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師猥褻補課女生 反誣其「誘惑勾引」自己
網路圖
原標題:民辦中學教師猥褻補課女生,刑滿後三年內不得從事教育相關工作
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該案的辦理過程及結果,體現了對性侵未成年人的嚴厲懲治以及對未成年被害人的關愛保障,同時也為全國以後相似案件提供了辦案思路。
「終於等到今天,多日來的屈辱和憤怒得到了疏解,感謝為我們母女做主,也為社會伸張了正義,感謝之情無以言表……」近日,閔行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收到一條簡訊,發信人是一位受害少女小星的母親王女士。
小星在補課時被老師錢某猥褻。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錢某被判刑兩年半,並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據悉,這是上海市首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該案的辦理過程及結果,體現了對性侵未成年人的嚴厲懲治以及對未成年被害人的關愛保障,同時也為全國以後相似案件提供了辦案思路。
補課老師反咬女生「誘惑勾引」自己
2016年7月28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閔行分局接報案人王女士報案稱:她的女兒在老師錢某家中補課時,被錢某採用強吻、摸胸部等方式猥褻。接警後,警方迅速行動。
當日,被害人小星去錢某家中補課。錢某故意安排她到一間卧室里讓其獨自看書,等其他學生全部離開,錢某便獨自留她下來補習到九點半。當小星整理完書包準備離開時,錢某一把抱住小星開始親吻,小星手足無措,她用力地想要推開錢某,但此時面目猙獰的錢某惡狠狠地告訴小星不要動,小星十分害怕,力氣也不夠大,無法反抗錢某。一會後,錢某放開手讓小星回家,他威脅小星回家後不要告訴媽媽。驚恐萬分的小星只能答應便趕緊跑離錢某家。
身心受到折磨的小星回到家後立即將此事告訴了媽媽。聽聞女兒被老師猥褻,氣憤的王女士在了解了詳細的情況後,立即聯繫錢某,要求其解釋整個事情經過。但錢某一直拒絕提供,無奈之下,王女士遂報警。後警方通過偵查將錢某抓捕歸案。
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後一直否認自己對被害人小星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小星「誘惑勾引」自己。
為了有力指控犯罪,戳穿錢某的謊言,司法部門展開了調查。針對錢某的辯解,承辦檢察官引導偵查機關收集被害人在學校的品行表現證據。同時,檢察機關又加強了對被害人案發後的心理諮詢和心理測量材料的調取。在大量證據面前,錢某的謊言被一一擊破,最後錢某部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從業禁止覆蓋教育相關工作
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向閔行區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錢某提起公訴,並建議對其從業禁止。法院判決被告人錢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據悉,這是閔行區人民檢察院首例建議法院判處從業禁止案件。
什麼是從業禁止?據了解,從業禁止在刑法中是指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至五年。犯罪嫌疑人錢某違背教師職業要求,在教學活動中實施猥褻犯罪,到案後心存僥倖、供罪不誠,被檢察官認定符合從業禁止的條件要求。
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犯罪嫌疑人錢某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將喪失教師資格,承辦檢察官考慮到若只是剝奪教師資格,刑滿後他仍可從事如培訓、看護等職業,為了預防再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以及維護未成年人利益,檢察機關擴大保護範圍和力度,採取預防性措施,將從業禁止建議全面覆蓋到教育等相關工作。
案發後,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向錢某所在民辦學校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強化教師品行管理制度,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時閔行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檢察部門多次赴學校開展法治以及自我保護教育,並以此案例提醒學生,加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觀念,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同時開設家長課堂,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
針對案發後被害人小星在法律保護、隱私保護以及心理康復上的實際需求,承辦檢察官又通過全市首家掛牌的閔行區檢察社會服務中心,聯合司法局、教育局、婦聯等單位,幫助被害人小星申請法律援助,妥善安排小星的轉學事宜,並聯繫上海白玉蘭心理諮詢服務中心為她開展心理諮詢,希望能儘早幫助小星走出陰影。錢某被判刑後,檢察院向教育局移送刑事處罰線索,提示及時剝奪教師資格,確保從業禁止落實到實處。
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未成年人以及家長,在遇到侵害時,一是及時報警;二是要注意保存毛髮、傷痕、體液、聊天記錄等證據;三是注意心理疏導,在加大對孩子心理狀態關注的同時,家長也要注意自己的情緒變化,因為這種變化會帶有一定暗示性,避免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
推薦閱讀:
※野性誘惑
※十類男人最經不住性誘惑
※逍遙師傅看面相:這樣的女人易被誘惑?
※女人征服男人8大絕招:若隱若現更有誘惑力
※舞廳里到底有多大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