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案簡介
丁玲案簡介
丁玲(1904年10月12日-1986年3月4日)原名蔣偉,字冰之,筆名彬芷、從喧、曉菡等,著名作家、社會活動家,1971年在遭當局整肅16年後被捕入獄。
丁玲1904年10月12日出生於湖南省安福縣(今臨澧縣)。父親蔣保黔為清末秀才,在丁玲4歲時去世,母親余曼貞帶她去了外祖父家,後任教師供她上學。1918年,丁玲以第一名考入桃源縣的湖南省第二女子師範學校預科,次年參加受「五四運動」影響的當地學潮。1922年初,丁玲赴上海進入中國共產黨領導人陳獨秀等創辦的平民女子學校,次年入上海大學中文系。1924年,丁玲到北京,在北京大學旁聽文學課程,次年與《京報》副刊編輯胡也頻結婚。
1927年,丁玲開始寫作,同年底在《小說月報》發表處女作——短篇小說《夢珂》,次年春發表成名作——中篇小說《莎菲女士的日記》,10月出版首部短篇小說集《在黑暗中》。1930年7月,丁玲參加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同年發表中篇小說《韋護》和短篇小說集《一個女人》,
1936年,丁玲出版短篇小說集《意外集》,4月通過魯迅聯繫上中共,9月到上海由胡風接送,11月輾轉到中共中央所在地陝西保安縣,倡議成立「中國文藝協會」任主席。次年,丁玲2月被任命為中國工農紅軍中央警衛團政治部副主任,8月又改任她倡議成立的「第十八集團軍西北戰地服務團」團長。1938年,發表劇本《河內一郎》、小說戲劇集《蘇區的文藝》、小說散文集《一顆未出膛的槍彈》,年底調到延安的馬列學院學習。1940年1月,丁玲當選為剛成立的陝甘寧邊區文藝協會副主任,9月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審查1933年被捕軟禁期間情況,一個月後被確認沒有「自首問題」。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後,丁玲組織延安文藝通訊團前往東北,途中因內戰爆發而留在中共晉察冀邊區首府張家口,年底應邀擔任《晉察冀日報》文藝副刊主編。次年7月,創辦全國文藝協會張家口分會文藝刊物《長城》任主編;同月參加中共晉察冀中央局組織的土改工作團,到河北省懷來縣參加土改,並以此生活經驗為基礎創作了長篇小說《太陽照在桑乾河上》,1948年出版,1951年獲斯大林文學獎二等獎。
1949年6月,丁玲應邀到北京參與籌備中華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7月參加文代會和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中國作家協會前身)成立大會,當選為全國文聯常委、全國文協副主席;9月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出任全國文聯機關刊物《文藝報》主編;1950春任全國文協常務副主席,7月任中共文協黨組書記;1951年1月任中央文學研究所所長,不久任中央宣傳部文藝處處長;1952年4月接任《人民文學》副主編。丁玲這幾年基本只發表了一些散文,為此以要寫作為由陸續辭去大部分行政職務,到1953年10月第二屆文代會時,全國文協正式更名為中國作家協會,只剩下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和中共作協黨組成員兩個實際職務,1954年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55年5月,大規模批判和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運動在全國展開,丁玲雖從年初起就避在無錫趕寫長篇小說《在嚴寒的日子裡》,也抽空寫出批判胡風的文章《敵人在哪裡》以劃清界線,在胡風夫妻被捕六天後的
1978年的7月,丁玲被批准摘掉「右派」帽子。1979年1月,她獲准回到北京,6月被補選為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11月參加全國第四次文代會,重新當選為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文聯委員,同年發表短篇小說《杜晚香》。1980年1月,丁玲的「右派」結論被改正,恢復中共黨籍和原工資級別。1984年8月由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出《關於為丁玲同志恢複名譽的通知》而徹底平反,不久被補選為政協常委兼文化組長。1985年1月,創辦文學雜誌《中國》任主編。
《丁玲全集》12卷本430餘萬字,2001年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自1930年代起,丁玲的作品已被翻譯為20多種文字在國外出版,去世前任國際筆會中國筆會中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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