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聯動」解糾紛促發展效果明顯

王健波 史廷新 湖南省張家界市司法局基層科

近年來,湖南省張家界市慈利縣司法局積極落實中央《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大力推進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機制,著力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社會穩定。2016年,全縣共調解糾紛3389件,調解成功3362件,調處重大複雜疑難糾紛114件,調解成功率99. %以上。

一、 強化組織領導,調解網路大格局構建縱橫交織

一是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維穩辦牽頭,縣公、檢、法、司等21個縣直單位為成員單位的縣綜治委「三調聯動」專項組,專項組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具體履行分流指派、協調調度、檢查督辦、責任追究等工作職能,並同步建立縣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和流動調解庭,各鄉鎮各部門亦建立了對應的組織機構。

二是構建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平台,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體、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1個區域性即縣聯合調委會,25個鄉鎮調委會,427個村級調委會的大調解網路。

三是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委會建設。建立醫療、道路交通等7個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在轄區公安派出所、檢察院、法院(法庭) 派駐設立26個人民調解工作室。與周邊桑植縣、桃源縣等5個區縣共建環向聯防聯調組織。

二、 堅持調防結合,矛盾糾紛大排查工作形成常態

一是注重源頭預防。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採取法治創建、平安創建、普法宣傳、以案說法、流動調解等形式,及時防患於未然,增強廣大群眾守法意識和是非判斷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

二是突出排查化解。堅持元旦、春節、各級兩會、春耕清明、五一、中秋節及國慶節等重大節日及活動的重點排查,征地拆遷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土地流轉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民生保障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主動介入婚姻家庭、鄰里關係、生產經營、山林土地基層常規性糾紛的化解工作,重點解決土地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勞動關係、企業重組改制等涉及民生方面引發的矛盾糾紛。通過邊排邊調、即發即調、調後回訪,做到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重大疑難糾紛不出鄉鎮,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 開展主題活動,疑難積案大調處力求案結事了

圍繞「一年一主題」,先後組織開展「司法行政大動員、化解矛盾促和諧」、「應對金融危機、促進富民強縣」、「調解化積案,息訪保平安」、「三調聯動化矛盾、息訴息訪促平安」及「三調聯動解糾紛、防控風險促發展」專項調解活動,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努力防範、化解各類涉法涉訴和疑難積案千餘件。如2016年溪口鎮「7.22」兩死一傷建房事故和趙家崗鄉「9.22」兩小學生溺水死亡等重特大複雜矛盾糾紛都是以主題活動為平台,「三調聯動」合力化解。

四、圍繞三調聯動,矛盾糾紛大化解機制逐步完善

一是落實領導責任機制。各鄉鎮各部門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針對重大複雜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包案制度。通過政府購買人民調解服務,配強人員力量。足額預算人民調解、三調聯動工作經費,夯實第一道防線的基礎保障。

二是堅持和落實鄉鎮每半個月、縣直單位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議,有效實現矛盾糾紛形勢研判,做到可防、可調、可控。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年度綜治績效工作督辦考核,實行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目標管理。

三是堅持調解優先、能調不訴、能調不罰、能調不裁、能調不判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司法、公安、檢察、法院、仲裁等部門的人民調解、治安行政調解、刑事和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互動銜接聯動機制,將調解運用於立案、預審、審判、執行的各個環節,切實把人民調解制度發揮最大優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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