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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的愛情觀

  記得從哪本書上看到過,季羨林老先生研究了一輩子的佛法,卻居然不信佛。說是信了,再研究難免失之偏頗。  我雖然從未談過戀愛,但人世情多,感情之事,也實實在在的經歷過。再者,面對身邊朋友們的情海沉浮,所見所聞,不由得讓我有總結戀愛經驗之意。有道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但是有些道理,限於年歲,限於經歷,不一定正確。主要的目的,是大家集思廣益,一起總結出盡量減少感情受傷的法子來。  現在社會上濫愛之風橫行。我曾寫過一首詩,中有兩句:丈夫皆盼花間艷,女子但求席上賓。男的天天想著總有美貌女子在懷,女的只在乎她床上躺著的是個男的,至於有沒有愛,他們都不在乎。這種所謂的情,令人唾棄。  為什麼現在模範夫妻少的可憐,離婚率卻如此之高?我覺得是因為,好多人把愛情當成了工作,把愛人當做了同事,不能不要,但如果不合適,那就換個唄。婚姻觀也是這樣。更有那種把談朋友當做嚼口香糖的小青年,這個味兒嚼膩了,就換一種味兒,並且還天天嘟囔著愛不愛,著實讓人鄙視。  其實我對愛的理解,就兩個字:付出。你能讓對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你為他付出了,那他自然能感受到你的愛。不然的話,就算一天到晚都把愛掛在嘴邊上,一點點小的風波就能讓這種所謂的愛原形畢露,瞬間煙消雲散。  有些人很理直氣壯:沒了你我不能活。聽上去感天動地,可是他只是為了自己想,若為你想,他應該問:隨了他你能不能活。他說話的主語,通常是他多還是你多,這代表了他關心的到底是你還是他自己。  現在感覺,愛情可分成四種類型:好感,喜歡,愛,默契。  先說好感。一個人對異性有感覺,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一見鍾情,鐘的是情,而不是愛。舉個例子:一男生見到一漂亮女生,心中一熱,那就是有好感了。注意,前提是漂亮。不漂亮,男生就不會產生好感。又如:男生看到一女生在優雅的彈著鋼琴,被畫面感動,產生了好感。如果女生不會彈鋼琴,男生就不會產生好感了。好感一般是基於外在因素。  而喜歡呢,則是基於內在。一個男生脾氣好,又兼一身的才華,所以吸引女孩子的喜歡。好感和喜歡的區別在於,好感產生的原因是外在的,有形的,可能一個負面因素的出現,馬上會消失。例如漂亮女生有天沒化妝,男生見了她的素顏,就不再有好感。而喜歡的方面則是無形的,內在的。內在在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改變。那個溫柔的男生不太可能兩天溫柔,三天霸道。所以喜歡的持久度要長很多。  但是喜歡終究是片面的,它總是和對方的優缺點牢牢綁在一起。因為優點,所以喜歡。反之,因為缺點,所以厭惡。一旦厭惡了,喜歡自然就隨之消失。  而這,恰是喜歡和愛的最大區別。前面說了,愛是付出。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無論對方有沒有優點吸引你,或者曾經因為優點而喜歡,現在優點成了習慣,便看的淡了,可是你總會想著他,一次次義無返顧的選擇去為他付出。這也是,衡量對方愛不愛你的一個標準。好比一女生和男友分別到了兩個城市,男友說:相隔太遠,愛變淡了,所以分手。這個男人,就根本不懂什麼是愛。他要的,只是有個女人在身邊,至於是誰,似乎不是那麼重要。真愛,是不會因為時間或者空間的關係而改變的。就像親人一樣,即使幾十年不見面,那種感情也不會褪色。  也許有人會說,親情和愛情不一樣。  那麼,愛情究竟是什麼呢?  我覺得,愛情是很虛幻的一種感情。具體說來,就兩句話,婚前友情,婚後親情。愛人如是:婚前朋友,婚後親人。  而我對婚姻的理解,就是家裡多了個親人。很淡的一句話。或許只有真正懂得家的含義的朋友,才知道這句話的意義。家裡人不會因為你在外頭做錯了什麼,出門多久,而改變一直關心著你的態度。你在外面遭受了再大的風雨和挫折,只要到了家裡,等著你的永遠都是熱湯和安慰。家,就是自己頭上的一片天。當兩個相愛的人建立了家,慢慢的,激情就會淡化,變成生活上一種無形的默契。兩個人,將不再分你我,而只有我們。那種感覺,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這時的愛情,對方成了親人,所以已經不僅僅只是尊重對方,關心對方,更重要的是對對方的了解,然後培養共同生活的默契。妻子對待丈夫,有時像對兒子般照顧,有時像對父親般尊重;丈夫對待妻子,有時像對女兒般疼惜,有時像對母親般敬愛。  如果一個人,能經歷好感,喜歡,愛,然後和愛人培養起一生的默契,那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可惜多數人都倒在了好感和喜歡這兩層上。雖然如此,但我仍舊覺得,只要心正,就必定能夠得到真愛。願所有的朋友不再在愛情中受傷……  一篇紙上談兵的文章,有意見的朋友多多指點。無理生事者恕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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