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理解<使徒信經>中「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一句?》

《基督徒信仰問題解答(新版)》

文/孫宏廣

第五十四:如何理解《使徒信經》中「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一句?

——解答:

《使徒信經》中「我信聖而公之教會」一句對於信徒而言甚為熟悉,但此句既不能被理解為教會是我們信仰的對象,也並不暗示著教會的地位與三一真神等同。因為,教會本身是無位格的組織,而信徒只能信上帝這具體的對象。地上的教會,既然是爭戰中的教會,又是不完全的教會,必然不能作為信徒信仰的對象和終極權威。要知道,天主教神學就是以教會論為中心的,他們並不區分無形與有形教會,所以才搞出教會權威等同《聖經》權威的錯謬思想。其無限提升教會權威,甚至將之與上帝本身等同,這是一種顯然地迷信。高舉教皇口諭和教會法規到無誤無謬的地步,必然導致多權威、多中心的混亂局面。也為全然敗壞之罪人開啟了自由發號施令的綠燈。所以,但凡宗教改革的後裔都當不遺餘力地反對其荒謬。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教會本身就不重要,是不是就說明教會也就不過是一般性的俗世組織,不應該被重視開來呢?當然不是!

教會是神旨意的核心,是神眼中的瞳仁,是神榮耀的華冠,是神心上的胸牌。在此,我們必須知道,教會的神聖性是無出其右的。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是基督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教會既然是神的家,那麼其與神之間的關係可想而知(《提摩太前書》3: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 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我們知道,對於全能的神而言,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王上8:27】神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但當祂附就來拯救罪人時,就願意在教會(正如曾經在會幕和聖殿中)中彰顯祂的榮耀。這樣,教會是唯一有主應許同在的群體,是人直面向神的最佳去處。

既然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頭,足見教會與主生命的連接性與和諧性。每一真信徒皆為此身體上的肢體,就受益於全身,聽命於頭,相顧於各肢體。被建造成為上帝同在的靈宮,隨時取悅上帝(《彼得前書》2: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教會又作為世界的燈塔,社會的良心,人類的導向而發揮其神聖而榮耀的功用,是神人間唯一的橋樑。

既然是聖靈的殿,那麼就有聖靈一直居住在其中,聖靈神會親自管理和帶領(【林前3:16】豈不知你們是 神的殿, 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真理的聖靈使其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使其成員成為真理的踐行者,使其隨時都作為真理的大本營而存在於世界之中。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就是說:任何信徒都必須相信教會的「聖潔性」與「大公性」,相信普天之下的真教會只有一個。而我們理當以極其鄭重的態度面對這個「聖而公」的教會。往往我們對待教會的態度正代表我們對待上帝的態度。所以,不相信教會的「聖而公」,就形同不信上帝的「主權性」與「臨在性」,就是實踐無神論者。

教會具備組織性與有機性。她既然是個組織,就有其權柄;既然是個組織,就有其制度。從而信徒也必然有責任向她委身。當然,我們在重視教會組織性的同時,也必須重視教會的有機性。教會非比教堂,它雖然不是有位格的個體,但卻是一群有位格的聖徒所組成的群體。我們必須極其重視上帝的教會,就是基督用其寶血所買贖的聖徒(【來12:18-24】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 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 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正如司布真先生所言:「誰若敢取笑,輕視神的教會,那麼那個人有禍了(大意)」。

羊,只有在羊圈裡才正常而安全。基督徒是主的羊,主的羊聽主的聲音,主呼喚他的羊回到自己的園地。主的目的絕非叫羊流離飄蕩在曠野(【太9:36】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乃是引導羊通過他這個窄門而歸圈(【約10: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它們來,它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教會如同羊圈,教會是天國在今生的形式和狀態,未來的永世國度則是教會的延伸。世界的歷史無非就是兩個國度的歷史進程,正如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所說的那樣。歷史都在為教會而服務。因此,在教會中的一定是在最大地安全與保障中的。

基督徒委身於教會是理所當然的。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雖有各作肢體的,但全部隸屬於一個完整的身體。不論基督教內有多少派別,不管各自什麼背景,只要是真教會,那麼就是同一位聖靈的居所。所信的對象一樣,所信的內容一致,其歸宿也一定相同。「我信聖而公之教會」的意思不是「我信教會」本身,乃是我信有一個整全性的「聖而公之教會」,這裡側重的是教會的「聖而公之」特性。從而信徒也就相信,教會是唯一的,也是不可毀滅的。真教會的確如此,而這個教會當然指「無形教會」。但是「無形教會」的外在表現是「有形教會」,「有形教會」的成員不一定在「無形教會」里,但「無形教會」的成員在常態下一定在有形教會中。不區分此二者就會混淆稗子和麥子,就會惑於教會的敗壞。但我們過度區分此二者,必然導致輕視神的「有形教會」,推脫委身於「有形教會」的責任。

目前,大陸教會教會信徒的歸屬感缺失,這都是對《教會論》的忽略導致的。正因為對《教會論》的忽略和對教會之重要性不夠了解的緣故,才導致目前大多數的教會懲戒制度失靈,也使得當代教會界自由主義盛行。信徒我行我素的居多,其局面實在混亂無章。

曾經,老約翰使徒一再提醒我們要過和睦同居的團契生活,也提醒我們提防一些人被引誘離開真道(【約壹2: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老約翰使徒的話擲地有聲,連今天的我們都記憶猶新。「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句宣誓就意味著信徒應該委身於一間具體的地方教會。然而,極為可惜的是,即使這句話每主日都被大眾背誦,但在反律主義當道的今天,委身教會的真理卻漸漸失落了。往往許多所謂的信徒,甚至一些具備老資格的同工都沒有委身觀念。令人甚為痛心的是教內多少人漸漸離開教會,甚至不再聚會。而究其原因竟然僅僅是因為某些個人因素,與教會真假無關,與牧者所宣講的教訓真偽無關。反而自己和一些人之間的不合就會導致其貿然離開教會,這已經充分地說明其根本不重視教會的「聖而公」特性。

信徒要聽命於上帝,而聽命於上帝的最直接實踐就是聽命於上帝在教會中所設立的牧者(【來13: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只有不屬神的人才拒絕接受督導與牧養(【約壹4:6】我們是屬 神的,認識 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 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神既然是有次序的神,神又設定了基本的教會治理架構,因此,呼籲信徒委身成為會員,倡導教會建制施行監督都是教會的當務之急!其實,當任何人一旦成為基督徒後,他就是被帶進了一種嶄新的人生和重新被修復的關係中了(【林後5:17】「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從前,他受制於世界,賣給了罪(【羅6: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體貼肉體活著(【羅8: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他們曾經因為是未曾被改變的舊人,因此勢必一再抵擋神,習慣了放蕩和不服約束,過著一種為所欲為的放縱生活。這種生活迎合罪人的天性。而相對於在教會中盡責任與本分的真自由,不用委身著實是罪人天性所喜好的。不用委身就可以不受制約,就可以繼續活在罪中享受罪中之樂,就可以隨心所欲!但這根本是奔向毀滅的節奏,也絕對不是進入窄門在行走窄路。試問,一個沒有委身教會的兔子信徒,誰是其牧者?其信仰與生活究竟被誰監督?其出了屬靈的狀況誰來輔導?其要對哪個教會盡到哪些基本的責任?其如果出於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原住處時又該怎樣合理合法地加入另一間真理的教會?這都需要具體去處理,也需要有法規來指引。忽略對具體教會的委身,對於這一系列的問題,根本無法處理。

我知道,有些人勢必會說「這與得救無關」,既然無關,何必在乎?是的,我們不能說你在這一切事上順服才能得救;但你如果根本不順服則無法表明你已經得救。並且,難道基督徒除了得救之外就沒有其他要事了嗎?信耶穌就僅僅是為了自己得救?要知道,基督徒的得救本來就意味著從前那一切無序生活的改觀。一個得救的人,必然有被上帝更新的靈魂,因此也一定會願意活出與上帝的律法相契合的生活,誠如《路加福音》第十九章八節所言:「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約翰一書》第三章九節也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註: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基督徒不是沒規沒矩的人。所以,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一定是規律性的生活。

不僅如此,我們還要知道,在尋常情況下,教會之外無救恩。因此,基督徒委身一件具體的教會是必要且必須的。正如結婚後的男女雙方都以家作為自己的港灣。每一個國家的公民都有其隸屬的祖國,每一個工人都有其服務的單位。羊需要羊圈,花需要原地。委身於一間具體教會的基督徒才是正視信仰的人。沒有委身的教會就不明白信仰的神聖性和契約性。一位真正相信上帝的人,儘管不是在有形教會中才能得救,但卻只有在教會中方能茁壯成長。正是教會會員制被現代教會所忽略,才導致教會中各種罪孽泛濫橫行。因為,沒有穩定的會員制的教會很難正常的施行懲戒。沒有懲戒機制的教會就會直線墮落。久而久之,甚至會變成賊窩。

再者,一個沒有具體委身教會的工人絕不能證明自己有從神而來的差傳和呼召,野傳道的破環力是空前的。而工人意圖服侍主就必須先從委身開始。自己不委身就無法勸勉別人委身;自己不行道就不配向別人講道。基督徒對一件具體教會的委身不僅是一種對自身與信仰負責任的態度,還是蒙受福分的基礎。上帝一切的應許幾盡都與教會(基督的身體)有關。我們聯於上帝得生命,也聯於上帝蒙恩惠。而教會是上帝之兒子的身體,因此,在真教會中的當然就是在豐盛的生命中的。上帝喜悅凡事聽命順服的人。委身教會就是一種清晰可見的見證,是一種明確地行道行為。《聖經》的所有教導都是把人引向真道的自由里。這種自由是只有不違背律法才能品嘗到的釋放。如果基督徒都能認識到委身教會的重要性,並且接受教會監督的話,將是教會之幸,時代之福。

可是,有些人在此也會說:我們信耶穌基督,並不是信「基督教」吧?既然不是信「基督教」,何必高舉哪個組織?我知道,正如某位著名牧師總靠著貶損基督教的方式抬舉基督。其實,這是不應該的!基督和其教會不是對立的,我們不能人為地拆分此二者。「基督教」是「基督教會」的簡單表達。儘管「基督教」內問題重重,但絕不能因噎廢食。沒有基督的「基督教」是一個宗教軀殼,而無視「基督教」的基督徒則是「自由徒」。向來基督和其教會就不是對立且分開的,因為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和身體。我信基督也必須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才是真正地信基督。我因著信基督才信「聖而公之教會」,我因著信基督才委身於「聖而公之教會」。因此,教會是基督徒的大本營,是聖徒的港灣!

教會與「基督教」的區別不是人為能劃分的。並且抽離教會於「基督教」之外既是武斷的,也是危險的。教會絕對不可能在「基督教」之外。而今,隨著基督教會的世俗化,「基督教」也許被認為只是個組織,或者只是個宗教,正如某些宗教部門把「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同列那般。但「基督教」的積極意義卻是許多人看不到的。信徒,甚至牧者極容易犯的錯誤就是將「基督教」與基督對立起來,到處兜售那種離開大公教會,離開教會歷史的那種對基督所謂的認識,因此就到處打擊「基督教」,認為「基督教」是攔阻人們認識基督的!認為認識基督僅僅是一種個人的關係,和「基督教」無關。這不僅是教會論的嚴重缺失導致的,也是反律主義的思想在作祟。

有人以真教會不完全等於「基督教」為由來反對「基督教」也一樣。其實,當我們反對「基督教」時,根本不是一種冷靜的反省,乃是一種無知的自黑!「基督教」這個詞不是別的,乃是廣義有形教會的代名詞,她裡面的問題與敗壞需另當別論。當我們一再反對這個辭彙時,試問用什麼來表達基督徒這個信仰群體呢?基督教只是用詞的問題,她起碼代表著我們這個信仰群體和包羅萬象的天下各宗教的區別。所以,千萬不要理性過度,導致糾枉過正的遺憾!

我們當然要反對甚至拆毀沒有基督的「基督教」,因為那是假教會。但真教會當然也包括在「基督教」這個廣義的概念下。因此,反對假教會是我們的工作。但抵擋了真教會卻是我們的罪孽。我們一味的反對「基督教」這個用詞也罷,或者反對「基督教」這個組織也罷,在不夠謹慎和不加分辨的過程中,極其容易導致打擊面過廣,從而抵擋了基督本身。基督教會有錯,可是但凡是主的教會,主都呵護與疼愛。任何人針對主教會的攻擊無不是對主自身的攻擊。教會再敗壞,只要還是真教會,就依舊是基督的身體,聖靈的殿,上帝的家。因此,教會的無與倫比在此就凸顯出來了。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我們必須謹慎對待神的教會,連評論都當恐懼戰兢。因為,此事非同小可。

那麼,同樣需要委身,我是不是委身哪個教會都可以呢?當然不是!作為基督徒,有責任甄別真假教會。因此,倘若可行,就必須離開假教會。不要為了利益的緣故而流連罪孽,更不要體貼肉體而自欺欺人!假教會就是不講真理的組織,就是失去聖道標記的系統。而沒有懲戒制度與不具備合法施行聖禮的條件則也在考慮範圍。在同一區域,我們要竭力找尋那些真理的教會。

那麼,三自教會可以委身嗎?當然不可以!為什麼呢?那是因為真信徒,只要明白真理必然珍愛自己的靈魂。三自這個非基督教系統縱然有個別得救的真基督徒,卻並不說明我們也當在其中與他們一樣委身。而今,國人大多將教會分為「三自」和「家庭」兩大部分,這是不客觀的。「三自」和「家庭」本身都不是教會的定義。個人不贊成將教會簡單的劃分成「家庭」和「三自」兩大層面,原因是:這既不是《聖經》的劃分,也不是《教會論》的結論。而我還是用保守的真教會的「三大標記(真道,聖禮,懲戒)」來辨別神的教會和社會組織。以「四大特性(使徒性,大公性,聖潔性,合一性)」為教會定性,以「兩大層面(無形教會,有形教會)」為教會分類。當然,導致這樣劃分是有歷史原因的,這段歷史比較曲折複雜。「三自」不是教會,這是肯定的,要知道,「三自里可能有教會」或者「三自里有被擄的教會」與「三自是教會」是不一樣的概念。因此,「三自」和「家庭」根本不是教會的劃分問題,乃是信徒所走路線問題。這兩大路線是對立的,絕對沒有中間路線可循。因為在信仰上,要麼上帝是主,要麼凱撒是主;要麼唯獨上帝,要麼上帝加凱撒。因此,走什麼路線就持守什麼信仰觀。希望在上帝之外求庇護的,就加入三自會,唯獨仰望上帝的就堅定行走小會窄路。真教會不靠人數,靠聖徒的生命質量;而假教會首要人數,再求奉獻。二者是決計不同的。這樣,在路線選擇上,我們必須持守「家庭教會」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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