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盟紀委《關於開展加強直屬機關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試點方案》的通知安排,我委成立了由盟直機關紀工委牽頭,盟紀委組織部配合的聯合調研組,採取「實地調研、座談了解、會議討論」的方式,對盟直機關條管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基本情況
年內,盟直機關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調研組,圍繞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怎麼建?紀檢監察工作怎麼抓?紀檢監察工作經費怎麼投入?以及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問題,對盟直機關部分單位和所屬條管單位,進行了調研、座談、討論。其中移動公司設紀檢書記、有專職紀檢員;聯通公司、氣象局設紀檢書記,有兼職紀檢員;地稅局、國稅局、郵政公司、煙草公司設紀檢組長,有專職紀檢員;電信公司、調查隊、廣電網路公司設紀檢組長,有兼職紀檢員;中直糧庫設紀檢委員,有兼職紀檢員。通過調研,初步找准了盟直機關紀工委組織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職能定位;釐清了紀工委和各單位紀檢組之間的工作關係;為切實推進盟直機關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提供了依據;為保證《阿拉善盟紀委監察局派駐(出)機構「全覆蓋」實施方案》的落實奠定了基礎;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持續發展和加強盟直機關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提供了制度支撐。
二、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掌握的情況看,目前制約紀工委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整體發展的「瓶頸」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個別單位人員配備上不健全。絕大多數直屬單位紀檢員均為兼職,沒有專一的從使紀檢監察工作,履行紀檢監察職責,造成對紀檢監察工作參與不夠,精力不集中,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紀檢監察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個別人員思想認識上不到位。紀檢監察工作是推進全面工作整體發展的「助推器」,應與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同研究、同部署、同推進。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個別紀檢監察幹部思想認識上不到位,致使個別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落實的不夠好。其主要原因:一是個別人員思想認識上形成了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二是個別紀檢監察幹部片面認為反正自己是兼職人員,對紀檢監察工作幹得如何不是很重要,做好其它業務工作才是硬道理;加之個別紀檢監察幹部黨性原則不夠強,怕得罪人,導致紀檢監察工作「疲軟」。三是個別人員對紀檢監察工作認同上有誤區,對腐敗的懲處普遍存在概念上贊成,行動上同情。
三、個別幹部業務素質上不專業。紀檢監察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紀檢監察工作的成效。但由於個別紀檢監察幹部工作時間短、經驗不足、招法不多,有激情沒辦法,再加上經常性的專業知識培訓缺位,導致有的紀檢監察幹部業務知識得不到有效補充,知識面窄、辦案方法舊、工作思路相對滯後,業務素質的不高,制約著紀檢監察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四、條管單位體制機制上不暢通。在體制上,條管單位紀檢組組長由自治區任命,紀檢監察工作由盟紀委考核驗收,所有黨員幹部違紀問題均由該單位黨組向上級單位黨組報批,三者之間,分的太散,統的不夠,加之與盟直機關工委溝通、聯繫不及時,直接影響對條管單位紀檢監察工作的監督效果。比如前一階段,盟地稅局在處理一名副處級違規黨員問題上,由局黨組研究後,直接上報自治區局黨組,經區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違規黨員行政記過處分,對該同志的早期調查、取證、核實階段沒有與盟紀委對接、彙報,存在「脫節」情況。在機制上,由於各條管單位人事、編製、工資、福利均屬「條管」,造成「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沒有達到實際意義上的「全覆蓋」。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為進一步加強新常態下盟直機關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要進一步理順體制機制,實現管「住」。一是針對當前條管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現狀,建議各條管單位的紀檢組均由盟紀委直接派駐,對條管單位紀檢組組長的任命、紀檢員的配備,由盟紀委推薦,並進行考核管理,真正實現「全覆蓋」。二是年度召開的各類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建議各條管單位紀檢組組長都要參加,這樣便於加強工作的全面部署、全面掌握和有效銜接。
二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實現管「牢」。一是要按照便於工作的原則,配齊配強盟直機關紀工委紀檢監察隊伍。建議盟直機關紀工委書記單設,配備紀工委副書記1名和專職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紀檢幹部1名,同時,配備3名以上紀工委委員,確保盟直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有序開展。二是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的辦法,加大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綜合素質,持續造就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三要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實現管「嚴」。一是按照「三轉」要求,嚴格落實紀檢監察組織建設規範化工作意見,不斷從組織領導、職責權利、工作對象、工作範圍、工作要求、自身建設等方面嚴格組織程序,規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程,使紀檢監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並按照「全覆蓋」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理順紀工委對各條管單位紀檢監察工作監督的範圍、監督事項等。二是不斷完善紀工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學習、議事、調研、工作報告、工作例會、信息報送、內部監督等制度,積極協助工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推進盟直機關懲防體系建設。
四要進一步強化配套保障,實現管「好」。從調研情況看,各單位紀檢員均為兼職人員,而且,大都沒有享受紀檢補貼,因此,要進一步健全獎懲激勵機制,把優質工作與培養使用相結合、把優質工作與異地參觀見學相結合、把優質工作與落實待遇相結合,使紀檢幹部有盼頭、有甜頭、有勁頭,最大限度調動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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