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疑問】持《准提咒》到底要不要上師傳承咒語? - 顯密共修論壇 - 大圓滿龍欽寧提修學...
06-14
【同修疑問】持《准提咒》到底要不要上師傳承咒語?《密咒〉是否需要灌頂,沒有傳承是否盜法?【答】:《准提咒》被列為佛門常誦日課《十小咒》,明清時期收錄准提咒於日課十小咒、及過齋儀中,使准提咒成為僧人每日必誦常接觸的咒語。《楞嚴咒、大悲咒、十小咒》。中國佛教歷代祖師大德們常誦的咒語,已經傳遍整個中國佛門顯教,是《普傳》的咒語。(1)佛學問答類編 (密宗第十一)李炳南老居士(傳說為地藏菩薩化現)解答 問:佛母准提陀羅尼經內有印契觀,如無上師灌頂,可以如行持否,密咒一項,須法誦幾遍始有感應。(某居士) 答:准提咒極為普通,有「顯密圓通」一書,記載頗詳。不必有師,即可修法,茲檢一冊敬贈,恐貴處或無流通也。再有奉告者,學宜博,所謂「法門無量誓願學」。行宜專,所謂一門深入也。然行分正助二功,必擇一作正,余者為助,方有重心易成。(2)東密上師王弘願阿闍黎說過:『況灌頂受法,惟兩部為嚴,若顯密雜部,如釋迦如來所傳密咒,更未嘗以為沾沾矣! 法華般若,暨一切顯教之經,大抵皆說咒加持,而未嘗有灌頂師受之囑。即大悲、准提、陀羅尼集經等,純說密咒者亦然!』(3)根讓仁波且對密咒的灌頂開示:問:我看到有些密宗經論的扉頁上印著「未經灌頂、口授,嚴禁翻閱」的字樣,這是不是故意嚇唬人? 答:不是的。密宗的法尤其是九層次第的上三層:《瑪哈、阿努、阿底瑜珈》的法相當殊勝,都有空行護法守護,護法又有智慧護法和事業護法兩種,後者大多都是尚在輪迴中的非人、魔類、龍族,一旦有人未經正式途徑盜看法本,他們就會依據誓言,給這個人製造障礙,這並不是危言聳聽。有一個例子,西康有個出家人,出於對各種佛法的強烈渴求,他四處收集到很多法本,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多學點,甚至把大圓滿正行的法本都看了。到了他上師把大圓滿法傳給他的時候,護法就給他做障礙了,儘管上師的教授他都能聽懂,可實修的時候,卻絲毫沒有生起任何覺受,更談不上與法相應的體驗。這正是《私自盜看法本》的惡果。因此你們今後要注意避免重蹈他的覆轍,《下三層與中三層的法本可以看》,不到時候不該看的不要出於好奇去看。(4)諾那活佛開示因緣不具足時如何受持: 『問:有人聞其友人云:凡修密宗者,無論持誦何咒,必須經阿闍黎親行傳授與灌頂後,方可持誦;否則即為盜法,不但無功,且為有過。不知是何理由?叩求開示。 答:凡經上師傳授之咒,行者持誦功德甚大;如未經上師傳授而自行持誦之咒,則功德較小,其差別只在功德之大小。任何經典,亦未言有盜法之罪,蓋十方諸佛均 普度眾生故。再者經上師所傳之咒,行者可以轉傳他人;未經上師傳授之咒,只可自誦自修,不能轉傳於人。若偽說已蒙上師傳授,而轉傳於人,則有妄語之罪。行 者如欲持誦某佛之咒,但又苦於無阿闍黎師傳時,可在壇中供一某尊佛像,供養禮拜,至誠懺悔後,即叩求某佛親口傳我某咒,再自誦三遍,並默想本尊親授於我, 一切功德均已賜給於我。如此作法所得之咒,與阿闍黎所傳者功德相等;但只能自修,仍不能轉傳於人。』(錄自:諾那上師開示集) (5)獅吼棒喝--大藏寺祈竹仁波切問答選錄 ○學習持咒及修本尊法是否一定要先受灌頂呢? ◎如果是普遍流行的咒,例如觀音六字大明咒、度母咒、彌陀咒等,即使沒有傳承也可以修,這並無盜法或不如法之嫌,大家毋需擔心。但如果能得該本尊 之灌頂或口傳,則更加好了。為甚麼呢?因為你的修持更具足了由本師釋迦牟尼至自己之清凈及從未中斷過的傳承加持,所以會變得更有力量及更易成就。如果是其 他的咒及法門,則必須先得具有傳承及有作灌頂上師資格的明師授灌,最好又再求受傳承導修開示,這樣是最圓滿的。否則只得口傳及導修開示也可,其至只得口傳 也可以去修。較深妙的法門,必須從師受灌頂,再得口傳,再得傳承導修開示及上師之個人心要傳授,這樣才最圓滿。而且並非只受一次,每逢有機緣時都要多受同 一法門及本尊之灌頂及重複聽受講解。有關經典的修學,雖然並不需要任何灌頂,仍以得到口傳及傳承法師之講解釋義為最佳,因為歷代不斷之口耳傳承是有其殊勝 加持力量的。(6)金剛准提母法門導修\祈竹仁波切一般來說,受過此傳承法門之灌頂或隨許者,可以自觀化為本尊身相。沒受過此法門之灌頂或隨許者,不是不能修這個儀軌,但就不宜自觀為本尊,這類的人可以在誦至自化本尊時,改為觀想本尊在面前即可以了,誦念內容不變,其他地方也不變。這是如法的。(7)多識活佛網上問答 問:念佛菩薩心咒和聖號有什麼異同?是否只有灌頂後念心咒才能取得成就? 答:基本一樣,但心咒最好要得到傳承,有傳承的加持力。在密法中,有些咒語必須要灌頂才能念誦的,比如無上密中大威德、空行母等;有些沒有灌頂也可以念,主要下三部的,比如六字真言等。但即使下三部,最好也要得到灌頂傳承。 (8)印光大師文鈔(傳說為大勢至菩薩化現)嘗開示云: 復德培居士書四 : 『密宗不經阿闍黎傳授,不得誦咒結印,否則以盜法論,此系至極尊重之意。若有有道德之阿闍黎,固當請彼傳受。若無,則自己至心誠誦,即有感應。既有感應,當不至有罪。若定有罪,未經傳受念結,均當遭禍,今為一喻。如讀書人按書所說而行,即為聖賢之徒。而以身率物,令一切人皆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即是不據位而教民,亦能移風易俗,補政治之闕歉,則無有能議其非者。若自以為我之所行,超過地方官之所行,即發號施令,以實行其勤政愛民之道, 則跡近反叛,必致國家以刑罰加之矣。祈詳思之,自無疑誤。當此人民困苦艱難,一無恃怙之時,不仗佛菩薩經咒之力,其能安寧者鮮矣。若死執未經傳授,念咒結 印,皆犯盜法之罪,然則未經傳授之人民與孤魂,均當不蒙其法益。彼既能蒙其法益,此必不致因依法修持而遭禍。若以此推之,固兩相成而不悖也。(六月初五 日)』復崔德振居士書五(民國二十一年): (其五)佛法圓通無礙,密宗固有不經阿闍黎傳授者,則為盜法,此乃極其尊法之意,非令永斷密宗之謂。若依汝說,未受三昧耶戒,不可念蒙山施食。何但蒙山施食,即一切咒皆不可念,以未經阿闍黎傳授故。然自古至今,普通人念大悲、准提、各咒,有感應者甚多。乃至儒者由碑帖而 知有心經,病瘧而力疾念之,瘧鬼即退。若如汝說,當瘧鬼更為得勢矣。今為汝說一喻,譬如盛德君子,以身率物,一鄉之人,聽其指揮,悉皆安分守己。其人之以 身率物,勝於官府之發號施令,切不可以其德化勝於官府,即效官府發號施令,則人皆以為友叛矣。但自修持則有益,若自僭冒則有罪。如此,則不至斷滅密宗,亦 不至破壞密宗矣。今人多多是以凡夫情見說佛法,故致遍地皆成荊棘,無處可下足行走矣。僭冒者,謂妄充阿闍黎也。作法何礙,畫梵字作觀,均可照儀軌,但不可自命為已得灌頂之阿闍黎耳。彼能知此義,則光之喻更為明了矣。今人學佛,皆是瞎用心,弄成法法互礙,一法不成了,可嘆之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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