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六十二卦
飛鳥遺音之象 陽奉陰違之意
急過獨橋,中平卦 卦辭:行人路過獨木橋,心內惶恐眼裡跳。爽利保保過得去,慢行一步不安牢。 推斷:求財到手,官事平常,目下不吉,交節自強。 大象:山上有雷,雷聲雖大但被山阻隔,雷聲減弱,即為「小過」。 運勢:諸事不利,宜行小事,不宜做大事,更防因小過失做成驚動,惹來是非爭訟。 愛情:相處有障礙,雖可成功但最終又不和。 疾病:病情有惡化之象,但及時診治則吉,防手足,腸胃之疾。 失物:不能尋回。 訴訟:不宜各走極端,宜多溝通和解。
周易卦爻辭原文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飛鳥以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 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解文 《小過卦》象徵略為過分:小過之時,可致亨通,但應以正為本,故而利於堅守中正之道;可以去干一些小事,但不可去涉足一些大事;飛鳥留下悲鳴之時,不應該向上強飛,而應該向下棲息,如此,大為吉祥。《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表象,雷聲超過了尋常的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能略有過分,如行止時過分恭敬,遇到喪事時過分悲哀,日常用度過分節儉,為的是矯枉過正。
初六,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象辭》說:「飛鳥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兇險」,是咎由自取,無可奈何。
六二,超過祖父,遇到祖母;但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君臣遇合,一定沒有禍患。《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象辭》說:「不能擅自越過君位」,因為作為臣子是不能超越至尊的。
九三,自恃強盛而不願過分防備,從而將要為人所害,故有兇險。《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象辭》說:「將要為人所害」,說明面臨的危險是多麼的嚴重啊!
九四,沒有禍患,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但是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因此,務必心存戒惕,不能去施展才用,要永遠守中正之道。《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象辭》說:「不過分恃強恃剛就能遇到陰柔」,因為九四爻以剛居柔位,位置不正;「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兇險,務必要心存戒惕」,是說若主動迎合陰柔,最終將不可能長久無害。
六五,烏雲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這些烏雲是從城的西邊飄過來的;王公們用細繩系在箭上射取那些藏在穴中的野獸。《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象辭》說:「烏雲密布在天空而不下雨」,是因為陰氣超過了陽氣,陰陽不合,故而不能化雨。
上六,不能遇合陽剛卻超越了陽剛,無安棲之所的飛鳥遭受射殺之禍,故而兇險,這就叫做災殃禍患。《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象辭》說:「不能遇合陽剛而超越了陽剛」,是指其過分已達到極點,再危險不過了。
卦爻辭註解 《小過》卦:通順,有利占問,可以做碎瑣事,不可以做重大的事,雀鳥飛過只留下叫聲迴旋,不宜向上飛,宜下飛,大吉。
倒數第一陰爻:飛鳥礆來凶兆。
倒數第二陰爻:批評他的祖父,讚揚他的祖母。指出他的君王的不足,讚揚他的臣子。無害。
倒數第三陽爻:沒有錯誤,要防備他犯錯誤,放縱他,或許害了他。凶。
倒數第四陽爻:無害。沒有錯誤,表揚他;日後有犯錯誤的危險,一定要告誡。占問不是永遠好的。
倒數第五陰爻:自從我到了西郊,烏雲密布,沒有下雨。公射箭,在山洞裡得到野獸。
最上陰爻:(沒有過錯),不表揚,反批評他,多用網來捕飛鳥,凶,是叫災害。
卦辭詩雷山小過
淺嘗輒止笑懷開
小事可成大事推
飛鳥歸巢休鶩遠
吉祥得利定相隨
六爻卦象圖
雷山小過″ 戌土父母 ″ 申金兄弟 ' 午火官鬼 世' 申金兄弟 ″ 午火官鬼 ″ 辰土父母 應
小過卦的互卦是澤風大過 (互卦是本卦的2、3、4爻與3、4、5爻組成的卦)第62卦小過卦的變卦有六個,分別是:雷火豐(動初爻)、雷風恆(動二爻)、雷地豫(動三爻)、地山謙(動四爻)、澤山咸(動五爻)、火山旅(動上爻)小過卦的錯卦是風澤中孚(錯卦是本卦的所有爻由陽變陰或者由陰變陽而形成的卦)小過卦的綜卦也是小過卦(綜卦是將本卦顛倒後而得到的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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