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蔽暗較量——誰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06-14
岳飛(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陽(今河南湯陽)人。宋朝著名將領,率領宋朝軍隊抵抗金軍,贏得了人民的信任。然而,在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岳飛,連他的兒子岳雲也慘遭株連。凡是看過越過岳飛戲和相關文學作品的,也都認為秦檜是殺害岳飛的元兇。今天,西子湖畔岳飛墓前,還跪著秦檜夫婦的鐵鑄像,遭人垂罵。岳飛被害,表面上看起來也確實是這樣,不過究竟秦檜有沒有最後下令殺死岳飛的權力?最後的詔命是高宗自己下的,還是秦檜矯詔呢?究竟誰是殺害抗金英雄岳飛的真正罪魁禍首呢?這些疑點成為史學界長期有爭議的話題。岳飛被秦檜殺害這一歷史上的定論似乎也將被翻案。 岳飛遇害地-風波亭 風波亭,原是南宋時杭州大理寺獄中的亭名。當年一代名將岳飛及其兒子岳雲、部將張憲在風波亭內被殺害。岳飛被害前,在風波亭中寫下8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史稱「風波冤獄」。 不少史學者認為,趙構是岳飛被害的真正元兇。在《宋史》中曾經提到:岳飛被賜死,岳飛的兒子岳雲及張憲在鬧市裡被誅殺。按照這裡所說的賜死,以一般的理解來看,就是皇帝趙構下旨賜死的意思。一些史籍如李心傳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也證明南宋皇帝趙構是岳飛冤獄的主謀和決策者。至於趙構殺害岳飛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岳飛權勢過重,威脅到高宗的統治,才招來殺身之禍。岳飛武將出身,威名赫赫,觸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宋朝的建立是上承五代武官專政,藩鎮割據的嚴重局勢,鑒於這種背景,所以宋朝祖宗起初創建朝代制定法度時,就特別注意防止武官掌握大權,並且力主子孫們實行文治。可是,岳飛自從高宗建炎三年開始,率領軍隊抗擊渡江南侵的金軍,馳騁疆場十多年,大多數戰役都是以少勝多,岳飛的威名從此響徹中原,讓金兵聞風喪膽,在金兵中流傳著這樣的話「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聲望甚至超過了高宗,這時候高宗就不能不考慮岳飛的影響力了。當初宋太祖趙匡胤不就是被部下黃袍加身做了皇帝,高宗對此不無擔心,萬一岳飛勢力逐漸壯大,像苗、劉杭州兵變時所做的那樣逼宮,局勢就無法控制了。 就當時的事實而言,岳飛的影響力確實擴大了,十分顯著的便是,宋金雙方的力量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由於在建炎四年至紹興五年,南宋各位將士的奮勇殺敵,岳飛同時又派得力部下四處宣傳聯合抗金的主張,希望能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抗金力量,這種做法的效果特別明顯,使得抗金力量迅速壯大了起來,河東、河北的義軍豪傑聯合成一股強大的抗金力量,金兵在北方的一舉一動都在抗金聯合軍的監視之下,這種局勢的發展使金國最勇猛的戰將金兀朮都產生了一種很強的挫敗感,他對部將說這種情況是他自在北方起兵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不只是兀朮對岳飛和岳家軍感到恐懼,金國的其他大將也是這種反應。金軍大將烏陵思謀一向以善謀劃著稱,可是這時卻只能安慰部將不要輕舉妄動,並且準備乖乖投降;金軍的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凱等人乾脆已經全都率領部下投降。金國大將韓常也打算帶領五萬人馬歸降岳飛。岳家軍的壯大和岳飛聲望的不斷提高,令高宗趙構坐立不安,生怕岳飛重演當年太祖「陳橋兵變」的一幕,奪了他的江山。所以宋高宗趙構最終決定對岳飛痛下殺手。 其二,岳飛積極抗金,以「直抵黃龍」為最終目標,主張迎回徽、欽二宗,觸犯了高宗的禁忌,最終令高宗痛下殺手。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來的姦細秦檜為宰相兼樞密使,加緊投降活動。岳飛堅決反對,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並譴責秦檜的賣國罪行。1139年正月,議和告成,高宗、秦檜歡天喜地大肆慶賀。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對岳飛等將領加官進爵,藉以籠絡岳飛,使其不反對「和議」。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岳飛上書態度強硬,言辭激烈,堅決表示不願意把自身和岳家軍捲入高宗、秦檜賣國投降的罪惡勾當之中。反對議和的意見不被採納,岳飛極其憤慨地請求辭職。所以,在戰與降的問題上,雙方矛盾表現得尤其突出。 岳飛墓 在明朝中葉期間,文徵明就曾在杭州岳飛廟前題了一首《滿江紅》詞,表達了此種觀點。詞的內容是這樣的:「拂試殘碑,敕飛字依稀堪讀。慨當初依飛何重,後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更堪憐,風波獄!豈不惜,中原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體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彼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他認為南宋高宗關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問題,而岳飛一生奮鬥的目標是「迎回徽欽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趙構自然要歸政欽宗。可見,趙構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復,三怕岳飛矢志抗金,他與岳飛的衝突,最後終究要爆發成君臣之間的仇殺。秦檜則是在這起冤案中,依照趙構的旨意加以執行罷了。因此,殺害岳飛的主謀和元兇是趙構而不是秦檜。 其三,兀朮把殺岳飛作為議和的條件是宋高宗殺害岳飛的直接原因。如果高宗僅僅疑忌岳飛掌握兵權,對岳飛反對議和不滿,他盡可把岳飛罷官閑廢,與韓世忠一樣的下場。1141年,在宋金議和的過程中,兀朮通過使臣告訴高宗、秦檜「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據參與陰謀的王次翁透露,當年二三月間,高宗「有誅飛意」。四月,罷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兵權,為投降賣國鋪平道路。按照秦檜預謀,先由張俊、岳飛害韓世忠,再用張俊害岳飛。而岳飛卻表示絕不參與謀害韓世忠的陰謀,他得知有人誣告的詳情後,立即派人飛報韓世忠。秦檜的圖謀沒有得逞。新仇舊恨使秦檜決定先對岳飛下手。而高宗急於向兀朮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殺害岳飛這一點上,與秦檜一拍即合,所以製造了這一冤案。 岳飛 第四,岳飛的個人作風也構成他被趙構所殺的可能性。宋高宗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岳飛曾奏請立儲之事,高宗曾將此視為越軌行為。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是相當嚴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殺身之禍。岳飛作為大將竟干預朝廷上的立儲大事,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終的做法。所以,從上述的論據看,此說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其五,岳飛被賜死是高宗下的詔書,秦檜是「奉聖旨」將岳飛殺死,這一點從高宗後來的行為里也能看出端倪。紹興二十五年秦檜病死後,基於民憤,高宗對秦檜的黨羽都即行降黜,對受到秦檜迫害的人即行昭雪,可是幾次昭雪都沒有岳飛的名字,有人就這個問題上書高宗,但都杳無音信。直到紹興三十二年孝宗繼位才為岳飛平反昭雪。這從側面反映了高宗主張殺掉岳飛的。秦檜是殺害岳飛的直接操刀人,而高宗則是站在秦檜背後主使,二人都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學者都同意這一觀點。他們提出了相反的論據。第一,就南宋國內的權力歸屬而言,趙構是皇權的代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從當時宋、金、西夏諸政權對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為南宋宰相的秦檜,則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個代理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漢奸,他具有「挾虜勢以要君」的權力,特別是當他手高宗委託,充當降金的全權代表之後,他在南宋王朝的地位已是能夠玩弄趙構於股掌之間的角色。在《三朝北盟會編》一書中有秦檜脅迫趙構的記載,所以他才是南宋整個降金政策的真正炮製者。第二,削奪岳飛等諸大將兵權,是秦檜整個投降計劃的一部分。岳飛反對削奪韓世忠兵權等一系列作為中,招惹了秦檜、張俊的怨氣,在「安撫」韓家軍失敗後,這兩 人的陰謀便施到了岳飛及他的岳家軍身上,岳飛在諸大將中首先被誅,這是他反對秦檜投降賣國的結果。第三,岳飛是女真貴族極其忌恨的人物,兀朮曾脅迫秦檜「必殺岳飛而後可和」。秦檜為了議和,他必殺岳飛。第四,岳飛的獄案,「名曰『詔獄』,實非詔旨」,這一點,從宋人遺留下來的資料亦可找到證據。如《宋史·刑法志二》有明確記載:「(紹興)十一年,樞密使張俊使人誣張憲,謂收岳飛文字,謀為變。秦檜欲乘此誅飛,命万俟?鍛煉成之,飛賜死,誅其子云及憲於市。……名為詔獄,實非詔旨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記載此事,即有:「……比年以來,多是大臣便作『已奉聖旨』,一面施行。自今後,三省將上取旨。」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聖旨」的事,那麼矯詔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秦檜跪像 岳飛在風波亭被害後,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岳飛沉冤21年後,宋孝宗昭雪岳飛冤案,將岳飛遺骸遷葬到棲霞嶺下,並將西湖顯明寺改為祭祀岳飛 「岳王廟」。 嘉泰四年(1204年) 岳飛被朝廷追封為鄂王。 岳飛墓墓道兩側有石馬石虎石羊各一對,墓碑上刻著」宋岳鄂王墓」,左邊是岳雲墓,墓碑上刻著「宋繼忠侯岳雲墓」,墓闕後面兩側分列秦檜等4人的鑄鐵跪像,供人唾罵,遺臭萬年。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身」,岳墳前的這一千古絕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從這一點上說,關於殺害岳飛元兇的爭論似是無關緊要的,但作為歷史研究的課題之一,似乎應有一個接近歷史真實的答案。相信隨著新史料的發現和研究的繼續深入,此謎能被徹底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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