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厚、楊國榮:倫理、道德與哲學(2)

  三  楊:前面所談主要關乎倫理學中比較具體的問題,下面我想提出一個更廣一些的話題。我一再提到,從哲學史看,你提出的三個命題或三句箴言在理論上作了重要的推進。第一句是「經驗變先驗」。這一命題解決的是康德的問題,即,從類的層面來看,先天(先驗)形式從哪裡來,你給出了一個解釋。從現實的實踐過程看,類層面的先天形式對於個體來說是先驗的,康德之所以講先天,恐怕也與這種形式對於個體具有先驗性有關:它先於個體。但這種形式真正起作用,還是不能離開一個一個的個體。所以上次在你的討論班上,我提到「經驗變先驗」還要繼之以「先驗返經驗」,即普遍的形式還是要返歸於個體之中,這樣才會實際地起作用。康德儘管講自我立法、自由意志等,但從道德的領域看,先天形式如何實際地起作用,如何化為內在的道德機制,亦即類層面的先天形式如何落實到個體層面,他顯然未能給予充分的關注。  李:我認為康德恰恰充分關注了經驗。康德講先驗與超驗有區別,先驗之所以為先驗,一方面先於經驗,另一方面不能脫離於經驗。所以在《純粹理性批判》中開頭就說一切都要從經驗開始,但經驗並不等於知識。康德的先驗範疇恰恰是要說明只有不脫離經驗,才能成為科學。  楊:這裡可能還要分別地看。康德在認識論上的立場與倫理學上的立場有較大的差異。就認識論而言,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說知性離開感性是空的,感性離開知性是盲的,所以先天形式必須和經驗結合起來才能構成知識,而且物自體的設定,也是為了使經驗獲得外在之源。所有這些都說明康德在認識論上注意到經驗。但在倫理學中,康德的思路有點不一樣:其道德學說似乎更趨向於剔除經驗的因素。即使談到情感,康德也主要將其視為尊重普遍法則的情感,這種情感在某種意義上已被理性化。對休謨意義上經驗層面的情感,康德顯然是排拒的:一旦涉及經驗層面的情感,他就稱之為inclination,亦即視為一種偏向。  李:康德《實踐理性批判》中強調的自由意志的確是與經驗無關的,因而它是本體界。「先驗」一詞首先出現在認識論中,而康德在道德領域說,我為什麼要這麼去做,這種來源,並不是出自經驗。所以康德反對幸福論,對他來說,在快樂、幸福中是推不出道德的。  楊:但康德並沒有講先天形式如何與具體情境相結合,這是他很大的不足。  李:是的,康德沒有講。  楊:所以我認為在「經驗變先驗」之後,還要加上「先驗返經驗」。  李:我講「經驗變先驗」就是講先驗是哪裡來的,而不是運用到哪裡去。  楊:我是基於康德的偏向,在引申的意義上說的。回到你的三個命題。第二句是「歷史建理性」,這一命題指出了理性的來源問題,揭示了它乃是在歷史過程形成的,而不是先天的。這無疑是重要的洞見。但從另外的角度來說,也許可以再加一句,即「理性滲歷史」。從歷史上看,理性在形成之後,往往會成為穩定的、相對確定的形式,這種確定的形式一旦加以強化,則容易同時被凝固化、獨斷化,如天理就可以視為被凝固化的理性。反之,如果肯定理性滲入於歷史過程,則意味著承認其開放性、過程性。所謂「理性滲歷史」,強調的便是理性的開放性和過程性,也就是說,不僅其形成是歷史的,而且它的作用、功能也是在歷史過程中呈現的。這種滲入於歷史的開放性和過程性,同時也擔保了理性本身的豐富性。  李:這個我不反對,但我那句(「歷史建理性」)是前提。  楊:你的命題中的第三句是「心理成本體」。這一觀點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從哲學史上看,一些哲學學派如禪宗、實用主義,往往趨向於否定或消解本體,以此為進路,人的知、行活動便缺乏內在根據。與之相對,「心理成本體」將內在本體的意義重新加以突顯。當然,在這一方面,我覺得可能還有「本體存心理」的問題。所謂「本體存心理」,側重的是本體的內在性:普遍的、獲得了邏輯形式的本體,需要進一步融合到個體的心理形式之中。引申而言,從道德實踐看,這裡同時涉及道德行為的內在機制:「本體存心理」意味著普遍的理性形式與情、意的融合,由此為道德行為提供內在的機制。  李:這也是我同意的。  四  李:以上都是你在提出問題,我也有個問題。從金岳霖、馮契一直到你,所謂金馮學派,有這麼一個哲學傳統?其中,馮契特別提到轉識成智,這裡的「智」是什麼意思?牟宗三講智的直覺是從康德那裡來的。「智」當然是直覺性的,但它是一種認識還是道德?是經驗形態還是非經驗形態?  楊:我沒有很系統地考慮過以上問題,這裡只能簡略地談談我的看法。在現代中國,如果說,新儒家等形成了某種哲學傳統,那麼,從金岳霖到馮契,其哲學進路也展現了獨特的品格,我個人的哲學思考,可以視為這一哲學進路的延續。關於「智」,大致而言,這裡至少可以從兩個層面去理解。一是形而上之維,在這一層面,「智」可以視為對人和世界所具有的不同於經驗形態的理解。我們對世界和人自身既有經驗層面的理解,如對人的人類學考察,對世界的物理學考察,也可以有形而上層面的理解。作為對世界的形上把握,「智」不同於經驗知識的形式:經驗知識限於一定界域,「智」則跨越界限,指向存在的統一。  李:把握是一種心理形態吧?  楊:不僅是心理形態,同時也是一種理論形態、概念形態。  李:概念形態是不是和語言有關係?  楊:如果我們從理論思維的把握方式看,概念形態肯定與語言有關係。  李:那麼,語言是經驗的,而你說的形而上層面的把握又是超語言超經驗的形而上的普遍,如何處理?  楊:語言或名言本身可以有不同形態。《老子》已區分「可名」之名與「常名」,所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以經驗領域為對象的語言(「可名」之名)固然無法把握「常道」,但語言並不限於經驗領域,它也可用於討論形上領域的對象,正如哲學家可以在形式的層面談「先天」、「先驗」一樣,他們也既可用「大全」、「絕對」等思辨的語言討論形上對象,又可用「具體的存在」、「真實的世界」等概念討論形上領域的問題。事實上,概念既涉及經驗層面的語言,又包含普遍的內涵,後者決定了它並不隔絕於形上之域。由此可以轉向「智」的第二層面的涵義。在這一層面,「智」與人的內在境界相聯繫。這種境界表現為知、情、意的交融,在知情意的這種統一中,同時包含真、善、美的價值內容。談到「智」或智慧,總是不能偏重於某一方面,而是以精神世界的統一性為其內在特點,在此意義上,境界呈現為一種綜合的精神形態。再細分的話,境界又可以視為德性與能力的統一。德性主要表現為人在價值取向層面上所具有的內在品格,它關乎人成長過程中的價值導向和價值目標,並從總的價值方向上,展現了人之為人的內在規定。與德性相關的能力,則主要是表現為人在價值創造意義上的內在的力量。人不同於動物的重要之點,在於能夠改變世界、改變人自身,後者同時表現為價值創造的過程,作為人的內在規定的能力,也就是人在價值創造層面所具有的現實力量。單講德性,容易導致精神世界的玄虛化、抽象化,如宋明理學中一些流派和人物往往便偏重心性,由此懸置對世界的現實作用;單講能力,則會導向科學主義,並使能力本身失去價值的引導。在作為智慧型態的境界中,德性與能力超越了單向度性,呈現內在的融合。總起來,「智」既涉及世界之在,又關乎人的存在,既體現於對世界的理解,又滲入於人自身的精神之境和精神活動。在此意義上,也可以說,它兼涉中國哲學所說的「性與天道」。以上是我對轉識成智之「智」的大致理解,對此你也許不一定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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