1517年《九十五條論綱》為標誌的宗教改革運動使全歐分為天主教與新教兩大陣營,而德意志內部諸侯則在信仰上出現了嚴重歧見,同樣地分裂為天主教與新教兩派。歐洲列強均想插手德意志事務,以獲取利益。他們分為兩派,其中哈布斯堡王朝集團由奧地利、西班牙與德意志的天主教諸侯國組成,並得到羅馬教皇及波蘭的支持;而另一方為反哈布斯堡王朝集團,由法國、丹麥、瑞典、荷蘭及德意志新教諸侯國組成,並得到英國、俄國的支持。法國是天主教國家,但是在首相黎世留的主導下,堅持王權高於神權,為消弱大陸上競爭對手西班牙和哈布斯堡王朝,毅然支持新教國家陣營。
查理五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西班牙國王斐迪南德和王后伊沙貝拉的女兒胡安娜嫁給哈布斯堡家族的菲利普,胡安娜和菲利普的兒子查理後來便繼承了西班牙王國(是為查理一世)、西班牙在美洲和義大利(撒丁、西西里、那不勒斯)的殖民地以及哈布斯堡王朝在中歐的世襲領地(包括奧地利、施蒂里亞、卡林西亞、卡尼奧卡等四個公國和蒂羅爾州);此外,查理一世祖母勃艮第的瑪利又將遼闊的勃艮第領地(包括弗朗什孔泰、盧森堡和工商業發達的尼德蘭)傳給了他。緊接著,查理不顧英法的強烈反對,於1519年悍然接受當選,做了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稱查理五世(1619—1558年)。
1576年,魯道夫二世即位,德意志開始迫害新教徒。天主教徒與新教徒衝突過程中,形成了兩個相互對立的政治軍事聯盟:以普法爾茨侯爵腓特烈五世為首的新教聯盟(1608)和以巴伐利亞馬克西米利安公爵為首的天主教聯盟(1609)。德意志的國內矛盾給歐洲列強以可乘之機。
1576-1612年,魯道夫二世(馬克西米連二世和安妮((查理五世女兒,西班牙菲利浦妹妹,馬克西米連堂妹)長子)任奧地利大公、提羅爾攝政、羅馬人民的國王、匈牙利國王和波希米亞國王,馬克西米連二世開始了哈布斯堡家族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近親婚配的歷史。
1612-1619年,馬蒂亞斯(馬克西米連二世第三子)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曾任奧地利大公、提羅爾攝政、羅馬人民的國王、匈牙利國王、波希米亞國王。
1618年,捷克反對哈布斯堡王朝的起義,是三十年戰爭導火線。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蒂亞斯(1612~1619在位)企圖在捷克(波希米亞)恢復天主教,指定斐迪南二世為捷克國王。斐迪南二世下令禁止布拉格新教徒的宗教活動,拆毀其教堂,並宣布參加新教集會者為暴民。1618年5月23日,武裝群眾衝進王宮,把皇帝的欽差從窗口拋入壕溝,史稱「擲出窗外事件」,它成為三十年戰爭的開端。
捷克階段(1618年-1624年)
1526年,波希米亞併入神聖羅馬帝國,自那時起,波希米亞國王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任。
1617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提亞斯派遣耶穌會教士進入波希米亞,意圖在波希米亞復興天主教,並任命哈布斯堡皇室斐迪南大公為波希米亞國王,斐迪南是一名狂熱天主教徒,他對波希米亞新教徒進行大規模逼害,並禁止新教徒宗教活動,拆毀他們的教堂。
1618年5月23日,波希米亞首都布拉格新教徒發動起義,衝進王宮,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兩名欽差從窗口投入壕溝,是為扔出窗外事件,並成立臨時政府,由三十位成員組成,宣布波希米亞獨立。
1619-1637年,斐迪南二世(斐迪南一世之孫,奧地利大公查理和巴伐利亞公主瑪麗亞·安娜之子)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曾任奧地利大公、匈牙利國王、波希米亞國王(從斐迪南二世起,羅馬人民的國王頭銜被中止)。
1619年6月,波希米亞起義軍進兵至哈布斯堡王朝首都維也納近郊,並與當時已繼位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斐迪南二世進行談判。斐迪南逼於形勢,在表面上假意答允進行談判,實際上在暗地裡向天主教同盟求助,並答允將來把普法爾茨選帝侯的爵位轉讓予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連一世,以換取天主教同盟出兵相助。不久,天主教同盟即出兵二萬五千人,並贊助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大量金錢。
1619年八月,波希米亞起義者被逼退回波希米亞,而波希米亞議會亦於該月選出信奉新教的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為波希米亞國王。
1620年11月8日,波希米亞和普法爾茨聯軍在白山戰役與蒂利伯爵所統率的天主教同盟軍決戰,聯軍雖佔有地利,但因裝備落後,終為天主教同盟軍(德國和西班牙)所敗,腓特烈五世被逼逃亡荷蘭,而波希米亞則重新納入神聖羅馬帝國版圖。波希米亞約有四分之三地主的土地落入神聖羅馬帝國地主之手。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更強迫波希米亞百姓改信天主教,並焚毀波希米亞書籍,以及宣布德語為波希米亞的官方語言。
1621年至1623年,蒂利再度擊敗普法爾茨新教諸侯軍隊。至此戰爭第一階段——捷克階段以哈布斯堡皇室為代表的天主教同盟軍獲勝為結束。
丹麥階段(1625年-1629年)
1621年,捷克階段戰事雖告終,但法國並不能容忍查理五世時期哈布斯堡帝國復活,荷蘭與西班牙開戰也仍未結束。英王詹姆斯一世則擔心其女婿普法爾茨選帝侯腓特烈五世的命運;丹麥和瑞典則不願看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再度在全國實施有效的統治。因此,本來只是波希米亞人民反對神聖羅馬帝國欺壓的起義戰演變為廣泛的國際戰爭。
1625年,法國首相黎塞留提議英國、荷蘭與丹麥結成反哈布斯堡聯盟,丹麥負責出兵,而英國與荷蘭則在幕後支持,由此戰爭的第二階段——丹麥階段正式展開。
1625年,信奉新教的丹麥王克里斯蒂安四世在英、法、荷三國的支持下與新教聯盟共同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發動進攻,很快便佔領德意志西北部,與此同時,由曼斯菲爾德率領的英軍則佔領波希米亞西部,這次新教聯軍可說是節節獲勝。
162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僱用聲名顯赫的波希米亞貴族華倫斯坦僱傭軍,華倫斯坦不負其所望,於4月擊敗曼斯菲爾德,其後再擊敗丹麥,並控制了薩克森。
1629年5月,丹麥被迫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定《呂貝克和約》,並保證不再插手德意志事務。戰爭第二階段以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勢力伸延到波羅的海告終。
瑞典階段(1630年-1635年)
1630年7月,戰爭第二階段由神聖羅馬帝國獲勝後,華倫斯坦便計劃在波羅的海建立一支強大的艦隊,瑞典國王害怕從此神聖羅馬帝國會超越瑞典,取得在波羅的海優勢地位。因此瑞典在法國資金援助下出兵,在波美拉尼亞登陸,從而開始了戰爭的第三階段——瑞典階段。
1631年9月17日,瑞典軍隊由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率領,與勃蘭登堡和薩克森選帝侯聯合,於布賴滕費爾德會戰打敗了神聖羅馬帝國軍隊,佔領了波美拉尼亞。
1632年初,神聖羅馬帝國軍統帥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戰敗身亡,瑞典軍佔領美因茨,在4月再攻陷奧格斯堡和慕尼黑。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這危急存亡之際,再度起用原被貶斥的華倫斯坦為統帥。
1632年11月,華倫斯坦與瑞典軍進行呂岑會戰,,瑞典再度獲勝,但同時瑞典軍主帥古斯塔夫二世國王亦陣亡,從此瑞典軍喪失進攻能力,而華倫斯坦則退回波希米亞,後來因為被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所猜妒,遭到刺客暗殺。
1634年9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藉此機會聯合西班牙盟軍,於納德林根會戰大敗瑞典軍,逼使瑞典軍撤回波羅的海沿岸。
1635年5月,薩克森與勃蘭登堡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簽訂《布拉格和約》。戰爭第三階段——瑞典階段以哈布斯堡皇帝獲勝而告結束。
全歐混戰階段(1636年-1648年)
1636年,哈布斯堡皇室再次獲勝使得法國大為震驚,此前,法國因為自身是天主教國家,一直只是假手他國以削弱哈布斯堡皇室實力,但當丹麥、瑞典與神聖羅馬帝國新教諸侯均告失敗後,法國終於直接出兵,與瑞典聯合對哈布斯堡王朝作戰。從此戰爭進入第四階段——全歐混戰階段。
1636年-1637年,西班牙出兵法國,與神聖羅馬帝國由南北兩路夾攻,並且一度進逼至法國首都巴黎,但最後為法軍所敗。
1637-1657年,斐迪南三世(斐迪南二世與巴伐利亞公主瑪麗亞·安娜長子)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曾任奧地利大公、匈牙利國王、波希米亞國王。
1638年8月,法國海軍打敗舉世聞名的西班牙海軍,1639年10月西班牙海軍的主力更被原來籍籍無名的荷蘭海軍殲滅。
1643年5月,第四代孔代親王與蒂雷納在羅克魯瓦戰役中共同擊潰西班牙陸軍的主力。
1642年11月,瑞典軍於布賴滕費爾德再度擊敗神聖羅馬帝國軍,但此時丹麥王卻嫉妒瑞典軍的成果,並恐懼瑞典強大後,丹麥受其所制,因此乘瑞典軍攻進南德意志之際,向瑞典宣戰。
1644年,丹麥擊敗瑞典與荷蘭聯合艦隊,但其後丹麥海軍卻被重新組建的瑞荷聯合艦隊全殲。在經過三年(1643年-1645年)戰爭後,瑞典軍成功從水陸兩路進逼丹麥,逼使丹麥停戰求和。
1645年3月,瑞典軍在波希米亞大敗神聖羅馬帝國軍,8月,法軍又於納林根會戰擊潰神聖羅馬帝國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德意志領土大部份被佔領。
1648年,法瑞兩國聯軍再在處斯馬斯豪森會戰及蘭斯會戰完勝神聖羅馬帝國軍。但戰至此時,雙方都已元氣大傷。
1648年10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締結了兩個和約——《奧斯納布呂克條約》與《明斯特和約》,合稱《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至此三十年戰爭完全結束。
德意志作為三十年戰爭主戰場,經濟遭到極大破壞,戰後諸侯國各割地盤,內部分裂變成不可逆轉,間接令神聖羅馬帝國變得名存實亡。
西班牙在戰爭中不論陸戰還是海戰均告失利,從此失去了歐洲一等強國地位。
荷蘭與瑞士獨立得到保障,荷蘭成為新的海上霸主。
法國在三十年戰爭取得阿爾薩斯與洛林,獲得了歐洲霸主的地位。
瑞典國王取得德意志波羅的海沿岸大片土地,因此成為德意志諸侯,可以隨時插手德意志內部事務。而且瑞典亦得到五百萬杜卡登賠款,從此一躍成為北歐強國。
三十年戰爭,諸國開始實行徵兵制,建立常備軍與後勤系統,使軍隊可以進行持久戰。軍隊亦逐漸精簡化,以符合機動戰要求;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所進行軍事改革,即以火槍兵取代長矛兵,先以炮兵進行集中火力的攻擊,再以騎兵出動進行突擊,最後由步兵負責清理敵軍的三段式戰法,更成為其後戰爭的標準戰法。
三十年戰爭,推動了歐洲近代民族國家形成,是歐洲近代史的開始。《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締結,確立了國際關係中的國家領土、主權與獨立等原則,被認為是近代國際關係的開端。
《威斯特伐利亞合約》的簽訂,標誌著近代意義上的國際社會得以形成,由它決定的國際法也真正產生。《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所構建的國際秩序影響深遠,一直延續到1815年維也納會議所確立的維也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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