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刑法思潮論壇」第二十一場講座成功舉行

「當代刑法思潮論壇」第二十一場講座成功舉行 2013年10月21日晚上六點半,由北京大學「楊春洗法學教育與研究基金」資助,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五校聯袂主辦的「當代刑法思潮論壇」系列講座第二十一場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模擬法庭隆重舉行。 本次論壇由東南大學法學院劉艷紅教授主講,演講的題目是「實質刑法觀的體系性思考」。北京大學法學院儲槐植教授、陳興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鄧子濱研究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勞東燕副教授為本場的主點評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張文教授、梁根林教授、車浩副教授、江溯副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黎宏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馮軍教授、劉明祥教授、李立眾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曲新久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林維教授、秦一禾副教授,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李曉明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孫運梁副教授,井岡山大學政法學院張曙光副教授出席了此次論壇。論壇由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張明楷教授主持,吸引了多個院校的學生來到現場聆聽。

劉艷紅教授的演講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什麼是實質刑法觀、實質刑法觀的哲學基礎、實質刑法觀的罪刑法定基礎、實質刑法觀的犯罪論、實質刑法觀的共犯論、實質刑法觀的解釋論。 首先,劉艷紅教授提出,實質解釋論和實質犯罪論一脈相承,共同構成實質刑法觀的主要範疇,在基本問題、基本方法、基本目的、基本價值四個方面,實質刑法觀都有自己特定的內涵。她認為,從法哲學基礎的角度,實質刑法觀是以古典自然法學派的法律觀為基礎,具有實踐理性的特點。然後,劉艷紅教授又提出,實質刑法觀主張罪刑法定的原則應包括形式和實質兩個側面,兩者不可割裂,共同發揮約束立法權和司法權的作用。在實質刑法觀的犯罪論這一部分,劉艷紅教授認為,隨著構成要件實質化的進程,構成要件與違法性有責性彼此融合成為必然,因此更應該從實質角度解釋構成要件,同時由於構成要件的開放性是客觀存在的,承認開放的構成要件不會違背構成要件的違法推定機能。在違法性層面,劉艷紅教授在結果無價值的立場上主張通過法益的衡量來判斷行為是否具有實質的可罰性。在有責性論階段,劉艷紅教授認為,有責性的本質是規範責任論,在責任有無的考察上,應結合是否違反義務、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等進行規範評價與實質考察,以貫徹實質刑法觀的方法論。在實質刑法觀的共犯論這一部分,劉艷紅教授分別從共犯處罰根據、共犯本質問題、共犯和正犯的關係、共謀的共同正犯等方面,論證了實質刑法觀的適用符合實質正義和客觀主義。最後,劉艷紅教授重申了實質解釋論和形式解釋論並不是入罪和出罪的區別,兩者僅是思維路徑的不同,構建實質的犯罪論體系並提倡實質的刑法解釋論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在主點評階段,儲槐植教授首高度評價了以劉艷紅教授為代表的青年學者的學術成就,他認為,形式解釋論和實質解釋論雖然有分歧,但實際上起著功能互補的作用,能夠推動學術的繁榮和刑事法治的發展。鄧子濱研究員認為,實質解釋論在現今的中國可能會超越形式的限制,會走到不利於弱者、法治和公民的道路上。相反,形式解釋論雖然暫時不考慮個案的正義,追求的是長遠的「功利」,能夠以最好的方式來克制權力。勞東燕教授高度評價了劉艷紅教授在實質刑法觀上的成就,但也對劉艷紅教授的觀點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勞東燕教授先後在實質化刑法觀的來源、法益侵害的本質、實質刑法觀的哲學基礎、開放構成要件的內涵界定等八個方面表達了自己的疑問。陳興良教授認為,劉艷紅教授的論文在方法論上雖然採用德日刑法學的話語體系,但是許多地方遵循自己的理解對概念進行個性解釋,並從三個例子加以說明。陳興良教授認為,形式解釋論的優勢在於其存在固定的標準,因而能夠較好地約束刑罰權的作用,形式解釋並非完全反對實質判斷,但是認為實質判斷必須受到形式解釋的制約,這完全符合我國法治的現狀。此後,劉艷紅教授對各位老師的提問和評價都一一做了回應。

之後,張文教授、張明楷教授、馮軍教授、林維教授、黎宏教授、江溯副教授等老師對劉艷紅教授的講座分別予以點評,同學們也提出了頗有見地的問題,三個半小時的講座在一種熱烈而和諧的學術氛圍當中圓滿結束。

「當代刑法思潮論壇」每月舉辦一次,由北京大學楊春洗法學教育與研究基金贊助支持,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五校聯袂主辦,是旨在展現當代刑法學術前沿基本立場、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專題性、系列性和學術性論壇。(文/吳雨豪 李奎 張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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