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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鵬山說《水滸》之衝冠不怒林沖

林沖救妻——《水滸》原文:

林衝下得樓來,出酒店門,投東小巷內去凈了手。回身轉出巷口,只見女使錦兒叫道:「官人,尋得我苦!……官人快去!」

林沖見說,吃了一驚,也不顧女使錦兒,三步做一步,跑到陸虞候家。搶到胡梯上,卻關著樓門,只聽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妻子關在這裡!」又聽得高衙內道:「娘子,可憐見救俺!便是鐵石人,也告的迴轉!」林沖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開門!」那婦人聽得是丈夫聲音,只顧來開門,高衙內吃了一驚,斡開了樓窗,跳牆走了。林衝上的樓上,尋不見高衙內,問娘子道:「不曾被這廝點污了?」娘子道:「不曾。」林沖把陸虞候家打得粉碎,將娘子下樓。出得門外看時,鄰舍兩邊都閉了門。女使錦兒接著,三個人一處歸家去了。

鮑鵬山解讀林沖——

這一段敘述里,有些細節頗值得我們推敲。首先當然是林沖的行為,聽到自己的娘子被人關在房裡調戲,是個男人都會怒髮衝冠,不顧一切打將入去,更何況是林沖這樣的「豹子頭」。他此時卻能篤定地站立在樓梯上,叫老婆來開門,而不是破門而入。如果把他此時「文明」的舉止和接下來他把陸虞候家「打得粉碎」的行為放在一起看,就更令人疑竇叢生:他為什麼偏偏在仇人在房間時,不一腳踹開門衝進去痛揍他一頓?如此矛盾的行為,背後的心理是什麼?

其實,作者這樣的描寫是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邏輯的。林沖既然在第一次見到高衙內攔路調戲他的老婆時,本待要打,一見是高衙內,是他頂頭上司的養子,「先自手軟了」,那麼,這次他明知是高衙內在樓上調戲他的妻子,他能踢開門,上前去把高衙內痛打一頓嗎?既然不能把高衙內痛打一頓,如果他踢開了門,沖了進去,面對高衙內,他怎麼辦?我們記得第一次高衙內在岳廟前調戲他的妻子,他高舉拳頭,卻不敢打,只好「一雙眼睜著瞅那高衙內」。他這次總不能打爛門然後進去拿眼睛再瞅對方吧?所以,既不能痛打一頓,就不能衝進去;既不能衝進去,他就只好「立」在樓梯上,大喊妻子開門。

林沖這裡明顯地是給高衙內時間,讓他逃走,免得兩人撞上,打又不是,不打又不是。顯然,林沖怕高俅的權勢,而高衙內在這樣的特定情形下,也怕林沖的拳頭,這叫麻秸打狼——兩怕。於是,兩人共同演了這齣戲,配合得還很默契,蒙住了多少讀者的眼睛!

不過這齣戲還沒演完。為了讓林沖的形象更像丈夫一些,作者又安排他在得知自己的娘子不曾被玷污的時候,又把陸虞候家砸得粉碎。不打衙內,是因為怕他乾爹高俅,在這個色狼面前,林沖的拳頭就像徒有其形的麻秸。那他為什麼要打碎陸虞候的家呢?那是因為:一則是他不怕陸虞候;二則是他極恨這個欺騙朋友的敗類;三則也是為了自己的面子。這第三點是最重要的原因。

你想,自己被騙了,自己的老婆被衙內誘騙到陸虞候家欲行姦淫,又不敢打衙內,若再不把陸虞候家打碎,還像個男人嗎?旁人會怎麼看自己?還像個丈夫嗎?自己的老婆在旁怕也看不懂了。林沖能忍衙內之氣,不能忍眾人的眼光,他若不甘心做一個縮頭烏龜,不甘心被人看作是一個縮頭烏龜,他必在放過衙內之後,打碎陸虞候家,以此向別人表明,自己是一條有血性的漢子。在很多人看來,面子是最重要的,「里子」倒次之。林沖也是這樣。

接著作者寫到,林沖「將娘子下樓。出得門外看時,鄰舍兩邊都閉了門」。這看似閑筆,卻頗有意味。作者正是要通過寫鄰舍都閉了門,來寫不是大家不知此事,恰恰是大家都知此事。都知此事,又為何都閉了門?那是大家都不想惹事。若大門洞開,他們管還是不管?不管,實在說不過去;管,這可是花花太歲高衙內的事,能管嗎?自己有幾個腦袋?如果看見高衙內從窗口跳下來,他們是窩藏,還是不窩藏?窩藏衙內,得罪了林沖;不窩藏衙內,得罪了衙內。林沖砸了陸虞候家,帶著娘子下來,若遇見了,招呼打還是不打?林沖碰上這種爛事,已經很沒面子了,你走上前去,不是正好掃他的面子?

於是,大家都關上門,自欺欺人。怎麼個自欺欺人呢?欺人——我沒看見,我沒聽見;自欺——安慰自己的良心。

於是,東京大街上,青天白日,卻陰森可怕,街衢寬闊,卻空無一人。林沖一家三口,孤零零走在這樣的大街上,是否會感受到徹骨的寒意?這是大宋的東京城,物華天寶、人傑地靈之處嗎?這是四方輻輳、人物繁盛之區嗎?為何如此荒涼,如此寒冷,如此蒼白?這是世道的荒涼,是人心的寒冷,是道義的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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