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神學 章力生 卷七 教會論 (5)
06-14
卷七 教會論 第叄章 教會的組織壹 教會組織的實況一、教會組織的既存事實 教會的組織乃是一個既存的事實,即使沒有關於這方面的寫作,沒有關於會友的記錄名單或是正式推選的職員,她乃照樣存在。凡此乃僅可作證明,可資提示,且可有助於組織,但並非組織的要素。教會組織既存的事實,不僅是非正式的,而乃為正式的組織,此在新約裡面,乃有許多事例,可以證明,就其要者而言,例如: 1.關於聚會——使徒行傳二十章七節說:「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 2. 關於選舉——使徒行傳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說:「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六章五至六節又說:「……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白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尼哥拉。」 3.關於職員——腓立比書一章一節說:「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往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 4.關於教牧——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節保羅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5.尊重教牧——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節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6.關於紀律——哥林多前書五章一、五、十三節說:「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7.關於捐獻——羅馬書十五章二十六節說:「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二節說:「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 8.關於薦信——使徒行傳十八章二十七節說:「他(亞波羅)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裡,多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 9.關於照顧寡婦——使徒行傳六章一節說:「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提摩太前書五章九節說:「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 10.關於浸禮——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節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 11.關於風俗慣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十六節說:「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2.關於教會規矩——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四十節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歌羅西書二章五節說:「我……見你們循規蹈矩,信基督的心也堅固,我就歡喜了。」 13.關於教會會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七節說:「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14.關於主的聖工——腓立比書二章三十節說:「因他為了基督的工作(新譯本),幾乎至死,不顧性命,要補足你們供給我的不及之處。」 新約指示我們,教會組織的發展,在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以前,教會尚在其萌芽時代;我們應加註意,自四福音到使徒書信,有各種改變的名稱。在四福音書里,信從基督的乃通稱為「門徒」,但在使徒書信裡面,就不見此名稱;只見「聖徒」,「弟兄」或「教會」。基此而論,我們可以看到近代乃有兩種不合聖經的謬論。茲申論之:二、教會組織之兩種謬論 1.教會乃完全是靈體——這一派的人以為教會乃完全是一種靈體,並沒有外形的組織,只是藉著每一信徒和他內在的主,彼此的關係,大家聯合在一起。 照這種學說,則教會乃僅為許多孤立單位的集合體。那些信徒偶然一起聚在一個特定的地區,或是偶爾同住在一個時間,就構成在那地那時的教會。這種意見,乃由教友派會員(Friends)和普里木斯教友會(Plymouth Brethren)所主張。此說乃混淆有形教會和無形的教會,且又違反聖經的道理。 有形教會裡面乃包含若干並非真正的信徒。使徒行傳五章一至十一節就曉諭我們,在有形教會裡面就有那種不是真誠無偽的信徒。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三節說:「……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有……不信的人進來。」腓立比書三章十八至十九節使徒保羅更沉痛的說:「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 普里木斯教友會誠恐教會組織會變成機器,所以不愛組織,他們又怕牧師會變為主教,所以又反對按立牧師。他們又反對為聖靈祈禱,因為聖靈已於五旬節降臨;殊不知教會乃確在五旬節後祈禱;使徒行傳四章三十一節說「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聖靈乃是無處不在的,我們說聖靈降臨。無非乃是他的彰顯而已,該會實無反對祈禱之理由。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三節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此語乃尤見明切。 普里木斯教友會要廢除一切的組織與教派,把基督教界聯合起來,卻由他們自己建立了一種新的教派,且心胸更為狹窄嚴酷,敵視其他的教派。但是人類的本性,總是有組織的傾向。甚至普里木斯教友會,也經常聚會,結果也變成一種組織。不但違反他們自己反對組織的主張,且復變本而加厲。若干教師和首長且被默認為組織之職員;各種委員和規章也不知不覺被採用,藉此推進事工。此外甚至他們中間有一位作者說,那時天下的人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遷移,在士拿地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目中無神,為要傳揚他們自己的名,上帝為著「審判」,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參創一一章)。但是他卻不知由於上帝的「恩典」,到了五旬節,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彼此又言語相通(參徒二章)。最後上帝彰顯他的「榮耀],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用同一種方言),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與羔羊(參啟七章) 《民族襟志》在一篇文章里寫著說:人類每一位,都需要有人領導他們,如果沒有,他們自己也要推選一位。一個在五十個人以上的團體,如果要相處,必須推選一位首長,給他權柄,執行規律,維持紀律秩序。甚至社會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也有他們的首領,但是他們的首領,時常獨斷獨行,任作妄為,用高壓手段,逼害人民。阿博德氏(Lyman Abbott)說:「真正信徒的社團,乃如世界最大的河流,乃是沒有堤岸的;乃起自墨西哥灣;沿著我們的海岸,涌流到大西洋,直到歐洲海岸,在它接觸之處,就結出愛的花果來。杏子和無花果,乃都證明其豐饒的性能。此乃由其自己分子的熱力結合在一起。」這乃為說明無形教會很好的例證。有形教會固然必須和沒有重生的人分別開來;但其內在的本質與性能卻必然令其要有組織。 威廉黎特博士(Dr. Wm. Reid)在其所著《普里木斯教友主義的真相》一書中分析該會的教會原理,特列舉以下六點:(1)在五旬節前,教會並未存在;(2)有形教會與無形教會乃是相同的;(3)只有一個上帝的會;(4)聖靈的主宰;(5)反對人為的事奉;(6)沒有管制的教會。除此以外,還有以下十種異端:(1)基督屬天的人性;(2)否認基督的義;僅視為對律法的遵從;(3)否認基督義的轉嫁;(4)在復活基督里稱義;(5)基督受苦,並非救贖;(6)否認生活準則的道德律;(7)主日不是安息日;(8)至善說:謂人在今世可以達到道德完善境界;(9)聖徒秘密被提,與基督同在;(10)前千禧年說。 2.教會無一定的模式——此派認為教會在新約裡面並沒有一定組織的模式,每一信徒的集團可照其環境和情況作權宜的處理。 這種意見,教會史家尼安特氏(Neander)在某方面雖似表贊同,認為在教會歷史逐步改進發展上,此乃易起的事態;但他又謂一個確當的歷史發展的學說,不應當排除教會組織的觀念。此派之誤乃在過分張大新約教會在實施方面的不同;而反估低並藐視神所指示的教會和合之方法。貳 教會組織的性質 教會組織的性質可分三點來說:一為教會的會友;二為教會的目的;三為教會的律法,茲分論之。一、教會的會友 地方教會正式的會友,乃是重生得救的人。只有已經先與主耶穌基督聯在一起的人。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七節說:「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五章十四節說:「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說:「哥林多上帝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教會的會友既以重生得救的人為限,就產生以下三種的果效:1.促進與主的關係;2. 會友乃彼此平等;3.教會乃彼此平等。茲分論之: 1.促進與主的關係——每一個會友既都屬主,乃以主為至上,教會乃是一個身體,都承認基督是唯一立法者。每一個信徒與教會的關係,並非取代,乃為促進並表現其和基督的關係。 約翰壹書二章二十節說:「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尼安特氏說:「每一個信徒,乃受聖靈的恩膏,不應當把他自己放在任何教師或人底下,此乃抵觸他本有的權利……。」所以有些教牧,把他取代教會以及教會的事工與敬拜,而不負領導之責,乃是不當的。有些宣教士把他所帶領歸主的人,一直像孩子般加以守護,不知適可而止,乃不合新約教會組織的道理,也不合主耶穌的教訓。主耶穌乃注重對門徒的訓練教導,使他們能運用他們的自由,負起他們應負的責任。麥考萊氏(Macaulay)說:「唯一醫治自由之病的方法,還是自由。」愛特溫史密斯(Edwin Burritt Smith)說:「有一個比優良治理更好的辦法,乃為自治。」能夠自治的人和一個能夠自治的教會,結果就會得好的治理。而一個一直守護他們會友的所謂好的治理(Good Goveannceub),結果將使好的治理永難實現。 詩篇一百四十四篇十二節說:「我們的兒子,從幼年好像樹栽子長大;我們的女兒,如同殿角石,是按建宮的樣式鑿成的。」我們對會友須加鼓勵造就,使他有在其本性里的獨立性,而完完全全依靠基督。教牧最神聖的責任,乃是要使他的教會能夠自治與自養;而其成功最好的測驗,則乃在他離開教會或離世以後,其教會仍能存在且興旺發展。這種牧會的工作乃需要自我犧牲與自我隱藏;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求自己的榮耀。但是有些教牧自然的趨向,不免要濫用自己的職權,希望高升,成為主教。在他裡面乃有一位躍躍欲起的「教皇」。為要得其會眾的支持,他就卑躬屈節,不傲慢自大;但教會若有所建樹,他就志高氣昂,自負不凡。為要醫治這兩種病態——奴性與傲氣,唯有常常念茲在茲,謙卑束腰,忠心耿耿;尊主為大,高舉基督,增強與主的關係。 2.會友乃彼此平等——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信徒,既承認彼此都是在主內的弟兄姐妹,則大家乃都站在絕對平等的地位。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八至十節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主耶穌又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其中沒有一根枝子,超越其他枝子,即或有一根枝子,因所生的地位較優,因此就較為發展,結果子也較多,但是種類乃都是一樣,乃都從一個根源得到生命,離開了根,就都不能結果子。「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一節),但乃都是照在同一個天空,且都是從同一個日頭得到其光。彼得前書五章一至四節說:「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康士坦丁雖為羅馬君皇,但是他卻認為他做基督教會會友的地位,乃比他羅馬帝國元首的地位,更為高貴。無論是教會或是其教牧,都不應當依靠他們會眾里沒有重生的會友。但是有很多教牧的處境,乃非常可憐,亦復可悲,好比一個馴養獅子的人,他的頭乃在獅子的口裡面;乃完全受制於人,要仰人鼻息。一個教牧依靠他所教導的屬靈的團體,乃是和他的尊嚴與忠心都是無損的,且是正當的;但是倘使他仰仗那些並非真正信徒,且他們乃出自世俗的動機,用世俗的方法,來干涉教會的事,則其後果,必將摧毀其事工一切屬靈的果效。一個教牧,切不可趨炎附勢,對每一個會友要一視同仁,彼此平等,且要接著正意,傳揚純正福音,闡發基督聖道的真諦。 3.教會乃彼此平等——每一地方教會乃直接屬於主耶穌基督,受他的管制,沒有一個教會對另一教會有管轄權。所以每一個教會所站的地位,乃是平等的;而且獨立自由,不受政權的干與和支配。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一節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使徒行傳五章二十九節:「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每一信徒乃和主耶穌基督有切身的關係,所以甚至教牧如果要介在信徒和基督之間,乃為不忠於主,且復有損於他的靈命。如果教會要想把另一個教會受制於他或聯在一起的教會;甚或要使教會受國家的奴役,那就更要受到指責。浸信會有一個著名的教義,就是主張在基督之下,良心乃是絕對自由的。這乃正如羅馬書十四章四節說:「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英國哲學家陸克(John Locke)在美國獨立百年之前說:「浸信會會友乃是最初唯一倡導絕對自由,公正的與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與無私的自由之人。」彭可樂夫(George Bancroft)論威廉氏(Roger William)說:「他乃是近代基督教國家倡導對宗教良心自由學說的人,良心自由最初乃是浸信會會友的戰利品,他們的歷史,乃是用鮮血寫的!」 浸信會認為國家的本分,乃完全是世俗的、民事的,至若關乎宗教的事,則完全在其管轄權之外。但是為著經濟問題,又為維護他自己的政權,也會保證其人民宗教的權利,並且免除他們納稅的負擔,如同准許學校和醫院一樣。霍蓋瑛氏(Hall Caine)在其《基督徒》(The Christian)一書中說:「國家不是柱子,乃為毛蟲」(前者為「pillar」,後者為「Caterpillar」,乃為諧音,譯成中文,則無甚意義),倘使他越過其權力的範圍,強逼或禁止某種有關宗教的學說或教義,那就將喪盡國家的命脈。那時羅馬天主教在美國羅德島州(Rhode lsland)就被指責曾剝奪這種權利。以斯拉記八章二十二節說:「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本以為羞恥;因我曾對王說,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他的。」誠可作歷世歷代教會的模範。教會雖理當請國家保護他們教拜神的權利,因為他們會友乃是國家的公民;但是一個有組織的教會,倘靠國家供應其收入,乃為可恥的事。二、教會之目的 教會唯一之目的乃為榮耀上帝,建立上帝的國度,這個國度,一方面乃在信徒的心裡,一方面乃在世界。 要達成這個目的1.應共同敬拜;2.應彼此勸勉;3.應道化世界,茲分論之: 1.共同敬拜——此乃包括祈禱與教導。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一塊燒著的炭火,很快就會息滅,如果很多的炭聚在一起,那就會成為狂盛的火焰。語云:「獨木不成林」;又雲「孤掌難鳴」;團結髮生力量。有些人努力自修,不進高等學府進求深造;也有些人自己靈修,不到教會;但是他們的人數不多,且究非學業深造,靈性長進最善之道。 2.彼此勸勉——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一節說:「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希伯來書三章十三節說:「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教會存在,其目的乃在(1)有理想,(2)能策動,(3)能發揮潛能。正如麵糰須有酵母,始能發漲,教會也需生命的潛力,始能發揮感化的力量。如果把一盞不發光的燈,拿到別的地方去,也是不會發光的;要在遠方發光,先要在本處發光。主耶穌說:「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3) 3.道化世界——主耶穌升天以前,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8、19)主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一六15一16)使徒行傳八章四至五節說:「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下到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哥林多後書八章五節說:「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猶大書二十三節說:「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在南洋安內亭(Aneityum)基督教會的牆壁上為著記念在那裡開荒佈道的約翰蓋第博士(John Geadie),刻著這些話:「當他初到此地之時,那地沒有一個基督徒;但當他離開的時候,連一個異教徒都沒有了。」他已經完全道化該地。在英國倫敦西敏寺教會在李文斯東(David Livingstone)的墓碑之上,刻了這些話:「他四十年努力不倦,道化各地的士著,探究沒有發現的隱藏,廢除中非洲慘無人道的阪賣黑奴的制度,最後又加上他自己最後的話,我在荒蠻之地,孤軍奮鬥,最後我要加上這幾句話,但願天上最豐富的福樂降給美國、英國,或土耳其每一位幫助醫治創傷痛苦之人」。三、教會的律法 教會的律法,無非乃為基督的旨意,由聖經加以表達,並由聖靈加以闡發。律法所定的,乃為關於(1)教會會友的資格;以及(2)會友應負的責任。茲分論之。 1.會友的資格——會友的資格,乃有兩大要件,一為重生,二為受浸,即為屬靈的新生與禮儀的新生;乃要將內在的生命與外存的生命完全順服基督;靈命要歸入基督。與基督聯合交契,與他一同受死,一同復活;又藉著浸禮向世人宣稱,與基督一同埋葬和一同復活。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4一25)主耶穌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一一25一26)羅馬書六章三至八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2.會友的責任——每一會友,從聖經裡面,看到基督的旨意,就有權自己決定,用他的才學對主直接負責,為主所用,並且要服從基督的命令。 教會的許可權,其範圍如何,未可一概而論。一則對於會友的飲食,當然不應干涉(有些宗派對於某種飲食,乃有禁忌);二則不能規定應當參加何種社團;三則不能為其選擇配偶;四則也不可為其決定應該從事何種事業。此外對於社會應興應革的事,乃無權直接干與,而對於政治運動尤不應介入,或偏護任何一方。但此乃就教會整個有組織的團體而言。至若就教會會友個人的身分而言,則他乃為國家的公民,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聖經也曉諭我們。「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前二1-3)准斯而言,則信徒,教會的會友,對於上述那些事乃應負起他們的責任,作實際的活動。但是教會方面,也應發揮她的功能,在真道上,心靈上,造就他們,準備他們,激勵他們,使他們能夠勝任他們的工作,造福社會,福國利民。從這點意義上說:教會的事工乃可影響所有人類的關係;而其久遠的福澤乃不限一個國家,且要惠及普世,大道流行,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 美國林肯總統嘗謂:「這個國家,不能一半自由,一半奴役」——意指另外一半必要推翻另外一半,彼此之間,乃有一種壓抑不住的衝突鬥爭。猶如我國成語說:「漢賊不兩立」,「水火不相容」。所以世界上基督和敵基督,兩大力量也是如此,亞力山大特夫氏(Alexander Daff)說:「一個不傳福音的教會,則就不復為福音派教會」,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說,如果一個教會不再是福音派的教會,則那個教會,就要名存實亡!新英倫的先祖說:「把福音廣傳到世界邊遠之區,就要作繼起之人的踏腳石。他們沒有想到,他們的信心會成為大西方的特性。教會與學校一同發展起來。主耶穌基督是世界的救主,但是救世不能單靠基督一人,我們都要群策群力。」奏善多夫氏(Zinzendorf)稱他的團體乃是「芥菜種協會」(The Mustard-seed Society)他這個名稱,乃是根據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節。主耶穌基督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漢門氏(Harmann)在其所著《信心與德行》一書中說:「基督聖道所以能夠繼續存在,不是藉著何種以為可以不朽之物,而乃因為一直有那些不離聖經,遵從主的引導,見證主耶穌基督,有充分的勇氣,捨己為人,不怕犧牲的人。」叄 教會組織的起源一、五旬節前已經有萌芽 教會在五旬節以前,已經有萌芽——重生得救的使徒們,藉著信心與主耶穌基督聯在一起,在他的教導之下,同心協力的為他工作,那時已經開始有教會的組織。那時已有教會的會計(參約一三29)。他們既已成為一個身體,就舉行第一次聖餐禮(太二六26一29)。為他們所有的意向與心意,他們就組織一個教會,雖尚未有完善的裝備,但卻有聖靈沛降灌澆(參使徒行傳第二章),他們又推派牧師和執事。五旬節後的次日,教會成立,卻還沒有正式的職員。 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七節說:「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十九章四節說:「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主耶穌基督乃神人合一的具體表現,且成為上帝住在裡面的真正的寶殿。所以當第一個信徒和基督聯合之時,就成為教會的胚種與雛形。 著者任教的美國高敦神學院與高敦大學創辦人與首任校長高敦氏(Dr.A. J. Gordon)在其所著的《聖靈的使命》一書中說: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節所說的「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照五章十四節至十一章二十四節所說,乃是「信而歸主」,「歸服了主」,並非加給教會。高敦校長又宣稱這並非信徒彼此相交,而乃為信徒與基督彼此神聖的結合;這不是聖徒任意組織的社團,而乃為和其元首神聖的結合;所以這個結合乃是藉著聖靈,由元首親自使其實現的。居普良(Cyprian)說:「誰無教會作他的母親,誰就無上帝作他的父親」這句話,乃是大謬不然。因為這樣就使得救要靠教會,而非靠基督。台克斯德(Dexter)說,「劍橋論壇」把長老執事,視為尋常的職員,乃僅謀教會的福利(Well being),而非為教會本身(being),亦屬謬妄。 費許氏(Fish)在其《教會論》一書中用一種類比論把教會分作三大時期;(1)為產前時期,那時的教會和有形有體的基督是不分開的,(2)為兒童時期,那時的教會已不在守護之下,就準備要有一個獨立的生命,(3)為成熟時期,那時期的教會有他的教義與職員,準備自治。這三個時期,也可說是萌芽時期,開花時期和結實時期。在主耶穌基督十架受死以前,教會尚在萌芽時期。二、使徒們之守護與教導 教會在主耶穌基督升天以後,就受使徒們的守護教導,藉著教育的過程,就準備獨立與自治。由於教義漸漸的無誤的傳授,由於使徒們口頭與書面的教誨,我們可以確信無疑,教會就被漸漸並且無誤的引導採取主耶穌基督教會組織的計劃,推進教會的事工。還有同樣的聖靈的應許,使新約聖經成為無誤而完備的,無論何時何地的教會信仰和行為的準則。 約翰福音十六章十二至二十六節這一段聖經,可以簡單的說,乃為聖靈要漸漸引導進入一切真理的應許。我們把使徒保羅的書信,加以循序的分析,就可以看到他對教會體制與教義所講的道理,乃是漸趨明確的。在教會最初的時候,其重點乃在教訓,非在組織。到了以後,他的思想就重在教會的組織;但是甚至他最初的書信裡面,我們也可發現思想的萌芽,以後則漸形發展。茲將其書信,依看年代的先後,分別列於後: 1.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二至十三節(主後五十二年)——「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 2.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八節(主後五十七年)——「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這是牧師所需的);說方言的。」 3.羅馬書十二章六至八節(主後五十八年)——「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4.腓立比書一章一節(主後六十二年)——「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里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 5.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主後六十三年)——「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6.提摩太前書三章一至二節(主後六十六年)——「『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對於這最後一節經文,胡德氏(Huther)說:「保羅最初乃注意教會的合一。以後才把教會的首領顯明出來。這並非說教會在最初的時候無人領導;乃僅因以後教會的情況,必須重視教牧的職位與事工。」 麥祺弗氏(McGiffert)把保羅書信的日期提早,例如帖撒羅尼迦前書乃為主後四十八年;哥林多前書乃為主後五十一,五十二年;羅馬書乃為主後五十二,五十三年;腓立比書乃為主後五十三至五十八年;以弗所書乃為主後五十二,五十三年(或五十六至五十八年);提摩太前書為主後五十六至五十八年。是甚至在保羅最早書信以前,乃有雅各書,這約寫在主後八十八年,雅各書五章十四節說:「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他寫這信,乃在主耶穌基督離世後二十年之間,可見在那個時候,已經有教會組織確定的模式。 關於主耶穌的門徒們究竟在他們教會的組織上,採用多少猶太人會堂的模式,尼安特(Neander)曾有著述,可供參考。無可置疑的,教會的牧師職乃為採用猶太人會堂長老職的結果。在猶太人會堂裡面,長老們委身於聖經的研究與闡揚。猶太人會堂大家相聚一堂,虔心祈禱,並且施行紀律。他們在治理方面,採取民主的方式,尊重彼此的獨立自由。會友選舉職員乃採用希臘民眾聚會的方式。但是愛特馨氏(Edersheim)則認為猶太人會堂長老的選舉,乃是靠會眾的選擇。泰爾默氏(Ta1mud)說:「被選的教會首領若非與會眾商討,便不能管轄會眾。」三、遵照主所規定之準則 信徒不論有多少,只要遵照主耶穌基督在新約里所規定信仰與實踐的準則,就可組織教會,大家聯合起來一同敬拜事奉。這事最好先舉行一個眾教會的會議,和他們商議,提供意見,然後組織一個新的地方教會。但是這種商議,雖是重要,乃僅為集思廣益,各陳所見,並非直接組織教會;即使沒有這種商討會議,那些信徒的團體,只要遵照新約的先例,作為模範,仍然可以組織一個真正基督的教會。複次,如果在外邦國家,有一群悔改歸主的信徒,也可以由他們推舉一人,為其餘的人施浸,組織一個新約教會。 使徒行傳十一章十九至二十六節說:「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這風聲傳到耶路撒冷教會人的耳中,他們就打發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為止。他到了那裡,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這巴拿巴原是個好人,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於是有許多人歸服了主。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這使我們看到,安提阿教會,顯然乃是自己建立,自己掌管的。那裡除了悔改歸主的人以外,並不是有權勢的人被請起來建立教會和組織教會。照這段聖經的提示,這乃是因「主與他們同在」,和「上帝所賜的恩惠」(徒一一21、23),這個發動力乃起自歸主起信的個人,他深感有責,應當遵奉基督的命令,無人可以推卸其責。 他們可以推選自己的職員。教會會議沒有權組織教會。倘使上帝能從石頭裡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他當然也能從由他拯救悔改歸信的信徒中興起牧師和教師來。 馬丁路德引證海經巴氏(Hagenbach)在其所著的《教義史》一書中的話說:「倘使有一個平信徒的集團被擄以後,送到沙漠里去,在他們中間沒有祭司,但是大家同意,推選一位可為他們施浸,舉行聖餐,求告赦罪,傳講福音,這一位祭司乃就似由主教和教宗所按立的,完全一樣的。」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女性生殖系統:生殖內分泌疾病
※蘋果筆記本怎麼使用?
※風頭蓋過全混、插混 48V輕混系統在歐洲大行其道
※藏象五系統
※豬肉追溯系統開發 實現可視化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