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女相親,也是父母的一種消遣

為子女相親,也是父母的一種消遣

作者:園園

大可以抱著喜聞樂見的心態開放地看待這件事。

據報載,廣州天河公園有個相親角,相親角里有個李伯。三年來,他和妻子每個周末準時從番禺的家裡出發,花費一個多小時到達公園,然後在相親角掛上女兒的相親資料。這個相親角掛著上萬份這樣的相親資料,信息多,而且主要是因家長們認為這裡比網上可靠,除了能瀏覽到書面資料外,還能看到其父母。

由於來這裡的一些老人已白髮蒼蒼了,最大有71歲,這當中也有老人是為自己找對象來的,所以,這裡儼然成了天河公園一道久負盛名的獨特「風景線」。這種老年人相親角其實在各個城市的公園都有。那麼李伯為什麼就引人注目了呢?世上最怕認真二字。李伯有個硬體不錯的女兒,名校碩士生畢業,在事業單位工作,所以李伯選女婿很「挑」,身高差一厘米、年齡小四歲大五歲以上,都不在考慮範圍內,而且,很有見識的,只要聽說是創業便會毫不猶豫地拒絕。

結果是這樣的:肯定有被他看上的,但他看上的呢,別人又看不上他。李伯女兒當然不支持父母這樣,她認為自己能處理好,但她沒有阻止父母。

在我看來,李伯其實是為自己找一個事做。每個人的消遣方式不同,李伯乾的事往大方向上說是一件好事。首先於女兒無害,廣泛撒網,選優錄取,挑到了合適的可給女兒選,這是個愉快的過程,像在淘寶一樣,至少有得選;其次,自己通過這項活動擴大了社交場所,精神也有了寄託;對其女兒來說,自己生活圈子有限,工作忙,讓父母為自己找對象,把第一道關沒什麼不好的。如此廣泛地從民間選人,過去只有皇子能這樣干。

社會議論得比較多的,是李伯太堅持原則這事。李伯女兒是1982年生人,已快步入中年,按照中國人的婚嫁觀,早已過了最佳適婚年齡。而社會默認的婚配是「男大女小」,所以即使是優秀的女性,硬體再好過了最佳年齡條件也要打折。中國男人比較「專一」,從20歲到80歲都希望娶20多歲的女性。因此,女性在婚嫁市場上是比較被動的。

所以,在天河公園老人相親角的人和社會上的人看來,李伯這樣不是「挑」,而是「刁」了。大家都認為,你女兒都這麼大了,你怎麼還不降低條件呢?你這樣子怎麼能把女兒嫁出去呢?對李伯這樣的堅持原則是應該表示敬意呢,還是隨世俗勸他?

其實,大可以抱著喜聞樂見的心態開放地看待這件事。「挑」也好「刁」也好,都是李伯自己的事,外人不必認真。緣分天註定,李伯不過是在認真地玩他自己的遊戲而已。因為就算他有標準在這,女兒有獨立思考能力,一旦和誰對上眼了,誰也攔不住;而就算他辛辛苦苦在相親角挑挑揀揀來一個,女兒不願意他也沒辦法。

老人們去公園相親角貼紙舉牌,只要不透露子女太多信息,不透露隱私,不上當受騙,底線是不能搞得子女在家吃不下飯,不敢回家,只要能做到這些,上公園這事就算給自己和子女幫了忙。而對於父母為自己上公園相親角這事,兒女不必討厭也不必感動,也許你至今未婚,就是父母的苛刻影響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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