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釣魚島爭端的前世今生
1月底,日本外相河野太郎訪華,力爭實現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中國領導人互訪。兩國民眾對全面改善中日關係寄予厚望。然而,習慣說一套做一套的日本政府,又開始在釣魚島問題上挑事兒了。1月31日,安倍在日本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表示中國海軍在釣魚島領海巡航的問題,特意大放厥詞,強硬地放出狠話:「不要錯看日本的決心」、「將堅決且冷靜地應對」。另外,1月25日,日本政府在東京市中心一座公園內開設「領土主權展示館」,大肆宣揚對竹島(韓國稱獨島)、釣魚島(日本稱「尖閣諸島」)所謂「固有領土」的主張。中日釣魚島爭端由來已久,其鬥爭也將是長期的。既然如此,我們不妨追根溯源,看一看釣魚島問題的來龍去脈。
釣魚島——中國的固有領土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位於中國台灣島的東北部,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分布在東經123°20′—124°40′,北緯25°40′—26°00′之間的海域,由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南嶼、北嶼、飛嶼等島礁組成,總面積約5.69平方千米。
中國古代先民在利用海洋和從事海上漁業的實踐中,最早發現釣魚島並予以命名。在中國古代文獻中,釣魚島又稱釣魚嶼、釣魚台。早在1403年,明朝永樂元年完成的《順風相送》一書,首次提到釣魚島。這表明,早在14、15世紀中國就已經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
明、清兩朝,中國不定期向附屬國琉球派遣冊封使。釣魚島是冊封使前往琉球的必經之地,並作為航海標識大量出現在中國使臣撰寫的報告中。同時,為了防禦東南沿海的倭寇,中國自明朝起已將釣魚島列嶼劃入海防區域。清朝不僅沿襲了明朝的做法,繼續將釣魚島列嶼列入中國海防範圍內,而且明確將其置於台灣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
可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在1895年以前,一直是未被日本竊占的中國領土。中國與琉球國(1879年被日本吞併,改為沖繩縣)之間不存在任何領土爭議或所謂「無主地」,釣魚島毫無爭議地屬於中國固有領土。而且,日本近代以前的正史、國志及學者撰寫的文章均未對中國擁有釣魚島的領土主權提出任何異議,並直接使用釣魚島的中國名稱。
甲午戰爭——日本竊取釣魚島
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加快對外侵略擴張。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並改稱沖繩縣。此後不久,日本便密謀侵佔釣魚島。據日本官方的說法,日本人發現釣魚島的最早記錄是日本福岡縣人古賀辰四郎1884年開始在釣魚島上採集信天翁羽毛,並向日本政府申請開發釣魚島。隨後,日本明治政府多次派人秘密調查釣魚島,企圖將其劃入日本版圖。
日本對釣魚島的調查活動,引起了中國的警覺並有相關消息刊登於《申報》。如1885年9月6日(清光緒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報》登載消息:「台灣東北邊之海島,近有日本人懸日旗於其上,大有佔據之勢。」由於顧忌中國的反應,日本政府未敢輕舉妄動,沒有同意沖繩縣建立國家標樁的請示。
1894年7月,日本發動甲午戰爭。同年11月底,日本軍隊佔領中國旅順口,清朝敗局已定。在此背景下,1895年1月14日,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等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但是,這一決議並未對外公布,日本也未在釣魚島建立國家標樁。直到1969年5月日本沖繩縣才在釣魚島上設立所謂「國標」的水泥標柱。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在甲午戰爭中戰敗,中日簽訂了《馬關條約》。在領土問題上,《馬關條約》採取了模糊的處理方式,只是籠統地規定:中國割讓台灣及其所有附屬島嶼給日本。釣魚島是台灣的附屬島嶼,當然也在割讓之列。自此,日本竊取並佔據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直至在二戰中戰敗。
私相授受——美國埋下的禍根
1945年8月,日本天皇向議會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有關規定,向盟軍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署了《日本投降書》。此時,根據《波茨坦公告》之規定,釣魚島理應與台灣、澎湖列島一起歸還中國。然而,美國通過1951年9月的《舊金山和約》單獨託管了琉球群島,並根據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1953年12月25日發布的《琉球列島的地理界限》(第27號布告)將釣魚島及附近島嶼劃入託管範圍,「黃尾嶼、赤尾嶼甚至被美國海軍用作靶場」。對此,新中國政府始終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抗議,認為《舊金山和約》排除中國,是非法和無效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無可爭議地是中國領土。
1971年6月17日,美國與日本簽署《歸還衝繩的協定》,規定美國將琉球群島等島嶼的施政權歸還日本,釣魚島也被劃入「歸還區域」。此舉激起了兩岸中國人和全球華人的強烈反對和較大規模的保釣運動。中國外交部和媒體也進行了針鋒相對的回應。面對中國的反對,美國政府公開表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施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同年11月,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儘管美國將該群島的施政權交還日本,但是在中日雙方對群島對抗性的領土主張中,美國將採取中立立場,不偏向於爭端中的任何一方。此後,美國一再表示對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不持立場。然而事實上,美國並不擁有釣魚島的「施政權」,而是在擅自擴大託管範圍後非法佔有的,更無權將其「歸還」日本。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務省發表《關於尖閣列島所有權問題的聲明》,在國家層面首次正式對釣魚島提出主權要求。
美日對釣魚島的私相授受,是在冷戰期間美蘇陣營對抗和探明釣魚島周邊儲有大量石油和天然氣資源的背景下進行的;是美國為了拉攏日本對抗蘇聯和中國,對日本進行的扶植和偏袒;也是美國為了維護其亞太戰略利益,有意在中日之間打入的一個「楔子」。美日為了各自利益私相授受釣魚島,使得中日釣魚島主權爭端公開化、複雜化。
擱置爭議——開啟邦交正常化
出於國際戰略形勢和國家發展需要,20世紀70年代,中日兩國開啟了邦交關係正常化的進程。雙方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的對立立場成為發展兩國關係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若處理不好必將影響建交進程。
1972年9月25日,田中角榮首相、大平正芳外相到達北京,與周恩來總理舉行中日邦交正常化談判。在首腦會談中,兩國領導人提到了釣魚島問題,但僅僅是個表態。田中首相說「不提一下,回去會遇到一些困難。現在我提了一下,就可以向他們交待了」,周總理認為「現在談沒有好處」,「以後再說,這次我們把能解決的基本問題,比如兩國關係正常化問題先解決。這是最迫切的問題。」田中首相同意,表示「一旦邦交正常化,我相信其他問題是能夠解決的」。由於避開了釣魚島問題,中日兩國順利建立了正常的外交關係。
1978年2月,兩國開啟了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的談判。8月12日,在達成「擱置爭議」共識的基礎上,雙方簽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釣魚島問題的妥善處置奠定了20世紀80年代中日關係蜜月期的基礎,日本對中國改革開放給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除了「擱置爭議」的共識,中日雙方在釣魚島問題上還形成了一系列默契,比如政府層面不對釣魚島採取行動,不用武力去解決釣魚島主權歸屬,維持釣魚島無人化、不開發的狀態,不做刺激對方的事情等。這些共識和默契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基本得到了遵守。不過,雙方關於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達成的共識和默契並沒有體現在官方文件中。這為日本否認共識、激化釣魚島主權爭端埋下了伏筆。
右翼抬頭——主權爭端被激化
中日雖然實現了邦交正常化,締結了和平友好條約,但釣魚島主權爭端並未解決。隨著沖繩的歸還,日方把釣魚島納入防空識別圈,不斷強化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一些日本右翼團體多次登上釣魚島,在上面建立了燈塔,繪製日本國旗圖標,甚至在釣魚島上豎起了「太陽旗」和靈牌。他們期望通過這些手段向國際社會製造日本實際控制釣魚島、釣魚島屬於日本的假象。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釣魚島上進行的這些活動都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縱容和支持,而且一些政府要員與此相配合,稱釣魚島就是日本領土,並要求海上保安廳隨時準備武力排除「干擾」。
進入21世紀,日本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逐漸從幕後走上前台,以漸進式手段逐漸強化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釣魚島主權爭端被不斷激化。自2002年4月1日起,日本政府開始以國家形式「租用」釣魚島;2005年2月9日,日本政府將右翼團體日本青年社在釣魚島上設立的燈塔收歸國有並交由海上保安廳接管;日本文部省2005年批准的扶桑版中學歷史教科書公然將釣魚島劃為日本領土;日本國會議員也多次登上或乘飛機「視察」釣魚島。與此同時,日本還以武力阻止我方人士的保釣行動,對我漁民捕撈作業橫加干涉,對我海洋科考活動蠻橫阻撓。2010年12月17日,日本沖繩縣石垣市議會通過一項條例,將每年1月14日設為該市的「尖閣諸島開拓日」。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更是上演「購島」鬧劇,日本內閣會議決定由政府購買「尖閣諸島」中的釣魚島、北小島和南小島,將這三個島「收歸國有」。日本政府的「購島」行徑,嚴重破壞了中日政治互信,釣魚島主權爭端迅速升級。
「購島」鬧劇之後,中日雙方圍繞釣魚島問題展開了激烈鬥爭。中國後發制人,通過積極有效的政治、軍事、輿論和法理鬥爭,扭轉了國際輿論上的被動局面,實現了釣魚島海域、空域的常態化巡航,贏得了中日釣魚島爭端的戰略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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